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味记 第280章

作者:熙禾 标签: 种田 穿越重生

得了闲,花小麦偶尔也会过去看看。

女人们凑在一处,难免叽叽喳喳,将村里那些个新鲜或是陈旧的事一件件翻出来说,那热络的架势丝毫不输男人们议论时政。瞧见花小麦来了,往往也会与她打趣一番,话里话外,少不得提到孟家正在盖的新房。

“这几日早上往村东来,天天都看见你家盖房子那里正在忙,叮叮咚咚的,瞧着好不热闹哩!”

其中一个夫家姓黄的嫂子笑盈盈地道:“你家这日子,眼瞧着是过得越来越好,我们只有眼馋的份呢!”

说着又转头望向孟老娘:“婶子如今心里头也乐开花了吧?儿子原就能干,现下又娶了这么个儿媳妇,你便只管享清福——啧啧,这样好的事,何时才让我也遇上一回?”

孟老娘其实也并没闲着,虽说花小麦只是让她管束这些来帮工的妇人,她却并不肯只在旁边看,日日同样不停手地剥蟹。

这会子听见那黄嫂子这样说,她便把头一扭,鼻子里哼出冷气,阴恻恻道:“你可莫要夸她,就她那性子,被你赞上两句,回头尾巴就翘上天,连自己叫甚名都记不得了!你只瞅瞅,费这么多事让大伙儿一起剥蟹,也不知这滋味能好到甚么地步,回头若用这蟹籽做出来的菜卖不出去,有她哭的时候!”

这样的话,她已不是头一回说,真里掺着假,也不知是真个这么想,还是单纯以打击花小麦为乐。每每听见,花小麦也唯有仰天长叹一口气。

厨子对于食材有多敏感,她是不指望孟老娘这外行人能理解得了的。如今那礼云子已筹下三四罐,只用绍酒浸着保存,稻香园里,却暂时还未有食客尝过用它做菜,是怎样的滋味。

她还是通过汪展瑞,才知道世上还有礼云子这样的好东西,心里琢磨着,头一回以它待客,自然也该让汪展瑞掌勺才对。

机会,很快就来了。

第三百零二话 最好的农家菜

芙泽县的冬天甚少下雪,但那一种湿气里裹着寒意的感觉,同样非常不好受。入冬之后,住在城中的人们便少有出门,宁愿在家中拢着火盆取暖,于是,这尚还算凉爽的暮秋,便成了一年之中外出赏玩最后的机会。

但凡是个人,大抵都是贪新鲜的,这一点,在饮食上头表现得尤其明显。城里人将那起酒楼食肆的精致菜肴、玲珑小点吃得絮烦,难得来乡间行走一回,便总想尝点不一样的味道,心心念念,打算试一试那地地道道的农家味。

平心而论,稻香园虽然开在乡间,对于烹饪农家菜,却万万称不上擅长。铺子里的三个厨子,花小麦是正经科班出身,汪展瑞更乃名厨之后,即便是那谭师傅,也惯来是在城中开铺的,做出来的菜肴大都讲求要上得台面,与那起粗犷朴拙的田园之味,多少有些不搭嘎。

然而,村落之中,也同样是有得天独厚的好处的。

那些个在城中难寻的食材,此处却是遍地皆是,用来做菜,自然而然地就比城中的大酒楼多了些山野之味。置办酒席时讲究的是大气格调,但若只是三两人温一壶酒浅酌,却非这样的村间小食不可,委实别有一番滋味。

稻香园的买卖渐渐好起来,最近这一向,添了不少自城中专程赶来赏味的食客,闲闲坐于园中,并不一定满桌都是大鱼大肉,点上三两道小菜开怀畅饮,同样吃得尽兴。这其中的许多人对饮食并不刁钻,也没甚么目的性,进了门便嚷嚷着只要铺子上的拿手菜,花小麦索性适时地,将汪展瑞与他的礼云子推了出去。

可巧这天园子竹林中来了一桌客,不过三五人,说是听人推荐这稻香园里景好菜美。特意跑来瞧瞧。几人兴头颇盛,满口道不知怎样的菜色,才令得人交口称赞,也不点菜。只让店家看着安排,便自顾自地去了园中转悠。

竹林的小厨房向来是汪展瑞打理,花小麦思忖了片刻,便与他商量,不若今日,就将那礼云子端上桌,给人试试滋味。

那东西固然是好的,在灵泉府那边秋冬时是家家户户必备,但在芙泽县这一带,却是几乎无人认得。汪展瑞琢磨了好一会儿,点头应承,立刻就在灶上张罗开来。

徐二顺送来的新鲜大青虾剥去壳,将礼云子酿在虾腹之中,加入香茜以及秋笋条。用豆腐皮包裹落油锅煎炸,然后再淋上稠汤作芡。

虾肉本身的鲜味与礼云子十分匹配,一个清鲜,一个浓鲜,互相交叠。豆腐皮将两者的味牢牢封住,咬一口,礼云子即刻溢出。数量虽不算多,但那股子鲜味,却立时自舌尖涌入喉咙中,滚烫鲜美,使人烫破了嘴皮也舍不得放。

这个季节,还有一件食材理应好好利用。那便是柚皮。

带着酸甜果香的柚皮是不值钱的,为了保持绵软的口感和清香的果味,需得在清水中浸泡上一整日,然后再用火腿、老鸡和干贝做高汤,加入礼云子烹制——即便只是在油锅中简单地爆炒。也能轻易就令得腐朽于顷刻间化作神奇。

原本清淡的柚子皮,顿时就变得滋味万千。饱饱地吸收了高汤,牙齿轻轻一碰,汤汁便充斥满嘴,混合着嚼起来咔嘭作响的礼云子,入口绵烂,回味无穷。

鲜爽的秋茄、滑嫩的豆腐,都是礼云子最好的搭档,再配上用肥藕做成的糯米藕,爽口的南瓜汤,用朴实的粗陶碗碟盛装,满满当当摆了一桌,那股子带着家常之意的田园风味,便扑面而来。

严格说来,这并不是最正宗的农家菜。它在烹饪的过程中对火候调味十分讲究,摆盘也格外精致,只消瞟上一瞟,尚未及入口,眼睛便先过了一回瘾。

或许也正是这与传统农家味相悖的冲突感,使人更加觉得刺激,竹林中那三五客人欢喜的失了魂,酒来不及吃,话也不耐烦多说,只顾一筷子接一筷子地往盘中招呼。吉祥三不五时走过去瞧瞧他们可有吩咐,回回都觉得那里简直安静得有些诡异,压根儿站不住脚,行至近前勉强晃了两晃,又慌慌张张地走开,跑去厨房中扯了汪展瑞,手舞足蹈地跟他描述那情形,过后又绕到前边饭馆来,绘声绘色地与花小麦学了一遍。

食客吃得连话都不愿意说,这代表什么,不只花小麦,汪展瑞心里也一定非常清楚。待得那几人离开,他从竹林里出来,脸上便破天荒地带了两丝笑容。

“还专门叫我去见了见,说是……从未吃过这样好的农家菜,咱这稻香园里果真藏龙卧虎。”他搓着手,略有点不自在地对花小麦道,“不单东家有一手好厨艺,连别的大厨也半点没落了下风——我从前总想着,研究多年的茶叶菜,总该在这上头做出点名堂来,却不想是这礼云子……”

茶叶菜也好,礼云子也罢,都是食材而已,对于厨子来说,其实又有什么区别?

花小麦张了张嘴刚想说话,身后春喜却凑上来,扯了扯她的袖子,似是有话要讲。

“我说过,迟早有人会冲着你来,如今怎么样?有了第一回,便有第二回,汪师傅你今日靠着礼云子博了个好名声,也不枉你一身是泥地在田里钻了大半日了!”

她对汪展瑞笑着说了这么一句,见他乐呵呵连连点头,转身去了厨房,这才回过头来望向春喜:“怎么了,可是有事?”

春喜咧嘴一笑:“也没啥大事,就是想跟你告个假。今日我家月娇回门,早上我出来的早,还没见着她,这会儿铺子上也忙过了,我便想回去瞧瞧她,否则,等铺子打烊,她多半也已经回城里了。”

罗月娇成亲时,因花小麦有了身孕,依着火刀村的习俗,是不适宜掺和的,便只让春喜带了份礼去。今日晓得她回门,便也有心去看看她,低头想了想,就笑嘻嘻道:“行啊,反正现下不忙,若是方便,我跟嫂子你一块儿去?”

春喜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转头与腊梅叮嘱一回,高高兴兴拽着花小麦出了门。

……

从东边进村,孟家盖新居的地方是必经之路。

孟郁槐日日皆要在镖局里理事,没有精力亲自监工,便在村里请了个一块儿长大的发小,许了他些钱钞,让他每日里帮忙盯着。

至于花小麦,更是晚晚临近亥时方才归家,似今天这般匠人们正在干活儿时从旁经过,还是生平头一遭,少不得在路旁多站了一会儿,细细瞧了瞧。

刚刚开工半个月,这新居暂时还瞧不出个子丑寅卯。前边的空地上,工匠们正将湿泥与切碎的谷壳搅拌均匀,预备用来砌墙。

这新房子的墙壁,里里外外当然是用青砖的,但再敷上这一层掺了谷壳的泥,能起到保温的作用,冬暖夏凉,人住在里头会更加舒服,村里但凡好点的人家,对此都非常讲究。

春喜这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地与花小麦说罗月娇的事,左右不过是担忧。

“我这小姑子,你莫瞧她与我不是亲姐妹,平日里,却委实投契得紧。如今她嫁了,不瞒你说,我还真有些担忧,怕她那活跳跳的性子跟她婆婆不对付,所以今儿怎么都要好生瞧瞧她的情形。你……”

她一边说,一边转过头来看花小麦,见她盯着那正忙碌的匠人看个不休,便也转了话茬,顺嘴道:“你家这房子,虽是还没建起来,可我就敢说,将来村儿里家家户户,都比不上你们。你家郁槐兄弟可真是经心,啥都张罗得齐全——你说你怎地就这么好命,嫁了这么个好人?”

花小麦厚着脸皮得意洋洋地冲她一笑。

春喜见惯了她这模样,也不觉得诧异,往工地上指了指,接着又道:“这些个工匠,都是那姓郑的小子帮着踅摸的?瞧着干活儿还挺踏实呢!”

“嗯,是郑大哥帮忙找的,我们反倒没怎么花心思。”花小麦点点头,“如今也是郁槐的发小在帮忙监工,我俩算是省了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