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月摄
付晚声说完,叶晓就立刻感受到这个男生的台词一定很好,他吐字清晰,声调有高低,情绪也很好,围读的时候也以为只是演戏的时候会这样,没想到平常说话也很好听。
“你以前做过配音!”
付晚声愣了一下,点点头:“高中毕业开始在做的一个兼职…”
丸子忽然叫起来:“怪不得这么熟悉,希音声大大,是你吗!”
付晚声一愣:“这么明显吗我没有用平常配音的方式说话啊…”
“啊啊啊是我太熟悉了,我听完你所有角色,包括那本冷门的耽美作品《第一次听见》!!!那个受的声音我是永远不会忘的…”丸子变得十分激动。
叶晓看到付晚声腼腆的笑中带了几丝裂痕,这和大声读网名有什么区别!
楚治出来解围,上前搂着他说:“小付,你没看见我啊,你忘上次我们在馆子打篮球,薛亦行介绍的…”
付晚声笑道:“谁不记得楚哥,毕竟楚哥的球技鼎鼎有名…”
楚治捂着他的嘴把他拉走了,留下叶晓一脸疑惑,楚治的球技怎么了
女二很漂亮,主要是长得一张很贵气的脸,她有一个很高挺的鼻子,头骨饱满,但是眼睛不够大,皮肤倒是很好,胶原蛋白很足,个子小小的,有一种骄娇二气。
“你皮肤这么好啊”叶晓看着她,低头看人,总会觉得这个人十分可爱。
“可能因为我是四川的”女孩歪个头,看起来萌极了。
叶晓看到就觉得很可爱,很喜欢她,女孩叫何嘉菲,读起来像加菲猫一样,她自己也说从小的外号都是加菲猫,还因为胖,更像了。
拍第一场的时候,叶晓就体会到了,楚治的演技退步。
演清明上河图的时候,他演花魁,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导演教过的,完全的古人姿态,又因为训练过那几个月,按理说肌肉也有记忆,他现在完全不像个故人,一出场就格格不入。
叶晓对着一旁的宋蓓蕾使眼色,宋蓓蕾喊卡,暂停。
她和叶晓一起走到楚治旁边,纠正他的走资和表情。
“你是个王爷,你必须时刻拿出气势,这是你的第一次亮相,花名在外必须有花名在外的实力,威严拿出来,尊贵拿出来,你再走一遍…”宋蓓蕾在教楚治。
楚治看着一旁的叶晓有些不自在,叶晓转身走了,和何嘉菲聊天去。
叶晓忽然想到,其实这个角色让薛亦行来演更合适,薛亦行有非常夺目的五官,比楚治贵气一点。
如果要让楚治演,只能演出一种矜贵来,应该是一种对女人和权力的松弛感,闲闲的。
算了,男女关系里,最好是男人做女人的导师,若是反过来女人会对男人失去崇拜感,叶晓对此分明,但叶晓不是因为这个,她谁的人生导师都不想做,各有天命。
晚上和在外边奔波的任总视频会议,开完会几个人闲聊,丸子说不懂任成为什么比起楚治更不喜欢腾闻和。
任成在那边吭哧吭哧吃泡面,他晚上要赶飞机懒得叫东西吃,随便应付。
任成说:“我今天还看见他和导演吃饭了,而且不是不喜欢,我要声明,腾闻和人不错,但不是理想人选…”
叶晓问什么是理想人选,楚治吗
任成笑着摆手:“世界上就没有两个人同时进步的婚姻,人和人的能量有高有低,只有牺牲一个去滋养另一个,明星这种工种,本来就是众星捧月…”
“天空中能有两个月亮吗!”
“但可以有一颗大点的不亮的星星,没有事业心和有事业心的人在一起才是绝配…,腾闻和因为事业低谷大半年都出不来,你看楚治会吗!”
第117章
本来这部唐朝剧,剧组没什么钱,制作成本不太高,只有固定的几个景,叶晓加入后,看在她的名气上,制作公司和任成拉来了投资。搭了些有质感的布景,廉价的塑料感最影响剧的质感。
开头便是一个花会雅集,长平公主的孙子喜欢侍弄花草,今年放话出来,说自己养出了堪称长安第一的牡丹花,邀请各位爱花人上门赏玩,也要拿着自己的牡丹花来比一比。
室外几个女子正在打秋千,身着盛装,站在秋千之上,名副其实的半仙之戏;另一片是些活泼的姑娘在斗草,女主自然是走温柔文静路线,交流一些调香和品香心得。
她眉眼带笑,柔声细语,正夸着对面大理寺少卿家的女儿的调香真是别出心裁。
“姐姐这香,比零陵香还要好闻上几分…”
但对方也对被拍马屁并没有很激动,正一门心思跟女主八卦说:“昨日我大兄回来,说与韦家弟弟在西市见到那位小王爷,上月刚从渤海国游历回来的,不知三年未见,小光王是不是风采依旧!”
女主听见韦家弟弟,想起来面前的女子和男二是有点沾亲带故的,顿时就想着不着痕迹的问几个关于韦家的公子的问题。
但很可惜,另一旁听见八卦的女子也坐过来,她身体丰腴,过来时携一阵香风。
“听说那位小光王,带回来两个高大的胡姬,头发是赤金色,比回鹘人还特别,身量比男子还高,长安城里谁敢嫁给他做妇人,也就是金城县主了,金城县主那个脾气,啧啧他们还不得打一辈子…”
女主的心思早飘到韦家二公子那里去了,忽然想起来韦家大公子也最爱好牡丹,素来都和长平公主的孙子争论谁养的牡丹最好。
“不知道韦家大公子今天带的什么样的牡丹花韦家二公子告诉你家大兄了嘛!”
“听说大表兄在宅子里养了些稀罕的牡丹花,不过没人敢进去,二表兄也肯定不知…你们看你们看,今天金城县主穿的胡服颜色真好看,这布料看来是陛下赐的,上次不知道哪家的姑娘和金城县主撞了颜色,被当面羞辱了一番呢…”
女主默默地想:“是我的倒霉二姐…”
“也不知道怎么的,我家速来和金城县主家从无交际,可自去年年底起,县主赏花游春也总请我,但我和她都不知道说什么,金城县主不耐烦地问我,韦家表兄的的事情,你们说,她是不是看上了韦家大表兄…”
“韦家大公子风流倜傥,平康坊的花魁娘子也这么说…”那个丰腴女郎调笑着说。
大理寺少卿家的女儿叹口气:“大表兄是风流了一些,但也比小光王强上许多,还是二表兄…不会是二表兄吧…”
女主听到这里也是一惊,自己看好的东西被别人盯上,还是个县主,真是太不妙了。
不远处打秋千的女子们忽然停了下来,斗草的女孩子也跑到另一处,叽叽喳喳的在说,光王来了。
“谁是小光王吗!”
“一别三年,不知道小光王还是那样风流吗!”
女主跟着大理寺少卿家的姑娘走在后面,她家才从常州调回长安不久,还没见过大名鼎鼎的小光王,但是小光王的名声可是在她出门交际的这几年里从来没停过。
话里话外不是说他混账就是说他风流,说他远不及老光王那般端正持重,t?让老王妃很是忧心。
三年前平康坊与一个金吾卫争夺妓子,将人打了个半死,陛下没有法子只得将下令他逐出长安,让他去渤海国游历去。
叶晓演的女主是个心里机灵的人,她表面温顺,实则心思很灵,一双眼睛转来转去,听到的所有事情都细细记在心里,从来不声张。
“小光王拿了一盆双头牡丹到访…”
“长安城竟然有并蒂牡丹…只见过并蒂荷花的,不知道并蒂牡丹什么样!”
“长平公主的孙子今天怕是睡不着了,啧啧小光王也真是不给面子…”
“小光王给过谁面子全长安城也就太子的面子小光王会看一看。”
终于,女主的心思也被这还没出场的小光王吸引了,在众多铺陈之后。
楚治演的小光王终于出来了,拿出了他的演技,把一个矜贵的小王爷演了出来,昂首阔步,身着石青色窄袖圆袍走进院中。
“卡…不错!楚治,你进步太多了!!”
楚治一笑没说什么,叶晓也跟着导演夸他,夸的他掩不住笑意。
下了戏,叶晓和宋蓓蕾在一旁说着明天的戏份,楚治在一旁闲闲等她,可能是今天发挥的不错,他人心情看着十分惬意,没有往日工作结束的疲累。
隔壁剧组的小女孩来找他,叶晓没注意,直到两个人吵起来,被那一声“渣男”引过去才发现,有女生来找楚治对峙。
工作人员来来往往搬运机器,宋蓓蕾和叶晓在聊着戏份,幸亏那句渣男喊出来的时候只有她们几个熟人。
叶晓看过去才发现,这不是那个跟楚治打过麻将的陈婷萱吗
“渣男!”
楚治没有卸妆,还是那身戏里的装扮,一脸被眼前女孩搅扰了好心情的不耐烦,看上去脸很臭,一双眼睛很配着薄唇更加无情了。
但他倚靠在椅背上,姿态放松而警惕,浑然一种我不心虚的样子,满不在乎。
“我渣你什么了我有答应过什么吗不是都是你自己说的吗!”
一连串的问句说出来,是叶晓从来没听过的语调语气。
楚治在追人的时候很少有外表那般冷冷的潮潮的样子,在叶晓面前的风格一贯是温柔奶狗式的,流露出一点真心时刻足够真诚不作矫饰。
叶晓知道有过很多女人的男人其实对女人最冷淡。
但没亲眼见过,总是觉得楚治这样的人不会太过冷漠。
眼前此景倒是叫她看了新鲜,倒是宋蓓蕾凑过来。
“我上次和他一个组的时候,和两个女主他都很应付的来,这是怎么了!”
“惹急了呗,或者…我也不知道…”
宋蓓蕾想到什么一脸惊讶:“他…他总不能把人睡了不认账吧…”
叶晓耸耸肩:“我以为他这种人睡之前都会商量好…”
宋蓓蕾一脸:“你不懂,睡之前认账和睡之后翻脸不认人也正常…”
“那还是楚治倒了霉!”
楚治不知道是不是注意到了叶晓,也看到周围没有什么工作人员,稍稍提高了语气:“陈婷萱,不说睡觉,我连和你单独出去过都没有,你跑这儿来骂我是发什么疯,你今年多大了,总不是告白失败都要骂人是渣男的吧…”
陈婷萱哇的一声哭出来又跑出去,楚治的助理已经见怪不怪了。
“看来是女孩子没想明白,年轻上头就容易发疯…”宋蓓蕾摇头。
楚治倒是调整好了语气,过来问叶晓要不要一起回酒店,十分自然,像是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
叶晓:“我一会在这儿约个采访,你先回去吧…”
宋蓓蕾:“你们俩…”
“没呢…”
“还没呢,我没进组之前就听你们的绯闻满横店了,前两天我看营销号还在发,你们俩已经在一起了……”
叶晓:“我拍戏的时候对感情都没什么兴趣,比起他和我恋爱,我真的很关心他到底能不能消化好这个角色…”
宋蓓蕾:“你知道昨天我跟他磨了多久吗但不得不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女主是你,这次他还挺认真的,老老实实一遍一遍磨,你知道上次我让他卡两次,他都能暗示两位女主跟我说,让我不要为难他…”
“他真的把这个事儿不当事…”
宋蓓蕾耸耸肩:“富家子弟在事业上就两种嘛,一种尽心尽力,一种无所谓,后者占百分之十九十九…”
回到酒店卸了妆发,又吃了半份减肥餐,叶晓本来在拍戏时对晚饭总是忽略掉,前段时间太过放纵,胖了不到五斤,这阵子逐步减少饭量,唐朝人是以胖为美,但观众朋友不是。
胖一点在电视上效果就不好,叶晓只能继续减肥。
看剧本的时候,她总是在想楚治今天质问陈婷萱的样子,冷漠无情,看起来人嫌狗憎的,还有一些傲慢。
无情,对男人来说是一件极为擅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