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一下子凝固了。
叶籽是个健谈的人,可不知怎么,每次面对严恪都会莫名冷场。
她偷偷瞄了眼严恪的侧脸,发现他耳根似乎有点红。
可能是夕阳照的,叶籽心想。
这段路本来就不长,很快就到了叶籽家门口。
叶籽掏出钥匙开门:“给我吧,谢谢你了。”
严恪却没有直接把竹筐递给她,而是调整了一下,把竹筐提起来,放到叶籽怀里,让叶籽能更省力地接过去。
“哎哟这是干啥呢!”
一声嘹亮高亢的叫嚷突然从身后传来,吓得叶籽手一抖,差点没抱住竹筐。
严恪眼疾手快地托住底部,再轻轻一推叶籽的后背,叶籽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转了个圈,迷迷糊糊稳稳当当地站在了自家院子里。
严恪顺手帮叶籽把院门关上,转身看向来人。
金巧嘴站在不远处,眼睛滴溜溜地转,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笑:“大外甥,干啥呢?”
严恪有些不耐烦:“有事?”
金巧嘴凑过来,压低声音道:“怪不得刚才给你介绍钱家的闺女你看都不看呢,原来是相中了个更漂亮的。”
她挤眉弄眼地往叶籽家院子瞟了瞟。
严恪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警告似的看了她一眼,抬脚就要走。
金巧嘴却不依不饶,一把拉住他的胳膊:“不过这叶家丫头长得再俊也是个寡妇,听婶子一句劝,不如娶个黄花大闺女,你说呢?”
严恪猛地停住脚步,他缓缓转过身,右手按在了金巧嘴的肩胛骨上,不着痕迹地发力。
“我说?”严恪的声音冷得像冰块。
金巧嘴突然觉得肩膀一阵酸麻,那酸劲儿直钻骨头缝,不是疼,却比直截了当的疼痛还要难受,说不清道不明,难受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金巧嘴哆嗦着嘴唇说不出话,牙齿咬得咔哒咔哒响,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严恪。
“我说婶子最好管住嘴。”严恪冷硬地说完,松开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金巧嘴缓过劲儿来,严恪早就没影了。
而刚才那股钻进骨头缝里的酸麻感也消失不见,金巧嘴扯开衣领,发现自己的肩膀上连个指印都没留下,就算她想告严恪的状都没证据。
金巧嘴像大白天撞了鬼似的看向田家紧闭的大门,心头后知后觉地漫上恐惧。
田家这个外甥怎么像狼一样,闷声不响,却能鲜血淋漓地把人咬掉一大块肉!
严恪冷着脸进门,闻到家里的饭菜香味才微微放松下来。
李荷香看到这大外甥的满是泥浆的裤脚,惊讶道:“就这一会儿功夫跑哪去了,怎么全是泥?”
“没事,洗洗就行。”严恪脱掉沾满泥浆的鞋子,舀了一瓢水冲脚,冲干净之后才进屋里换衣裳。
“回来的时候没和金巧嘴碰上吧?”李荷香把锅往灶台上一撇,“你甭理她,反正你也快回部队了,她也就蹦跶这几天。”说完又往灶膛里塞了把柴火,火苗“呼”地蹿高了一截。
严恪没接话,掀开锅盖看了看,金黄的玉米面饼子贴在锅边,已经烤出了焦脆的壳。白菜炖得烂糊,粉条吸饱了汤汁,混合着五花肉的肉香,浓郁的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
田家人爱在院子里吃饭,灶房就是在院子里垒出来的一间屋,方便,也好清扫。
严恪把饭菜端到院里的矮桌上,一抬头看到隔壁也升起了袅袅炊烟。
那烟先是笔直地往上蹿,到了半空又被风吹散。
不知怎么,他心里突然升起一种异样的情绪。
“发什么愣呢?”李荷香端着碗过来,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哦,小叶家也做饭呢,前几天我还和你舅舅说,这丫头现在就一个人过,也不知道天天吃啥,做不做饭。”
严恪收回目光,低头夹菜,他吃饭速度很快,这是常年养成的习惯,碗里的饭菜很快见了底,李荷香又要给他盛,他摆摆手说饱了。
吃过饭,李荷香又开始忙活。
她把晒干的茄子条萝卜条倒进盆里,撒上粗盐用力揉搓,这是要给严恪带走的干菜,能存好久,冬天泡发了炖肉吃最香。
“这么晚了,舅妈歇歇吧。”严恪收拾着碗筷说。
“你大后天就要走了,我得多做点给你带上。”李荷香的声音却低了下去,“这一回去还不知道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严恪沉默地擦着桌子。
“小恪啊。”李荷香突然开口,手上的活计却没停,“舅妈和你舅舅这两天琢磨着,你还是该找个对象,人活在世上吃苦受累不容易,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总比一个人扛着要好。”
出乎意料的是,严恪这回居然没说“不”,而是低低地“嗯”了一声。
过了会儿,严恪突然问:“舅妈,隔壁的叶同志是怎么回事?”
李荷香愣了愣,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她撩起围裙擦了擦手,叹了口气:“她啊,就是运气不好,命苦了些……”
李荷香絮絮叨叨地讲起了叶籽的事。
四岁丧母,七岁丧父,跟着祖父母长大。祖上是书香门第,祖父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硬是供她读完了高中,好不容易盼到孙女长大成人,老两口又相继离世。
大队支书是她远亲,看这孩子可怜,做媒给她说了个知青,没想到是个负心汉,闹出那么大一桩丑事。
“那男的可真不是东西。”李荷香愤愤地说,“表面上装得人模狗样,背地里跟别的女知青勾勾搭搭,还写了那么多肉麻的信,要不是出意外死了,小叶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呢!”
严恪听得认真,眉头不自觉地皱起。
他想起刚才帮叶籽搬书,年轻的面容上没有一丁点怨天尤人的神情,白皙的皮肤被夕阳染得明艳。
严恪没读过书,说不出天花乱坠的形容词,他只觉得这姑娘心性坚韧又有才华,样样都好。
“村里人都说这丫头命硬,克六亲。”李荷香说到一半突然住了口,长叹一口气,“年轻姑娘背着这么个名声,日子不好过。”
严恪听得认真,眉头拧得死紧。
李荷香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自己没注意到,但又模模糊糊的摸不准,正想问问,严恪已经把院子拾掇干净了。
“忙活一天了,舅舅舅妈回屋里歇着去吧。”他说着,把门闩好。
李荷香只好应道:“哎哎,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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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叶籽回到家,连口水都顾不上喝,就迫不及待地把新买的书拿出来。
这个年代的农村用煤油灯比电灯多,只不过光线有些暗,她用剪子拨弄了几下灯芯,屋里顿时亮堂了不少。
叶籽先翻看高三的物理化课本,那些公式和定理像老朋友一样熟悉。政史地就没这么从容了,尤其是政治,有很多生疏的地方。
如果考文科的话,政史地需要抓紧背一背,如果考理科会轻松不少,只背政治就可以。
叶籽没怎么纠结选科的问题,她上辈子就是理科生,为了好就业选择了计算机专业,也确实如愿以偿,大四校招就拿到了薪资丰厚的大厂offer。
但是这回她打算换个专业,现在是改革开放初期,到处都是机遇,上辈子那些天坑专业放到现在都很吃香。
在学习方面,叶籽向来是个行动派。
她快速用中午的剩饭做了个蛋炒饭填饱肚子,又泡了一缸子浓茶,茶叶是张桂兰前几天塞给她的,提神醒脑的最佳选择。
捧着热气腾腾的茶缸回到书桌前,叶籽翻开政治课本开始背诵。
“上辈子差三分,这次一定要上北大!”叶籽在心里给自己加油打气,煤油灯的火苗轻轻摇曳,在土墙上投下晃动的影子,直到深夜才渐渐熄灭。
学得太晚,第二天叶籽依旧没听见村里的广播大喇叭。好在昨天新买的闹钟准时响了起来,把她从睡梦中惊醒。
叶籽迷迷糊糊地按停闹钟,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强撑着爬起来用冷水洗了把脸。
院子里,几只芦花鸡“咯咯”地围着她打转。
叶籽蹲下身,从鸡笼里掏出两个鸡蛋,又顺手从菜地里拔了一把嫩绿的小青菜。
叶籽去了厨房,铁锅烧热后倒入菜油,然后麻利地打入鸡蛋,等透明的蛋清在热油中迅速凝固成雪白的颜色,再倒进开水,加入一把面条。
叶籽很少下厨,觉得做饭太费时间,但偶尔兴致来了,做的还挺好吃。
一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面很快出锅,她往面里滴了几滴酱油和香油,再淋上一圈醋,香气立刻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还挺香。”叶籽自言自语道,把面条吃了个精光,虽然她大部分时候都懒得做饭,但这碗简单的荷包蛋面却让她吃得心满意足。
吃完饭,叶籽把碗筷收拾干净,往大队部走去。
自从她给公社干整理资料的工作之后,大队经常会让她帮忙做一些文书性质的工作。
秋天的晨风带着凉意,吹得路边的杨树叶沙沙作响,她拢了拢衣领,脚步轻快地走在乡间小路上。
王德海正站在大队部门口抽烟,见她来了立刻招手:“你来的正好,公社要刷一批新标语,你去知青点那边写几个样板。”说着递过来一张红纸,上面是这次要刷的标语。
叶籽爽快地应下了这个差事,她挺乐意干这类工作的,既能挣工分,工作内容还轻松。
知青点的屋子里,几个知青正围在一起,眉飞色舞地议论着什么。
有人透过窗户远远地看见叶籽走来,面面相觑。
“要不要告诉她啊?”
“还是说吧,恶人有恶报对苦主来说也是一种安慰。”
李红梅犹豫了一下,拉住叶籽:“叶同志,北京来信了,周昕义和顾雪柔的丑事已经彻底败露了。”
叶籽早就料到会是这样,但还是想要八卦一下,她凑近了些,问道:“怎么回事?快说说。”
“是孙志恒来的信,他爸爸是周昕义爸爸的下属,对这件事几乎目睹了全程,现在他们那个圈子里都传遍了。”李红梅绘声绘色地讲了起来——
周翰林刚恢复工作,不好休息太久,又或许是不想放过到手的权力,总之身体还没休养好,就拄着拐杖回去上班了。
周翰林在工作场合遇到了顾雪柔的父亲,两人私交不错,正互相寒暄着,突然被不知道哪个同僚打趣了一句:“哟,亲家唠嗑呢。”
两人都是一愣。
顾雪柔的父亲疑问的是,两家分明没有儿女姻亲,同僚为何会这样打趣?
而周翰林的反应则更为复杂,他先是困惑对方如何得知两家儿女的私情,随即心头一凛——连外人都知道了,这不正说明儿子的丑事已经传回了北京?
周翰林一下子就面色铁青。
其实这天本是周翰林复职后第一天报到,偏巧在走廊里遇见了上级领导,他连忙上前问好,谁知领导面色阴沉地瞥了他一眼,虽未当场发作,却将他叫进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