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我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 第46章

作者:二肥2 标签: 穿越重生

  

第104章 看清自己的心

  沈梦面上一喜,回道:“这是好事啊!”

  “可不,那家姑娘娘和你嫂子们都见过了,个子不小,手脚麻利,干活的好手,最重要的是啊,人姑娘长得小巧漂亮,讲话也甜,和你小弟般配的很,两个孩子自己也相中了,就等着盖好房子就订婚呢!”

  “娘说的是,我和晓梅也都跟着去了,小彬和那姑娘一对视就傻笑,是个挺老实的姑娘。”

  吕琴兰说的时候也是由衷的高兴,家里盖了房子,往后再把小彬的婚事办了,接下来就是好好的挣工分,把家里的饥荒一还,就能踏踏实实过日子了。

  沈家能过的好,沈梦就高兴。

  中午吃饭也简单,吕琴兰拿着勺子盛菜,苏晓梅发窝窝头,简单的一锅烩菜,吃的一人满头是汗,心满意足。

  今天去沈家最重要的就是送买砖瓦的钱,王桂芝见陆振平一直帮着沈家干活,心疼的慌,女婿在外当兵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回家了,就该抓紧了时间和闺女好好的过日子,最好这次回来能让小梦再怀上一个,两个人能多几个孩子才好。

  他们沈家盖房子,女儿女婿是出钱又出力的,要是搁在旁人家,不知道该有多高兴,王桂芝和沈富贵却满是惭愧,自家要盖房子,还拖累了他们。

  吃过饭没多久,就撵着一家人走了,家里乱糟糟的,连让他们睡个午觉的地方都没有。

  一家子回到家的时候才过了两点,沈梦洗了手洗了脸,就准备搂着小儿子睡觉去,陆振平也想,只是还不等他跟上媳妇的脚步,陆嘉胜就扛着锄头来了,他舔着一张讨好的脸走到了陆振平的跟前。

  “大哥,我宅基地上都是荒草,咱俩一起拾掇拾掇去呗,回头打了地基就赶紧的建房子了,哦对了,我听了大队的广播了,这阵子都是晴天,不耽误盖房子的事情。”

  陆振平:“…”

  牵着明凯的沈梦一个转身,看着他“哼”了一声,转身回了屋。

  这一干就干到了傍晚,陆嘉胜不知道从那里弄了根烟,递给了陆振平。

  “哥,回去吧,剩下的我自己来就行,天晚了,你赶紧的回去吃饭去吧!”

  陆振平接过烟没点,睨了他一眼,把锄头朝他怀里一扔,“抠怂。”

  “嘿嘿嘿…”

  陆振平没理他,也没回家,他去了半山腰上,来到了一颗老树下,伸手抹了抹,随即坐了下来,把别在耳朵上的烟拿下来,用洋火点燃,慢慢的抽了起来。

  “咳咳…咳咳咳…”

  许是这根烟放的时间太长了,有些潮,他猛地抽了一口,呛得不行,眼泪都呛了下来。

  陆振平坐在这颗老树低下,望着远处渐渐升起的月亮,这次回来,他感觉心里的悲凉好像被冲刷掉了很多。

  懂事以后,他才明白五岁的时候偶然见到的女人是谁,爹娘为什么总是对他那么冷漠,总是面上带着笑容,也让他感受不到一丝的温暖。

  唯一让他觉得有了目标,有了前进动力,让他能积极生活的地方就是部队,这才是适合自己的地方。

  他觉得自己一直是一头孤独的狼,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族群,他爱上了在部队的日子,还认识了周班长,对他关心爱护帮助他的好班长,他对自己说,到了战场上,子弹他一颗不落的给自己挡着,只要他不要走在自己的前头,这是老兵给新兵的忠告。

  战争是残酷的,周班长死在了他的前面,他的爱人受不了打击,死的时候一尸两命,可怜的明阳被送到了叔伯手里照顾,后头又转送给了亲戚,最后被送到了孤儿院,那里有许许多多烈士留下的孩子,他去接明阳的时候,那孩子不愿意走,死死的拉着明亮和明芳。

  他脱不开手,只能都带回家,明亮和明芳和明阳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烈士的后代,已经的受人尊敬,刚开始的时候孩子太小,他根本照顾不好。

  他时常要执行任务,部队大院的嫂子帮着带了一段时间,渐渐的他觉得这样下去实在不是个事,只好把孩子送回了家,也答应,只要照顾好孩子,就给养老钱。

  可时间长了,他还是不放心,马祥说,还是要娶个媳妇的,孩子有了娘才会好。

  沈梦嫁给他的时候,他一眼看出来这姑娘有所求,有所求的才好,他不吝啬手里的津贴,只要把孩子照顾好就行,他觉得自己不配拥有什么温暖的家庭,自己是一个意乱情迷的产物,白淑云,那个自称是自己母亲的人,陆振平理解不了她的行为,甚至对于她生下自己这个决定,都觉得荒谬。

  可就是这么一个有所求的姑娘,却忽然变了性子,让他有些琢磨不定,他回来的时间不长,却觉得认识了很久,那种生生相惜的感觉,好像前世就有一样,他不可自拔的被吸引,他想要她。

  这种感情萌生的迅速,和以往不同,他昨天看出来沈梦的意思,可他没行动,他想在看看自己的心。

  月亮升的越来越高,陆振平把手里的烟抽完,又摸了摸树,这算是自己的老朋友,以前不开心的时候就经常的跑到树底下待着,他想,往后应该不会再过来了。

  临要走的时候,突然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他猛地顿住了脚。

  沈梦在家久等陆振平不到,只好自己下厨,做了一锅烩面,哄了孩子吃完,让他们洗漱以后,写作业去了。

  她趁着孩子们都在屋里,陆振平又没回来,立马进了空间。

  找了一份牛排,又倒了一杯波尔多的红酒,打开电视机,一边看电影,一边想用美食。

  吃饱喝足以后,才感叹,怎一个“爽”字了得!

  刚洗漱过出了空间,院门就被推开了,只见陆振平一手拖着一个挺大的东西走了进来,沈梦连忙坐了过去。

  “什么东西这是?”

  黑咕隆咚的瞧不清楚,陆振平“嘘”了一声,示意她不要说话,沈梦等他进院子以后,赶忙关上了院门。

  到了堂屋一看,分明是两头山羊。

  

第105章 亲兄弟那有隔夜仇

  沈梦看看已经没了气息的羊,又看了看孔武有力的陆振平,这哥们就这么拖了两只羊回家,可见这臂力多惊人啊,她好奇的抬手摸了一把。

  嗯!邦邦硬!!!

  “别凑过来,我身上都是血腥味,这两头山羊咱家留一只,回头我收拾好给你娘家送一半过去,再给老院一点,剩下的都归我们,另一只交给生产队,让生产队给村里看着分。”

  沈梦点了点头,一会收拾羊,肯定血腥味要飘出来,再加上山羊腥膻,不交出去一只,怕是有人要怀疑家里发生了啥事呢!

  “你不是去帮嘉胜干活去了,上那拖了两头山羊回来?”

  陆振平被她看的心情愉悦,轻笑一声道:“闲着没事,就去上上跑了一圈,下山的时候遇到了,可惜我就逮了两只,其他都跑了,也是运气好,这俩羊是个傻的,跑的也慢,不然都都弄不住。”

  沈梦:“…”

  说真的,听着有些凡尔赛!!!

  屋里写作业的孩子,听着外头的动静也都跑出来看,这一看不得了,欢呼起来了,围着两头已经死了的羊啧啧称奇,之前还不怎么亲近陆振平呢,这会子看着人,眼神里的仰慕都要溢出来了。

  “先不忙着收拾羊,还没吃饭吧,锅里现成的汤,我给你下碗面,吃了再弄。”

  “好。”

  沈梦被陆振平刚刚的笑容晃了一下眼睛,想不通他干了半天的活,又去了一趟山上,怎么看她的眼神好像都在散发小星星一样。

  一大碗的烩面很快吃完,陆振平拿着菜刀在院子里收拾野山羊,这两个傻山羊个头不小,瞧着有五六十斤的样子,皮毛还挺亮,几个孩子也不嫌害怕,就这么围着看。

  味道实在太大,沈梦有些受不了,临进屋的时候她指着地上的皮毛道:“这皮留着,还要那个山羊要是给生产队,那皮得给咱们,回头天冷了,给几个孩子做身坎肩,皮毛不够就做棉鞋,反正不能便宜了别人,哎呦味道太大了,我回屋了,明阳你们也别看太长时间,早点睡觉。”

  “好,听你的。”

  陆振平手上没停,把一只羊收拾的干干净净,下水什么的用砂盆装着,羊肉分割好,赶着几个孩子进屋睡觉去了,他划了五斤多的羊肉,还带着一块羊油,用草绳系好,拎着去了老院。

  周娇娇和陆嘉轩两个人从外面回来,路过沈梦家门口的时候,闻着一阵浓烈的血腥味和羊的腥膻味,两个人脚步一顿。

  “嘉轩,你闻大哥家里,这是杀羊了?”

  “不能吧,上那买一只羊回家杀的,哎,不对,别是大哥在山上打了什么野味吧,从前冬天的时候,大哥只要在家,就会去山上转悠转悠,时常能带回来野鸡野兔的,别是这次弄了一只山羊回来吧?”

  周娇娇眼睛一亮,现在天渐渐的冷了,这个时节要是能喝上一口羊肉汤,浑身都会暖烘烘的,而且羊肉女人吃了最是滋补。

  “嘉轩,要不咱去大哥家里去看看去。”

  陆嘉轩顿了一下,他“哼”了一声道:“不去,我这个月就能拿工资了,你要是想吃羊肉,我给你买,你现在怀着孩子,咱们不要在外头待太久,回家去吧!”

  周娇娇知道陆嘉轩还记着上次陆振平当众抽他的事情,可大哥也是赔了钱的,两个小崽子也都给她道了谦,她觉得只要不把陆嘉轩的工资弄没了,这点子委屈她能承受。

  “嘉轩,你这是干什么,我要的是羊肉吗,我是想趁着这个机会,让你和大哥和好,兄弟俩有什么隔夜仇,再说小时候大哥就没打过你,现在虽然各自成家了,到底是亲兄弟,人家老话都说了,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自己的亲大哥,有什么抹不开脸的,说说笑笑,这坎不就过去了吗?”

  陆嘉轩转过身,双手握着周娇娇的肩头,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我还不是怕你受委屈啊,娇娇,你看看以前,你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两条大辫子又粗又长,现在呢,被那两个毛崽子霍霍成这样,我真是,再来一次,我也还是会揍他们一顿的。”

  “他们有娘生,没娘养,何必和他们一般计较,我都不觉得委屈,你委屈什么,最重要的是和大哥打好关系,革委会那边有大哥的熟人,你这工作,就不想转正,就不想再升一升了,别意气用事好吗?”

  听了这么一番话,陆嘉轩哪怕心里有气,这会子也愿意为了妻儿忍一忍,虽然走的是大哥的关系,可他自己也是有真本事的。

  “好,娇娇,你等着我,等我以后靠着自己的本事给你一个光明灿烂的未来,你就天天在家带着孩子,擎等着享福吧!”

  “好,我等着!”

  这话正说道了周娇娇的心坎里,她自从嫁过来就勤快的不得了,为的还不是让陆家的人心服口服,对她挑不出毛病来,这以后陆嘉轩要是能光耀门楣,也得有她的一份荣光才行。

  两个人你黏黏糊糊了好一会,才朝沈梦家走去,刚要敲门,门却从里面打开了,陆振平手里拎着的肉差点扔到了周娇娇的脸上。

  “哎呦,吓死我了。”

  “大哥,你慢点,吓着娇娇了。”

  陆振平:“…大晚上的,杵在我家门口当门神呢?”

  周娇娇的眼睛定在陆振平手里的羊肉上,那么老大一块,还有一块板油,馋的她不行,真想当场就做了吃。

  “不是的大哥,我和嘉轩刚刚闻着血腥味,怕你家有事,就过来看看,大哥拿这么老些肉是上哪去?”

  “给爹娘送过去,我在山上逮了一只山羊,剥好了,割点肉自家留一些,一会都送到生产队上去。”

  周娇娇一听,面上一慌,这么金贵的东西,怎么能送给生产队,一个生产队这么多的人,到时候分肉的时候还能分到什么荤腥啊,他逮到的,自然是要归他们陆家自己吃用才行啊!

  

第106章 吃到肉

  陆振平把门关好,拎着羊肉就要朝老院走去,周娇娇刚伸头朝院里看,也只看到地上一滩子水迹,其余什么多没瞧见,她见陆振平要走,赶忙转身拦了一把。

  “大哥,你这是给爹娘送了多少啊,剩下的肉都给生产队吗?逮了几只羊啊?”

  陆嘉轩也跟了上来,他对陆振平的话倒是没有什么异议,可见周娇娇问了,他也就没说话。

  “看不到吗,就这些,剩下的不给生产队还能自己留着了,没事就赶紧的回家去吧!”

  “不是的大哥,我是觉得一只山羊想想也没有多少肉,给了生产队也不好分,不如自己留着了,咱两家分分,剩下的还能卖了,村里这么多人,就算是分了,一家也分不了多少荤腥,还不如不给了,这年头从山上打的野味都是自家拿着了,这都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大哥你咋还认了死理了呢!”

  按照周娇娇的意思,就应该拿出来,两家看着一起分,最好陆家能多分点,毕竟人口多,大哥家才几个人,这天气,羊肉放不了多久就会坏掉的,到时候多浪费啊!

  这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陆家村人人都是这样的,也算是不成文的规定,家里粮食不多,大家都会想着从山上打点野味,或者去弄点野菜填填肚子,逮到了野味更是恨不能捂起来,哪有像陆振平一样上赶着送出去的。

  想做好人,不得先紧着自己家吗?

  陆振平转过身冷漠的上下打量了一下周娇娇,她说的是没错,村里几乎人人都这样,可这是乡下,你家有难,我家帮。

  乡里乡亲这么多年,根本就算不清自己家接受了别人多少帮助,别人又付出了多少。

  “你说的有理,一只山羊原本就没多少的肉,分了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还不如不分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那你们忙,我就回家去了,这肉回头让小梦做了给你们送点现成的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