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熙禾
“你怎么……”花二娘开始有点不耐烦,啧了一声。
花小麦连忙打断她的话:“你别急呀!你也说了,村里人舌头长,最爱传闲话,你在人前对我呼呼喝喝,凶神恶煞的,就是不愿在他们那儿落下把柄。我这个当小姨子的,若整天赖在家里不干正事,还不知他们会怎样编排我!我把每天的饭菜做得又好吃,又实惠,得空的时候,再给隔壁潘太公送去一点……你知道的,潘太公最喜欢跟人掰扯那些家长里短,有他给我这么一宣传,外头的人就算想点什么,也不知从何下嘴呀!”
“怕他们做什么?”花二娘嘟囔了一句,面色却已有所松动。
花小麦趁热打铁,扭住她的胳膊晃了两晃,装可怜撇了撇嘴:“二姐,求求你了,你就让我试试吧……”
“哎哟好了好了!”花二娘被她磋磨得衣裳皱成一团,老实不客气地推她一把,“你实在想做,就试两天好了,若是觉得累,趁早告诉我,知道吗?你这小胳膊小细腿儿的,一不留神,非弄折了不可!”
呼!目的达到,花小麦这才算是吐出一口长气,忙不迭地点头,乐乐呵呵答应下来。
自这天之后,景家小院厨房中的一应事体,就都落在了花小麦的身上。
景泰和是个凡事随遇而安的人,对于饮食方面,原本毫不在意,花二娘做的吃食再恐怖,他也能眉头都不皱一下地咽进肚子里。没成想,花小麦接管了厨房不过两三天,倒把他的嘴给养刁了,每日里变着法儿地点菜,看见桌上合心意的菜色,更是喜笑颜开,连饭量也明显大了。花二娘虽不愿自家小妹太过辛苦,但眼瞧着夫君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心中也不由得高兴,也便随花小麦去了。
连着几日,景泰和都在铁匠铺里替村里一户人家打造农具,预备开春儿之后使用。这天早晨临出门之前,他便跟花小麦商量,说想吃馄饨。
花小麦在心里琢磨了一阵儿,大肉馄饨虽然好吃油水足,但以家里的现状,决计是吃不起的,可若是一点肉星儿都没有呢,又未免太过寡淡了些。思前想后,决定去山里挖些荠菜,剁碎了和肥肉一起做成馅,能增加些鲜香,还能省点肉钱。
冬天里,大多数野菜都觅不到踪影,唯有那荠菜,仍然茂盛疯长着,花小麦根本用不着进林子,在田坎边就挖了一大把,抬头看看天色还早,便打算往山里再走走,看可会找到什么美味的野菌子。
昨晚刚刚落了一场雨,林间的泥地有些湿滑,每走一步都像是在溜冰。花小麦尽量踩着干枯的落叶,一点点朝前挪动,蓦地听见前方传来一阵脚步声,抬起头,只见孟郁槐拎着两只野兔,正大踏步地朝她走过来。
第七话 触手可及
山间有风,将树梢脆弱枯黄的叶子卷起,在半空中旋了两旋,忽忽悠悠落到地上。
孟郁槐穿着一件石青色的单袍,照旧将袖口卷到肘弯,衣摆被风吹得上下翻飞,拍打在他身上,发出扑啦啦的声响。
冬日里这侵入骨髓的寒冷,似乎对他起不到任何作用,他简直全身上下都在冒着蒸腾的热气,有一滴汗,顺着他的鼻尖快速滑落,途经棱角分明的下巴,“啪”地跌进衣领中,在他泛着淡淡古铜色的肌肤上划出一道水光。
花小麦迅速垂下眼皮,也不跟他打招呼,只朝旁边挪了一步,给他让出一条道来。
在经历了几天之前那场不欢而散之后,再见到孟郁槐,她无可避免地感觉有些尴尬。虽然严格说起来,她其实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个大个头的家伙,除了第一次见面时臭骂了他两句之外,两人之间也可说再无任何交流,但至少有一件事她心里十分清楚——对于自己这个所谓的“外姓人”,孟郁槐并不欢迎。
想必他多半是将自己当成米虫一只,百般替景泰和打抱不平吧?
花小麦自嘲地勾了一下唇角,从她身边经过的孟郁槐脚下就顿了一顿,仿佛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林间静谧,呼吸声清晰可闻。花小麦连忙飞快闪到一边,朝前疾走两步。
孟郁槐在她身后,张了张嘴似乎想说点什么,却终究是一个字也没吐出来,脚步却是停下了,没有继续往山下走。
花小麦铁了心地不搭理他,眼睛胡乱四处张望,蓦地在一棵山毛榉下看见一丛橙黄色的“小伞”,颜色鲜艳夺目,表面光滑微亮。
那是……橙盖鹅膏!她心中登时就是一喜,恨不得立刻飞扑过去。
从前在厨师学校念书时,老师曾详细介绍过各种野生菌类,眼前的橙盖鹅膏正是其中一种,味道极美,用来做汤,即使什么都不加,也自有一股清甜之味,而倘若拿它烧肉,则更是令人垂涎欲滴,那股浓烈的鲜香能在口中盘桓两三日,犹自不绝。
说起来,这种橙黄色的野蘑菇其实并不十分少见,却因为颜色太过艳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当成了毒菌,没人敢轻易食用。据说橙盖鹅膏在秋天里发长得最茂盛,没想到这样寒冷的冬日,竟也能给她偶然遇上一窝,这也称得上是幸运了吧?
花小麦一见到珍贵食材便走不动道儿,当下哪里还顾得上身后的孟郁槐?立马欢天喜地奔了过去,待得跑到近前,却猛地刹住了脚。
这片矮林子的地势总体而言十分平坦,可偏偏那棵山毛榉,是长在一片颇有些陡峭的斜坡之上。若是天气晴好之时,泥土干燥,倒没什么可忌惮的,坏就坏在昨夜那一场雨上头啊!这山间小路如此泥泞,斜坡上树木又那样茂密,万一一个不小心踩空滚下去,即便能保得手脚齐全,脑袋撞在大树上,那也不是好玩的!
要命还是要蘑菇?花小麦有点拿不定主意了,在原地转了两圈,抓耳挠腮,使劲跺了跺脚。孟郁槐皱着眉头看她发疯,嘴角不自觉地朝上弯了一弯。
不……不管了!
对好食材的渴望终于战胜恐惧,花小麦捏了捏拳头给自己壮胆,蹲下身以极慢的速度一点点挪动,花了足有五六分钟的时间,才终于一把抱住了山毛榉那粗壮的树干。
这棵山毛榉是长在林子边缘的,有一部分已经伸到了斜坡上,而那一丛矮墩墩胖乎乎的橙盖鹅膏,则长在靠近斜坡的外侧,需要将自己整个上半身探出去,再抻长胳膊,才能勉强够得到。
花小麦自打穿越以来,一直很喜欢自己新拥有的这具躯壳,因为瘦的皮包骨,免去了她从前减肥的一应麻烦。可现在,她却不由得在心里埋怨,为什么这身体不能再长高一点?现在这样,实在太费劲了!
脚下是湿哒哒的泥土,她竭力将自己双脚固定在树根处,右手紧紧搂住树干,将左胳膊伸了出去。
快了,还差一点,就一点点……她几乎已经触到了那蘑菇盖上特有的粘腻触感,而正在这时,脚下却忽然一滑,全身霎时失去重心,朝旁边一歪,眼看着就要滚下去。
要不要这么倒霉啊,要不要这么倒霉啊!她在心里呐喊着,死命不让自己发出丢人的尖叫声,只紧紧用右手抠住树干,指甲在坚硬的树皮上刮过,发出让人脊背发凉的咯吱声。
疼,疼疼疼,手指甲要裂开了!花小麦简直欲哭无泪,无论怎么努力,依然感觉自己正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滑,屁股从碎石子上磨过——裤子不会……不会破掉吧?
身后掠过一阵劲风,须臾间卷到她身边,脖子上忽然一紧,一条结实有力的胳膊将她拦腰揽住拖了上来,也不知怎么滚了两滚,她发现自己忽然坐正了身体。
唔……确切地说,是坐在一个男人怀里。
孟郁槐初初见她想去采那从颜色怪异的蘑菇时,就预备出声制止来着,却不知怎么并没有开口,后来见她果然如自己预想中那样稳不住身形,眼看要滚下山坡,忙扑过来一把揪住了她的后脖颈,将她带进自己怀中,拉回安全地带。
因为事发紧急,他并没有想得太多,可现在……
花小麦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
孟郁槐坐在地上,两条长腿朝前平伸,而自己……则正好坐在他腿上。或许是因为紧张的缘故,她下意识揪住了他胸前的衣襟,而他的手,则紧紧箍在她腰间。两人靠得太近,她的鼻尖几乎要碰到他胸膛的肌肤,呼吸间全是强烈的男人气息,混杂着淡淡的汗味,一阵接一阵地飘过来。
真是一个好姿势啊!花小麦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原本想立刻挣脱,可脑子里不知哪根筋抽抽了,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
她好像还从没见过肌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呢……一块块儿像石头似的,配上古铜肤色,仿佛全身上下永远都充满了力量。瞧着倒是不错,但不知摸起来又怎样?
她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鬼使神差伸出一根手指,在他心口那块特别发达的肌肉上戳了一戳,立时感觉到那人的肩膀抖了一下。
“……你干什么?!”孟郁槐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震惊之情,耳根子烧得发烫,后脖子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好半天,才低喝出声。
“我……”花小麦被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道歉,然而一个转念,唇角蓦地浮出一丝笑容来,低头看了看他兀自搂在自己腰间的手,意味深长道,“那你在干什么?”
“我是为了救你!”孟郁槐怒不可遏,狠狠瞪起眼睛。
花小麦歪了歪头,一脸无辜:“可我现在安全了,你怎么还不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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