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把赤色厘子交出来!说不定公子我还能留你一具全尸!”
树下那人恶狠狠的威胁道。
少年浑身烫得难受,却不能露怯,他轻蔑笑道:“我早吃了,你们再晚来一会说不定我都要拉出来了。”
“你!混账!”树下那人勃然大怒,立刻吩咐一旁奇人道:“劳烦孙奇人帮我将这小兔崽子给擒拿下!我要让他生不如死!”
孙奇人二话不说,站到大树前。少年难受的睁着半只眼好奇的想看他准备怎么做,明明危险在即,能看到仇人气急败坏的样子,心中还是忍不住的快意。
此刻他很平静,待会若真被抓住大不了自裁便是,最好死前再把那人弄死,便也就死而无憾了。
“喝!”孙奇人大喊一声,浑身运气,只见其双臂徒青经凸起,然后朝着树干猛的劈下!
瞬间,澡桶粗细的大树被直接拦腰劈断!
倾斜的大树轰的应声倒下,少年也被从树枝上甩了下来,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
他趴在地上,有什么充斥着胸膛与四肢,叫嚣着想要从皮肤下蜂拥出来!
“哈哈哈哈!活该!让你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人狞笑着朝少年靠近,孙奇人如同护卫一般紧紧跟着,另外两人则在原地一起看戏。
一只脚重重的踩在了少年的头颅上。
“嘿!你再嚣张啊给我看看啊!”
而少年没有任何的反应,安静得就像死去一般。
过了几息,踩着他的人耐心耗尽,拔出腰间长剑对着他双腿正准备砍下时,异变突生!
快到连肉眼都要捕捉不到的一道黑影晃过,鲜血迸射并伴随着男人凄厉的惨叫声响起:
“啊!!!我的腿!!!”
真有人腿被折断,但不是少年而是踩着少年的男子!
他提泪横流,表情扭曲的倒下,而右腿被齐根撕下,挣扎了几下便晕死了过去。
这样的变故令一旁的孙奇人是措手不及,甚至警觉的后退速步,他惊疑不定看向少年,发现少年还是和刚才一样的姿势倒在地上,好似根本就不曾动过,唯一不同的是,此刻他左手上多了一条鲜血淋漓的人腿!
这下,不止孙奇人吓呆了,后边那二人见罢也都被吓得在原地动弹不得!
然后他们看到少年的背部宛如有活物在衣服之下活动,波浪般起伏着,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直到撕拉一声,布条撕裂的声音响起,黑色布满鳞片的皮肤裸露了出来。
少年缓缓爬起,他的身形变得异常高大,近一丈高,全身皮肤都变成了黑色,覆盖上了坚硬的鳞甲,他瞳孔是白色,头上长出了长而弯的犄角,就如同一个巨大的怪物!
原本束缚着他手脚的镣铐,这会也都被他变得粗大骨骼外突的手脚给全部撑碎,掉到了地上。
那孙奇人见罢是腿一软,连忙跪倒在地不断磕头求饶道:
“半神息怒!半神息怒!小人无意冒犯!这些全都是张家公子的主意,我们只是讨口饭吃罢了,还请半神饶命啊!”
而他后方两人早在少年变身时就开始拔腿逃跑,这会已是跑出了二里地。
少年根本就不理会孙奇人,此刻他只关注于自己的变化,这种感觉很神奇,好像身体里蕴藏有无限的力量,且目力变得十分惊人,环顾四周一圈,一直到湖对岸,他都能清楚看到期间隐藏着多少人与异兽!
这便是奇人么?
顿时,他玩心大起,看着远方已经变成黑点还在拼命逃跑的两人,用力一跃,瞬间便跳起有十余丈高,不过几个呼吸功夫他便从上方落到了那两人跟前。
这两人哪里见过如此架势,哪怕其中有一人是奇人,奇人与奇人之间可也是有着巨大鸿沟的!
他们立即腿软直接跪下朝着少年又是磕头又是求饶,不远处那些尚未走远的祀者们在暗处也都看到这一幕,纷纷都捂住嘴,腿打颤,生怕被这尊恐怖的半神给看到,一个不爽便跳过来撕了自己!
而少年满足了自己的玩心后,并未太过为难两人,只是问道:“我要怎么出去。”
两人吓得屁股尿流,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部详细托出。
原来整个中荒山区域非常之大,有着近十万座山头,他们现在所在只不过是在中荒山最东部的一个中型异兽区的外围,想要离开就只能原路返回先回到祭祀场。而每次丰收祭,朝堂都会派遣行使者到祭祀场接丰收祭中新晋的奇人前往望京的奇人书院学习两年。这会已经是祭祀第六日了,朝堂派来的行使者估计早已在营地中候着了。
到书院去学习?
少年想了想问:“可以不去吗?”
居然有人会不想上望京?!外城郡像他们这样削尖了脑袋想挤进去者多如繁星,这可是梦寐以求可以飞黄腾达的好机会啊!
两人掩饰好心中的嫉妒与苦涩,不敢造次,乖乖答道:“这虽说是强制的,但学习两年后,半神也可以不留在望京,在望京像半神这样的强者,朝堂都特别宽容,让去学习也不过是为了做个案牍记录,方便统计奇人数量。而且放眼整个大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望京的学府更懂奇人,去学习还是有好处的。”
两人是真的害怕,这么强的强者若是没有一点约束,任由他放纵的话,附近城郡说不定会吃上苦头,而且貌似他和张家好像还有仇……
少年没有他们那么多弯弯道道,他是认真在想读书的事,以前爹还在的时候就很想送自己去私塾读书,可惜读书费用太贵了,供不起。眼下有这么个机会先去看看也不是不行。
之前抓他去做祭品时,牢头就已经告诉过他们这些死囚此次前往做祭品也是有一线生机的,只要成为奇人,以前的罪状朝堂既往不咎,但他们必须要为朝堂效命五十年。欺负自己那人被自己撕下一条大腿,又流了那么多血,这会肯定也已经死了。少年算是大仇得报,又是孤家寡人,而且他就这么跑了,估计朝堂也不会放过自己,去望京书院看看也没什么不好的,若那里不是个好地方,到时再想办法跑了就是,他独自在山上做猎户时都能想办法闯出一片天,现在比那时更强大,就更不该顾忌太多。
最后他问了一个他觉得最重要的问题:“去望京读书要收束脩吗?”
两人齐齐摇头道:“不收,不收,束脩全免,就算有些地方要用钱,学堂里也有给学生的任务,能够换取到一定的酬劳,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少年听完,满意的点点头,说道:“你们带路,回祭祀场。”
第22章
当蔚蓝的天际映入眼帘,宋良宵愣住了,然后迅速坐起,环顾四周。
自己居然没死?!
她满心疑问,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发现脖子处完好如初,没有一丝被刺穿的痕迹,然后她又看向自己的腰部,腰间则是衣服破了个大洞,但洞下的肌肤光滑,没有任何缺失。
难道是她之前逃命途中脱力,最后倒在地上睡着并做了一个噩梦?
宋良宵站起身,很快地上那一大摊刺眼的红进入视线,随之而来是刺鼻的血腥味,也不知是不是鼻子出了问题,这些血渍明明已经干涸,可气味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腥臭。
她没有做梦!之前她真的被一只大老鼠袭击了,还咬穿了自己的喉咙!
最后她绝望的失去了意识,还做了一场非常奇怪的梦,没想到醒来后那些致命的伤口居然全都消失了,她也莫名其妙的活了下来。
原来一切都是真的啊,她的魂魄应该是被网约车上看到那颗流星带到异世,真正的她已经在家乡死亡,她失去了父母,也失去了唐成……
当时她竟还想要向那颗流星许愿,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讽刺啊!
一想到唐成,她又忍不住抱住自己身体,蹲下来狠狠的大哭一场,她本来应该是个平凡幸福的新娘。
如今她的世界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哭了不知多久,直到再也流不出眼泪,情绪变得麻木后,宋良宵站了起来。
她开始审视自己身体,感觉全身状态非常好,完全不似一个刚刚重伤痊愈者,还有她的听力开始变得异常灵敏,之前逃到这里时还觉得四周安静得吓人,这会却有各种各样细小的声音不断朝着自己耳朵里钻,各种生灵的走路攀爬声,进食声,甚至是排泄声,嘈杂得很,她屏住呼吸朝着听到的最大的噪声处看去,发现在一里地外居然有两只透明的骨鼠在撕咬争夺着一块肉!
奇怪自己的视力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就算这具年轻的身体没有近视,正常人的眼睛也不可能看到500米外的地方吧?!
就好像突然变成了超人一样!
等等,超人……奇人?!
她是不是成为了奇人?可自己并没有吃那个什么赤色厘子呀!
这时脑海之中闪过了之前梦中看到的画面,原始人类因吞食异兽而获得了超凡的力量……
宋良宵将双手举起放在眼前,这是一双稚嫩的手,她清楚记得之前被禽鸟袭击那次,掌侧留下了一条细小的擦痕,现在上边的痕迹已经全都消失了,双手似白玉无瑕。
她应该感到高兴吗?原本不可能不敢期望之事,如今好似天选之子一样变成了现实,她不用去死,甚至身体变得比以前更健康还拥有了超能力……
宋良宵记得自己好像曾咬下过骨鼠一块肉,也不知是无意识中咽了还是在口中化了,这会还能尝到满嘴残留的血腥与苦涩,以及临死前挣扎的痛苦,梦里发生的一切她记得是清清楚楚。
梦醒了,也碎了。
自己终究失去了曾经拥有的美好生活,被留在了这个宛如噩梦般的奇怪世界,这里就是现实!
如果可以她愿用这一切换自己从未出现在这个可怕的世界!
从头到尾自己都不是什么天选之子,而是和那些外星生命一样被留在异乡的可怜虫罢了!
“咕噜咕咕咕噜……”
一阵打雷般的腹鸣声响起。
宋良宵抿了抿嘴,饥饿感席卷全身,她好饿啊。
如此的痛苦还要继续再活下去吗?
可是让她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她好像也做不到。回不去确实心里痛苦得就像快要死去,但那也只是一种感受,除非真正精神崩溃心存死志,否则生物的本能依旧是求生。
宋良宵崩溃过,但却在哭过后情绪似乎变得好了些,好像还能再挣扎着活下去。
也许她二十八年的平凡人生并非一无是处,在健康有爱的家庭中长大的她精神状态一直都比较健康,自我情绪调节能力也更优秀一些,这也是为何经历了那么多令人崩溃的事,在崩溃与治愈之间反复横跳后她依旧还能选择向阳那一面。
既然不想立即去死,那填饱肚子便成了首要大事。
眼下这里荒山野岭的,宋良宵并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只能考虑往回走,回到之前的祭祀场。
而且看地上血液干涸的程度,她孤零零躺在这里肯定不止一日,虽然不明白那只鼠王为何没有吃掉自己,可难保它不会再次心血来潮看到自己活过来了又跑来狩猎,不管怎样都该尽快离开此地。
之前她的身娇体弱,疯狂奔跑也跑不了多远,所以这里肯定离祭祀场也不会太远,就算中途再碰上那一大群透明老鼠,以她现在的体力也能逃得更快。
唯一不确定的就是那一群拿着弓箭的护卫们是不是还守在栅栏处守着见一个射杀一个。
总之,还是先悄悄到那边附近查探一番再考虑后续吧。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宋良宵这么一番分析下来,觉得自己的脑子似乎也清醒了不少,之前跑过只通过眼睛余光看到的路,此刻是清晰的呈现在了脑海里,让她轻易便找到了回去的方向。
朝着着东北方向一路前行,若有人在此,就会发现宋良宵看着只是在走,但速度却很快,成年男子小跑可能都未必能追上她。
但宋良宵浑然未觉,她边走边四处戒备,避开所有奇怪的响声与动静。
走着走着,她还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之前见人就像鲨鱼闻到血腥上来就扑的透明老鼠,这会碰到她就像看不见一样直接绕开!
已经有两三次了,有几只老鼠躲在草根深处隐蔽得非常好,若不靠近根本无法察觉,她几乎是脚贴着这些老鼠踏过去的,但老鼠一点要攻击自己的意思也没有。
疑惑间,她耳朵突然听到一里之外传来了许多人行走的脚步声。
有活人走过来了!
宋良宵觉得若是能遇见人,自己离开的希望也就越大,但因为之前的经历,她对这个世界大部分人都不信任,所以第一时间她立刻蹲下来,将自己掩藏在草丛里。
不多会就看到一众男子正朝着这边走来,为首的赫然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他身上的囚服破破烂烂,只有裤子还比较完整,上衣早就已经变成布条,一缕缕的挂在腰间。
宋良宵一眼便认出对方正是自己之前一直在找那个拥有明亮双眼的少年!
她仔细观察少年的状态,对方虽然衣着有些狼狈,但精神状态很好,手脚上的镣铐也都不见了,而跟在少年后方那些男子看着他眼神都带着些许恐慌,身旁还有人非常恭敬的在和他说些什么。
这个态度可不太像是对待囚犯祭品,难道少年夺取到赤色厘子成为奇人了?
再想联想那位严小将军说过若是成为奇人他便不会再追着自己不放,宋良宵决定赌一把,一个人身在异世生存不易,还是得想办法融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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