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旧街十七路
娆娘哭着摇头:「我不会如此的,姐姐,我绝对不告发你。」
「娆娘,姐姐信你。」
我也流下泪来,凄楚道:
「但是我又不敢信你。若是、若是你拿着铜簪,也扎他一下,哪怕只是破了油皮,我都能信你。不然,我害怕,我是真的怕呀。」
娆娘见我泪水涟涟,一时六神无主,口中拒绝也绵软无力起来。
我握住她的手哭了一场,把这些年的痛楚血泪讲给她听,边哭边求她。
娆娘迷迷糊糊的,握住我塞给她的铜簪,胡乱下手,在章璟脖子上又凿了几个洞。
我这才放下了一半的心。
翌日,我作男子打扮,推板车将章璟运到野林子里,抛尸到深处狼群出没之地。
第二天去看,那尸体残破不堪,被撕扯成几段。
过几日再去看,只剩些衣服碎片,连骨头都没了。
10
「……杀妻杀妾,不是律法规定要严惩的吗?」
「我」的死讯报告官府后,娆娘恍惚了几日,终于没忍住来问我。
我放下书,转头看她。
「律法是写了要严惩,可那又如何?
「阿娆,你可知,为何老百姓深恨变法?」
娆娘摇头,只说不知。
我想了想,挑了些在流民堆里听来的事,讲给她听。
「前朝有陈姓匠人善造农具,曾造出一种省时省力的陈氏犁。
「皇帝说,要给农人每户发放,以节省人力。」
「那……那不是好事吗?」娆娘迟疑道。
我点点头:
「的确是好事,只是各地父母官自有章程。」
「有的县丞说,农户必须拿家里的旧犁来换陈氏犁。
「百姓交了旧犁,领到手的陈氏犁却是坏的。
「官府拿了百姓的旧犁和朝廷下发的好犁,或者勾结商贾转手卖出去,或者和其他地方换粮,总归是笔不赔的买卖。
「有的县丞说,府衙人手不够,要百姓去县中领陈氏犁。不来者必有严惩。
「自乡下去往县里,衣食住行,哪样不要钱?
「住个十天半月的,花钱如流水,小门小户谁撑得住。
「小吏只消发这陈氏犁发得慢些,拖上些时日,百姓自己就上赶着送钱贿赂,求小吏赶紧将犁发给自己,好早日归家。
「还有的官吏,县里客栈酒楼就是自家亲戚开的,光靠乡民投宿住店便能大赚一笔。
「如此各显神通,一把陈氏犁,能喂饱不少官呢。」
即便如此,在流民们嘴里,只要点小钱不要命的,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好官了。
若要小钱的同时还能给百姓些好处,那简直就是青天。
说到这里,我喝了口药汤,竟也不觉得苦了。
「律法规定杀妻要打一百杖,流放千里。但妻子暴病而死就不算杀妻。
「有的妇人家里父兄强横,无论女儿是不是暴病而亡,都能联合官府向夫家索要些钱财。可这里头,究竟有几个是真心为妇人伸冤?
「至于家里没爹没兄弟的妇人,就算被活活打死了又如何?做丈夫的塞些好处,打点一下,报个病死的名头,谁都不会去追究。」
「都没有人觉得不对吗?」
娆娘的声调高了些。
「也有,只是又有什么用呢?管了一次,谁能次次都管?天下这么多县丞,谁又能管得过来?」
阿娆不说话了,脸上怔怔的。
她倒是经常露出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似的神色。
到底是什么地方,才能将她护得这么好呢?
半晌,她才说道:
「我不喜欢这个时代。」
娆娘抿唇,拽住我衣袖,又重复了一遍:「我不喜欢这里。」
「没人叫你喜欢。」
我放下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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