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决绝
谭峥泓也看着油锅流口水。
这是桑景云写在小说里的食物,他想吃!
这年头没有分割好的鸡卖,卖的都是整只的鸡,个头还比较小。
而今天,桑学文买了三只鸡做炸鸡。
他们家人多,三只也是能吃完的,更何况在正式炸之前,肯定要先少做一些试验一下。
中午时,桑学文已经用半只鸡做过试验,炸出来的鸡肉跟桑钱氏和阿兰分着吃了。
现在见桑景云回来,他立刻去烧油,打算再炸半只鸡,给女儿儿子尝尝。
至于剩下的两只鸡,则等晚上再吃。
桑学文刚去厨房,桑景云就听到外面有人喊自己的奶奶:“老钱,老钱!”
桑钱氏立刻就出去了。
桑钱氏农村出生,这会儿的农村人,给孩子起名都很随意,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大丫、二毛、狗子、铁蛋这样叫着的。
桑钱氏的名字就叫钱阿大,不过她一般不这么介绍自己,所以周围人都叫她“桑家的”,现在则变成了“老钱”。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是隔壁的女佣在跟桑钱氏打听他们做了什么吃的。
怪不得人家要打听,他们做的炸鸡,真的很香!
桑景云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肚子里缺油水,但后来就不缺了,所以即便她写了炸鸡,也并不馋。
她觉得自己父亲做的饭菜,比她记忆里的炸鸡好吃。
但现在自家做了炸鸡,似乎不是那千篇一律的味道,桑景云也有些馋了。
桑学文把炸鸡的鸡翅膀连着鸡翅根给了桑景云,把鸡腿给了谭峥泓,剩下的鸡胸给了桑景雄。
桑景雄没觉得亏了,他分到的肉多,而且切开后,有好几块!
桑景云咬了一口炸鸡,发现这跟记忆里的味道确实不一样。
大概是没放味精的缘故,没有记忆里那么鲜,但不知道是不是鸡肉更加新鲜的缘故,她觉得更好吃。
桑景云吃炸鸡的时候,在上海,有很多人跟她一样,吃上了炸鸡。
租界那个喜欢听云景的小说的老太太,就在自己儿子的姨太太给她读完今日份的《穿成包身工》以后,馋了起来:“这里头写的炸鸡,听着就好吃,我今儿个中午想吃,你们把报纸拿去厨房,给厨子读一读,让他试着做一做。”
那些个姨太太立刻应下,拿着报纸就去厨房找人去了。
老太太想吃,厨子自然要试着做。
他让人杀了鸡,先将鸡胸切开,试着炸了炸,确定好吃之后,就在中午给老太太送去了炸鸡翅和炸鸡腿。
老太太吃着特别满意,还问身边人:“这炸鸡店租界可有?馥郁堂的胭脂水粉很好用,若租界真的有炸鸡店,他们的炸鸡肯定好吃。”
可惜,没人听说租界有卖炸鸡的,倒是有炸猪排。
老太太叹了口气:“外面没有,那只能让厨子做了,晚上让他多炸一点,大家都尝尝。”
说完,她又想到了什么:“云景这小姑娘,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所以才能想出这么个方子。”
她觉得这炸鸡,应该是云景想出来的。
反正她之前,从未吃过,也不曾听说过有炸鸡这么个东西。
老太太在吃炸鸡,洪家也在吃炸鸡。
虽然洪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女看桑景云的小说,但洪掌柜买了《新小说报》看完后,会给孙子孙女看,当然他也会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比如看《真假千金》的时候,他会说他们跟金家不一样,他们疼孩子。
总之,今儿个上午,洪旭和洪玥就都看了《新小说报》。
看完,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都胖乎乎的,而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爱吃。
现在桑景云在书里写炸鸡多么多么好吃,他们哪里忍得住!
两人立刻就去找洪掌柜,想吃炸鸡。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
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
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
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
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
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
然后就有人给他讲曹可欣的来历:“曹可欣是个生活在未来的人,突然穿越到咱们这里,成了一个包身工……”
这个年轻人目瞪口呆。
怎么一个菜名,还牵扯上这么多东西?
还有什么从未来来的……真是胡说八道!
这个年轻人正觉得对方瞎扯谈,就听对方开口:“对了,这曹可欣,是云景先生小说里的人物。”
年轻人无言以对,只想看看这部小说。
炸鸡风靡上海的时候,《梦游莫斯科》的读者,也越来越多。
上海的普通人,大多连俄国在哪里,莫斯科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几个月前发生的三月革命。
所以他们一开始看这本书,是看不明白的。
但这部小说里写的北方很新奇,主角一睡着就来到洋人的地方,这个设定也很有意思,他们就愿意看。
而等他们看了几天,就被惊呆了。
这书里写的世界,太惊人了!
其实,对上海那些有闲钱买报纸的人来说,书里的老百姓的生活,他们是不羡慕的。
他们早就过上那样的生活了。
此时上海的有钱人的生活水平非常高,出门可以坐电车,理发店里连吹风机都有。
但如果真的全国人都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那就太惊人了!
而且……还能这样?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每天都会读云景的小说,但不会只读云景的小说。
说书先生会挑一些有意思的小说,轮换着给人读。
最近《梦游莫斯科》火了,说书先生就开始读这本书。
大部分人就当个故事听,听得津津有味,觉得那个莫斯科的人的日子,过得挺不错。
他们这里的普通工人,可吃不上肉!
但也有人听着听着,就觉得书里的俄国太过分:“哪能这么多规定?家里竟然连多请几个佣人都不行。”
“对啊,凭什么把土地都收归国有,又分出去?”
“这东兴肯定是个穷人!”
“他自己没钱,就想分别人的钱?”
……
茶楼里的有钱人都很生气,毕竟真要把地平均分,那他们多吃亏?
他们的家业,是辛辛苦苦攒下的,凭什么分出去?
少收一点租,他们都是不乐意的。
这些人之前看《双面魔君》的时候,看到分地没想太多,但东兴的这篇小说,可是把情况清清楚楚写了的!
他们觉得东兴居心叵测。
有钱人这样想,那些穷人听了,却觉得书里的世界特别美好。
“那个莫斯科,真的会变成这样?”
“我要是能过这样的日子,我愿意少活十年!”
“真要能分地就好了,我也不用在这里卖命。”
……
而受到震撼最大的,则是那些读书人。
上海的读书人,很多都接受过新思想,对俄国的情况,也有所了解。
如果将来,俄国的农民都有地,那该多么让人震撼!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期待书里的未来。
作为资产阶级,他们肯定不愿意把自己的钱和土地分出去。
一时间,骂东兴的人,远超骂云景的人。
跟东兴一比,云景写的都是小事儿,也不过就是女人想要读个书,想婚姻自由。
但东兴,他是想动他们的命根子!
当然,也有很多人赞同东兴的想法,同时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顾书潮看着自己书房里的众多英文书法文书,整个人有些茫然。
英法等国,对苏维埃非常敌视,而他或多或少受到了一些影响。
他想推广教育,想提高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平,但他一直以来的想法,跟书里还是有区别的。
毕竟他是个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