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 第267章

作者:御井烹香 标签: 布衣生活 励志人生 基建 轻松 穿越重生

  “不说场面话了——大家喝口饮子,都在里头——吃吧!”

  随着领导一声令下,大家碰了碰杯子,各自都喝了一大口饮子,有些人已经‘哈’地喘了一口气,还来不及评价这种饮子的口感,筷子便又纷纷向着冒菜伸了过去。黄景秀也捡了一片在汤汁中熬得发褐的香菇,有些审慎地注视了一会儿,慢慢地放进嘴里。

  “哈——”

  桌上立刻传来了比刚才更浩大的喘气声,很多人吃得太急,被烫到了,黄景秀因为吃得慢,幸免于难,她咀嚼了几下香菇,眉毛挑得越来越高,又赶紧地去夹了一筷子豆芽,咀嚼后眉头因为那麻麻的感觉骤然一蹙,但很快又舒展开了,一种强烈的惊讶感,将她完全攫住了——

  世上真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吗?这真是川蜀的红油做出来,而不是六姐的什么仙器做出来的?这……这样的好滋味,也是人间能有的吗?

第528章 冒菜的诞生(下)

  重油的东西, 几乎一定是好吃的,这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常识了——对于不是天天都能开荤的群体来说,重油的东西经过恰当的烹调, 怎么也难吃不到哪里去。

  油这个东西,空口喝, 是很容易腻住,让人有些恶心的, 但倘若做成了油酥小饼, 做成了肥肉豆沙月饼, 做成了咸烧白……把油润充分地和其余食材结合在一起,起到的便是犹如画龙点睛一般的作用。

  这冒菜也是如此,虽然一样是融化了的流油,在蔬菜上流淌, 但是,却丝毫也没有过于油腻的感觉, 用筷子稍微一搅拌一下, 让红油和在汤汁中烫得入味的蔬菜拌匀了之后,再趁热送入嘴里,首先感到的就是浓郁的香气,这香气中有一种特别的馥郁, 随后是浓烈的豉香, 和牛油本身的味道搅和在一起,互相激发——

  再之后, 才是那多种香料造成的复合型香气,黄景秀能隐约辨认出的,大约是香叶、草果,除此之外, 还有什么便很惘然了,只觉得在这异香的衬托下,豆芽本身那种腥气,已经完全被压制消解了,食材似乎已经只是在提供一种对牙齿的触感。

  在口感之外,本身的口味变得相当的轻微,只有豆芽的鲜味留了下来,完全和调料的香气融为一体,豆芽这个东西,黄景秀是经常能吃到的,但毫无疑问,绝不会有在冒菜锅子里这样的好吃。

  这种常见的食材,在冒菜锅子里,完全被提升了一个档次,而香菇这样本来就以鲜美著称的食材呢,那就更不必说了——川蜀的菌子,是要比外地多见的,虽然很少吃到香菇,也就是万州人叫做草菇干的东西——这个是江南的特产,但是,其余的小菌子,或者是从彩云道那里卖过来的鸡枞干,在黄景秀小的时候,也是在万州流通贸易的商品。

  黄景秀对于菌菇的滋味,并不是太陌生,一年中偶尔也能吃到几次,而她认为,鲜草菇这样菇肉肥厚如荤的东西,在冒菜锅子里,绝对是一种珍味,要比什么做法都更让人着迷。

  那种鲜美,完全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那鲜、辣、咸、香四味,完全融合在一起的口感,刹那间就征服了一个川蜀妹娃的口味,哪怕天气已经很热了,两口下去便是一身的汗,但她还是忍不住一边‘嘶嘶哈哈’地喘着气,一边止不住地挥舞着筷子,哪怕就连一旁摆着,餐票里本来含有的荤菜红烧鸡,都完全无法把她的注意力,从自己的冒菜盆子里移开了。

  这个东西,可以说是把油荤做成咸口时,所能达到的最高峰了,黄景秀只能如此形容红油冒菜,至少,在她有限的饮食经验中,荤油这个东西,若是做成甜口,那么肯定是相当好吃的,也无法和咸口的东西来比较。而咸口的咸烧白、炒青菜、炒肉,都少了红油这种非常复杂又极为融合的香气,让它画龙点睛般,给所有的素菜都赋予了不逊色于肉菜的芬芳——

  仔细想想,倘若不是红油冒菜,而是猪油烧青菜,那么,青菜的腥气,荤油那股子腻味的感觉,是完全无法彼此掩护的,反而会互相凸现其缺点,所以只能趁热吃,或者用茱萸的辛辣将其掩盖,可当荤油和青菜来到红油冒菜锅里时,这缺点就在红油复合的香气中,悄然完全消融了,剩下的只有单纯的感慨:

  “真香啊!”

  “入味!”

  同桌的考察团成员们,也不住口地称赞着冒菜的美味,他们在路途上是受了苦的——现在黄景秀亲自见识到买地食堂的伙食水平,自然也就知道,这一路上大家的饮食,对于买地的百姓来说的确算得上是艰苦的了。她们在船上,吃的一般都是干饼子配热水,就算有鱼吃,也不过是油盐熬煮,很难整治得多么味美,也就是每隔数日,靠岸停泊时,能稍微好些,吃点热粥热水,大油荤是不敢开的,因为怕在路上跑肚拉稀,那就非常麻烦了。

  航程到了丰饶县之后,饮食才逐渐丰富起来,在那时,黄景秀以为那边的饮食已经和买地差不多了,毕竟她也听说了,丰饶县可能会被买地正式接收,她也品尝到了三杯鸡这样的美味——买地的鸡真是好鸡,那样的油!不过,现在看到了买地真正的食堂,黄景秀才明白,为什么人人都往买地来了。买地的日子,的确是过得好!

  不过……好日子过久了,对于油分还会那样喜欢吗?这红油冒菜的口味,又麻又辣的,好像在江浙这边,还是比较新鲜,至少黄景秀出了两湖之后,就感觉饮食中麻的部分减少了许多——花椒对于川菜来说,是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麻的感觉,几乎算是第六味了。但在大江下游,人们虽然还是很爱吃辣——江阴的辣味,尤其是丰饶县的辣味,甚至连黄景秀都觉得有点过分了,可他们是不太使用麻椒的。

  对于考察团的吏目来说,他们是在川蜀吃了一两个月的饭,早就接受了花椒的无处不在,可其余吏目呢?这些见多识广、养尊处优的本地吏目,对于红油冒菜,是否能够欣赏呢?

  虽然,这是奉节的特产,和黄景秀没有什么利益上的联系,但是,她已经到了千里之外的江南之地,黄景秀不由得便感觉到,奉节也可以算是她的故乡了——如果离开了出身的省份,那么,这一整个省份的确便可算是故乡,是以她对于这红油,不期然也产生了一种密切的关心,很在意它在买地的反响。

  “真是太香了!”

  就在她们排队买饭领餐的时候,后续的主力用餐大部队也到了,吏目们陆续下衙了,他们秩序井然地在食堂门口撕餐票根——餐票经过几次改进,又随着印刷技术的进步,现在已经相当完善了,进食堂时,要先裁下一份票根,作为留底,去取荤菜时,还要再裁下一份票根,此外,如果还想再吃荤菜,就要掏钱了,和在食堂里吃冒菜是一个规矩。

  撕下了票根之后,很多人也好奇地排队去买冒菜,也有些行色匆匆的吏目,进门后飞快地就去取餐,根本无暇旁顾——这是还有要事办,吃完了就要走的。大多数人,都在饶有兴致地议论着这股浓香的源头,“就说今日食堂要出新菜色,香!这香气霸道得把其余菜味儿都压住了。”

  “哎,老张,买一碗多少钱啊?什么,13块?!”

  看来,一顿饭要13元,对于许多吏目来说,也算是贵的,黄景秀沉浸在美食中的注意力,也不由得依依不舍地分出了一点——只有一点点,因为她正在吃金针菇呢,这是谢金娥力荐的菜色——这个东西,川蜀是没有的,在南方也很快就要过季了,滑溜溜的非常鲜美,和红油的芬芳简直就是绝配,黄景秀认为这简直比肉还要更好吃。

  这么贵的一碗菜,会不会有人买呢?答案很快就出来了——不但有人买,而且人数还很多,有些人打量了一下冒菜的份量,立刻就现场组合了起来,“老李,票子给我,我去打饭打菜,你排队,咱们合伙买一份尝尝!那份量太大了,一个人本也吃不完!”

  确实,其实买地的这些吏目,胃口不好的人是很少的,大概是因为他们每日里的工作的确是辛苦的缘故,人人都很能吃,不过,他们并不赞成浪费,一般打来多少都会吃完,而无论如何,这餐票是不能浪费的,在餐票里吃多少都可以的米饭、小咸菜,还有每人一份的荤菜,这个必定要打一些回来,在这些份额之外,每个人还要再吃一大碗冒菜,似乎是超出了一般人的饭量。

  所以,很容易就能想明白,最合适的办法莫过于二三人、三五人合伙,凑一碗冒菜吃,这样大家额外多吃的份量不多,价格也就合适了许多,一人多出个13文、14文,确实是比较肉痛的——很多人一日的收入也就是35文或者30文,这就去了一半了,但一个人4文、5文的,对于这些吏目来说,很明显也就不算什么大花销了。

  “哇,这个里脊肉这样做,真的绝了!”

  黄景秀是没有要里脊肉的,她认为这和她的身份不很匹配——她还在孝里,当然,出了热孝之后,吃荤油,吃鸡蛋,也不算出格。现在早就没有什么结庐守孝,茹素三年的讲究了,一年内不喝酒吃肉,在民间就算是很有规矩的。而且黄景秀毕竟是生面孔,不是正式的考察团成员,所以,她只要了一份鸡蛋。

  她本以为会是水煮蛋剥壳后泡在汤里,却不知为什么——大概是谢金娥和厨役说了什么,端上来的碗里是一个起泡的炒蛋,或者说叫炸蛋更合适一些,四处燎焦,脆生生的口感,还没有完全缺失,又泡在了油润入味的汤汁里,咬一口焦脆流汤,简直让人心醉神迷——

  连鸡蛋都这么好吃了,里脊肉又怎么能例外呢?这份里脊肉,也不像是黄景秀想的那样,就是厚肉片煮熟,它大概是被捶打过了,还裹了一层生粉腌制过,所以特别的薄而滑嫩,裹着红汤被提起来时,光是看着似乎都滋味十足,会吃的还把它稍微在辣椒粉里沾一下,裹了粉送进嘴里,一边辣得吸气,一边不住地点头,“好吃!好吃!这样的做法,比红烧肉好吃多了,没那么腻味!”

  实际上,这种做法包含的油分,其实一点都不少,但给人的感觉没有油汪汪的红烧肉来得那么直接,香味也更丰富,光是这么一句话,便引来冒菜摊位前的队伍中,不少吏目的回顾,而点里脊肉的客人肉眼可见地多了不少,过了片刻后,里脊肉便售罄了。也惹来了众人的埋怨,“料还是要多备点的嘛!”

  “这才几点啊,不到二十分钟就卖完了?”

  “里脊肉本钱贵——鸡蛋要多少有多少!”

  厨役们半是辩解,半是玩笑地回答着,在谈笑间,一碗碗冒菜被端了出来,黄景秀耳边听到的多数都是15文以上——也有凑单的人多的,那就是20文,甚至30文的都有。多数都是素菜,荤菜因为里脊肉卖完了,只有鸡蛋,所以也没什么分配的烦恼。

  “香!”

  “太辣了!”

  “呼——呼,下饭,下饭!”

  “拿红烧鸡沾这汤汁也好吃!”

  “好麻啊——”

  很快,他们周围的长桌便坐满了,纷至沓来的评论也一一响起,大多数人对于这红油冒菜都是极为好评,很多人好奇,“这油不是猪油吧,应该是牛油——哪来的牛油做菜?牛油不都是去做工业了吗?餐馆敢买牛油做菜,抓到了要遭罚的!”

  “不单单只是牛油吧,感觉还有很多香料,真香,就是有些麻!”

  也有人在议论着这种麻麻的口感,并且不断地吸着凉气,表示很难接受,“为什么这么麻?呸呸,我吃到花椒籽了!”

  “我觉得麻得挺好啊,解腻——不然就一味只是油腻了。”

  花椒作为调料,在民间的接受度还是很高的,这毕竟是一味擂茶时都会加入的佐料,花椒水、花椒酒,这都是深入民间的东西,只要不是把花椒皮卡在牙缝里,大多数人还是能够接受它带来的这种奇异的麻辣感的,甚至有人认为,这种吃完以后,舌尖发麻,浑身发汗后又感到清凉的感受,很能解暑,配合上满是气泡的白糖水,一早上的暑热完全已经消失无踪了。

  “太下饭了——这一顿吃得好快活!”

  菜很快就被吃光了,很显然,大家都认为,比起炒青菜,红油蔬菜虽然更贵,但口味无疑要好得多了,余下的汤也是没有一点浪费的,因为本来也不多,你一勺,我一勺,拌着饭,蘸着馒头,一海碗的杂粮饭就菜,顷刻间也就下了肚,盆光、碟光、碗光,只有些辣椒段、花椒皮剩下。

  这些并不肥胖,反而可以说是很精壮的吏目们,便往后一倒,一边满足地摸着肚子,一边啜饮着气泡薄荷水,赞叹起了这红油的美味,“到底是六姐,随意摆弄,怎么都好吃,我觉得这个比番茄鸡肉卷更落胃多了——鸡肉卷那真是只有小鸡饭量的人才去吃的,还贵!比起来这个真实惠。”

  不论如何,一个人五文钱,只是多了一碗菜,似乎怎么也不能说是实惠,在黄景秀的家乡,五文钱对苦力已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朝天锅是可以做到两文钱吃饱的。由此,也可以见到买地的物资是多么的丰饶,买地的日子是多么好过了,当然,吏目的日子怎么也难过不到哪儿去的。只是买地的吏目要比万州的人数多得多,而且有些吏目看起来年纪很轻,收入应当也不会太高,但对于这红油冒菜的消费,似乎也不觉得有多吃力……

  就说坐在黄景秀身边不远处的一个年轻吏目罢,他虽然只穿着一件扣子扣错了的衬衫,看着还有些脏兮兮的,但却是一个人要了一碗30文的冒菜,光是里脊肉就要了两份,这份财力便不能不让人侧目了,黄景秀私下还很好奇他能不能吃完,没想到,菜上来了以后,他却是先用小碗挑出了一份,随后又把剩下的小盆子放入随身的篮子里——这是要‘打包’,带回去给家人吃的,如此,他一口气买30文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了。

  不过,一口气花一天的收入,这份豪气起码在万州府是不常见的,黄景秀的感觉是,在万州府,大户人家的人口,是多的,穷得叮当响的人也是多的,收入居中,可以随意花销二三十文在一顿吃食上的人家,数目其实很少,远比不上买地这里,这种中间阶层的人数反而还是最多似的。而以这种中间人口对冒菜的反应来看……

  “五文钱,多吃许多油呢!”

  这种看得到的油,也是很有招徕作用的,等考察团的人吃完了,踅出县衙时,被带出衙门的冒菜,俨然已经在县衙周围引起了一阵舆论,看得出来,百姓们对于油依然是很渴望的,这也让黄景秀松了口气——如果这里的百姓都和大户人家似的,炊金馔玉,对于油分的态度,从追捧变为那种嫌弃,‘油腻腻的,谁吃那个’——那她可是轻易承受不了的,毕竟,对油这么珍贵的东西,家庭条件该要多好,才能吃腻啊?黄景秀轻易都想不出来,就算是万州‘山上’的大户小姐,她们也一样以豆沙猪油月饼为难得的美食,实在说不上把油给吃腻了呢!

  在她来说,从前吃油的机会,自然是相当少的,对于今日的美食,当然也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黄景秀其实知道自己很可能会拉肚子——刚落脚就吃这么多油,恐怕肠子要滑,但是,这是即便拉肚子也不能错过的美食,自打进入买地之后,她低沉的心绪已经有了很大的好转,现在简直更有几分飘飘然了,过去的往事正被飞快地埋葬着,黄景秀的心思,完全被这些全新的东西给占满了。

  她一面走,一面欣慰地听着吏目们谈论着红油冒菜良好的前景——如此看来,不论多少红油,买地都完全能消化得了,高昂的售价绝不是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家乡有了新的产品,新的财源。而且,家乡的好东西,得到了闽人的喜爱,黄景秀不觉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就连暑热的天气,她也不太计较了,她精神地走在烈日之下,在饱餐一顿之后,浑身上下似乎都充满了能量,现在让她做什么活儿,也许她都会一口答应下来。

  “对了,我们去运动场吧。”谢金娥也是一样,她吃饱了就更跳了,拉着黄景秀,和那些要回客栈午休的同事们作别,不过,许多年轻的男吏目,一听有人要去运动场,立刻也就精神了起来。大概是吃得好的关系,买地的百姓,丧气的很少,总是带着似乎无穷无尽的活力。

  “去做什么?打球吗?对了——去看看新球也是好的,走,一道去,金娥跑步,我们也带着黄小妹儿看看新鲜——看看我们买地的球赛去!”

第529章 足毬和篮毬(上)

  球赛这个名词, 对于黄景秀来说,确实是非常陌生的,当然了, 球却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若是换一个名字,把球赛重新叫做蹴鞠的话, 那么她肯定是能明白的,因为蹴鞠在敏朝也不算是什么冷门的运动, 便是闺阁小姐们, 也多有彼此结社, 踢球为戏的,甚至各地还有专门做鞠球的匠人,若是知名的鞠球,入了‘健色名录’的那种, 一个鞠球售价不菲,还是一种很值得远销的商品哩。

  所谓的健色名录, 其实就是知名球商的名录, 健色是鞠球如今时兴的另一种叫法,而所结的球社,也叫圆社,圆社中用来给自己的球队加油助威的口号, 叫做‘圆社锦语’, 一般来说,能被收录的圆社, 都是源远流长,至少也有几十年的历史,传承几代人,多是某地的代表社团——理所当然, 这也就是各地望族子弟的专属了。

  一般来说,像是普通的小县,闲人不够多,是组不起什么有规模的圆社的,最多也就是十余子弟一道嬉游,只有万州、巴州、锦官城这样的州城,里坊中有钱闲人众多,更有衙内闲极生事,可以豢养家丁一起耍乐,如此一个圆社中,如同众星捧月一般,以互相交好的某几家年轻子弟为核心,外圈是相好次等人家的壮丁,还有自己豢养的家丁等等,女社也是如法照搬,由这些核心子弟来解决场地、球源问题,平日里组织训练,和其余圆社约战,甚至于还给一些经济不太宽裕的社员发放经济报酬,也是常有的事情。

  一般来说,圆社之间彼此也会有些恩怨,百姓们各自都有支持的社团,每每邀战之日,都有人前来观战呐喊,呼喊加油的口号,也就是‘锦语’。虽然平时世家子弟目无下尘,高高在上,甚至于豢养球员的资金,便来自于民脂民膏,但比赛时,场地周围是不禁百姓旁观的,有时还会备些免费的茶水,邀请自家的拥趸前来,以壮声色。

  不过,这种较量一般局限于本地,很少有异地球社互相约战的,因为从一州到另一州,舟车劳顿实在不是很方便,而且花费甚巨,客场作战者又往往落于极下风,这也使得球赛多数还是局限于州城内部,各里坊的较量。

  万州府从前繁华时,居于山上的有钱商户,虽然人数不多,但个个财雄势大,谁都不服谁,凭借财力、地利之便,组织了好几处圆社,都是各显神通,又是买好名声的健色,又是定做统一的圆社服,又是给社员发钱,闹得好一番声势,因此,黄景秀对于圆社是很熟悉的,也知道踢球的规矩:万州的蹴鞠,主要还是以白打为主,很少有组织踢筑毬的,主要是因为万州是山城,平整的场地难找,不方便练习。但黄景秀知道,许多别处的圆社,主要还是用筑毬来一较高下。

  所谓的筑毬,就是在一块场地中央竖起一个高高的旗杆,杆头支一个圆洞,这个圆洞,叫做‘风流眼’,毬过此洞则可以得分,风流眼和地面是有距离的,据说最高者约有二丈,换算成买地的单位便是约十米左右——不错,的确就是这么的高,就算是矮一些的,也要五六米是常见的。一般二米的风流眼,那都是为了兼顾百姓的游乐:百姓踢小石子为毬的话,二米的风流眼也是能踢过去的,五六米则完全不可能射入了。

  由于每个球门的风流眼高度不同,便可以很容易地推断出来,客场作战的劣势是很大的,首先球门的高度十分陌生,完全无法和主队相比,倘若自身没有超凡脱俗的技艺,很容易便会出现悬殊的大比分。因此,公平起见,也有一种比较方式,是单人、二人或者四人轮流踢球,以毬飞舞轨迹的巧妙,球被踢出的高度,彼此配合的整齐为主要的比试方向——这种比试就叫做白打,也是黄景秀熟悉的方式。

  而且,在民间来说,白打比筑毬更受到百姓们的欢迎,因为白打的花式可以很多,而且也很容易学习模仿,此时的健色毬,就像是一个高级的毽子,主要是用来踢花样的工具。甚至像是黄景秀这样,家里根本不会买鞠球的人家,也可以用毽子来模仿所见过的白打技巧。

  人们也认为白打的花样多,自由度高,要比筑毬好玩多了——筑毬的花样很少,就是双方分列场地两边,轮流向风流眼射门罢了,球过到对方半场之后,被对方球员搬运到主将身边,踢上一脚,过了就是过了,若是没有过,那么球又到对面半场,如此反复……

  不过,和白打比起来,筑毬是很容易分出胜负的,计分便可。所以谢金娥说是要带她去看球赛时,黄景秀还以为见到的会是一个竖了风流眼的小球场,大小大概也就是寻常二进院落——一般的球场,这么大也将就够用了,却不料,谢金娥带她来到一个极大的场地,这场地完全是她没有见过的样式——一个极大的椭圆形,中间是平整的场地,四周则是用水泥造成的阶梯般高台,具体有多大,她也说不上来,只觉得大概绕圈跑一周的话,怎么也要二十多分钟。站在看台高点看去,中间场地的人头,大约也就只有一个小石头大小一般。

  自然了,恰逢正午,看台上是没有多少人的,大多人都集中在场地里,在场地靠看台的下沿有一圈晒棚,有些人在晒棚下午休,有些人则在场中不断跑动,还有个管事的在来回巡视,维持秩序,不断警告众人不得在此处便溺吐痰。场地中则有许多人,仿佛都各有目的,有些人绕着外圈在跑动,有些人则在内圈玩毬——黄景秀没法说他们在蹴鞠,只能说是在玩毬,因为她还看到了好几个人用手拍着球跑来跑去的,让人非常的迷惑:蹴鞠的所有规则中只有一条是不变的,那就是不能用手触球。

  “这个是在顽篮毬!”

  考察团的吏目不少都打开了话匣子,积极地向黄景秀介绍着,看得出来,他们对于这个运动是非常喜爱的,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着迷。“这个篮毬可比老式健色要好玩多了!”

  篮毬的名字是很容易领悟的,因为篮筐就放在那里,就是个带了粗渔网,矮矮的风流眼,玩法也是一眼便能看明白,五人一组的有,人一组的也有,互相拍球抢断、传球,向对方篮筐逼近、投球,包括得分规则,因为有辅助线的关系,都很容易明白所谓二分球、分球的区别,这中间的场地里,有四个并排的篮球场,此时两个有人在顽。大概占去了一半的地盘,另一半则是小门林立,让黄景秀有点看不懂了。“这是——”

  “这是足毬!”

  足毬也是五人一组玩的,拌了煤渣的土地上,也用白石灰洒了不少辅助线,尤其是小门前的一个框子,是很分明的。小门前还各有一人站着,视线跟着球看来看去——那小门大到黄景秀压根无法相信是球门的地步,居然连一个人都遮蔽不住!就只见门前那人,聚精会神,左挡右扑,把对面踢来的足毬,或者是抱在怀里,或者是用手接住,谢金娥介绍道,“这个是守门员——这是买地的足毬和敏朝不同的地方,我们的球门比较大,因此专门设一个守门员,他在球门线的范围里,是允许用手触球的!”

  这两种球赛,看着都是很直观的,一面是手拍球而投球,一面是如蹴鞠一样踢球,考察团中的吏目都是各有所好,各自宽衣下场——场中不乏有只穿了特制背心球衣、短裤的汉子、女娘们拼杀,女娘们一样只穿着球衣,随时可以看到里头穿着的紧身背心,这主要是因为天气太热了,倘若还穿得太多,恐怕会中暑。

  蹴鞠作为一种游戏,衣着的典范稍微放松,似乎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在这样的氛围下,似乎谁也不会想多,毕竟,相扑的女力士也还有只穿着兜裆的呢,虽然黄景秀并没亲自看过这样的女相扑,不过,她还是接受了运动员们宽泛的着装。其实说实话,这和穿短袖衬衫差得也不算太多,区别可能就只在于背心把胳肢窝给露出来了,所以靠近的话,运动场内是很有些汗味的。

  不过,来玩球的人,一旦玩起来了,也就注意不到这些了,几个吏目在场边伸腿拉胯,做了一番热身,又和看场地的管理攀谈了几句,那管理便拿来一个本子,让他们签名画押,这才从水泥台底部一个上锁的小屋里,取出了几个毬递给他们,黄景秀奇道,“怎么这毬原来是场地发的么?咦,外头没有什么缝线呢!”

  敏朝的健色球,若是上好,做法是相当一致的——都是两层,里层说来不雅,是动物的尿泡,充气膨胀,之后套上皮革的外缝,这种充气球,比从前的毛球要轻巧得多——毬这个字的来源,意思就是用毛发填充的球,便是现在,很多地方也会直接用毛发来填充皮革,这种皮球沉重质软,不像是气毬那么轻巧,一般来说,‘齐云社’里,齐云两个字的美好祝愿,也只能是针对气球,如果是毛球的话,是踢不了那么高的。

  这样上好的气球,一个要卖到一两银子,这是不算高的,因为皮革的鞣制、染色、缝制都不容易,要把皮套和尿泡做得严丝合缝,也很考验师傅的手艺。理所当然,每个球的大小都是有区别的,因为尿泡大小先就不一。也就只有一些有名的健色工坊,可以优中选优,做出大小、重量差不多的毬来,这样的一个名牌毬,卖一两难道还能说贵了吗?

  那种能支持圆社运转的人家,其豪富也就可见一斑了,毕竟哪个圆社没有几十个球随时轮换使用的?这里每年都是要几十两银子砸进去,没有一点真爱的话,哪里能常年支撑这样的盛景?

  像是黄景秀,她是偶尔玩毽子,若是民间百姓,能弄到什么毬也就将就了,但此时看买地的球,却和敏地的球又不一样,拿在手里,比较沉甸甸的,不是那样轻飘,黄景秀把一个篮毬掂了一下,大概是一市斤重,确实是要比一般的健色球都沉重不少。

  而且,触手滑溜,又有种说不出的,微妙的粘腻感,她抓完之后,在手里搓搓,仿佛能搓下一点深灰色的汗垢来。谢金娥在她身边,也拿过来掂量了一下,摇头道,“唉哟,这天气还没大热,球已经有点发粘了!所以我说,篮球赛还是要在春秋天比好些。”

  “这个是老一批的球了,主要用来踢,新一批杜仲胶做的球,现在专门用来打篮毬的,会好些。”

  果然,另一个新球拿过来,触感就要更滑溜多了,更像是皮球,就是有点儿脆性,但是这种球似乎拥有很好的弹力,虽然沉重,可触底之后,反弹的力度不小,黄景秀拍了几下,便感到有一种说不出的乐趣——若是换作了敏地用的毬,断难有这么好的弹力,抛在地上之后,最多回弹到小腿肚的高度,或者往远处去弹开,却是没有和这个球一般,只要力度适当,似乎可以不断回弹到手中的感觉。

  这种‘拍皮球’的效果,便是篮毬的最基本逻辑了,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弹力,才可能带球前行,黄景秀试着踢了一下那发粘的球,自然比用手去拍好一些,不过,穿着厚底凉鞋,踢球是有些困难的,大多人都自带了薄底鞋来更换,也有人皮糙肉厚,不怕正午发烫的土地,直接赤脚来踢。

  这时候距离吃完饭大概也有一个小时了,吏目们一路走来也消化得差不多,先试了几球‘找找感觉’,便开始全力互相博戏。他们很默契地分为两组,矮个子几乎都去踢足球了,玩篮毬的高个壮汉为多,拍起球来很快有了节奏,脚下拿了马步,上身微晃搞假动作,只看对方有人来围堵自己,便立刻把球传给队友。自己一晃,便往另外一边去了,而那边的队友,等到这边人来防他了,也是一个传球——但这一次却是没有传到,而是被人截断了,往自己那半场过去。

  如此互相传球,很快进攻方便找到了一个投球的时间点,跳起来往篮筐中投去,但这皮球砸在了篮筐上,往外飞出,于是篮下的球员们,都跳起争抢,各人在空中撞成了一团,肉对肉发出了‘嘣’地闷响——很快,抢到球的一方,便立刻往对方的半场又发起了进攻。

  如此激烈的对抗,是黄景秀从来没有见过的,她所见的球赛也好,射赛也好,无不是以‘一团和气’为最高的追求,这样直接,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残暴的□□对抗,让她惊得一下捂住了眼睛,不敢去看,直到片刻后,才慢慢张开一点手指,从指缝中往外看去,却见篮球场上早就组织起又一场进攻了,似乎刚才的撞击,并没有把任何人撞伤,反而只激起了球员们的血性。

  “这……这!”

  她不禁有点儿瞠目结舌了,犹豫着不知道该用什么字眼来表达自己的心情——震惊、害怕,但却又有一种兴奋感,仿佛这样见血到肉的冲击,激起了她内心深处的一种野性似的,让她又不敢看又忍不住目不转睛地看下去,黄景秀足足看了好几轮来回,方才如梦初醒一般,猛地喘了一口气,问谢金娥道,“好野蛮啊!只怕是鞑靼人的摔跤,都比这个要有章法,难道就真不怕受伤吗?”

  “这个篮毬,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为何之前我从没听说过,就连报纸上也没有介绍,这一次的大运动会中,也要举行篮毬的比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