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丁香 第14章

作者:江湖太妖生 标签: 穿越重生

老猎人又看了看天,道:“会下雪,但是不大。若是下大了就不能进深山了。紧着走走,否则晚上找不到休息的地方。”

一群人应了,才灭火堆,继续往山里进。

宋丁香在屋里煮着豆子,心里盘算着现在周一诺走到了什么地方,有没有遇见狼。其实她嘴上说不拘着周一诺,但是等周一诺一走,她就有点儿后悔,而且十分担心。

毕竟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啊,万一……

她不敢往深处想,赶紧用力搅拌豆子。煮好的豆子趁热碾碎了,然后需要用力摔打,摔的越熟,来年下的大酱就越好吃。摔打好的豆坨子用油纸抱起来,放在房梁上面自然阴干发酵,等到来年开春就能下大酱。

至于酱油,那得开春才能做,然后晒上四个月就能出酱油。出酱油的时候正是秋季,所以也被称之为秋油。

弄好了酱膏子,宋丁香揉了揉酸疼的肩膀。算了一下时辰已经到了下半晌了,山上还没听见啥动静,估摸着他们今天应该回不来。

她胡乱的热了点儿之前没吃完的剩菜馒头对付吃了,又趁着天色还亮,去后院抱了一堆晒干的藤蔓回来。这些藤蔓柔韧性很强,每一根都有手指粗细,宋丁香打算做一副桐油藤甲给周一诺带上。

她听宋兴义说了,这些招去的新兵蛋子大多都没有什么盔甲,就算有也都是零零散散的。除非是训练特别好的兵才会被发盔甲,而那些训不出来的基本就都是炮灰。

但是现在南边北边都在打仗,谁知道上峰有没有心思训练新兵,她得给周一诺弄个保证安全的东西才好。

编好的藤甲浸泡桐油,泡的差不多了拎出来晒干,晒干后继续浸泡,一直到刀看上去就留个白印子为止。这种东西虽然不能放火,可是防刀剑确是很好用的,而且又轻便,包在衣服里背着走都没什么负担。

天有些黑了,看上去还是阴阴沉沉的。方氏过来喊宋丁香过去吃饭,晚上也留下来住,“打猎就是这个样,一上去三五天都是短的,嗨呀,你现在倒是知道担心了,那之前还不拽着他不让他去。”

宋丁香收拾了东西锁了门,跟在方氏身后回了娘家。家里平时吃饭都很普通,只不过会用剩下的一些骨头啥的炖个菜,比别人家多一些油水罢了。

“你明天也别回去,你爹明天带你哥去其他村子里杀猪收猪,估计也得一两天才能回来,你就留下来陪娘睡。”吃完饭,方氏摸了摸闺女的头发,道。

“嗯呐,”宋丁香答应着,笑道:“我不担心,柱子哥之前上山打大老虎呢,他有这个本事,我担心啥。”

“少来,你不担心?一天没啥笑模样。”方氏捏了一把闺女的脸蛋,“赶紧帮你娘我把这些旧衣服拆了,明天浆洗出来,把新弹回来的棉花续进去,要不过年都没新衣服穿。”

这所谓的新衣服不过就是重新浆洗重新续棉花,顶多外面扯了新布做个罩衣,那就已经很不错了。

宋丁香心不在焉的拆着旧衣服,听着她娘东家长李家短的念叨。他爹和他哥在外面借着灶台光磨刀呢,大伯娘过来借了一缕纳鞋底子的麻线,其实就是想来看看宋丁香,说几句暖心的话。

到了挺晚了,周一诺他们还没回来。宋丁香在炕上翻来覆去,折腾到天蒙蒙亮才勉强睡着。结果等睁眼的时候,都快到晌午了。

“二妮儿二妮儿,快起来,柱子他们回来了!”方氏的声音满是喜气,撩了帘子进屋,“就知道你昨天晚上睡不好,没喊你。谁知道你一脚闷到现在,赶紧起来吧,你男人回来了。”

方氏的声音带着笑,看来周一诺不但回来了,也是带着猎物回来的。

☆、第 12 章

打狼的队伍回来了,有几个人受了点儿轻伤,但是一个个精神都特别饱满。

宋丁香赶过去的时候,不知道哪个村的小伙子正在口沫横飞手舞足蹈的说着打狼的经过,“……可不是,这狼老狡猾了,大半夜的我们都休息了,哎哟,它们就凑上来了。那大晚上的一眼望过去,都是绿眼睛,特别瘆得慌!”

“多亏了柱子聪明,让我们轮班睡,跟狼耗了半宿。天蒙蒙亮,就让有弓箭的叔伯们去射狼,然后我们几个年轻的轮流堵在洞口,专门砍那些扑上来的。”

“狗也有啊,凶得很,瞅见那只大黄狗了吗?跟头狼打成一团,嗷嗷的叫!咋的?你们没听见吧?我们走太深了。”

将近二十多头狼的尸体摆在村子中间的晒麦场,宋志远和宋钧山拎着杀猪刀,正在给这些冻的半硬的狼扒皮拆骨。不少人都围着看,周围近点儿的村子也陆续的有人赶过来。

宋丁香一眼就从人群里看见站的笔直的周一诺,他侧着头,正在跟村长说着什么。

“柱子,你媳妇儿来找你了。”有眼尖的看见了宋丁香,连忙招呼。

周一诺回过头来,看见因为跑了一段路脸蛋红红的宋丁香,咧开个大大的笑容,“丁香。”

“你没事儿吧?”宋丁香连忙过去,仔仔细细的看着周一诺。

周一诺摇了摇头,“我没事儿。”

“哎哟,这大妹子,你男人好着呢。我瞅着了,别看他瘦可是力气大啊!那大砍刀轮的呼呼的,一刀下去狼脖子都断一半!”那个嗓门大的小伙子啧啧的,眼里满是佩服。

“没事儿就好……”宋丁香松了口气,看着满地的狼尸,“这些狼要咋整啊?”

周一诺道:“刚才村长说了,狼皮狼肉比镇上价格便宜点儿,谁要就掏钱买。上山打狼的每个人多拿两斤肉,狼皮价格折半。”

“那咱家多买几张狼皮。”宋丁香抻着脖子看狼,她之前见到狼都是在动物园里隔着笼子玻璃大老远瞅上几眼,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狼。

因为是冬天,这群狼的皮毛都特比厚实,看着就暖和。

这狼皮狼肉便宜的卖了,卖出的钱一群打狼的人自己分,毕竟是辛苦钱而且还解决了附近几个村子的狼患,也没人说啥。

狼肉虽然有些腥臊,不过处理好了也挺好吃的。也并不是家家油水都足,狼肉比猪肉还便宜两文钱,不少人拎着篮子过来买。不过买狼皮的就少了,狼身上最贵的就是皮毛,一张完整的皮毛至少一两银子的价格。碎狼皮倒是卖得快,都想着回去做个手捂子或者护膝什么的,用不着大块的。

宋志远合计着买了五斤狼肉,加上周一诺能白得的那两斤,七斤肉。回去炖上一大锅,一家子人暖和的吃个新鲜。完整的狼皮也要了六张,一张给宋丁香做褥子,宋家俩老人也一人一张狼皮褥子。剩下的几张给家里几个儿媳妇用。

尤其是金巧儿,肚子里又揣了一个,最近挺怕冷的,正好需要狼皮褥子。

就算是狼骨头,也被村里没啥钱的一群人包圆了。好歹也沾着肉呢,回去炖一锅汤熬菜吃都能有油水的滋味。

碎狼皮也买了不少,方氏合计着家里有几个人用护膝,精心的挑了几块软和的。

二十多头狼,被几个村子的人哗啦啦就买光了,一点儿都没剩下,换来了二十多两银子。这些银子干脆一人一两,最后剩下半两就去镇上买点儿糖,回来给几个村的孩子们分分。

半两银子,能买不少糖块呢。

这狼皮拿回去得硝制,这件事宋志远最拿手。买了狼皮的人家都愿意花上几个钱让他帮忙硝了皮子,因为宋志远硝出来的皮子蓬松柔软,看着都暖和。

除了狼,周一诺的背篓里还放着三只兔子两只野鸡和一只半大狍子。

宋志远跟方氏合计了一下,干脆把这些也现场卖了,卖的银子就交给宋丁香拿着,好给周一诺添点儿啥东西。

别的小媳妇儿看着都眼热,她们不管是在自己家还是嫁出去的,谁手里攥过银子?辛辛苦苦挣点儿钱都得交到公中,由长辈们合算这花销。

宋丁香也没推脱,大大方方的接了银子,直接塞进荷包里。然后把那些狼皮放进周一诺背着的篓子里,跟方氏有说有笑的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