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274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上海日报》的账面上很缺钱,买了这些报纸,多少能贴补一些。

  刚打包好要去送去北京的东西,高汉林就看到报社的一个记者匆匆从外面进来。

  高汉林道:“今日可有遇到有意思的新闻?”

  那记者表情有些怪异:“有。”

  “是什么?”高汉林问。

  那记者道:“有个小开昨日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到老鼠屎,被吓到了,于是高价求购擅长捕鼠的猫,一口气买了十只回家。还有人组织了灭鼠队,专门帮人灭鼠,据说那个捕鼠队非常专业,会用水泥帮忙堵住老鼠洞……”

  《全球瘟疫》这本书详细介绍了鼠疫,而书里后来出现的变异鼠疫,更是非常可怕。

  因此,现在上海一些人闻鼠色变,很多学校都组织学生灭鼠灭跳蚤。

  上海的卫生情况,这段时间都好了很多。

  高汉林闻言有些好笑,而这个时候,他看到一个瞧着不到二十岁的年轻男子从外面进来。

  来人正是谭峥泓,谭峥泓一看到高汉林,就问:“高主编,我认识一些洋人,他们对《全球瘟疫》这部小说很感兴趣,想要翻译这部小说,你能否问问狂风先生,看这费用要如何收取?”

  高汉林其实也有请人翻译这部小说的想法。

  只是时间太短,他尚未找到这方面的人才。

  现在谭峥泓提起,他当即道:“狂风先生发表小说时,不收取任何稿费,他欢迎他人转载、翻译这本小说,不需要给他稿费。”

  谭峥泓有些惊喜:“没想到狂风先生与东兴先生一样胸怀大义,只是现下还有许多人不知道这件事,高主编,不如你写一个声明,将此事告知广大读者。”

  高汉林考虑过后,觉得可行,当即答应下来。

  而谭峥泓从高汉林这里离开后,就带着这部小说,去找了诺伯特。

  “谭,好久不见!”诺伯特看到谭峥泓,就站起身,给了谭峥泓一个拥抱。

  这段时间谭峥泓忙着读书,跟诺伯特不怎么见面。

  但诺伯特对谭峥泓的好感,反而加深了。

  一来《真假千金》在英国卖得很好,为他将来做相关生意打好了基础。

  二来,则是谭峥泓拉着他盖房出租一事,给他带来了不菲的收入。

  这收来的租金,已经足够他在租界生活,哪天他要离开中国,将那些房子出售,还能大赚一笔。

  “好久不见。”谭峥泓笑着开口,跟诺伯特聊了聊近况。

  聊完,他提起了《全球瘟疫》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只刊登了不到一个月,因此诺伯特并未听闻,现在听谭峥泓提起,他很感兴趣。

  “这样的小说,我从未看过,这书的设定很有意思,若是翻译成英文,应该会有人喜欢。”诺伯特让谭峥泓把报纸留下,他打算看一看这个故事,若是好看,就找人将之翻译出版。

  这段时间,诺伯特一直在学中文,虽然要独自看完这部小说有点困难,但在他的老师的帮助下通读此书,却是没有问题。

  谭峥泓很支持,还给诺伯特推荐了两个翻译。

  他自己,现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翻译一部小说的。

  聊完《全球瘟疫》,诺伯特就又提起《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他想将之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售。

  谭峥泓闻言非常高兴:“那可太好了!正好这本书我已经翻译了一些,等我将之翻译好,就给你送过来。”

  在桑景云看来,《穿成包身工》是一部非常普通的穿越小说,她也就没打算把它翻译成英文出版。

  但谭峥泓的想法跟桑景云不同,他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值得翻译。

  他自己翻译了一些,开学后没时间继续翻译,就拜托乔平安和她的英文老师帮着翻译,现在已经翻译了很多内容。

  他本打算全部翻译好后,再拿来给诺伯特看,

  没想到他还没提这本书,诺伯特就先提了。

  诺伯特道:“这部小说真的很有意思,一个现代的女孩穿越到这个时代的题材非常新颖,剧情也有意思,我不久前还尝了尝书里写到的炸鸡,味道非常好。”

  诺伯特最近在他的中文老师的帮助下,读了这部小说。

  故事很有意思,在他看来,甚至比《真假千金》更好看。

  《真假千金》在欧洲很受欢迎,他觉得这部小说,应该也会受欢迎。

  “我也觉得这部小说很有意思。”谭峥泓笑着开口。

  他非常喜欢《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尤其是最近的剧情,他每天都看得很欢乐。

  相比于《真假千金》和《一个士兵》,他更喜欢这本书。

  前面两本书,主角一直都比较辛苦,但《穿成包身工》这本书,主角只有开篇辛苦一些。

  谭峥泓和诺伯特谈了许久,一直到下午才离开。

  然后,他就马不停蹄赶回桑家,继续跟桑景云说话。

  好不容易有个周末,他只想跟桑景云在一起!

  谭峥泓虽然到了桑家,但还有功课要做,就只能坐在桑景云对面,一边看资料一边完成功课。

  而桑景云,她在写曹可欣的掉马情节。

第185章 招生

  在《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里, 有很多曹可欣掉马的情节。

  她在有钱之后帮助了一些女性,还把她们带回家。

  这些女性有的害怕她,有的则想要自荐枕席, 什么情况都有。

  期间,自然是伴随着掉马情节的, 到如今,曹可欣身边的那些女子, 都知道曹老板其实是女子。

  而这次,曹可欣会在医生面前掉马。

  曹可欣穿越到民国已经三年, 生意做得很大。

  在这三年里, 她遇到了很多危险, 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有时候她的对手想要算计她, 最后却反倒自己倒了霉。

  而她这次掉马, 也跟生意上的竞争对手有关。

  一个洋人带了一批机器来到上海,很多商人都想要他手上的机器, 曹可欣也一样。

  她找了这个洋人好几次, 终于得到了一个见面的机会, 然后就用熟练的英文与对方交流起来。

  那个洋人很欣赏懂英文还非常自信的曹可欣,答应将机器卖给她,两人还约定第二天中午签合同。

  然而到了第二天,曹可欣刚出门, 就有一个怀孕的女子带了人闹上门, 说怀了她的孩子, 缠着她不放。

  这个女人,是曹可欣的竞争对手找来的,而那人趁机前往曹可欣跟洋人约好的地方, 想抢在曹可欣前面买下那批机器。

  真实的商战,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曹可欣被那个女人缠住,周围还有警察和围观群众,她一时间没办法脱身,干脆高喊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不能让女子怀孕,然后在众人呆住的时候,冲出去谈成了生意。

  事后,坊间传言就不再是曹老板好色,而是曹老板没有生育能力。

  当然,曹老板的竞争对手并不相信这些,他们觉得曹老板这人为了做成生意连脸都可以不要,阴险狡诈,不好对付。

  这种连自己没有生育能力这样的事情都能当众说出来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这人太可怕了!

  一些跟曹老板不对付的商人,都不敢再找曹老板的麻烦,就怕曹老板发疯。

  而那个跟曹可欣恋爱的医生,在听闻此事后,非常担心。

  他只跟曹老板见过一回,以为曹老板是曹可欣的哥哥。

  未来大舅哥有这样的难言之隐,实在让人惋惜,他医术尚可,或许能帮忙治病。

  医生上门拜访曹可欣,见到曹可欣之后,又提出要见曹老板。

  曹可欣连忙去换装,但到底有疏漏,被医生看出不对。

  但医生并未声张,只是打消了给曹老板看病的念头。

  同时他也有些纠结。

  喜欢的女子太厉害,他该如何是好?

  是不是要入赘?

  这本书,桑景云本打算五六十万字完结,但最近写着写着,又想出许多剧情,就打算多写点。

  比如曹可欣在跟医生走得近之后,被人误会有断袖之癖。

  当然,在小说完结时,大家会知道,她是女子。

  到时,她会将家业捐出,用来抵御外敌,同时跟医生一起,通过自己认识的洋人,帮自己国家的军队筹措各种物资。

  当然,那些内容不会细写,在番外提一提就行。

  桑景云一口气写了四千字,写完就开始按摩自己的手。

  谭峥泓也放下笔,盯着桑景云的手看个不停。

  他想帮桑景云按摩,但他一个男子,去摸女子的手,着实有些孟浪。

  谭峥泓正纠结,就见桑景云把自己的手伸到他面前:“你帮我按一按手,记得轻一点,你的力气太大了。”

  谭峥泓喜滋滋地按起来。

  按完,他又去看桑景云写的更新。

  今日的更新,依旧很有意思。

  谭峥泓道:“桑小姐,我原本是打算学医的,差点也成为一个医生!”

  他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会代入医生这个角色。

  曹可欣很像桑景云,看书里的曹可欣和医生谈恋爱,他挺开心的。

  可惜医生出场不多,戏份比曹可欣身边的几个女人还要少。

  “谭医生,等你下次放假,我们一起去学校看看吧。” 桑景云笑道。

  谭峥泓被她叫 “医生”,脸有点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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