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得她皮肤白皙、双腿细长,往那一站,就是个又甜又酷的小美女。
两人在汉源街头碰面。
“晚晚,你好漂亮!我就说这一套特别配你!我的眼光是不是超好?”
乔书蔓一见到她就小跑过来。
这一身是之前逛街时乔书蔓帮她挑的。
按黎晚晚后世那种“封建”思维,穿这么短的裙子上街,是会被拍上网批判的。
她知道这几年经济上行,大家穿得靓、女孩爱怎么美就怎么穿。
有些叛逆的女生还喜欢画夸张烟熏妆、顶爆炸头、穿低腰裤露半臀,在她们看来那才是最潮的非主流造型。
道理都懂,但让黎晚晚这么穿,她心里还是有点障碍。
上辈子不管是大学兼职还是上班,她最常穿的是一件宽松T恤加牛仔裤,配小白鞋,夏天小白鞋换成洞洞拖——那才是让她有安全感的打扮。
但乔书蔓说她穿这身真的超级好看。
她一点没禁住诱惑,加上自己也觉得确实不错,就买了下来。
没想到吴女士看见后夸了又夸:
“平时天天穿校服,放假也是T恤牛仔裤,一点没个女孩样!正青春的时候,我闺女这么好看,得多穿点亮色的,知不知道!”
“妈,你不怕我穿太漂亮,招惹一堆小男生喜欢我啊?”
“那说明他们眼光好!我也相信我闺女不会随便早恋的。”吴女士想了想又补充,“至少不能和黄毛早恋!”
她们家住路边,晚上过大车有点吵,但比大车更烦的是一群半夜不睡觉的黄毛。
骑个破摩托就以为自己是秋名山车神,顶一头黄毛就觉着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油门拧得震天响,恨不得把发动机吼报废,又吵又危险。
气得吴女士常想推开窗,像包租婆那样骂几句“小逼崽子”,又怕被黄毛报复,最后只能怂怂地关紧窗。
所以吴女士最担心什么?
其中之一就是闺女看上黄毛。
不是她觉得女儿眼光差,是这个年纪的女生容易喜欢那一挂。
要真那样,她得把女儿锁起来,还要质疑她的审美——放着江翊然那么帅的不喜欢,喜欢黄毛??
那真得带她去医院看看眼睛了。
奶茶店在街尾。两姐妹手挽手朝那头走去。
这是一条老街,两旁有不少理发店和纹身店,门口或多或少站了几个黄毛,或穿紧身低腰裤挂大锁链,或在胳膊上文男/女友名字,穿破洞裤的社会哥社会姐。
潮得人膝盖发酸。
本着不对视、不挑衅的原则,黎晚晚和乔书蔓一眼不敢多看,像两只小鹌鹑似的,低头小步快走直到奶茶店门口。
“呼!”乔书蔓松口气,“怎么买杯奶茶像取经,还得过九九八十一难。”
“可能这样喝起来更甜吧?”
“是吗?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你喝什么口味的?我想点青提果茶。”乔书蔓率先走进店里,迫不及待要去点单。
奶茶店的玻璃门上挂着一串风铃。随着门被推开,风铃发出清越的碰撞声,细碎叮当,仿佛一枚小小的水晶钥匙,瞬间拧开了店内停滞的空气。
黎晚晚被这串小风铃吸引住了。她想,要在新家的房间窗边也挂一串,叮叮当当,特别有夏天的氛围。
店里的三五个人都被铃声吸引,不由自主望向门口。
******
顾星辞今天是被好友硬拉来的,非让他尝这家新开的奶茶。他昨晚打了一夜游戏,早上只补了几小时觉,就被这孙子连环电话叫来喝什么破奶茶。
他对奶茶没兴趣。
好友笑得鸡贼,小声说:“奶茶不重要。”
顾星辞喝了一口,甜得腻人,已经想给高兴捶一顿了:“奶茶不重要,那什么重要?”
高兴完全没察觉他的不耐烦,坐在高脚凳上托着脑袋看门口:
“瞧,这么多小姐姐都来奶茶店打卡。看美女,不比在家睡觉快活?”
“你猥琐得我都不想认识你了。”
“这叫欣赏,懂不懂?”
顾星辞懒得理他,只想赶紧喝完这甜腻的东西回家补觉。
风铃响起。
“来了来了,这次真是美女,还是两个!”高兴用手肘撞兄弟。
顾星辞抬眼望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女生的腿。
没有多余赘肉,却也不过分骨感。
每一寸线条都恰到好处,小腿弧度流畅,从膝盖向下轻轻收紧,脚踝细得仿佛一握就能环住。肌肤在光下泛着细腻光泽,像浸过晨露的瓷器,带着不自知的灵动。
他突然来了兴致,视线向上掠去。
掠过摇曳的网球短裙,斜肩上衣露出圆润的肩头,薄汗使细碎的发丝贴在她白净的脖颈上。白与黑极致对比,动人心弦。
再往上,他看见帽檐下线条柔和的侧脸,她正和刚进来的女生说话。
网球帽压着几缕碎发,被空调风吹得调皮翘起。
她伸手去捋的瞬间,帽檐下露出的眼睛亮得惊人,像盛着初夏的碎雨。
眨眼时睫毛轻扫,连空气都跟着微颤。
第94章 风铃
她点完单,朝这边走来。侧脸转过来的刹那,对上视线的那一刻——
顾星辞的心脏毫无防备地撞上胸腔,发出一声沉闷回响。整个世界的声音在那一瞬被抽走,只剩风铃最后一缕尾韵,在他耳蜗里嗡嗡震动。
黎晚晚找了个无人的角落,和乔书蔓一起坐下。
两人聊着接下来几天的计划。
乔书蔓这次的分数没让爸妈太满意,但看她可怜巴巴的小模样,心软的老父亲还是掏了全额演唱会门票钱,并且不放心她一个人去省城,还要请假陪她看演唱会。
她整个人都处于兴奋状态,走路哼歌、坐着也哼,不知是什么小调,但听着就让人愉悦。
这就是追星女孩的快乐。
“晚晚,那你最近在干嘛呢?没想过去哪儿玩玩吗?”乔书蔓一边翻着奶茶单,一边抬头问道。
黎晚晚轻轻摇了摇头,窗外蝉鸣一阵接一阵,阳光透过奶茶店的玻璃窗,在地面投下明亮的光斑。
“我马上就要忙起来啦,我爸妈新饭店不是要开业了嘛!我得帮忙做策划、搞宣传,等饭店正常运转了,才有时间出去放松。”
“哇,那你也太辛苦了吧!”乔书蔓托着腮,表情夸张地说。
“不辛苦,”黎晚晚笑了一下,语气里带着调侃,“我这是为了让自己成为‘富二代’而提前努力罢了。”
“行,那等你有空,我们再约出去玩!玩肯定是要玩的,我哥说高中就跟地狱似的,和坐牢没两样,让我务必珍惜这最后一个暑假。”
“我姐也这么讲。”黎晚晚轻声回应。
她想起自己的“上辈子”,也许是因为成绩本来就不突出,对高中的期待也没那么高,记忆中的那段时光除了沉闷、燥热,似乎并没留下太多鲜明的印记。
但这一次,不一样了。
她清楚地知道,即将到来的高中三年,注定会让她铭记一生。
至于是美好还是酸楚,就交给未来的自己去定义吧。
这时,店员端来了她们点的饮品。
除了青提果茶和杨枝甘露,还有一份小巧的黑森林蛋糕和提拉米苏。
黎晚晚摘下帽子,浓密的长发瞬间如瀑布般散落肩头。
她一边等乔书蔓拍完照,一边随手拿起发绳扎了个松松的丸子头。
“我得让陈知珩看看,什么叫做美少女的下午茶。”
乔书蔓连拍好几张,精心挑选出角度最好的一张往群里一发。
“陈知珩啊!”黎晚晚像是回忆起什么。
见她放下手机,才拿起勺子轻轻挖了一角蛋糕,边吃边说道:“他小时候为了口下午茶,能追着卖馍的电三轮能跑三里地。”
“什么下午茶这么厉害?能让他追三里路?”乔书蔓连蛋糕都忘了吃,满脸好奇。
“大馍。”黎晚晚笑道。
所谓“大馍”,其实就是北方的馒头,但做得格外松软,还带一丝微甜。
每天下午四点,他们巷口就会准时传来一个老爷爷电三轮的喇叭声,循环播放着:“大馍~豆浆~八宝粥~小馒头~”
很多街坊在夏天的晚上懒得做饭,就买几个大馍,再去路边小推车称点凉菜,回家煮个西红柿蛋汤,便是一顿简简单单的晚饭。
可对陈知珩来说,这可不是晚饭,是实实在在的“下午茶”。
他从小胃口就好,明明中午才吃下两大碗饭,一到三四点却又饿得发慌。
陈奶奶拿他没办法,总会塞给他几块钱,让他自己去买大馍垫垫肚子。
于是那个暑假,他每天下午都竖着耳朵等那辆电三轮的声音。
买上两个比拳头还大的馍,就着辣条,几大口就能吃完。
偶尔他看电视入了迷,等反应过来,老爷爷的车早就开远了。
即便如此,他也不肯放弃,愣是能吭哧吭哧追出老远。
黎晚晚一直觉得,他和黎志勇饭量不相上下,却始终没胖起来,绝对是因为运动量太大——他那屁股上就像装了弹簧,无时无刻不在蹦跶。
乔书蔓听完笑得前仰后合,立马在群里@了陈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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