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润直言,“我不回去,我怕宋教授把我贺家给砸了。”
他家那个未曾谋面的继侄儿,娶了宋芬芳的亲闺女。
还不知道宋芬芳在心里怎么骂娘呢。
但是她这人涵养高,尤其是上了年纪后,也不像是年轻时那般叛逆了。
所以现在基本上都是喜怒不言语色,但是贺润却知道,对于宋芬芳来说,她绝对想把贺家砸了。
把娶了她闺女的那个男同志给收拾了。
马所长听到这话,也呆了下,“你家那孩子娶了宋教授的闺女?”
贺润嗯了一声,“那孩子没进贺家族谱,是个小可怜。”
马所长,“……”
马所长看着已经上车,面无表情的宋芬芳,他喃喃道,“难怪我说,宋教授那脸色活脱脱跟要去炸了人家家一样。”
这要是他家闺女,被人这样拱了,他怕是也要急。
想到这里,他也不敢逼了,只是三两步追过去,冲着已经上车的宋芬芳说,“宋教授,你一路慢点,注意安全。”
宋芬芳点头。
过了一会,贺润也上来了,他和宋芬芳认识快三十年,很是熟悉。
所以他也很自然地和杜小娟换了位置,让杜小娟去副驾驶上,他则是坐在宋芬芳旁边。
落座后。
贺润低头看着她的那一只手,断掉的指节处已经结痂了。
只是和齐整的手比起来,这一根指头看着分外扎眼。
“什么时候的事情?”
他问。
宋芬芳低头看了一眼,很平静道,“已经过去了,在提这些没有意义了。”
贺润不说话,过了好一会,他才换了话题,“杜小娟在接到消息后,我也接到消息了。”
“让老家的人帮忙查了查,你闺女孟莺莺这次嫁的那个对象——”
本来一直看窗外风景的宋芬芳,听到这话,终于把头回了过来。
到了她这个年纪,很少为外物再去情绪波动大了。
只有她在乎的人,才会提起她的兴趣。
“他叫祁东悍,是祁家人,也确实是我那个弟妹前面的孩子。”
见宋芬芳仔细搜索祁东悍这个名字,但是她搜索了半天,也没有任何记忆。
贺润解释,“你不知道这个名字很正常,他母亲刘秋凤嫁到贺家的时候,没有带他,而是带了他大哥。”
“所以他算是在外面长大,也能称得上一句吃百家饭。”
宋芬芳听完这话,她淡淡道,“你那个弟妹也挺眼瞎的。”
她虽然不知道祁东悍是具体做什么的,但是能被她闺女挑中结婚,自然是有可取之处的。
在她来看,贺家下一代里面没有主事人,显然代表着刘秋凤带过来的那个儿子也不行。
贺润嘴角抽了抽,没想到宋芬芳的嘴巴还是这么毒,他轻咳一声,“是挺瞎的,她带过来的那个孩子叫祁东青,后来改名成贺东青了,在贺家的照顾下进了电机厂的宣传科,不过进去好几年了,还是一线人员,瞧着似乎也没啥长进。”
接着,他话锋一转,“但是你闺女挑的那个对象祁东悍不一样,我第一次去查他的履历时,说实话我都被吓了一跳。”
“他今年才二十四五岁,便已经在哈市驻队坐到团级干部的位置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贺润扭头看向宋芬芳,“这小子的天赋非常强,身体素质一流,脑子也在线,人情世故也会,堪称一句有勇有谋,所以才能达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说实话,芬芳,你闺女真的很会挑对象。”
“你要知道祁东悍这小子身后没有家族依靠,没有长辈蒙荫,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做到这个地步,他的未来不可限量。”
听到这话,宋芬芳难看的脸色到底是柔和了几分,“我闺女很聪明的。”
她能在没有任何靠山的情况下,在哈市驻队站稳脚跟夺冠登报,这里面每一项都证明了,孟莺莺这个人的绝对不是一个笨蛋。
她是真的很高兴,她闺女挑对象,又挑了一个聪明的。
这样的话,将来他们俩在一起生个孩子,也能是个聪明的。
贺润瞧着她脸色,就能知道她很满意这个女婿,“所以你放宽心,只管睡一觉,便到了哈市。”
“我和司机换着开车,争取明天中午十二点之前抵达哈市国营饭店。”
宋芬芳道谢,便把头依靠在玻璃窗上昏沉沉地睡去,长期在沙漠上高强度的工作,睡眠都是不足的。
这会靠上去后,很快就睡着了,只是她睡的似乎不安稳。
不一会就咳了起来,原先还是小声的隐忍的咳,到了最后已经咳到撕心裂肺的地步。
宋芬芳不想吵着别人,便捂着嘴,尽量把咳嗽都给咽回去,可是咳嗽过的人都知道。
唯独咳嗽是忍不了的。
到了最后,她手心里面都是猩红的血点。
贺润给她递水的,但是在看到她手心的血点后,瞬间脸色一变,“你什么时候开始咳血的??”
宋芬芳接过水喝了一口,喉咙不在那么干涩发痒,她这才拿了帕子一点点把手心的血迹给清理掉。
她反问了一句,“在沙漠做实验的人,有几个人不咳血的?”
实验有辐射。
也会对身体造成巨大的影响,这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他们这些人还在继续做。
无非是因为这个岗位上需要有人,拿命去填。
填的多了,实验结果自然就出来了。
贺润瞬间不说话了,他脸色极为难看,“你怎么不早说,宋芬芳,你为什么不早说?”
“早期的话你去医院治疗,还是有效果的。”
宋芬芳把带血的帕子,收纳了起来,她抬头看了一眼贺润,用着很奇怪的语气说,“我说了以后呢?我去治疗然后实验基地的事情交给谁?”
“贺润,别天真了好吗?”
“做了我们这一行便没有回头路了。”
她很多年前就知道了。
所以,她在想自己不去和莺莺相认,是不是也是对的?
毕竟,没有相认就不会有离别。
莺莺也不会痛苦,在送走了父亲之后,还要送走母亲。
贺润的脸色非常难看,他靠在椅子背上,呼吸很是沉重,“那你也不能,不能——”
不能什么,却始终没被他说出来。
“贺润。”
宋芬芳闭上了眼睛,她闭目养神起来,声音淡淡,“没有什么不能的。”
“无非是早死晚死的区别,接受就好了。”
贺润接受不了啊。
宋芬芳睁开眼看了他一眼,那一双通透的眼睛,很是平静,“做人不要太偏执了。”
这是二十年前孟百川劝她的话,很难想象二十年后,这句话会从曾经叛逆的宋芬芳嘴里说出来。
贺润张了张嘴,只觉得嘴巴里面一片苦涩。
“宋芬芳,你这个人、你这个人真的太——”
太什么了。
他也说不出来。
宋芬芳不想理他,便继续休息。她太久没休息好了,眼皮子在打架,只想躺在这里好好睡一觉。
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去看着莺莺出嫁就好了。
她不说话。
贺润却受不了这种几近乎快把人逼疯的气氛,“宋芬芳,你对自己好点行吗?”
“你现在这个情况还不严重,去医院看看,去首都的医院看看。”
“肯定是有救的。”
宋芬芳睁开眼,她平静地看着贺润,“你看着我师父被救回来了吗?”
她二十一岁进来的西北基地。
她师父便是死在了岗位上。
而她也会重复师父的宿命。
贺润的声音像是戛然而止,像是被人扼住了命运的脉搏,他无法呼吸,声音艰涩,“你不在乎自己,你总该在乎孟莺莺的吧?”
“你才刚和她相见相认——”
他话还没说完,宋芬芳打断了他,那一双眸子清冷,语气平静,“谁说我要和她相认了?”
第101章
贺润听到这话, 他骤然一怔,“你千里迢迢的赶回去,不和她相认, 那是做什么?”
宋芬芳,“看着她出嫁就够了。”
贺润沉默, 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陪着宋芬芳看着外面的戈壁滩,一望无际都是沙漠,他突然问了一句,“芬芳,你当年为什么会放弃退学, 跟着孟百川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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