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109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唱的正是《孟佑大战毒虫》。

  之前戏班子在隔壁村唱戏,江来也带着一部分小乞丐去看了。

  这几天,他还“千里迢迢”,去了另外几处地方,看这出戏。

  然后他就在孤儿院里演起来,竟然还演得一模一样。

  可惜,跟他搭戏的人演得并不好,江来有时候,不得不自己分饰两角。

  江来已经瞧见谭峥泓和桑景云,但他一直到演完这一场戏,才停下跟两人打招呼。

  桑景云见状道:“江来,你演得很好,很有天赋。”

  她觉得江来有唱戏的天赋。

  江来闻言很高兴。

  若非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南洋当账房先生,说不定会去唱戏。

  以前当乞丐时,他是没时间听戏的,现在去听了戏,他才意识到,自己喜欢唱戏。

  桑景云在孤儿院待到中午,中午回家吃过饭,就开始写《真假千金》。

  这本书里,她写了很多丝绸相关内容,她本以为自己要去别处打听,才能问到资料,结果桑钱氏和桑学文耳濡目染之下,竟也知道很多事情,告诉她的那些事情,已经够她写小说。

  江南的丝绸行业一直很发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丝绸、瓷器、茶叶贸易,每年都有无数白银,从其他国家流入他们国家。

  而养蚕缫丝的工作,都是女性在干。

  也是因为这样,在此时的长三角地区,女性的地位比别处要高一些。

  很多农村家庭,甚至是女性当家做主。

  可是,这些女性,依然会偏向儿子,依然想要儿子。

  金月季自幼学养蚕,她有一手人人夸赞的养蚕本事,缫丝之类的工作,她也都会。

  但她在家,就是不受重视。

  等“认祖归宗”,她还受到了更多压迫。

  她在农村时,与村里男人说话,卷起裤腿去地里干活,并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回到金家后,她跟俞少爷说几句话,朝着俞少爷笑一笑,都成了她在勾引俞少爷,以至于全家一起讨伐她。

  她心里有逆反心理,这些人越是说她,她越是要跟俞少爷交往。

  同时,她如饥似渴,学习各种知识。

  而在这个时候,金家的丝绸生意出了问题,金老板和金大哥的错误决定,让金家亏了一大笔钱,金二哥是个纨绔,更是什么都做不了。

  金家开始衰败。

  金老板无可奈何,就打算把金芍药嫁给俞少爷,让俞家帮助金家。

  俞家同意了,但俞少爷不同意。

  俞少爷已经意识到,他喜欢上了金月季。

  但俞少爷的父母不喜欢金月季,他们喜欢温顺的金芍药。

  最后,双方竟是商量出一个神奇的法子。

  金家把金芍药嫁给俞少爷做大房,再把金家的“亲戚”,也就是金月季嫁给俞少爷做姨太太。

  金月季自然不能接受这一点。

  此时,她回到金家已经两年,还靠着自己的努力,学完了小学的语文和数学。

  得知父母要把她送给俞少爷当姨太太,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离开家,前往江苏女子蚕业学校。

  这所学校,是1903年在上海创办的,一开始叫上海女子桑蚕学院。

  几年前,学校搬到江苏,同时改了名字。

  这所学校每年都招收小学毕业的女子,传授蚕种培育、制丝改进等各种知识。

  金月季一直想考这所学校。

  现在还不到学校招生的日子,但她提前来到学校,找到学校老师,表达了自己想要就读的想法。

  老师一开始拒绝了她,让她通过正规途径入学,但她锲而不舍,祈求老师给她一个机会。

  老师被她打动,给了她一个机会,然后发现她拥有丰富的养蚕知识,最终破格录取了她。

  而另一边,同样不愿意接受父母安排的俞少爷在发现金月季失踪后,怒而离家,去了国外留学。

  婚事自然没成,金家就此败落,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连俞家的生意,都变差了……

  桑景云在写这一段的时候,将桑家破产时遭遇到的一些事情写进去。

  写金月季学习养蚕相关知识时,则将国外的人偷取他们国家的蚕种和养蚕技术,甚至蓄意破坏他们国家丝绸产业的情况写入。

  这些事情不好写,桑景云也就写得有些慢。

  磨蹭一下午,也才写了两千字。

  写完,桑景云有些无奈。

  她只想写个单纯的恋爱故事,但写着写着,这个故事又不再单纯。

  不过她很喜欢这个故事。

  考虑过后,桑景云把稿件拿出来,把前面那所现实中确实存在的学校改掉,并打算将她上辈子听来的,日本人在抗日战争时期做的一些破坏我国丝绸产业的事情写进去。

  比如日本人成立公司,统一收购江浙一带的蚕茧之类。

  她写的是小说,可以编!

  不过写的时候,也要小心一些,免得被人找麻烦,比如可以写成是某个日商的个人行为。

  至于再往后……

  金月季会成为蚕业学校的老师,带着学生研究出制作丝绸的新机器,而俞少爷留学归来,会成为大学教授。

  他们再相遇时,已经没有人可以阻拦,他们将携手并进,一起为了这个国家而努力。

  这本书大概二十几万字,桑景云已经写了十多万。

  最多再过一个月,她就能将这本书写完。

  所以,要开始考虑新书了。

  桑景云放下笔,开始琢磨新书。

  琢磨了一会儿之后,她便放弃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还没写完,现在就想新书,有些太早了,最重要的是,她没有这个精力。

  每天学英文写书,已经将她的精力都消耗光。

  这会儿,她更愿意想一想即将到来的过年。

  这是她来到这个时代后,第一次过年。

第70章 小年

  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 非常期待过年,毕竟过年时能吃好东西,能穿新衣服。

  但后来她有钱了, 平日里都不缺吃喝,过年对她来说, 也就没什么期待感了。

  嗯,还是有期待感的, 她父母觉得愧对她,因而每次过年, 都会给她大红包。

  不过红包虽厚, 年味却是没有的, 年夜饭都是去饭店吃,吃完就散伙。

  这个时代却不同。

  还没过年, 桑钱氏就让桑学文腌制了一堆东西, 之前桑学文腌制的猪头,更是已经被她挂起来晾晒。

  除猪头外, 他们家屋檐下还挂了咸肉、酱肉、酱鸭和咸鱼, 桑景云每次路过, 都能闻到腌制食品散发出的香味。

  “景云,明年是腊月廿三,按照你爷爷老家的习俗,要吃糯米饭, 你想吃甜的还是咸的?”桑钱氏问桑景云。

  桑元善老家有廿三这天吃糯米饭的习俗, 一般都是吃甜的糯米饭, 比如南瓜糯米饭、蜜枣糯米饭之类。

  但桑学文不爱吃甜的,桑钱氏以前就会将糯米和排骨用酱油拌匀,放在蒸笼上蒸熟, 给他吃咸糯米饭。

  桑景云翻了翻原主记忆,笑道:“奶奶,我爱吃咸的。”

  原主其实都不爱吃,她不爱动,消化能力不太好,吃了糯米饭胃会不舒服,就不爱吃。

  但桑景云很能吃。

  不过甜的糯米饭她不太喜欢,至于咸糯米饭,那就是嘉兴肉粽的味道,吃着还不错。

  “那就两样都做。”桑钱氏道,她本来只打算做甜的,但桑景云既然想吃咸的,那就咸的也做一些。

  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就看到桑钱氏拿出钱表姑送的糯米,放进去猪肉,用酱油搅拌均匀。

  提前“腌制”一会儿,中午蒸糯米饭的时候,肉和米饭才能入味。

  至于甜糯米饭,因为家里人之前吃南瓜吃太多,已经不想再吃,桑钱氏就做了蜜枣糯米饭。

  这两样糯米饭,桑钱氏都做了很多,今天中午,谭峥泓他们吃的主食,就是糯米饭,咸的甜的自己选。

  这段时间,谭峥泓他们一直在桑家吃饭,有时候人多,有时候人少。

  桑钱氏和桑学文负责买菜做饭,多的时候一天能挣四角,少的时候也能挣两角,已经挣了七八个银元,也就愿意给他们做一些费事的饭菜。

  桑钱氏还笑着问谭峥泓想吃甜的还是咸的。

  谭峥泓以前在南洋,没有小年这天吃糯米饭的习俗,不过他对糯米饭很期待:“我先吃一碗咸的,再吃一碗甜的。”

  两种口味的糯米饭,谭峥泓都很喜欢,还一个劲儿地夸桑学文手艺好。

  桑学文看了谭峥泓一眼,没说话。

  他对谭峥泓的感觉有点复杂,一方面不想谭峥泓接近自己的女儿,一方面又觉得,谭峥泓是个不错的对象。

  到最后,则都成了自责。

  要是他不那么混账,哪怕桑家的丝绸生意做不下去,也还有大宅子,有很多田产。

  那样的话,他绝对不需要给谭峥泓做饭,只要等着谭峥泓来讨好他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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