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决绝
但《双面魔君》这本书,南城书局总编考虑过后,拍板决定,要印两万本。
这书如今非常火,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应该就能卖出一万本,剩下的一万本,可以销往其他省份。
就是如此一来,前期成本会比较大。
幸好,他们靠着《西游记》连环画,大赚一笔。
如今,《西游记》连环画,就已销往其他省份,因为打着上海孩童都会看的书的旗号,卖得很好。
总编都后悔一开始印少了!
外面的事情,桑景云并不知道。
江来等人留下后,她中途去看过几次。
因孤儿院还未盖好,谭峥泓晚上不打算留下他们,但他让人去买了一些棉花,又从棚户区找了一些妇人帮忙,把这些孩子的棉袄加厚了一些。
桑景云去看的时候,还看到从棚户区找来的那些人,偷偷往自己身上藏棉花。
谭峥泓也瞧见了,但没说什么,这些女人,她们身上的衣服,有些里面塞的都不是棉花,而是稻草。
桑景云找了个时间,教江来他们唱《读书郎》。
江来学得挺快,没多久就会唱了,别的孩子却学得很慢。
江来道:“小姐,我多教教他们,他们就会唱了。”
他不知道桑景云为什么要教他们唱这个,但人家给他们吃了饱饭,他愿意唱。
“好。”桑景云应下,看了看江来身边的那些孩子。
这些孩子整日忍饥挨饿,全都营养不良。
江来跟桑景英一样的年纪,但比桑景英矮一个头。
队伍里跟桑景雄一个年纪的,瞧着最多六七岁。
连饭都吃不饱,让他们学东西,确实挺难的。
这时,谭峥泓出夸奖道:“桑小姐,这儿歌写得真好,朗朗上口还能劝学,是你写的?”
桑景云道:“不是我写的,是别人写的,只是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
“这最后一句,我觉得写得真不错,读书之后,可以不受欺负不做牛和羊,”谭峥泓道,“我觉得国家强大,必须兴教育。”
桑景云也觉得如此。
只是这实在是个漫长的过程。
桑景云上辈子的爷爷奶奶,此时都还未出生,但他们是一辈子不识字,不会说普通话的。
就连他上辈子的父母,也只读到小学毕业,在年轻时不会说普通话。
不过她那时的父母非常上进,因而后来把普通话都学了,桑景云穿越时,她那个母亲甚至已经学会用翻译软件,跟国外客户交流。
普及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迟早会成功。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几句,就打算回去写《双面魔君》。
她想快点将这本书完结。
但谭峥泓想跟桑景云多聊几句,也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的偶像云景先生:“桑小姐,你知道吗?现在租界有很多人在找云景先生!”
“这是否夸张了?”桑景云忍不住笑了笑,她不过是写了一部小说,应该不至于受到过多关注?
“没有夸张,云景先生的小说,写得太好了!”
谭峥泓又当着桑景云的面,把云景夸奖了一番,然后将自己国文老师关于云景的诸多推测,全都说了。
最后,他还道:“云景先生最新发表的内容,你应该也看到了,我老师说,他写的就是一场革命,跟欧洲近些年盛行的财富均分思想一致。”
桑景云听到谭峥泓的话,被惊了惊。
她写书时,头脑一热,确实夹带了私货。
但她以为在披了一层武侠壳后,关注到的人应该不多。
不想谭峥泓直接说了出来。
桑景云对这个时代,是抱着警惕心的。
她上辈子看过许多资料,知道在这个时代,有很多文人死在屠刀下。
为此,她不敢写自己一直想写的未来世界。
但她没想到,她写的《武侠小说》,竟然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不,也可能是她多虑了。
谭峥泓与时下普通人不一样,他说话会有些夸张。
他还非常喜欢《双面魔君》这本书,因此,可能会夸大其词。
桑景云觉得,自己写的不过是一篇武侠小说,即便读者多一些,应该也不至于引起各方关注。
她带着忧心躺下,然后第二日,就听到从县城回来的桑钱氏道:“景云,今日我去县城,听到许多人在说你写的小说。”
桑景云笑了笑:“能多些人喜欢是好事!”
“确实。”桑钱氏道,将帮桑景云买的报纸递给桑景云。
最上面的报纸是《申报》,桑景云随便翻了翻,就看到这报纸上,有一篇报道专门夸奖《双面魔君》这本书。
其他报纸,也是如此。
之前就有过,但这次瞧见,桑景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
她有心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但自己的安全,也是要保证的。
她下本书,还是写一部保险一点的小说为好。
桑景云是打算《双面魔君》完结后,立刻连载新小说的。
她想去租界买房,此时的钱,还不太够。
更何况,她本身也喜爱写小说。
只是第二本要写什么,得思考一番。
桑景云想过之后,最终决定写一部爱情小说。
此时,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很受欢迎,她写一部爱情小说,读者不会少。
简简单单谈个恋爱的小说,应该不会引来过多关注?
第54章 《真假千金》
桑景云不太会写单纯的爱情故事。
只写两个人各种牵扯, 相识相恋,她是写不动的。
作为一个网文作者,她喜欢写有一定冲突的小说。
思考过后, 她打算写真假千金。
这个题材,在后世已经被无数网文作者写过, 但在这个时代,非常新颖。
桑家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 桑景云对丝绸生意有所了解,书里真假千金的“豪门”父亲, 她决定写成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上海有一个做丝绸生意的豪商, 姓金, 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某日, 他去乡下收租, 遇到有人追捕一个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女,那少女为逃脱追捕, 不惜跳入冰冷的河水。
金老板心生怜悯, 让人将这个少女从水中捞出, 这才发现这个少女跟他夫人长得极像。
他一番询问,才知道这少女叫金小花,她的父母是郊区一普通农户,父母重男轻女, 对她非常不好, 现如今, 更是要将她卖给一个傻子为妻,她不同意,才会逃命。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有错, 不该忤逆父母。
他们甚至觉得,那傻子是个不错的归宿。
寻常人家生了傻子,一般不会将他养大,给傻子娶媳妇,那更是绝无可能。
毕竟这都要钱。
那家人能给傻子娶妻,是因为他们家有十几亩水田外加七八亩旱地,当家的还会做木工,是村里的富户。
金小花的父母家里只有两亩薄田,连饭都吃不饱,金小花嫁给那个傻子后,再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如何不是一桩好姻缘?
他们七嘴八舌指责金小花,但金小花就是不同意嫁人,拿着一根棍子,就要跟那些人拼命。
金老板觉得金小花面善,但也觉得这小姑娘主意太大,不好相与。
而就在这时,金老板注意到,金小花的母亲在看到自己后,眼神躲闪,似乎有些害怕。
这也就算了,他还发现,金小花的母亲,很像自己养在家中的女儿。
金老板在生意场上混迹多年,很会看人,他瞬间意识到不对。
他妻子怀着女儿,即将临盆时,正好赶上他岳父去世。
当时他不在家中,他妻子就带着下人,独自去奔丧,结果走到半路突然发动,在一个农户家里生下女儿。
那农户,就在这个村。
他之前从未怀疑小女儿的身份,此时却疑窦丛生。
金老板做事果断,当即让下人抓住那个面露心虚的妇人,诈了对方几句。
那妇人果然露出马脚,金老板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夫人当年生下的女儿,被人调换了!
他夫人当年在一个农户家生产,而这个妇人,是那个农户的妹妹。
这个妇人连生三个女儿,这让夫家对她很不满,以至于她生完孩子后,竟没人照顾。
她饿得不行,出去找吃的,然后就听公婆和自己的丈夫商量,要把她刚生下的小女儿扔河里淹死。
这妇人舍不得让女儿去死,就抱着女儿,跌跌撞撞回了娘家。
她到娘家时,金夫人刚生产完。
金夫人去奔丧,身边跟了两个抬轿子的家丁,还有一个婆子,一个丫鬟,加起来四个人。
但那两个家丁不敢进产房,那个婆子去帮她洗脏衣服去了,而那个丫鬟见她睡了,也去外面做饭,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