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锦年
听见父母的话,裴璟乖乖点了点头,开始干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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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的记性和鱼没有什么区别。
曾经很好的伙伴,分开半年或几年以后,几乎不会有什么儿时的记忆了。
特别是她们这种双方都没有满六岁的。
刚离开杏花村的那几天,刘意卿心心念念的也是村里的小伙伴。
在火车上都哭唧唧的跟她妈念叨着裴璟。
小嘴嚷嚷着回去的时候要给裴璟带好吃的,好玩的。
可是来到部队以后,这里玩的东西多,又有专门的托儿所。
刘意卿本就是爱玩爱闹的性格,接触的新鲜事物多了,又有了这么多和她一样爱皮的小朋友。
慢慢的也把村里那个好朋友给忘记了,渐渐的不再提起。
裴璟起初还在眼巴巴的等着刘意卿回来,一天去刘家门口看三次。
可后来随着后来他慢慢长大,家里的兔子队伍也越发壮大以后。
他每天都忙着在田地间找蒲公英草喂兔子,喂鸡。
渐渐的也很少去刘家门口晃悠了。
他在田野间逍遥的日子,一晃三年过去。
转眼就到了1974年秋。
这时的裴璟已经7岁了,裴老大夫妻俩也决定送他去村里的小学上学。
这三年以来,裴璟很少会生大病,偶尔有个感冒咳嗽,吃点药也能好。
没有了他这个‘病秧子’的拖累,裴家的日子过得是越来越好了。
加上他们养的兔子越来越多,也能和村里的人换点其他的食物。
家里的生活水平也是逐渐提高,如今裴家的日子在村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这天,干了早上的工分以后。
裴老大和方怡就带着儿子来到了小学门口。
本来去年就要让裴璟来读书了,后来因为种种事情耽搁了一年。
如今家里有点余钱,日子也好过,裴璟是必须来学点文化了。
裴璟倒是不抗拒来学校读书,甚至还高高兴兴的一蹦一跳的往前走。
看着前面蹦达欢快的儿子,方怡为他的以后感到了深深的担忧。
“你说儿子是不是还不明白读书意味着什么?”
那可是背不完的书,写不完的字,一言不合还会被老师骂。
裴老大脸上带着笑,看着已经长得快高到他胸口的儿子,他眼里充满了骄傲。
“不会啊,咱们儿子聪明的很,看他这么高兴,应该是很向往学校的。”
看着丈夫又开始夸儿子,方怡无奈的扶了扶额。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丈夫张口闭口都是儿子好。
旁人说一句裴璟的不是,他还不乐意。
这父慈子孝的,真让人羡慕。
“我跟你讲,你可别对他抱太大的希望,否则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做父母的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优秀出众的。
但是也不能抱着必胜的决心,否则大儿子不争气的时候,就会把自己气坏。
裴老大哼了一声,坚定不移的选择相信儿子。
他们来到小学以后,里面的老师一下就发现了他们。
在得知他们要给裴璟报名上学后,里面的老师也是愉快的带着他们夫妻俩去拿了书,交了钱。
然后又带着裴璟去看了一下学校。
这个学校虽然在村里,但是平日可是个神圣的地方。
村里人一般没事,不会走进这个地方。
这也是裴璟第一次进来。
这学校是由村里以前的祠堂改造的,里面的环境设施很复古陈旧。
整个学校是四四方方的四合院形式。
不大不小的院子里还有一个假山流水,看起来环境非常优美。
而他们念书的分在2楼和1楼,低年级的在1楼,高年级的在2楼。
没有什么运动场所,就连教室里的书桌都是很古朴简陋的。
但是在这个时代,能有这么一个环境还不错的地方,供孩子们读书,已是天大的幸运了。
看完一圈以后,方怡在前面和老师商量着要把裴璟分到哪个班。
而裴老大则带着儿子在后面,悄悄询问裴璟。
“怎么样?喜欢这里吗?”
裴璟点点头:“喜欢。”
主要是也没有其他选择。
听见儿子这回答,裴老大又笑了笑:“以前爸也是在这里读书的,你好好念书,等考上初中以后,就能去镇上了。”
“镇上的学校比这要大,也比这要亮堂。”
裴璟再次点头:“好。”
他会努力读书的,不仅是为了给父母晚年生活更安稳,也是为了他自己。
如果不好好读书,一辈子在乡下务农,他这个小身板撑不住啊。
方怡又和老师说了些话,最后才带着父子俩出学校。
正交代着儿子从明天开始就要早起了,迎面就走来了林燕红母子三人。
看这样子,林燕红应该也是要去给刘洋报名的。
刘铭年纪稍大一些,去年入学,今年已经上了二年级了。
刘洋比裴璟大几个月,今年入学也刚刚好。
两方人碰面,林燕红没有了以前和方怡的热情和说不完的话。
只宛如村里不太熟悉的邻居,匆匆打了个照面,随后就带着两个儿子离去了。
擦肩而过的瞬间,裴璟回头看了一眼。
比起三年前来,林燕红如今好像是老了些。
皮肤也不似以前那么水嫩,身上的气质不知何时也有了几分妇女的沉默。
如今和他妈相比起来,方怡让人眼睛一看,就知道是下乡的知青。
但是林燕红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其他地方,都逐渐被村里人同化了些。
如今刘宏伟脚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只是也留下了后遗症。
走路会出现一高一低的情况,能下地,但是干不得什么重活。
他们一家的变化,也算是裴璟亲眼看见的了。
第84章 对照组知青的儿子(34)
只是,他心里不会有什么同情。
只能做一个旁观者,远远看着他们的变化。
不插手,不使坏。
已经是他作为镇守一方的青龙,最后的底线了。
遇见林燕红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影响裴老大夫妻俩要送儿子入学的喜悦。
回到家以后。
裴老大捉了一只又大又肥的兔子,利落的就宰了,开始扒皮。
“为了庆祝你正式入学,爸今晚给你做个麻辣兔肉!”
兔子的繁衍速度很快,短短三年的时间,若不是裴老大在有心控制,恐怕他们家都已经堆不下兔子了。
那些长大的兔子,明面上的裴老大把它们杀了烘干。
有的千里迢迢寄给老丈人,有的则和村里人换些其他细粮。
但是大部分,都被他夜晚悄悄拿到了黑市。
这也是他们家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但这种事情,裴老大一直做的偷偷摸摸。
所以来他们家做客的人,都知道他们家养兔子,但是不知道养的有多少。
如今小院里的菜地,都已经种上了兔子专门的食物,光靠外头采的,已经不够兔子吃了。
或许是因为家里养兔子,不缺兔子肉吃的缘故。
这三年来,裴老大烧兔子的手艺也是越发娴熟了。
那烧出来的味道,堪比镇上国营饭店的厨子!
在这本小说的后面,好像允许个人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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