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齐雨诺
叶平发话了,叶宁只好接过来吃下,也努力把碗里的粥喝完,倒回锅里不太好,可倒掉更不好,农家人不兴浪费粮食的,那可真是天打雷劈的事儿。平日里吃都吃不饱,哪儿能就这样浪费。
因为吃的多了些,也就慢了些,不过李氏也没说她什么,看她乖觉的自己收拾了碗筷洗了,也就足够了。
科考按时举行了,考完之后的贺楠和李子敬,还不急着回去。过不了几日,成绩就会公布了,虽说他们对此次的科考并无太大信心,但到底还是想要尝试一番。虽说考中的可能性很低,但还是想亲眼确定一下成绩。
等到科考成绩出来之后,贺家的下人就匆匆忙忙跑去看榜了。结果从头看到尾,也没见着少爷和李公子的名字,是落榜了。
那仆人有些担心两位公子会心情不好迁怒于他,但他实在是多心了,两人本来就知道自己的能耐,已有了心理准备,而且此番科考的榜单人数并未因为朝廷官员位置的空缺而增加,想来也是不大可能考中。
重要的官员位置,已经从固有的官员之中提拔了一些上去,也从各地抽调了几位政绩比较好的官员回京,至于小县城里的那些无关紧要的小官员,从底下的秀才破格提拔一些也不是不可,本来小县城的副职,秀才就是可以做的,只是看有没有人打点罢了。
若是贺楠和李子敬打点一番,找个衙门的差事先做着倒是不难,以后有机会再慢慢打点爬上去,或者再次参加科考。
不过,此二人如今倒是不这么想了。眼下,北境的混战虽然很快平息,将被抢占的城池又夺了回来。可大兴也损耗颇多,以夷国的秉性,不可能损伤大兴元气,西凉在其背后的影子已经十分明显了,景亲王此番出征,去的也不是北境而是西南边境,更加让二人肯定,西凉要有所动作了。
如今朝廷征兵,比起回乡打点个衙门的小差事或是继续念书,等三年后再来科考,他们更愿意抓住此次机会,加入军队之中,建功立业。
他们不擅武,可简单的骑射不成问题,比起很多从乡下征收的什么都不懂的士兵,已然有了优势,此时再请慎郡王府打点一番,必然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好的位置。
李子敬也知道刀剑无眼,战场十分凶险,可富贵险中求,权势也是一样,这场战争不会打的太久的,若不抓住这个机会建功立业,再过三年、六年、九年也未必能考中举人,即使考中举人,若缺乏打点,他也只能远派到边陲小镇当个县官。
他知道贺楠也有这样的想法,可凭借着贺老爷子的余威以及慎郡王府的帮扶,贺楠的路好走得多。
两人一商量,均已打定主意。贺楠也没想就此放任李子敬不管。不只贺老爷子看好李子敬,贺楠对李子敬这个侍读也很是看重,几乎当成心腹当做知己一般对待了,如今也没打算撇下他。
贺家不是什么世家大族,在早前一直都是清贵末流的权贵,根基浅薄,也就是当今圣上给了几分薄面,有意拉拔贺老爷子一番,才有了点底子。可贺家第二代并未入仕,贺老爷子也已辞官,人走茶凉,即使贺家还有些底子在,却也没人帮扶,薄弱得很。
贺家若要发展壮大,除了他自己要建功立业,争取成为朝中大臣之外,也要建立起贺家的族系,拉拢其他官员。但那些官员各个都是人精,要拉拢并不容易,比起直接拉拢朝中大臣,倒不如给些小恩小惠,让这些刚入仕或未入仕的人感念贺家,站在贺家这一边。
李子敬此人聪慧,也很有胆识野心,这样的人,只要没有被刻意打压,迟早是会爬上去的。贺楠本就有拉拢他作为自己入仕的帮手,更不可能在此时寒了他的心。
两人一商议,都做好了决定,修书一封告知贺老爷子,贺老爷子看到时自然十分欣慰,心中也清楚明白孙儿此番举动是眼下最有利的,若是错过了,这样的机会很难再有,但一想到自己看中的嫡长孙要上战场,仍是不免一番牵挂担心,回信应允此事,也细细叮嘱贺楠不要逞强,万事皆以保全自身为主。
朝廷本就在征兵,这样积极投伍的也是少见,在慎郡王府的一番打点下,贺楠与李子敬都去了西南边境的军队中,一个成了王义诚王将军身边的一个亲兵,一个则成了魏延西魏副将手底下的一个骑兵,怎么着也比那些乡下征召而来的士兵好。
军队这一块朝廷的官员也不能插手太多,手伸的太长,不说这边握兵符的大元帅允不允许,就是圣上也不会允许的,比起朝廷而言,军队的勾心斗角要少一些,战功都是实打实用性命拼回来的。
如今为他们二人谋求到这样的位置,已是不易。如今他们已被送到王将军和魏副将的身边,只等打了胜仗,两位将军也不会亏待了身边的人,自然会记功,且待在将军身边,可以知道更多军队的机密,也少些危险,这也算是尽力保住他们了。
凌云飞看着□□着半个肩头,上头缠绕着厚厚的绑带,眼睛盯着那摊放在案桌上的地图。
云傲月是个有野心的女人,当年没能一举将她杀死,又有秦穆轲在背后支撑着,如今不过短短十余年,西凉便卷土重来,令他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不必凌云霄言说,他也知道当今对他的态度,心中已有提防,可若是要他与凌云霄就此联手,那也不可能。
“王爷,你有伤在身,实不宜太过操劳。”
“无妨,小伤罢了。”
“此番西凉来势汹汹,恐防有诈。”
“便是有诈又如何,你我不能不应战,否则西凉又将侵占我大兴的疆土。从前如何本王不管,可如今本王还活着,就不允许那个女人在大兴的疆土上兴风作浪。”
凌云飞疲倦的揉揉额角,此番西凉也不知是得了何人指点,不若以往那般莽撞,倒是懂得了战术,而且出兵奇诡,总是出兵撩拨一番之后,也不等大兴的士兵追击,转身便逃。
第一回,凌云飞并未追上去,可是第二回、第三回,西凉的士兵始终不贪恋战场,总是造成一定伤亡之后转身便跑。此次凌云飞追了上去,并未打算追到西凉境内,可他追出去没多远,便中了埋伏,幸亏闪躲及时,这才只射伤了肩膀。
但西凉的这一番撩拨以及难伤了他的事儿,令军队有些涣散,军心不稳。
凌云飞心里有些隐隐的担忧,却不能宣之于口,只能暗藏在心底,表面上依旧是那副淡然自若的模样。
西凉虽然不是大胜,城池也依旧牢固,但每回西凉来袭,总要造成损伤,追击上去又不免落入他们的埋伏,可谓是十分棘手了。往常西凉人打仗总是直来直往,岂有这样多的心思?西凉人突然改变了打发,不只是会进攻,还懂得“退”的道理了,如此一来,倒真真是棘手。
不追上去,受损多了,士兵们难免会有所怨言,若是传扬出去,百姓也会恐慌,可若是追上去,又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凌云飞觉得,此时战局已经被西凉人占据了优势,他们若是只能这样继续下去,早晚会溃散,届时西凉王便可轻松占据这与南屿紧紧相邻的城池。
得想个办法打破如此僵局才可,不能再让西凉人牵着鼻子走了。
本以为会如往常一样很快传来捷报,可不仅没有传来捷报,反而传来失利的消息,在朝廷中掀起一股风浪。
莫非战神已老,无法胜任了?不管是朝中大臣还是百姓们,都不免大失所望。虽说西凉人个个骁勇,却并不善战,在大兴百姓眼中,那就是一群莽夫凑在一块儿,虽有武力,却无计谋,根本不是大兴士兵的对手。
一时之间,朝堂上的众臣也有了各自的心思。不过,不论他们在朝堂上如何敌对,但是大敌当前,只要是没有打算叛国的,都不会希望这场战争失利。如果连景亲王败了,必然军心溃散,若是此时西凉大举入侵,西南边境那些城池怕是不保。又有南屿这么个难啃的硬骨头在那儿,城池被夺去了,再要夺回就很难了。
朝堂上的纷纷扰扰,自然不可能传达到景亲王凌云飞的耳边,但他皱着眉看着眼前的地形图,总觉得西凉此番像是有什么变数,只懂得硬攻的莽汉突然懂进退了,本就崇尚武力,如此一来,真的很难对付,这一场仗,怕是不好打了。
也不知为何,一个晃神,脑海中蓦然浮现晋亲王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若是他……
作者有话要说: 征兵情节还有一点哦,因为李子敬、贺楠这边也是一条很重要的支线,不过会穿插种田,但后面就会倾向种田,切入“无忧”的生活了。
第50章 支持
夜晚,叶宁回了自己的屋子,紧挨着床榻的桌子上堆了一堆杂物,不过桌子还是有一角空余的干净地方,如今,那上面摆着整整齐齐的空白纸张和笔墨,不禁伸手去摸了摸。
用木条在地上比划倒是很容易,但用惯现代的笔,如今要拿起毛笔,还真的很不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写不好,总是控制不住笔墨,墨水晕染糊成一团。即使知道这个字怎么写,还是没办法清清楚楚的写出来,实在是让人有些丧气。
文字啊,好像已经距离她很远的东西,在这里,她学会了烧火做饭,学会了怎么样节省柴米油盐,学会了田地的活计该怎么做,突然重新接触文字,哪怕这文字跟现代文字的书写字样完全不同,也并不相似,但心底总有一种恍惚间回到过去的感觉,感慨又生出一种感动。
她不知道谈对象是怎么回事,但跟霍连城相处久了,她越来越无法把他当成一个“小弟弟”看了,现代的她年纪比霍连城大,但实际上霍连城并不幼稚,相反的,他很朴实,而且十分成熟,能够一肩挑起一个家的重担了。
所以,她现在跟他相处的也越来越自然,越来越熟悉,也开始真正将他当成一个男人看待了。
今天见到他的时候,她的心情其实有些复杂,觉得自己一无所用,连字都写不好了,可他瞧着她那写的一塌糊涂的文字,却是灿烂的笑了。
“我怎么写都写不好。”
“那些上学堂的还要学好久呢,你才跟那赤脚大夫学了多久,你能认得字就很厉害了。”
“可是我浪费了这些纸。”
笔墨纸砚说贵不贵,说便宜也不便宜,霍连城没有为了讨她欢心而故意买品质好的贵的,而是买的粗纸,这种纸不是比那些雪白光滑的纸品质差多了,但又比皱皱巴巴的上厕所用的草纸好多了。
虽然这种纸算不上很贵,但对于将每一分钱都看的十分紧要的农家人来说,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就只是浪费而已,倒不如买两个肉包子或者买些粮食。尤其是她已经是个十几岁的大姑娘了,即使认字也不可能入学堂,更不可能考取功名,虽然能识得几个字是件好事,可若是要花钱,那就是败家了。
“不打紧,这纸不贵,用完了哪天我去镇上再给你买一些。”
霍连城有些歉意,他看出叶宁是喜欢习字的,但他买不了好的笔墨纸砚给她,只能买这些粗纸给她用了。说到底,他的家底还是太淡薄了,聘礼已经将他打半的家底都掏出去了,剩下的银子不多,到时还要办席,办完席之后的日子也要过,家里要真的一分钱没有,若是有个头疼脑热的,就麻烦了。所以,他还是得存着点儿银子。
“不要买了,这玩意儿费钱,你留着买肉包子吃也好。”
“你喜欢吃肉包子?”
叶宁有些懵,她只是不想他再在自己身上费钱,尤其是这项投资显然不可能有什么回报的时候。但他的重点跟她的重点好像不太一样,有点鸡同鸭讲的感觉。
“喜欢是喜欢,但……”
“喜欢就行了,下回我去镇上的时候还给你买肉包子。”
“我不要!”
叶宁自然推辞不受,他出其不意的买回来了,她自然没什么好说,也不想推来推去的难看又伤感情,但如果是提前知道,还让他给自己买的话,那就太过分太不懂事了。
她虽然不知道打猎有多凶险,却也明白谁的银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他的银钱也是辛辛苦苦用劳力积攒回来的,她怎么能够若无其事的花用他的银钱呢。
肉包子她在古代虽然没吃过几回,有些稀罕,但到底不像其他村民或孩子那般渴望,只因在现代时,肉包子是常见的早餐,她吃过的已经不少了,现在这样每天粗茶淡饭的也没什么不好,她适应良好,也觉得这样不用去思考的日子十分舒坦。
现代总教人要有危机意识,要知道竞争激烈,但那样的生活她真的不喜欢,太累人了,她本身就不是那样上进的人,只想过那种舒适惬意、无忧无虑的平静生活,哪怕日复一日的日子让别人看了觉得寡淡无趣,但她却真的是乐在其中。
她也贪图口腹之欲,但两相选择之下,她会选择如今这般的生活。
农家人对于识字的人总会高看一眼,而且叶宁自己也喜欢学,那么花点笔墨倒不妨事。而且,这普通的笔墨也不贵,否则那些贫寒的农家子弟又如何能够去学堂念书呢,只不过对于农家人来说,若没有打算将自家小子送到学堂念书去考秀才考举人的话,倒是更宁愿把这点儿钱留下来买粮食吃。
对于很多农家人而言,他们是注定一辈子都跟土地打交道的,知道四时变化,懂得如何耕种,能够做田地里的一把好手就够了,泥腿子学字儿也没什么用。但这并不妨碍农家人对识字的人高看一眼,即使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婢女,若是识字的话,求娶的人也会多很多。
他们是不愿意费那个钱,可有点儿心思的倒也愿意让孩子习字,这样也能找个好点儿的差事,不必一辈子在泥地里打滚。像李子正不就是了,有个上学堂的大哥,教了他写字儿,如今也能在镇上的铺子里做个差事。
但是,男女的不对等和偏见,让很多人都觉得让一个丫头习字,那是疯了傻了才干的事儿,本来农家女婚配也不过就是门当户对的农家人,若是相貌好些的,顶多也就是做大户人家的小妾,那都是要嫁到别人家去的,还费钱给她习字不是白费功夫是什么,姑娘家又不能考举人。
再说了,在很多人眼里,还是很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只因才学好的女子惯会“惹是生非”,而且也喜欢端着文人的清高,这都是为公婆为夫婿所不喜的,没有人愿意要个端着架子的仙女儿儿媳妇,还是那些温婉大度,能够将家里整治得妥妥帖帖的女子,才堪为良妇。
不过,霍连城对叶宁习字这事儿倒是挺支持,也挺高兴的。他自己不识字,若是能娶个识字的媳妇儿也不错,将来说不准儿还能给他们儿子启蒙呢。虽然他并不是因着这个才决意要娶叶宁的,却也不妨碍心中念着这样的美好愿景,就如同每个农家人都希望儿子能够考中举人光耀门楣,想自己的儿子不必守着田地过活一般。
这一日,霍连城又去了镇上,卖了猎物之后,便去了镇上的一家铺子,里面尽是一些笔墨纸砚的东西,霍连城买了墨,又买了一叠纸,最后看着那书帖,想了想身上还有些银子,还是买了一本。他也看不懂那些字儿,只觉得哪个好看些就选了哪个。
付了银子之后,今日卖东西换来的银钱便没剩多少了,但他还记着叶宁喜欢吃肉包子,就去买了三个,准备让叶宁拿回家去吃。
肉包子,他也爱吃,两三口就能吃完一个,那肉汁浸透的包子,一口咬下去,唇齿流量,油油的,很是鲜香。他上一回吃还是叶宁硬塞给他的。
馒头只要一文钱一个,可肉包子却要两文钱一个。如今在镇上吃个素面也不过是三文钱,肉碎面就得六文钱一碗了,不过那滋味确实很好。霍连城自己也舍不得吃这些,那肉碎面不过是吃过一两回罢了,可如今想起来,似乎隐隐约约还能记得住那好滋味。
这几文钱,也足够买一斤粮食了,一斤肉也不过是十几文钱,说起来这肉包子着实是败家了些,一般人家都不乐意买来吃,一年能买一两次白面馒头吃已经不错了,也就这镇上的人家还有过路之人有些闲钱愿意买这些来吃。
霍连城数出六个铜板递过去,结果那包好的三个肉包子。自己爱吃是爱吃,却更愿意省着钱买粮食,或者以后叶宁过门了,可以交给她,让她可以买些喜好的东西。
他这么大的人了,也不会很馋这些东西,有的吃固然是好事,但自己一介没田没地的山野莽夫,没甚本事,也不敢把银钱花个干净,否则家里若是有个什么急事也使不上力,久而久之,他也习惯了不把银钱花完,而是省着用,只买些必备的粮食等。
路过摊子,是卖胭脂水粉、木梳还有头绳这些姑娘家的小物件儿的。
“这多少钱一盒?”
“不多,三十文。您要是觉着不满意这儿还有呢,这个就只要十文钱一盒。”
小贩见霍连城面露犹豫,瞧他的打扮也知道不是什么金贵人儿,不过还是笑脸迎人,热诚的拿起旁边一盒胭脂给他看。
霍连城盘算了一下,今日花的银钱有些太多了,他身上没剩什么,还得买些粮食回去,否则后面这些日子怕是要断粮了。家里没田没地的,他也只能到镇上来买粮食了,只因村里田地并不多,够自己家嚼用的都少了,也不好上门去买,和他们也不熟识,还是直接到铺子买卖要方便简单的多。
最后,霍连城也只买了两根红色的头绳,然后就去了粮食铺子。
如今想想,自己确实太穷困了,难得叶家肯把闺女嫁给他,他也得努力赚钱才好,不能叫叶宁跟他一起过苦日子,这买个东西还要犹豫半天拿不出钱,刚才那些漂亮的绢花、簪子和胭脂水粉,他还想给叶宁买呢。
第51章 讨好
霍连城搁下东西,就去找叶宁,如今他已经差不多摸清叶宁每日会做些什么活计了,也知道大概能在哪几个地方能找着她。
果然在附近的山脚下没见着人,往叶家的方向走去,就见叶宁正准备打水。
霍连城大步走了过去,一只手直接抓住木桶,帮着她把水桶拎起来。
“霍大哥。”
叶宁喊了一声,见他另一只手肘弯着,夹带着一堆东西,顿时有些头疼。这汉子忒耿直了,她虽不习惯推推拉拉,也不想将他当做外人看待,那也没有三天两头收人家东西的,不说别人怎么背后议论她,就是她自己心里那关也过不去。
谁的银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哪怕是定了亲,也没有花霍家银子的道理。
“这些给你。肉包子还暖乎着,赶紧吃,要不一会儿该凉透了。”
霍连城先把肉包子递过去,叶宁一看,果然是正巧三个。
“这不成,我不能总拿你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