逃荒小奶包,全家读我心后吃香喝辣 第384章

作者:橘锦 标签: 穿越重生

  公孙越有钱,足足买了上千只河灯。

  河灯层层叠叠的漂浮在河上,很是漂亮。

  若是往日,孩子们定然要笑闹出来,公孙越也会文绉绉的念上两首诗。

  可今日大家都没有这个心情。

  公孙越摇着扇子,满脸沉痛。

  这时,一阵香气飘过,一盏莲花形的花灯飘入了河中。

  公孙越不禁向着身旁看去。

  莲香对他轻轻点头:“奴家刚刚路过,看到你们为小宋大人祈愿,所以也想尽些绵薄之力。”

  “虽然奴家与小宋大人没见过几次,但奴家很是敬佩他。”

  “小宋大人与奴家说话的时候十分羞涩,但站在唐将军的时候,有着一腔孤勇。”

  “将军不在的时候,他就像是没有灵魂的木偶,虽然精致漂亮,但总是缺了些灵气,仿佛只有站在将军身边的时候,他才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

  公孙越从来没有听过有人用这样的话形容宋辞。

  “你似乎与宋辞没见过几次,怎么会对他有这么深刻的印象?”

  “大概是因为小宋大人是我们楼中所有姐妹的心仪对象吧。”

  公孙越抿了抿唇:“宋辞?”

  “你们为何这么喜欢他?”

  宋辞的确很厉害,很优秀,但应该不至于整个杨柳楼的姑娘都喜欢他吧?

  论实力,唐施是大顺的战力天花板。

  论颜值,宋辞只是长得乖巧亲和,像只毛茸茸的羞涩小狗,远不及朝中许多臣子俊美。

  论财富,宋辞更是排不上号,杨柳楼的姑娘们为什么会都喜欢他?

  “因为小宋大人的眼里只有唐将军,无论何时何地,他的眼睛只会追随着唐将军,这一点便胜过了天下万千男人。”

  “而且,小宋大人真的很可爱啊,又乖巧,又腼腆,从来不会轻视我们,每次都羞涩的不敢抬头看我们呢。”

  “若说他没什么用处,似乎也不是虽然他是只可爱的毛绒小狗,但也是狗呢,他的犬齿很厉害,若是有人想要冒犯唐将军,他定会毫不犹豫的咬断对方的脖子。”

  “得知小宋大人失踪的消息,楼里面的姑娘都难过极了,我们一直想为小宋大人做些什么。”

  “没想到这么巧,遇到了大人们在放花灯。”

  莲香望着河中的莲灯,轻声说着:“我幼时曾听闻,天下的江河湖海都是连在一处的,说不定这些莲灯会顺着河流,一直飘到小宋大人的面前。”

  “那样,小宋大人就会回来了吧。”

  莲香冲公孙越躬了躬身,将手中的灯笼递给了公孙越。

  “月黑风高,更深露重,大人还是拿着灯,早些带孩子们回去吧。”

  她的身影实在柔弱,隐匿在黑暗中,很是让人担忧。

  比起,公孙越,她显然更需要这盏灯。

  【公孙越一个大男人,身边还有一个护卫要什么灯】

  【莲香是来安慰公孙越的吧。】

  手中的木柄仿佛还带着莲香指尖的温度,萦绕着她身上的香气。

  在这个黑暗的夜里,公孙越却将莲香那个朦胧的身影记在了心里。

  他将甘甜他们送回了宫,便来到了杨柳楼。

  他轻声询问了莲香是否回到了杨柳楼,得知莲香回到杨柳楼后,便将手中的灯交还给了侍从。

  “劳烦将这灯还给莲香姑娘,就说公孙越多谢莲香姑娘。”

  “若是杨柳楼遇到了什么困难,让莲香姑娘尽管来找我。”

  公孙越将灯双手奉上,却在转身离开时犹豫了。

  “罢了,这灯还是还给我吧,这一路来沾染了不少灰尘,我总该填满灯油,擦拭干净才是。”

  他口中念念有词,取回了灯,绝不肯承认,怕还了灯,二人就再无交集了。

第477章 欲念

  他拿着灯,缓步离开。

  回到家中后,他趴在桌上,认真的看着面前的灯。

  这灯并不精致,只是一个很普通,很素的灯。

  上面只画了一朵莲花,似乎是以此来表明灯主人的身份。

  他研磨,提笔,在上面写下了一篇祝词,画了漂亮的花纹,犹豫了一番,在莲花的旁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印下了自己的名章。

  虽然这上面没有莲香的名字,但他的名字和莲香的名字落在一处,便显得亲密了几分。

  他抚摸着那朵莲花,在莲花旁又画了上了一朵新的莲花。

  仿佛这样,他们便会成双成对的站在一起。

  这样摩挲着,他的指尖仿佛也沾染了些温度。

  他的脑海中蓦地出现了莲香那张漂亮的脸,他匆忙收回了手指。

  他这是在做什么。

  为什么会写下这祝词,画上这莲花。

  他虽不是什么有名的才子,但他如今身在户部,他的墨宝也是有许多人追捧的。

  他为什么要在这灯上题字。

  还有。

  他的脑海里为什么都是莲香的样子。

  明明之前在王都时,他也曾见过莲香,为什么那个时候,他不像现在这般,总是想着莲香。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脑海中都是莲香的影子呢?

  是在见到莲香被人欺负,却还是温柔笑着坚强隐忍的时候?

  还是见到莲香温柔的笑着,眼中却尽是心碎的时候?

  漂亮的女子,他见过许多,温柔的女子他也见过许多。

  可她们好像都和莲香不一样。

  她们都不是莲香。

  公孙越拨弄着手中的灯,一夜未眠。

  第二日下了朝,他便提着灯来找了莲香。

  看到灯的时候,莲香差点没能认出来。

  “这是奴家的灯?”

  听到奴家两个字,公孙越拧了拧眉。

  以前的莲香虽然总是将姿态放得很低,但并不会一口一个奴家,一口一个奴家的叫着。

  莲香这样,仿佛是在时刻提醒着他,他们之间的身份差别。

  “莲香姑娘,你现在已经不是妓籍了,不必自称奴家。”

  “你不该如此称呼自己。”

  公孙越将手中的灯递给了莲香。

  “昨夜,莲香姑娘为我的好友送上了河灯,我便也为姑娘送上一份祝词,愿姑娘一生顺遂,万事无忧。”

  莲香看向公孙越手中的灯。

  公孙越的字迹工整有力,十分漂亮,带着一份娇矜的傲骨,似乎是一个极为肆意之人。

  可在她面前,公孙越好像仿佛并非这样。

  他谦逊温和,永远都保持着君子之风。

  都说字如其人,但她好像并未看到公孙越肆意的一面。

  她接过灯,看着灯上的祝词后,微微怔愣。

  密密麻麻的祝词,都是在为她祈福,祈祷她身体康健,万事顺遂。

  字字真切,仿佛当真要将这祝词送到天上的神明那去。

  “我这一生听过许多甜言蜜语,祝我身体康健,万事顺遂的,你倒是头一个。”

  “公孙大人,您真的很特别。”

  别的男人都是看中她这副身子,他们的夸赞无非就是她端庄美丽,蕙质兰心,祝词也都是一些青春永驻,觅得良人之类的。

  仿佛她嫁个男人,有张漂亮的脸便已经是她最大的幸福。

  至于她过的好不好,幸不幸福,身体康不康健根本无人在意。

  她微微俯首,无意中露出白嫩优美的脖颈:“多谢公孙大人,您这灯奴家、我定当会好好保存。”

  公孙越从未在人的身上见过那样奇怪的情感。

  愉悦、感动、平淡。

  明明在莲香低头之前,他还在莲香的眼中见到了几分动容,只一低头的功夫,在抬头时,她的眼中便只剩下了平淡。

  可她微红的眼角,却让他的心蓦的一疼。

  “莲香姑娘,来杨柳楼时,我见到有一家点心铺子,便买了些点心。”

  “莲香姑娘若不嫌弃就收下吧。”

  他将用手帕包好的点心,放到了莲香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