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邈邈一黍
大部分年长的乞讨者,真就是懒而已,愿意伸手向别人讨饭,也不愿意去租种几亩地。
平江府地广人稀,这几年又开垦了不少的荒地,哪怕是黑户,都是能够租种到土地的,而且事先不需要拿任何的银子和粮食,只是头几年的租子会比其他人重一些。
可是只要老老实实的干,糊口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坚持四年,只要没有作奸犯科,又确实勤劳肯干,在经过核实的情况下,官府是会给这人落户的。
这是在其他的地方从来都没有的政令,可即便是如此,这些人不照样还是在这乞讨。
官府对这个事儿张贴了布告,也安排人在各处宣传过,就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识字,可以说是耗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最后还是剩下了这么多人。
跟年长者比起来,幼儿才最是让人心疼的,工坊是收小乞儿的,是年龄限定在七岁以上。
去年的时候,平江府又办了收容所,指明是用来收养婴儿和小孩子的,跟年长者没关系。
但收容所能够收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年纪越小的孩子,如果不管的话,存活率就越低。
所以收容所优先收年纪比较小的,有一些人家,是真的会把刚出生的女婴抛弃在街上,如今的生活是比之前好过了,可能养活的人还是有限的,想再要儿子,就得把已经生出来的女儿扔掉,收容所大部分收留的还是女婴。
尽管官府已经三令五申,甚至抓了好几个典型,罚银两,可仍然有在其中浑水摸鱼者。
收容所不能够收留所有的小孩子,所以在街上仍然能够看见这样年纪小的乞儿。
很少会有人收养这样的孩子,一则是能养得起孩子的人家,基本上都是不缺孩子的,二则也是怕养不熟,从小在外边流浪的野孩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上就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也肯定学了不少坏的习性,这要是自己的孩子,可能还有耐心教导指正,可这是街上的野孩子,谁还能有这份耐心。
而且万一是个小白眼狼,你养了他,他回头再咬你一口,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
善心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在不怎么能够触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才有的。
魏时一直都觉得自己也属于这一类人,他看中自己的性命,要多过于对百姓民生的重视,他愿意为百姓多做一些事情,多干一些实事,但从来没想过为此牺牲自己和家里人。
境界、修养跟这个年代真正的一心为公的士大夫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
在明知道有差距的情况下,魏时仍旧没有想过要缩短这一部分差距。
但是在很多人看来,魏时无疑是清官、好官了,这一点从他在平江府的名声上就能看得出来,往上数个五六百年,在平江府的人口大融合之后,历任父母官,都没有拥有像魏时这么高的威望和民心。
有时候事情就是循环的,越是是为百姓做了实事,百姓就会越信重官府,而百姓越信重官府,官府的政令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能做的实事也就更多。
可能出于这样一部分原因,朝廷才会选择把平江府作为新粮种的试点。
在终于换上春装的四月份,魏时这边刚刚收到儿子的信,后边就领了来自于皇上的圣旨。
儿子是在考完县试之后给他写的这封信,自我感觉发挥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刚刚考完,成绩还没出来,但是颇有自信,言语之间,仿佛一个县案首就已经拿到手了。
这幅狂傲劲儿,还真是没随了他。
说来也奇怪,儿子小时候他带的更多,所以这孩子跟他最是亲近,女儿则是夫人带的更多,跟夫人更亲近。
但是这两个孩子的性格,儿子更跟夫人相近,女儿的性格跟他则更为相同。
夫人的性格是洒脱的,在自己专注的事情上,还真有那么一两分的狂傲劲儿。
反倒是他的性格,有一些谨小慎微,这一点从差事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如果不是谨小慎微,又怎么会一趟一趟的在下头转,什么事情都得自个儿亲自盯着才觉得安心。
儿女的性格暂且不提,儿子这次能不能一举拿下县案首,也不是他现在关心的问题了,反正都已经考过去了,是狂傲,还是自信,基本上是已经定了型的事情。
他现在关心的是新粮种。
跟之前的占城稻不同,稻子是大靖朝早就已经有的作物了,很多地方都能种,而且是中了几千年,占城稻不过是一种新型稻,产量更高,可归根到底它还是稻子,没怎么变模样,甚至栽种的方式,也跟以往的那些稻子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朝廷这次送过来的新粮种,据说是在大靖朝的土地上从来都没有种植过的,在皇庄里试种了一年,产量极高,虽说味道不怎么样,可是极能饱腹。
试问这天底下还有比吃饱肚子更重要的事情吗。
产量高,能饱腹。
相较于味道,这两点才是最为重要的。
只不过跟占城稻不同,新粮种的推行和普及要更为困难一些,毕竟在此之前,百姓们谁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粮食。
魏时在接到圣旨的时候,脑子还算是清明,不过并没有想到之后如何推广新粮种,而是在想这新粮种是什么。
产量高,味道还不怎么样。这能是什么粮食?
不过等到看见了整整五辆车的新粮食之后,他就知道这新粮是什么了。
也不知道京城那边是怎么吃的,居然会认为这东西味道不好。
“这粮食可起了名字?”魏时拿了一个放在手里,跟他在后世看见的比起来,这个头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也没有那么圆,反倒是像一根棍条。
不过还是能够认得出来的。
“回大人的话,圣上亲自起的名字,就叫——红果,自从您第一次带着人出海之后,每一次出海的人都会在当地收集种子和植物,而且都在皇庄里试种过,因为红果是产量最高的,比咱们本土的稻子和粟都要厉害。”
除了味道上不怎么样以外,这红果真是没什么别的毛病了。
‘红果’这个名字确实是要比红薯和地瓜好听得多,但可能是心理原因吧,魏时总觉得听起来怪怪的,不那么接地气。
这东西产量确实是高,就是不知道除了外形之外,是不是口感上跟后世的差别也比较大,所以才会让人觉得味道不好。
“这东西都是直接煮了吃吗,还是要把皮儿去了,也磨成粉?”魏时问道。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还是‘懵懂’一些为好,不能表现的太过渊博。
“就是直接煮着吃,洗干净放锅里煮就行,不用把皮儿去了,更不用磨成粉,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吃这东西的时候,最好有汤或者水,这东西太干了,很容易会让人噎到。”
“就没旁的吃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