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爷的躺赢人生 第24章

作者:邈邈一黍 标签: 宫廷侯爵 清穿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胤祯并不是空着手走的,戴老先生送了他一份自己的诗集,随便翻翻看,就知道这样一个有才能的人为什么还会被流放了。

  满朝文武鼓吹的盛世,真没有表面上说的那么美好,掀开罩在上面的红绸布,里面才是真正的民生。

  这些诗作与其说是写给后人看的,倒不如说是写给朝廷看的,写给皇阿玛看的。

  一棵大树哪里出了问题,当然得要指出来给园丁瞧,而不是用旁的东西罩住,假装这棵树处处都完美无缺。

  胤祯清楚,自家皇阿玛有多爱面子,十几年前都接受不了这样的言论,十几年后的今天,就更接受不了了。

  在那个位置上呆得越久,爱面子的毛病就越厉害。

  胤祯自己将这本诗集抄录了一份,原本留下了,手抄本则是拿去给了四哥。

  戴梓回京,已经成了百姓津津乐道的一件事,好多人都已经记不得有戴梓这个人了,还有的人压根就没有听说过戴梓。

  但那天十四贝勒出城接人的排场大家都见了,之前有关于十四贝勒跟皇上在乾清宫的那番对答,又重新在市井小巷讨论了起来。

  康熙想要的效果已经达成了,胤祯作为满汉一家的吉祥物,在整个大清都颇有知名度,再加上戴梓被赦免回京这事儿,之前的那些传言就更有可信度了。

  不过,这一次皇阿玛还真挺让胤祯佩服和惊讶的,他本以为戴老先生可以在京城养老,但是想起复几乎不可能。

  可就在戴梓到京的第二天,皇阿玛就下旨让戴梓入工部,而且一上来就是工部的从二品右侍郎。

  先是九哥入了工部,如今又多了戴老先生,工部的左侍郎跟胤祯也有些关系,他的伴读明泰的阿玛,就是工部左侍郎罗察。

  新的一年,胤祯在丰台大营也升了,原来是佐领,现如今已经成正参领了,从四品升到三品,只花了一年的时间。

  不过,他在丰台大营的待遇未变,毕竟刚来的时候,丰台大营已经把能提供的都给提供了。

  升官对他来说,主要是手里边的权利变大了,管的人更多了。

  不过他估摸着,皇阿玛不会让他在丰台大营呆太久,这是握在皇阿玛手里的剑,等闲不会让皇子参与其中的,他是占了年纪小的光,才得以被安排进丰台大营的。

  时光如同流水一般,稍纵即逝,转眼又是一年盛夏。

  在九爷大婚后的第二个月,就是出行塞外的时间了,许是因着他新婚吧,这次塞外出行并没有他的份儿。

  今年跟往年最大的不同就是太子也要去,伴驾随行的名单里有太子、有直郡王,三贝勒、四贝勒、八贝勒、十四贝勒,还有十三爷和十五、十六两位小阿哥。

  一口气把这么多儿子都带出来了,京城那边连个能监国的人都没有,五贝勒和七贝勒素来是不怎么爱管事儿的,九爷和十爷也摸不清楚朝政。

  是以,所有的奏折都是快马送到御驾上来,由皇上亲自批阅。

  每隔几年都要到塞外来一趟,其目的不过是为了震慑草原各族,带那么多皇子阿哥来真没太多的意义。

  太子、直郡王、三贝勒、四贝勒和八贝勒。

  这五位阿哥,但凡是留一位在京城,也就有可以监国的人了,用不着来来回回地送奏折,耽误了时间不说,主要太不方便了,从京城到热河行宫,一路上快马加鞭也要赶上几天几夜的路。

  别看胤祯一直都在丰台大营待着,可他有四哥提醒,知道这段时间朝堂上不太平静,皇阿玛谁都信不过,自己出巡塞外,一串的儿子都拴裤腰上带走。

  只留下几个没威胁的。

  君心难测啊,连他这个同太子不怎么亲近的弟弟,这会儿都有些同情太子了,明明是国之储君,却被皇阿玛提防至此。

  直郡王同样也是可怜人。

  跟蒙古王爷会晤后的第二天,就要组织大家进去围猎,千万别以为围猎是只有秋天才会干的事儿。

  要震慑蒙古,从来都不挑时间的,春夏秋,赶上哪一季就算是哪一季,唯独冬天例外,这草原上太冷了,皇家从未在这个时间点出巡过塞外。

  皇阿玛和蒙古的王爷们,自然不会亲自下场,下场的都是他们的儿孙和属下。

  胤祯已经十三周岁了,按照时下普遍的计算方法,他应当是十五岁了,到了可以下场参与围猎的年纪。

  好玩的事情就没有不吸引他的,这又是他第一次参加围猎,胤祯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憧憬过很多次了。

  骑着高头大马,拿着特制的弓箭,马背上箭筒里是一支支刻了名字的箭,后边儿还跟了六个侍卫,待会儿他们要帮忙拿猎物的。

  至于射箭打猎,还是他们自己的事儿,毕竟是每隔几年才有一次的围猎,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公平的。

  不公平的地方在于区域是事先划好的,免得所有人都挤到一处去。

  这林子的疏密程度、地势的高低,还有阳光的照射程度都会影响到猎物的分布,而且林子是提前已经被清过了,哪一处猎物多,哪一处猎物少,实际上是已经摸过底了。

  因此,也不能说这次围猎就绝对的公平。

  往年拔得头筹的都是直郡王,今年太子来了,这头筹是谁的还真不一定。

  胤祯不觉得可以比得上开了挂的人,他只要尽力就好,既然是出来玩的,那就玩个痛快。

  猎场里边儿跟他想的差不多,猛兽基本上是寻不到的,多是黄羊、野兔、獐子、狍子、狐狸、梅花鹿,还有野鸡。

  胤祯是不挑的,看见什么就射什么,以至于到最后回去的时候,收获最多的就是兔子了,足足二十六只兔子,野鸡有十八只,黄羊只有两只,最能拿得出手的猎物便是那匹梅花鹿了。

  胤祯回去的算比较早的,除了蒙古两个世子外,大清这边儿就只有三哥和八哥回来了。

  三哥猎来了五只黄羊,外加一头狍子。

  八哥比三哥要厉害些,七只黄羊,还有两匹梅花鹿。

  到这儿其实胤祯就已经发现问题了,在他的猎物当中,数量最多的兔子和野鸡,并没有出现在八哥和三哥的猎物。

  还好随后过来的四哥和十三哥,没这么夸张,猎物里也有野鸡野兔,也有体型较大的动物,不过还是以后者为主。

  直郡王和太子几乎是同时回来的,也是最后回来的两位,一前一后,前者的侍卫背了一头大黑熊,外加三匹梅花鹿,后者则是直接带了一头老虎回来,外加两只狐狸。

  这还真有些难分胜负。

  胤祯还是挺好奇的,皇阿玛到底会判决这两位谁是头名。

  所有的猎物都有专人负责清理、记录,最后再把整理出来的明细交给在场的所有人。

  虽然这不是用表格整理归纳的,但姓名后边儿紧跟着就是猎物及其数量,每个人自成一排,这是写的也就半截手指大小,还是挺容易看明白的。

  “往年都是看谁的猎物最厉害,黑熊、老虎、狮子、狼,能得其一,就算赢,但今年情况特殊,在场的人里有两个人都列得了猛兽,倒是让朕不知道该选谁好了。”康熙皱着眉头,一副很是苦恼的样子。

  也不知道底下人是怎么办事儿的,往太子的围场里放了老虎,往直郡王的围场里放了黑熊,单就猎物而言,这两个还真不分上下。

  “无论谁更厉害,都是皇上的儿子,皇上大可不必如此苦恼。”蒙古王爷还是有会说话的,一句话虽然没能解决问题,马屁拍得也不精巧,但全靠同行衬托。

  比如这位:“既然质量上不好区分,那不如按照数量来,数量多的即可获胜。”

  说话的这位蒙古王爷,同直郡王的交情很是不错,毕竟皇上到草原上来一般都会带着直郡王,一来二去的,交情也就有了。

  真要是按照数量来,太子只比直郡王少了一只,但关键这并不公平,无论是速度,还是个头,狐狸可比梅花鹿难打多了。

  两只狐狸足可以抵得过三匹梅花鹿。

  直郡王已经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太子倒是不慌不忙,“原就是应该按照数量来评判,能够猎到猛兽,主要还是看运气,运气好了,就能碰到猛兽,这并非实力,还是应该看数量,哪个人猎得的猎物多,就代表了命中率高,这才是实力。”

  太子的话,直接把猛兽的特殊性给取消了,之前是从两个人当中选头名,现在是从所有人当中选头名。

  胤祯突然就从看戏的人变成了唱戏的人。

  大清这边的人也好,蒙古那边的人也罢,相较于野鸡、野兔,还是更倾向于大型猎物。

  论质量,胤祯也就是刚刚排进前十,但是论数量,还真没有人能比得过他,整整四十七只猎物,比第二名的十三哥多出来一倍。

  “太子的意思可是把以往的规矩全改了,直郡王觉得如何?”

  直郡王当然觉得不如何了,输给太子也就罢了,那是皇阿玛偏心,底下人见风使舵。

  输给十四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算怎么回事儿。

  “儿臣还是觉得该按照以往的规矩来,既然不能跟太子分出胜负,那不妨我们二人便并列第一。”直郡王不假思索的道。

  说完这话,心里头倒是一阵火热,这简直是比他压过太子一头更爽的事儿,他又不是没有在武学上胜过太子,但并列第一还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一旦出现这样的场景,其他人是不是就会觉得:皇阿玛已经把他和太子放在一个水平线上了。

  这意义简直更深远。

  太子脸都黑了,“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既然有法子能分出胜负,又何必弄什么并列。”

  康熙并不在意这两个儿子当场争执,左右这也不是头一回了,“十四怎么想的?若是完全按照数量取胜,那你可就是这一次围猎的头名了。”

  胤祯突然被点名,这会儿也就不好接着装没事人了,他想的比在场的各位想的都要简单。

  一个围猎的头名有个屁用,他不知道在多少游戏和比赛当中拿过第一呢,早就已经不稀罕这所谓的头名了。

  “儿臣觉得皇阿玛说了算,您觉得以哪种方式评判合适,那就用哪种方式评判,儿臣都听皇阿玛的。”

  太子拿头名也行,直郡王拿头名也行,实在不行就让两个人并列第一,他都没意见。

  千万别把他扯进去,他不过是来玩儿的。

  这话说的太过直白,这马屁拍得也太过明显,在场的蒙古王爷们好像才注意到十四爷,这位野鸡野兔带回来一大堆的贝勒爷。

  跟其他从京城过来的皇阿哥们比起来,这位给人最直观的区别就是:黑。

  原谅蒙古的大老粗们不能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形容词,胤祯完全是正宗的小麦色。

  他在丰台大营当差一年半了,风吹日晒的时候都要跟着去训练,肤色早就不复往日的白皙了,跟大多数情况下,都坐在房里的哥哥弟弟们比起来,肤色绝对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康熙原也没打算能问得出什么来,十四平日里是挺傻大胆的,但又确实没什么进取心,否则在丰台大营也不会一味的强调什么公平,平白得罪了不少满蒙军旗的将领。

  就算是没有野心的皇子,一般也是乐于与人为善的,而不是像十四这样,丰台大营的将领得罪了得有一半。

  康熙不可能判直郡王和太子并列第一,储君到底还是要不一样的,但也不能按照太子的说法来,就像十四说的,这评判的规矩得由他来定。

  “还是按噶喇普郡王说的吧,既然太子和直郡王都猎得了猛兽,那他们二人谁猎取的数量更多,谁就获胜。”

  直郡王胜过太子,拿了此次围猎的头名,还得了皇阿玛的赏赐——一匹汗血宝马。

  但本人并不高兴,太子也不高兴,被平白拉出来的胤祯也不高兴,唯一高兴的就是噶喇普郡王。

  这位说起来还是康熙的亲家呢,上次出巡塞外,康熙给自家十儿子定的福晋,便是噶喇普郡王家的。

第27章 二更

  得亏十爷没有跟着出巡塞外,也从没见到过未来的老丈人,对尚未拜堂成亲的福晋应该还是充满期待的,若是已经见到了这位憨憨的噶喇普郡王,怕会影响到对未来福晋的看法。

  狩猎场上这一出,胤祯自觉就是个被无辜带累的,没怎么将这事放在心上。

  可第二日,先是自己的爱马无缘无故拉肚子,紧跟着李卓也出了事儿,不过是去外边走了走,正好遇见饿极眼的野狼,若不是被十三哥搭救,人怕是都没了。

  饶是如此,右小腿也被咬了一口。

  这虽是在草原上,可毕竟是御驾驻扎之地,早多少日就已经有人过来清理过了,他就不信会无缘无故冒出一只饿急眼的野狼来。

  还有他那匹马,已经跟了他三年了,从未像今日这样上吐下泻,兽医来了,也说不出个三四五六来,好在是几副药灌下去,马已经好多了。

  李卓这边也看了太医,野狼那一口虽没伤着骨头,但从伤口处往里看,已经能够瞧得见白骨了,可见下口有多深、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