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朝朝思暮
如果能知道那男孩的后续就好了。
从提夫林变成人类,他真的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吗?
“说起这件事。”罗莎突然想起:“小姐,你知道吗,神官大人也曾问过我想不想变成人类。”
她拉下窗户,朝外面的雷尔夫问:“神官大人是不是也问过你?我还以为你会接受呢。”
雷尔夫骑在马上,俯身靠近窗边,他没有否认:“是,就在那天晚上,他也这么问过我。”
艾米皱眉,语气有点着急:“你接受了吗?”
雷尔夫温和地笑了笑:“小姐,没有你的允许,我不会做任何事。”
艾米放下心来。
被这么一打岔,她似乎隐隐抓住了米迦尔或者说圣殿身上最诡异的那条线。
神官大人未免对异种也太过关注了些。
“罗莎,你说过,光明神不庇佑你们,那你们精灵有自己的神明吗?”艾米问。
半精灵点头:“那当然,我们信奉森林之母,也是七大旧神之一。不过呢,首先我们没有人类这么多数量,也确实没有光明神的信徒这么虔诚...这份信仰更多的是一份慰藉。”
她从怀里掏出胸口的项链,上面坠着一条银色的树叶挂饰。
“你瞧,对于我们来说,只要带上森林的信物,就感觉自己永远在森林之母的庇佑之下。”
艾米继续问:“那你听说过什么关于森林之母降落神迹传说吗?”
罗莎想了想:“大多都是古老的传闻了,旧神基本都这样,虽然往前追溯有几千年的历史,但最起码近几百年都杳无音信了。”
艾米轻叹一口气,她好像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这是个有神明存在的世界,而从无神论世界穿来、又在偏僻乡下生活了十八年的她最开始并没有真切地意识到这一点。
关于光明神的故事有很多破绽,但唯独有一点很真——祂选择了人作为祂的眷属。
“罗莎。”艾米忽然问:“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光明神的眷属是人类呢?”
半精灵面露不解,她不明白这个问题的意义何在,但为了配合小姐,她仍然试探性回复道:“因为光明神选中了人类?”
小姐的眼睛越来越明亮,那是一种由兴奋点燃的光芒:“不。不是光明神选中了人类,而是人类选择了光明神。”
罗莎更加不明白小姐在说什么了,从来都是神庇佑信徒,怎么会是信徒选择神呢?
“因为人类需要神,所以才有了神。”艾米这么说道。
紧接着,她问了另外一个问题:“米迦尔问你想不想变成人类的时候,你为什么拒绝?”
罗莎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她生来就是半精灵,根本没想过变成其他任何一个种族。
“我...我为什么要变成人类?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
艾米:“这就是人类需要神庇佑的原因。罗莎,人类是很软弱的种族。”
“软弱?”罗莎不赞同这一点:“你不知道,人类多么歧视其他种族,这也是我时常把耳朵挡住的原因,讨厌的人类常常会抱团欺辱异种——当然小姐,我不是针对你,你是很好的人,我只是说另外的一部分人...”
半精灵刚说到一半,想起自家小姐也是人类,连忙解释。
但艾米完全不在意。
“这也是人类软弱的一部分,你比大多数人类都要美丽,你还有着矫健的身姿,娴熟的箭术,更长的寿命,所以人类只敢躲在成团的人墙后议论你,人群才给他们这种底气。”
她指向窗外:“比如,他们只敢在背后讨论狼人残暴不堪,就连我都在领主府听过这样的讨论,但他们却不敢当着雷尔夫的面这么说。”
“因为雷尔夫真的能把他们的头拧下来。”
罗莎心底忍不住认可了这个说法,她悄悄瞄了一眼坐得笔直的小姐,开始为人类找补:“不过呢,人类也有很善良勇敢的,最起码我认识很多不错的人类佣兵呢。”
艾米弯了弯眼睛:“我知道...但软弱并不代表是弱者,你说你已经快三十年没见过提夫林了,你自己是混血半精灵,那么,那些其他纯种的异族去哪里了呢?”
罗莎猛地一激灵。
是啊。
就连布佛里托那种地方,她都很少见到混血异种了,更别说纯血的,细数自己的上一个混血魅魔朋友,也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人类越来越多,而其他的种族,越来越少。
“所以,不是光明神选中了人类,而是人类选择了光明神。”艾米又重复了一遍:“人类需要神的庇佑,而神从人类的信仰中获取力量,祂也需要更多的人类。”
罗莎终于明白小姐在说什么了。
这对她来说也是极具冲击性的观点。
“既然这样。”
艾米慢条斯理地继续说道。
“如果有一天人类拥有了自己的力量,不再需要神的庇佑的话...会怎么样呢?”
罗莎摸索着脖子里的银色树叶挂坠,深吸一口气,缓缓道:“光明神会变成...像精灵族的森林之母一样数百年无法再降落神迹的....旧神。”
“是。”艾米微笑着点头。
——只要她永不放弃对生产力和建设的追求,那光明神终将会因为她而陨落。
第37章
维克多会在每天清晨的六点半醒来,晃动床头的细铃后再去盥洗室洗漱。
大约二十分钟后,学徒就会送来刚煮好的红茶和几片酸面包,于是从七点钟开始,他就会坐在自己的桌前,翻开昨天没读完的书,开始今天的研究工作。
他今年刚刚三十岁,正在为历史学的大师权杖而努力,作为安纳托夫家的成员,他来到学塔就只有一个目的——成为御前学士的成员,从而为国王效力。
因此他必须要尽快获得大师权杖。
为了能专心学习,维克多自从五年前从助理学士升为学士后,就再也没有再回过家。
尽管学塔距离王城只有一天的路程,但他就却连这一天都不想浪费。
他想成为最年轻的历史学大师,也成为学塔史上最年轻的密学会成员。
维克多的这份执念始于他十七岁进入学塔的时候。
那时的他还有独属于年轻人的昂扬的精神风貌。他从小就对历史学感兴趣,在弟弟妹妹玩乐打闹的童年时,他最爱的事情就是在在书房捧着书一看就是一整天。
因此十七岁时,他主动向母亲尼雅提出要去学塔进修。
相较于大哥,妹妹阿丽萨更依赖自己,维克多还记得那时她才十多岁,哭得眼睛红红的,说什么也
不愿意让他走。
维克多只好向她保证,自己会用二十年的时间获得大师权杖,成为御前学士,重新回到王城。
一开始尼雅只当维克多这是在哄妹妹,要知道,大部分学士一辈子也无法获得大师权杖,而其中的佼佼者,也熬到至少五十岁以上,才能精通一门学问,达到大师的水平。
维克多的许诺,毫无疑问是极难实现的。
学塔并不以学生的家境和地位来区别对待他们,所有人一进去都从学徒做起,为学士打扫房间,整理资料,誊抄论文,校正书籍...总之,十七岁的维克多也在做这些。
但学士入睡后,他会独自点亮油灯,在昏黄的光晕下如饥似渴地研习一本又一本厚重的书。
于是仅仅两年之后,他就从学徒升为了助理学士——而他的同期,不乏许多已经三十多岁仍然在做学徒的人。
尼雅夫人和阿丽萨专程从王城来到学塔来见证这一刻。
维克多至今还记得那时候的感受。
飘飘然的雀跃,一点儿带着骄傲的自得,和看到家人后满心的喜悦。
这份喜悦在大学士亲自为他授予助理学士身份后达到顶峰。
刚成为密学会成员的麦伦大学士已经快要七十岁了,雪白的胡子梳理得整整齐齐,他用嘉奖的语气说道:“我不得不说,你是个聪明的年轻人,你的机敏和聪慧就连我也印象深刻。”
维克多想尽力让自己显得更沉稳些,所以并没有表现出过度的情绪,只在心底按捺不住兴奋。
“你知道吗?”麦伦大学士精神矍铄:“你是学塔历史上第二年轻的助理学士。”
这句话就像冰淇淋里的柠檬片,猝不及防地激了维克多一下,令他觉得自己获得的荣誉还不够甜蜜美满,夹杂着一小片令人不适的轻微酸涩。
一个小小的念头缓缓滋生。
学塔里的助理学士大多在三十岁甚至三十五岁后才获得学士身份,而他现在才十九岁。
也许他不是最年轻的助理学士,但他一定可以成为最年轻的学士。
他想起自己对阿丽萨的承诺,决心将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承诺变成现实。
六年过去了,维克多终于如愿以偿地升为了学士,还完成了一本自己编纂的历史学书籍。
麦伦大学士已经缠绵病榻,新的密学会成员为他授勋。
“我读了你的书,非常扎实的内容,观点清晰,逻辑缜密,完全不像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能做写出来的,我想你迟早会进入密学会,或者成为御前学士。”
这位大学士同样年纪很大了,皱巴巴的皮肤像树皮一样显露出老态,但见到他赏识的年轻人时仍然兴奋得面色红润:“你知道吗,维克多。”
“你是学塔历史上第二年轻的学士。”
一盆冷水浇灭了维克多的所有喜悦。
他愣在原地,满脑子都是不可置信,恍惚中甚至忘记询问大学士那个学塔历史上最年轻的学士是谁。
成为学士之后,维克多换了一间更大的屋子,以及一个更好的图书馆位置,他还有了四个学徒和两个助理学士——甚至六个人都比他的年纪还大。
但维克多仍然不满足,那个不知道名字的人一直梗在他的心头,他从此不再回家,几乎每天都在书桌前坐十三个小时以上。
二十年获得大师权杖?不,他要在三十五岁前就拿到,他一定要成为学塔史上最年轻的大师。
“维克多阁下。”他的学徒科里有些紧张地轻轻敲了敲他的房门。
维克多阁下最讨厌的两件事,一是被抽中总管处的签,二就是有人在他工作的时候打扰他。
当然,这两件事实际上也是同一件事。
科里咽了口口水,小声说道:“似乎有人带着您家族的信物,在学塔外等您。”
维克多从堆积成山的书册中抬起头,面露愠色。
出于教养,他没有第一时间发火,而是沉思片刻,才从记忆里捞出昨天刚收到的一封信。
母亲在信上说,有位年轻的领主小姐,想在学塔里找一位合适的学士作为自己的顾问,如果有可能,希望他能帮她挑选。
让他把自己珍贵的时间浪费在替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挑选学士身上?
绝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