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81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谭峥泓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回头一想,似乎真的可以。

  桑景云又道;“你若是怕他们手艺不够,可以先带着他们给河对岸棚户区的人修房子,练一练手艺,你还可以建一个砖厂,烧制砖头,再建一个水泥厂,烧制水泥……”

  建筑行业,是最能吸纳劳动力的。

  想要帮助这个时代那些活不下去的穷人,只靠施舍给钱远远不够,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一个工作。

  谭峥泓听完,有些不好意思:“我没那么多钱。”

  “那就慢慢来,”桑景云笑道,“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不可能帮到所有人,能帮多少算多少,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这个国家的人,都能吃饱穿暖。”

  谭峥泓点头赞同,又忍不住道:“桑小姐,你懂得真多!”

  不仅懂得多,桑小姐也真敢说。

  上来就是办水泥厂,开砖厂。

  不过仔细想想,若是他有钱,桑小姐提的事情,也不是不能做。

  不然等他回去,就找父亲要钱?

  年少的谭峥泓,又一次想到了啃老。

  两人说完话,钱表姑的粥也做好了。

  那些来求工作的人,都得了一碗粥,上面还有一勺咸菜炒豆腐干。

  桑景云也知道,谭峥泓这么干之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找他,但谭峥泓有保镖,总是能控制局面的,大不了把人吓走。

  至于灭钉螺。

  据桑景云所知,上辈子全国上下灭钉螺,是持续了很多年,才终于让血吸虫病灭绝的。

  她上辈子生活的村子,男人要下地干活,女人就组织起来,成立“女子灭螺队”,她们不仅要灭钉螺,还要家家户户采集粪便,送去做检验。

  此时是民国,政府没能力组织全部民众去灭钉螺,而谭峥泓虽然有点钱,能做的也很有限,不可能将钉螺全部灭掉。

  但他们做了,把钉螺有害的事情宣传出去,那么往后人们看到钉螺,肯定会想法子弄死。

  这比什么都不做,总是要好的。

  这些来要工作的人,有些人喝过粥便离开了,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等着谭峥泓下午给他们发工具。

  留下的人,多是女人、孩子、老人和残疾人,棚户区的男人还是能找到一些体力活干的,老弱妇孺的生活,却是真的艰难。

  而这时,到了午饭时间,钱表姑已经帮着保镖做好小工们的午饭。

  他们中午吃糙米饭,蒸咸鱼,还有钱表姑刚做好的青菜炖豆腐。

  桑景云见状,问谭峥泓:“谭少,你要不要请个厨娘?现在给小工们做饭,将来可以给孤儿院的孩子做饭。”

  “确实需要。”谭峥泓说完,看向不远处正帮着保镖分菜的钱表姑。

  桑景云推荐起来:“我表姑厨艺不算好,但做的也能吃,可以让她去。”

  谭峥泓一口答应:“好,这工钱的话,跟泥瓦匠一样,一天两角?”

  桑景云有些无奈,给他解释:“谭少,在上海县城,请一个厨娘,若是包吃住,一个月一般给两到三个银元。”

  她巴不得谭峥泓多给钱表姑一些钱,但这个孤儿院是要长久开下去的,工钱之类,应该有个规章制度,不能随便开过高的工资。

  谭峥泓愣了愣,随即笑起来:“那就一个月三个银元。”

  “多谢谭少。”桑景云笑道。

  跟谭峥泓谈妥钱表姑的工作后,桑景云立刻就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钱表姑。

  钱表姑感激万分,对着谭峥泓连连道谢:“谭少爷,你真是个好人!”

  又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谭峥泓挺高兴的。

  今天中午,桑学文做的荤菜是萝卜排骨汤和红烧狮子头。

  接连被夸奖的谭峥泓心情很好,就着狮子头一口气吃了两碗饭。

  钱表姑跟桑家人一起吃,分到一个狮子头的她很不好意思,又连连夸赞:“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肉丸子。”

  前几个月一直不怎么开口的桑学文听到夸奖,低声道:“我还会做其他口味的肉丸子。江北人过年时,都会做很多肉丸子留着慢慢吃,我知道好几种做法。”

  钱表姑又忙不迭夸奖起来,然后道:“表哥,赶明儿你教教我做菜,我要去孤儿院当厨娘,得学几个菜。”

  桑学文答应下来。

  钱表姑又跟桑钱氏道谢,说自己今儿个晚上,就不在桑家吃饭了,在孤儿院那边吃。

  “表姑,你还是与我们一道吃吧。”桑景云开口,孤儿院那边的伙食不算差,但绝对比不上他们家。

  钱表姑道:“哪能一直在你们家吃饭?不过我还得在这里住几天。现下那边的房子,结了顶的就只有厨房,由两位保镖住着,我先在这里住几天,等房子全都盖好,再搬过去。”

  钱表姑已经打定主意,桑家人也就没有再劝。

  钱表姑吃过饭,就兴冲冲去了隔壁,桑景云则是拿出纸笔,开始写《双面魔君》。

  不过她一时间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今天去县城,她看到很多人在讨论血吸虫病。

  谭峥泓还很认真地在办孤儿院。

  这一切让她意识到,她做的事情,写的东西,是有用的。

  桑景云刚穿来这个世界时,面临吃不饱穿不暖的糟糕情况。

  当时她没空思考太多,只想赚点钱,吃好一点。

  而现在,她已经不缺钱。

  她无意中做的一些事情,还改变了某些人的命运。

  她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多一些。

  哪怕只能帮到少部分人,那也是好的。

  桑景云看了看自己已经长了不少肉的手,打算改一改自己接下来的日常。

  之前那两个多月,她坚持去县城,是为了锻炼身体。

  这是有用的。

  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从小体弱,但本身没有什么大问题,一开始身体不好,可能是年纪太小免疫力差,后来身体不好,则是因为挑食外加不爱运动。

  这三个月,她坚持运动,努力补充营养,如今的身体称不上强壮,但比以前要好很多,其实不再每天去县城,也是可以的。

  对现在的她来说,相比于有氧运动,或许更应该做点力量训练。

  她力气小,也做不了太多,每天拎着半桶水走上一圈,就够她累的。

  接下来她的运动,不如就改成写小说之余,拎着水桶在院子里走两圈。

  如果这样,那她可以省下许多时间。

  她可以设法去了解这个世界,学一些知识,再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做了决定后,桑景云深吸一口气,写了一千字稿件。

  然后她从自家井里打了一桶水,拎着去隔壁孤儿院。

  谭峥泓是规划了要在孤儿院打一口井的,但负责打井的人最近没空,要过几天才来,他们这几天用水也就不那么方便。

  “桑小姐,你怎么拎水过来了?我们要用水,可以自己去挑。”谭峥泓道。

  钱表姑也连忙出来:“景云,你身体不好,哪能拎这么多水?”

  桑景云笑起来:“我身体没事,我拎这水,是想锻炼一下,让我的力气大一点。”

  钱表姑不理解,桑景云又不干农活,既如此,练力气做什么?

  谭峥泓倒是可以理解:“练力气确实不错,桑小姐想不想学一些防身的本事?”

  桑景云道:“我现在力气太小,学不了,等以后吧!谭少,我倒是有别的想学,你是不是懂英文?我想学英文。”

  她上辈子学过几招防身术,知道要如何打人要害并以此逃命,至于再“高深”一点的,如今她细胳膊细腿,也学不明白。

  倒是英文,在这时用得上。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过几次,知道谭峥泓是从南洋过来的。

  南洋很早就成为殖民地,在南洋生活的华人,只是做普通劳工的还好,那些走到顶端的人,都要跟洋人打交道,得会说英文。

  她上辈子学了很多年英语,大学时也考过了英语四级,有一定基础。

  但她毕业后从事的,并非跟英语相关的行业,因而早年学过的英语,已经忘了大半,口语更是糟糕。

  桑景云想重新把英语学起来。

  这个时候,在上海有很多外国人,懂英语对她有利。

  “我英文很好,不过学英文会比较辛苦,桑小姐你确定要学?”谭峥泓问。

  桑景云道:“我确定要学,谭少你有空的时候教教我就行,我慢慢学,不着急。”

  她让谭峥泓教她,也是为了给自己懂英文这事儿过个明路。

  跟谭峥泓学些口语,自己再背一背单词,她应该就能跟人进行日常交流。

  “那我去准备一些书,明天就教你。”谭峥泓兴奋地开口。

  “多谢。”桑景云把水倒进孤儿院厨房的水缸里,这才回家。

  这天下午,隔壁一直很热闹。

  谭峥泓让保镖买回来很多毛竹,锯成竹筒分给那些愿意去抓钉螺的人,又让人买回来很多柴火,打算等收集到钉螺,就全部用火烧死。

  至于桑景云,她写了三千字,拎了三趟水。

  然后,等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的胳膊就疼得不行。

  她这身体,是真的缺少锻炼。

  “姐,你不去县城?”桑景英有些不舍。

  他很喜欢跟他姐一起走路,他们路上可以聊天,说《水浒传》的写法。

  “我以后就不去了。”桑景云笑道。

  “好吧。”桑景英叹气。

  桑景云见他一副郁闷模样,有些好笑:“你叹什么气?快去上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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