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87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费中绪道:“最初,我骗《新小说报》主编,说这书是一位进步人士所写时,他并不全然相信,但如今,他已经深信不疑,等这个结尾出来,外面的人,应该也都会这么认为。”

  洪永祥也觉得如此。

  费中绪又道:“怪不得桑小姐拒绝我,我到不了她这境界,对了,桑小姐的新书是什么?”

  洪永祥道:“她说新书是写情爱的。”

  “她为何不继续写武侠小说?现如今,她刚积攒了一批看武侠小说的读者,若不将这些读者维持住,着实可惜。”

  洪永祥也觉得可惜,但还是道:“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比武侠小说更受人欢迎。”

  费中绪道:“确实,但写情爱的小说,我不爱看。快意恩仇,才是男子该看的。”

  说话间,两人翻开《真假千金》的稿件。

  看了没多久,费中绪就道:“洪永祥,这叫写情爱的小说?!”

  洪永祥也深吸一口气。

  桑景云为何会觉得,这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这书开篇,写的是金老板去乡下,但很快,金小花便出场。

  他们立刻就意识到,故事的主角是金小花。

  而金小花的言行,着实惊人!

  虽然从清末开始,就有很多人呼吁要解放女性,但进展并不顺利。

  比如裹脚,哪怕早已禁止裹脚,一些偏远地区,依然有人给女子裹脚,因为他们觉得,不裹脚的女子,会嫁不出去。

  上海算好的,但也只有年轻女子没有受这份罪,那些年纪大一些的女性,都是裹脚的,洪永祥的大嫂,就是一双小脚。

  都说要放脚,但裹脚多年的成年女性,脚骨早已折断变形,即便不再缠着脚,变形的脚也回不到正常形态。

  如今的西医医院,有专门的放足手术,可以将变形的脚骨与肉分离开,再把变形的脚骨拉直,拼凑出正常的脚掌模样。

  但这并不能一次将全部脚趾恢复,因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才能让脚恢复,因为现如今医疗水平有限,抗生素尚未被研发出来,这样的手术还有很大危险,接受手术的人若是不幸感染,可能会失去生命。

  因此,做这个手术的人,寥寥无几。

  当然,刚开始裹脚的女性,或者还长成的女性要好一些,有望在放脚后恢复正常。

  裹脚都屡禁不止,包办婚姻更是盛行。

  此时很多夫妻,成亲前从未见面。

  如果他们是普通农民,非常穷,所求不过饱腹,倒也能凑合着过一辈子。

  但若是一个人有精神追求,那么逼迫他跟一个从未见过的人结婚,他大概率会觉得痛苦。

  洪永祥不想结婚,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看到同学婚姻不幸。

  他同学不想盲婚哑嫁,但父母再三逼迫,外加媒人说女方识字,便同意了。

  婚后,他才发现女方不识字,完全没办法交流。

  他痛苦异常,干脆离家北上。

  他很痛苦,那嫁给他的女子,难道就能幸福?

  这女子嫁人后不被丈夫待见,丈夫的爹娘自然也不喜欢她,她过的,又是怎么样的日子?

  这样的婚姻,就是在害人。

  而他身边,有很多人在婚前,从未见过另一半。

  有些人婚后过得还算不错,但也有很多人,婚后压根过不到一起。

  那些男人能娶二房三房,女人呢?

  她们是无力反抗的。

  对女子来说,嫁人确实是第二次投胎,偏偏,这投胎还不是她们能选的!

  这世间,多少当父母的,将女儿推入火炕?

  但没人觉得不对,他们觉得婚姻,就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洪永祥不这样觉得。

  他觉得在男女年幼时就定下婚约的行为,是封建糟粕。

  他觉得人应该自己选择相伴一生的人,而不是任由父母来选。

  但他这样的想法,不符合时下主流。

  这时的人,都觉得父母生养了儿女,儿女便要听父母的话。

  即便当父母的打杀了儿女,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此刻,洪永祥看这本《真假千金》,感受到了共鸣。

  金小花说:“你们让我嫁人,我便要嫁?我难道只是个物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又说:“你们生养我,便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那我宁愿你们不曾生养我!”

  她还说:“你们说我不配为人子,你们就配当父母?我从小到大,不曾少干一点活,我不欠你们!”

  ……

  金小花的一生,过得非常艰难,她不被养父母喜爱,每日都有做不完的活儿,时不时还要挨打。

  她已经不想活,所以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呐喊。

  洪永祥能理解她的想法。

  她养父母不过给她一口饭吃,养她还不如养家里的鸡鸭来得精心,却将她当牲畜使唤,把她当成可以拿来换钱的物件。

  这一切,在洪永祥看来是错的。

  但周围人呢?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的父母没有溺死她,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他们觉得,傻子对金小花来说,是个好归宿。

  就连金老板,在知道金小花是自己的女儿,知道金小花受了很多苦以后,也依然觉得金小花离经叛道,被乡下人养坏了,需要好好教养。

  洪永祥读着读着,只觉毛骨悚然。

  金小花,仿佛身处牢笼之中,而她的呐喊,并不能让她冲破这牢笼。

  这个主角,又是不一样的。

  洪永祥长叹一口气,最后道:“也不知道后面她会如何写。我希望金小花,不,金月季能冲破这一切。”

  一万字很少,写到金小花回金家,改名为金月季,就戛然而止。

  费中绪道:“我刚追完《双面魔君》,又要开始追《真假千金》。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世间的父母,怎么就无不是了?我爹自从娶了我后娘,对我来说便跟死了无异,我后娘更是看我如眼中钉肉中刺,整日做些恶心事栽赃我,我与她对峙,还会被我爹扣个不孝的帽子。我的婚事,也得由他们做主,我在家实在待不下去。”

  两人心中叹气,有些想喝酒,但手边什么都没有。

  洪永祥道:“我先回去,你将这稿件,送去《新小说报》吧。”

  费中绪点了点头。

  等洪永祥离开,他收拾好东西,就前往南城书局,打算等自家总编看过云景写的小说,就将之送去《新小说报》。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与友人一道喝茶。

  黄培成的友人一边喝,一边骂女儿不孝,说他不该送女儿去读书,他女儿读着读着,把脑子都学坏了。

  “我千挑万选给她选的好夫婿,她竟然不愿意嫁,只因那男子长得丑一点,年纪大一点……长相能当饭吃?”黄培成的友人很不解。

  黄培成并未说话,那友人便又喋喋不休起来。

  黄培成听腻了,就花了些功夫,将人送走。

  人一走,黄培成的小舅子就凑过来打听情况。

  黄培成道:“他自个儿想攀上人家,上赶着把女儿送人做续弦,还非要美化一番!”

  黄培成小舅子道:“换我是他女儿,我也不乐意,谁乐意嫁个又老又丑的?也没见他娶姨娘的时候,挑长得丑的。”

  黄培成笑了笑,不再说话。

  若他是那个小姑娘,肯定会嫁,毕竟长得好看,确实不能当饭吃。

  等嫁了人,他就在那个老男人面前说自己亲爹坏话,让那个老男人别跟自己爹合作,摆自己爹一道。

  之后,他可以用那个老男人钱开报社,结交人脉……

  不过这些不能在小舅子面前说,黄培成就只说,自己干不出来这种卖女儿的事情。

  两人说话间,费中绪来了。

  黄培成的小舅子瞧见费中绪,喜出望外。

  他今日一直在《新小说报》编辑部待着,就是为了能第一时间看到云景先生的更新。

  黄培成瞧见费中绪,立刻让自己小舅子去泡茶,又热情招呼起来,询问这次的稿件的情况。

  “《双面魔君》已经完结,我这次送来了它的结尾。”费中绪道。

  黄培成闻言一惊:“这就写完了?云景先生可有写新书?”

  他一直都有看稿件,早已意识到这书快要结尾。

  但他没想到这么快。

  等这书完结,《新小说报》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费中绪道:“是写完了,云景先生还让我带来了新书稿件。”

  得知有新书,黄培成喜出望外:“云景先生当真勤劳,他新书写的是什么?”

  费中绪道:“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黄培成非常高兴:“写情爱的小说好!这是读者最为喜爱的。”

  他知晓读者喜好,现如今最畅销的,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若是云景先生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一定受人欢迎。

  相比于已经完结的《双面魔君》,黄培成更重视云景的新小说。

  将两份稿件拿到手后,他将《双面魔君》的稿件给了自己小舅子,自己翻开《真假千金》这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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