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桃花朋
因为有双面间谍的存在,所以也先打算五日后南下攻城的消息很快就被于谦他们知道了。
这一仗迟早会来,所以于谦并没有任何的害怕。
他交代全军打起精神、准备战斗,军事会议开了一场又一场。
开完会,已经很晚了,兵部侍郎吴宁前来求见,“于大人,现在兵器制作的速度跟不上,按照也先三日之后出发的速度,士兵们的武器恐怕难以全部做好,或许需要想些别的办法。”
于谦:“你来找我,定是已经有了主意了。”
吴宁也没有什么遮掩,“是,下官已经书信联系了宣府总兵杨洪、居庸关巡守杨俊,他们说,土木堡的战场上还散落着我军不少的兵器,如果能够派人捡回,可解眼前之急。”
于谦看着他:“你心中已有人选了?”
“是,不如派天兵前去。”
从京城到土木堡的距离可不近,要是叫一般的士兵来回,恐怕需要耽误很多的时间,但如果是天兵,来去如神,那便可以大大节约时间了。
于谦沉思片刻,然后道:“好,你去找春岳,就说是我的意思,问她可否能请天兵帮忙。”他说完之后,又摆摆手,“罢了,我同你一道去吧,你先派人去东街的点心铺子把他家所有的花样都买一遍来。”
吴宁愣了一下,“大人您是饿了吗?“
于谦笑笑,“不是我,春岳要吃的,你找她办事,只要带着吃食,那便不愁办不成了。”
第38章
于谦和吴宁很快来到了李云卿的府上。
李云卿的家在京城前门大街上, 这是京城最繁华的街市之一,各种店铺林立,从五牌楼经正阳门到大明门前, 布棚高张,纵横夹道,一摊儿连着一摊儿。
珠宝古董、绸缎皮货、字画笔砚、衣裳布匹……全都应有尽有。
李云卿特意选择在这里住就是因为这里地处繁华,从她家出来一拐弯就是热闹的街市了, 买东西很方便,如果赶上哪天她不想在家吃饭了,街上的酒楼、街边的小食都可以顶过一餐。
她还记得刚穿过来那阵子, 她还没有完全适应朝会的时间。
朝会其实是个统称,明朝的朝会有很多种, 最常见的有大朝会和常朝会。
大朝会一般是指举行特定的大型礼仪的朝会, 例如皇帝登基、大婚、册封皇后、太子等, 还有万寿节(皇帝生日)、元旦、冬至三大节也会举行朝会。
大朝会其实更加接近于一种礼仪或者形式, 因为并没有讨论或者处理什么实际的事务,而常朝才是真正用来处理国事的。
常朝除了早朝以外, 其实也有午朝和晚朝, 但是最常见的还是早朝。
要知道现代人上班上学早上七点起来都费劲,而早朝可是要求五点之前就在宫门口站好的。
等到五点门开了, 也不能直接进去, 还有一套繁琐的程序。
首先,从左掖门(午门的侧门)进入皇宫,在金水桥南侧按照文、武分为左右两边, 官阶大的站在前面, 官阶小的站在后面。
站好之后也不能马上见到皇帝,掌管礼仪的官员要先拿着鞭子抽一顿, 这个过程叫作“鸣鞭”,然后官员们才能走到奉天门,在御道两边站好,等到皇帝上朝。
皇帝也不是随随便便出来的,就跟现在明星出场得有BGM一样,得有乐师出来奏雅乐,这时候皇帝才能出现。
皇帝落座以后,还需要再次鸣鞭,鸿胪寺“唱”入班,就跟主持人差不多,喊个队形,比如文武大臣各自按边边站好啦、今天有哪些人出席会议啦,然后才能正式进入朝会的主题。
要知道这么一大通的过程进行下来,该商量的东西可是还一点没有商量呢,人本来早起就烦,因为这繁荣缛节就更烦了。
但你说我想偷偷摸个鱼或者像现代一样,老板在上面叭叭讲,你在下面玩手机,也不行,因为还有人监督呢。
负责纠察的御史就是干这活儿的。
都不要说什么你开小差了,就是像咳嗽、吐痰、或者仪态不整的都会被记录下来。
当然了,也有那些个油盐不进的,比如李云卿,她特别爱在朝会的时候摸鱼,她在超会上看的话本摞起来可能都有她人高了。
她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你御史要告状就告状,要批评就批评,反正她也没有升官的追求,这就跟现在的公务员一样,只要你够摆烂,你的上司就那你没有办法。
再加上她算得又准,所以不管是之前的皇上朱祁镇还是现在的皇上朱祁钰,就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是她再摆烂也不可能旷了朝会,顶多就是摸摸鱼,赶上大冬天的天气冷,天不亮就得起床,她为了多睡一会儿,来不及在家里吃饭了,通常是到前门大街上买一个烧饼就走,留着路上吃。
等轿子到了宫门口了,她烧饼也吃完了。
地势好,那房价肯定也就贵,这是从古至今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所以为了这个好地段,李云卿掏尽了积蓄,也只买了一个很小的宅子。
不过她家人少,除了她以外,就只有两个看门的小厮,也够住了。
李云卿今天有点心烦。
她那同僚在希望村发现她《论语》包装下的话本子以后,就受不了了,今天早上朝会结束以后,非要拐到她家来跟她谈谈心,声称害怕她走上歧途。
“春岳,我知你是品性良正之人,是不是你身边最近接触到了什么不正之人啊?你可万不能被他们带坏了啊。”同僚苦口婆心地道。
李云卿表示很无奈,“你误会了,没有这回事儿。”
“你还说没有?我都已经发现你看的那是什么书了,你还想瞒我?”
李云卿瘪瘪嘴,小声嘟囔着,“不是让你别看的嘛,自己偷看了之后,还要反过来怨我。”
他那同僚一下子就怒了,“春岳,你这是什么态度?多亏我看了,不然还不知道你每天读的竟然是这种书,你啊你,你叫我说你什么好呀。”稍后,他又话锋一转,“不过这也不是你的错,按你的年纪,你也是该成家了,所以对这些男女之事感兴趣是正常的。”
“不是,我真没有。”
同僚一副“是男人,我都懂”的表情,安慰他道:“你就承认了吧,放心,春岳,我也是男人,我知道有时候是忍不住的,我不会嘲笑你的,而且我今日来,还为你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什么消息?”
同僚笑笑道,“我俩也共事多年了,我看你这个人虽然有时候有些懒散,但是为人还是不错的,正好我有一适龄婚配的妹子,不如我就当个媒人,撮合你和我妹子成了吧。”
“不不不,什么就撮合,不行!”李云卿连忙否认。
她又不是一个真的男人,到时候洞房花烛夜露馅了怎么办?要是叫他那妹子真的嫁了她,到时候欺君之罪可就不是砍她一个脑袋了,就连她这同僚的妹子也得受牵连啊。
同僚却不依,“怎么就不行了?我妹妹恬静又温柔,难道还配不上你?”
李云卿连忙推辞:“不不不,小姐花容月貌,是春岳不配,恐唐突了佳人啊。”
“这倒不是问题,”同僚笑道,“我已经问过我妹子的意见了,上次你去我家做客,她看见过你,对你的印象也不错,只要你点头,那你就是我的妹夫了!”
“哎呦,这不成的,不成的。”
李云卿脑袋都痛了,解释得口干舌燥,但是又不能告知他真实的原因,最后只能谎称身体抱恙,才终于把同僚给送走了。
但是她见同僚那意思,肯定是没有放弃的,以后他再上门来游说,可怎么办呦。
“小T,你说我要是能出去躲两天是不是就好了?”
“躲两天!”
“躲两天!”
别误会,她说的“小T”并不是指系统,而是她最近新养不久的一只牡丹鹦鹉。
羽毛颜色特别漂亮,性子也好,特别招人喜欢。
虽说鹦鹉能学舌,但是也要靠人教,她花了好些功夫才终于教会小T说话。
她倒是想要出去了,但是这世道可跟现代不一样,乱着呢,她可不敢随便出去。
李云卿拿起桌上的大锅巴“咔嘣”一声,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唯有美食不可辜负啊!”
她吃的是糯米锅巴,自己做的,将糯米浸泡好以后,加入盐、姜末等进行调味,再将其铺成薄薄的一层放入油锅里炸至金黄,等凉了,再在外面撒上一层用芝麻、辣椒面、孜然等调成的粉,口味上就跟现代卖的那种小零食没有什么区别了。
正常应该切成小块吃比较方便,但是她觉得那样不够过瘾,她就喜欢大块的,所以抱着整个一块在啃。
门口的小厮忽然跑过来禀报,“大人,于谦大人来了。”
李云卿一下来了精神,“快请快请!”
于谦才不会跟她催婚呢,终于能有体己的人来跟她说话了。
修长的人影走来,李云卿放下手里的大锅巴,欢快地打着招呼,“廷益你来啦!”
打完招呼之后她才发现,于谦不是自己来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俊朗的年轻人。
李云卿看这人长的眼熟,她想起来了,这不是兵部那位年轻的侍郎吗?
虽然大家都是每天早上一块去皇上那里受罪,哦,不是,是报道的同事,但是朝廷里的官员那么多,她不可能每个都熟。
不过像这个长得这么帅的,她不应该没有印象啊?难道是她平时只把注意花在和于谦说小话上了?
是的,就是因为她不仅喜欢自己摸鱼,有时候还要拉着于谦说小话,都导致于谦也好几次被牵连叫被御史给记名了。
李云卿在打量吴宁的时候,吴宁也在默默关注她。
李云卿皮肤白皙,身材瘦弱,长相清俊,他没少听人在背后说“李云卿就是个娘娘腔”之类的话。
他觉得这话说的过分了,李云卿虽然身材瘦弱,但是那眼睛却亮得很,眉眼也好看。
更何况自土木堡之战失败以后,李云卿就带领着天兵做了不少有益于大明的事情,这样的人精神远比外貌来的伟大,怎么能不叫人钦佩呢?
于谦是他的上司,也是他心目中最崇拜和尊敬的人,现在这样近距离地看见李云卿,他觉得她是和于大人一样的君子。
想到这里,他恭恭敬敬地躬身作揖,“李大人好,在下吴宁。”
李云卿连忙回礼,“吴大人好,下官李云卿。”
要知道吴宁虽然年轻,但可已经坐到了兵部侍郎的位置,兵部侍郎官从二品,比她这个五品官儿可是大多了,现在他这一拜,她可受不起。
吴宁送上来之前特意去东街点心铺子里买来的东西,“初次光临贵府,小小薄礼,请笑纳。”
吃的多了,李云卿一见那油包纸便知道是哪家店铺的。
这是她最爱的口味之一,脸上情不自禁地就带上了笑容,连刚刚被同僚“逼婚”的事情都抛在脑后了,热络地招呼着他们俩,“快坐快坐,来就来嘛,拿什么东西啊。”
吴宁没忍住笑了笑,看她这表现,还真叫于大人说对了。
于谦和吴宁落座,发现桌子上原本就摆放着不少的小吃,除了刚刚李云卿就在啃的糯米锅巴以外,还有她最近新研究的蛋黄酥、梅子干、杏子干等等。
大学生们完成了那么多任务以后,她积累的子课题的积分已经让她又从副科长升到科长了,与此同时,她的权限也再次扩大,她可以看到好些现代的书籍,她最近研究了好多的菜谱,这蛋黄酥、糯米锅巴就是从中学的。
于谦没少来她家吃饭,所以对于李云卿家这些稀奇古怪的小零食已经见怪不怪了,他边拿起一块边道:“本来没什么感觉,但是看见这点心,我又饿了,你这是又研发的什么新吃食?”
吴宁忽然发现一点,那就是在军营的时候,于谦总是不自觉地紧皱着眉头,因为需要他考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要是换成他,他只会更加焦头烂额。
然而到了李云卿这里,于谦却是放松的,也许只有在这个挚友面前他才能表现出最真实的自己吧。
李云卿并不吝啬分享,献宝似的道:“廷益,你快尝尝看,这是我新做的蛋黄酥和果脯,我家里的小厮都说好吃呢。”
在李云卿家里,没有什么等级之分,她甭管做了什么吃食,家里的小厮基本上都是第一批品尝者。
于谦尝了一口,笑道:“确实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