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决绝
医药行业如此,化妆品行业也是如此, 含镭润肤霜,含铅口红之类, 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
国货也不见得安全, 但情况肯定没有那么严重。
桑景云买胭脂、鸭蛋粉等, 花了大概十个银元,然后又去看首饰。
她这身体的原主, 以前有许多首饰。
原主刚出生, 桑元善就让人给她打了金镯子,之后什么金锁片银锁片银铃铛……反正别的孩子有的, 她都有。
等她长大一点, 桑元善还给她置办了很多首饰。
可惜那些都没有了。
桑景云出席宴会要用的首饰, 都要重新置办,她本打算买几样便宜的,但进了首饰铺子,才发现便宜的首饰都不好看。
在现代时, 网上一搜, 几十元乃至几元一件的配饰比比皆是, 但在这个时代,好看的首饰都很贵。
即便桑景云不重视这些,在挑了几件好看的首饰以后, 也超了预算。
“桑小姐,我来付钱吧!”谭峥泓自告奋勇。
“不用。”桑景云道。
谭峥泓的经济状况,桑景云一清二楚,毕竟谭峥泓什么都跟她说。
谭峥泓手上确实有钱,但都是谭大盛给的。
至于他手底下建筑队和砖瓦厂挣的钱,都投入到后续的工程里去了!
而且别忘了,谭峥泓还管着孤儿院,每个月都要给孤儿院送一笔钱过去。
她就不搜刮谭峥泓的钱了。
不过桑景云也没对谭峥泓客气:“我记得你冬天的时候,用过一个皮毛的围巾,你把那个给我吧。”
那是一个很大的围巾,完全可以当披肩用,当时谭峥泓就想送给她,只是她没有要,后来谭峥泓也没用过。
谭峥泓听完道:“好的!桑小姐,那本来就是我想送你的!”那其实就是个披肩,他瞅着很漂亮,买了想送给桑景云的。
说完,他又想到了什么:“桑小姐,我那边还有几个胸针,你要么?”那胸针是他父亲以前买了给他配西服的,不过他不怎么穿西服,穿了也懒得搭胸针,就没有用过。
那几个胸针上面的宝石挺大个的,应该不便宜。
“拿来给我看看。”桑景云道。
谭峥泓拿给桑景云的皮毛围巾非常漂亮,一看就价值不菲,当披肩用也刚刚好。
而他拿来的胸针,桑景云发现其中一个穿上链子之后可以当毛衣链用,搭连衣裙用,就也收下了。
一番折腾,她也算是给自己集齐了装备。
参加宴会的前一天,桑景云拿着刚到手的稿费,去裁缝那里拿了自己的连衣裙。
桑景云对自己这辈子的长相,一直很满意。
但穿上裁缝量身定制的连衣裙,她才知道自己能这么好看。
“小姐,我认识个梳头娘子,你明儿个不是要参加宴会?到时可以找她梳个头。”裁缝笑着开口。
桑景云应下,问了地址。
第二日,桑景云一大早起来,先写了两千字,然后自己简单化了个妆,就换上新做的连衣裙,去找那位会梳很多发饰的妇人,让对方给自己梳了个和衣裙相配的头发。
这妇人也是个有本事的,她给桑景云梳了一个适合这套裙子的发型,还在征求过桑景云的意见后,用加热过的铜管帮桑景云烫了一下发尾,又把裁缝用衣服边角料做的饰品装饰到桑景云发间。
桑景云对自己的这身装扮非常满意,笑着问谭峥泓:“我今天好看吗?”
谭峥泓道:“你一直很好看!”
他觉得桑景云还是老样子,就是嘴唇红了点,别的没看出区别。
桑景云看谭峥泓的表情,就猜出了谭峥泓的想法,哭笑不得。
诺伯特的生日宴会办在家里,邀请的人并不多。
桑景云和谭峥泓坐谭大盛的车过去,路上,谭峥泓跟桑景云说了一些跟宴会相关的事情。
“西方的那些商人,一直想往上爬,成为贵族,但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他们就想尽办法,用钱来彰显自己的身份。他们喜欢把各种昂贵的东西摆在会客厅里,将会客厅装饰得金碧辉煌,如果我们夸奖那些东西,他们会很高兴……”
桑景云听了,笑着开口:“这可以写到小说里。”
“确实。”谭峥泓笑起来,说了几样诺伯特的珍藏。
谭峥泓跟桑景云聊起诺伯特的时候,诺伯特也在跟自己的朋友说起谭峥泓。
诺伯特的这个朋友见过谭峥泓,笑着开口:“谭很不错,他自幼接受西式教育,在我们面前的表现不会差,但谭的女伴懂英语吗?等下会不会出丑?”
他们住在中国,自然接触过一些中国女性。
有些还好,但也有一些过于胆小。
这时,一个刚来上海,满头金发的年轻男子突然问:“听说中国的女人会裹脚,她裹脚吗?”
诺伯特道:“现在的中国女人,已经不裹脚了,她们也在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去看看《真假千金》。”
这个金发男子叫杰弗里,他对中国很是看不上:“我对中国的书没兴趣,倒是对他们的辫子很感兴趣,那些留辫子的男人,真的太有意思了!还有,诺伯特,我觉得你真的堕落了,竟然跟中国人混在一起……”
诺伯特在谭峥泓面前,其实也会摆架子,也不怎么在意谭峥泓的感受。
但他听到这话,还是有些不满:“杰弗里,你的教养呢?”
杰弗里道:“哦,诺伯特,我的教养告诉我,我应该离下等人远一点。”
这个杰弗里有贵族血统,一向眼高于顶,不把诺伯特当回事,诺伯特不喜欢这个人,但也拿他没有办法。
而这时,有仆人过来,告诉诺伯特谭峥泓来了。
杰弗里饶有兴致地开口:“我可以看到畸形的脚了!”
诺伯特住的洋房,比桑景云买的房子要大一些,而整个底楼,都被布置成了会客场所。
正如谭峥泓所说,这里摆放了很多贵重的东西。
普通人家只能在家中装一两盏电灯的时代,这里光台灯就有十来个,有些台灯还是用瓷器花瓶改的。
有人在演奏乐器,桌上摆满了精致的餐具和银器,地上铺着昂贵的地毯,而一些白人男女,穿着华丽的西式礼服正聚在一起聊天。
这是桑景云第一次参加西方人的宴会,但她并不胆怯。
虽然这个时代,西方各国对中国来说很强大,但在她穿越前,他们国家的人已经不需要向别人低头。
谭峥泓进去之后,就向诺伯特他们介绍桑景云。
桑景云等他介绍完,也笑着做了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桑景云。”
因为杰弗里的缘故,桑景云进来时,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自觉落在她的脚上。
桑景云的脚,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她的气质也很好,瞧着落落大方。
诺伯特见状松了一口气,桑景云跟他见过的中国名媛是一样的,他就说谭峥泓不可能喜欢普通的中国女性。
杰弗里却有些不高兴,桑景云跟谭峥泓与他之前说的不一样,这让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
“小姐,你很美丽!”诺伯特夸奖桑景云。
“谢谢夸奖,你也很英俊。”桑景云开口。
这时绝大多数中国人,听到这样的赞美都会谦虚一番,但桑景云了解西方文化,自然不会这么做。
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至少对诺伯特来说,瞧着有些瘦小的桑景云,并不符合他的喜好。
但他很喜欢桑景云大方的样子,也就跟桑景云聊起来。
桑景云本就有英文底子,又跟着谭峥泓学了几个月英语,跟人简单交流已经不成问题。
若是遇上听不懂的,她就问谭峥泓,然后能回答的回答,不能回答的,就让谭峥泓帮她回答。
其实需要谭峥泓帮忙的不多,她跟诺伯特的交流很愉快。
诺伯特的生日宴会并不跳舞,而这对桑景云有利,毕竟她不会跳舞。
只是说着说着,诺伯特身边的一个洋人突然一脸鄙夷地对着桑景云说了一长串话。
他语速太快,桑景云只听懂了一些单词,没听懂全部。
谭峥泓却很生气,这个叫杰弗里的家伙,说了一些非常失礼的话,贬低他们的祖国,也贬低他们!
“他说了什么?”桑景云问谭峥泓。
谭峥泓道:“他说我们是一个愚昧的民族,不懂什么是自由和文明,还说我们不配待在这里。”他这是简单翻译的,实际语言更过分。
桑景云看向杰弗里:“你没学过历史吗?”
杰弗里皱眉:“你什么意思?”
“你若是学过历史,就该知道印刷术、指南针、火药等,都来自我的国家,在以前多少年里,我的国家一直都是你们向往的存在,这里的文明,曾经惊艳整个世界。”桑景云很平静。
《马可波罗游记》曾经将中国描述为黄金遍地的国度,因此在很多年里,西方国家都对中国充满向往,哥伦布、麦哲伦等航海家,就深受这本书的影响,想出海淘金。
在以前西方人的想象里,中国是个天堂般的世界。
当然,后来他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就开始贬低中国。
杰弗里道:“那又如何,你们现在什么都没有!”
桑景云突然问:“你知道我的祖先是谁吗?”
杰弗里问:“谁?”
桑景云道:“我的祖先叫桑弘羊,出生于公元前150年前后,当时他生活的国家叫汉朝……”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还有,你跟我讲现在,但我要跟你讲历史。
桑弘羊十三岁入宫,成为汉武帝的助手,帮助汉武帝开疆扩土。
汉朝曾经无比强大,但当时的西方……
要知道,东汉时期匈奴西迁,曾导致日耳曼人被迫南迁,造成欧洲民族大迁移。
桑景云的历史算不得多么好,但她可以编。
即便有些地方她说错了,汉朝的强大,也是毋庸置疑的。
“我的家族已经传承了两千年,见证了无数王朝的兴衰。现在,我的国家在科技方面确实比不上你们,但一时的弱小,并不能代表什么,”桑景云组织语言,慢慢地用英语说着,“美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但现在,它是一个强大的国家。”
包括谭峥泓在内,所有人看她的表情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