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们全村穿越啦 第45章

作者:林跃然 标签: 市井生活 布衣生活 种田 穿越重生

  林掌柜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他儿子也快要娶媳妇了,这个簪子就当聘礼,绝对体面又新奇!

  司娓娓他们这回带来的,也有几个水钻饰品。

  目前大泰朝不流行钻石,但也还是有的,称为金钢石,像水钻这种假货,是认不出来的。

  如果把水钻当真钻卖,虽说人家发现不了,但这就伤人品了。

  何况总共也没几个,还不如拿来送人情。

  马上就要荣登准新郎的孔金顺看着放到自己面前来的木盒子。

  “这是啥?”

  他打开一看,“哦,头花啊。我又不戴,给我这个做什么?”

  王大军实在忍不住,就照他肩膀呼了一巴掌。

  “蠢死你算了!你不戴,你未婚妻也不戴吗?讨好女朋友都不会!”

  孔金顺这才恍然大悟,赶紧收了起来,“早说呀!”

  司娓娓就咳了一声,“孔金顺同志,这媳妇我们是帮你张罗了,但以后怎么样就看你了,不懂得怎么跟未婚妻相处就多跟王哥学学,要是你表现不好,媳妇半道跑了,我们可再不管了啊!咱村光棍又不是你一个。”

  出城那天,行李货物都放在马车上,司娓娓赶车,陈氏的闺女周小兰坐在旁边,孔金顺和王大军就身背大刀跟在车两边。

  城墙边上的流民坐在道路两边,两眼死死地盯着出城的队伍,只要有哪伙人显得软弱一点,有机可趁,那绝对是被流民们一路跟着,到了城门官兵看不到的地方,再一拥而上抢劫一空,据说这几个月以来,已经发生过不少类似的惨剧,但流民众多,官兵们抓也抓不过来。

  但司娓娓穿的是男装,身材高挑,腰里别着家伙,孔金顺和王大军两人看上去更不像是吃素的,因此流民们只能盯着看着,却不敢上前动手。

  司娓娓一路上见的多了,这会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难受了,但还是觉得有那么点负罪感。

  他们这一队人马,一直走出二十多里外,一个流民都见不着了,这才松了口大气。

第46章 借宿破庙

  一个浑身酒气的醉汉摇摇晃晃地从巷子口拐进来,就有好事的的故意逗他。

  “冯大郎,恭喜你呀!当了老丈人了!”

  醉汉听到这儿,就立定了脚步,斜着两只浑浊的眼珠子,发问,“你说谁当了老丈人了?”

  他这一路走过来,听见好几个说什么老丈人的了,他还当是那些人说怪话,就没搭理,这会儿心里就起了疑。

  “可不就是你么,你家的小兰不是嫁出去了么,听说还嫁得怪好,不知道你拿了多少聘礼啊?”

  醉汉一听,眼珠子都红了。

  好啊!那贼婆娘,他说要给小兰找婆家,她就在那横挑竖捡,小兰那死妮子也成天哭丧着个脸,他不过是一天没回来,就不经过他同意把小兰嫁出去了?

  他跌跌撞撞地跑回家,一脚踹开院门,就看着他娶回来的那个二婚头媳妇,正坐在院里洗衣裳呢。

  “小兰呢!”

  “嫁了。”

  醉汉就跳起了脚,指着女人大骂,“好啊你!你竟敢……”

  “聘礼在这儿!”

  陈氏从怀里掏出两个银锭子来,在醉汉面前晃了晃。

  醉汉的眼珠子就随着银锭子移动,伸出手就要抢。

  “这是我亲生闺女的聘礼,你不是说你是后爹,没的白养活吃闲饭的吗?那这聘礼你也别拿!”

  陈氏飞快地把银锭子又塞了起来。

  醉汉却没了恼意。

  陈氏有银子,他早晚也能捞摸出来……怕什么。

  “我是后爹不假,可她也吃了我冯家这么些年的饭,嫁出去怎么就不该我拿聘礼了?”

  陈氏接着洗起了衣裳,“你拿着就是喝酒赌钱,能放得了几天?我不得留着买米下锅,顾住一家人的嘴?你这个当爹的又拿回来过几个家用?”

  她当初二嫁的时候只知道这冯大郎无父无母,在城里有个房住。

  谁知道穷得没米下锅,房子年年漏雨,冯大郎竟是个成天只知道吃酒赌钱的混子,养家糊口的担子,居然落到了她身上!

  好在这人被酒掏空了身子,力气不足,这两年也打不过她了,她儿子也渐渐长大,将来能寻到活计日子就好过了。

  之前唯一怕就是这厮真的拿了人家的银子,就把闺女给卖了,如今闺女都跟着那客商走了几十里地了,还怕他什么?

  “我吃酒赌钱也是做人情……要不先拿五两给我!”

  “要银子休想!”

  “你不给我银子,我就去找小兰,把她给叫回来!”

  他就一个泼皮,最不怕就是丢人。

  陈氏转头瞧着他,忽然哈哈笑起来。

  “你去吧!小兰嫁给了一个客商,跟着人家出城了!你敢跟出城去,我叫你一声大爷!”

  安远城谁不知道,城外的流民那就跟蝗虫似的,一个个饿得两眼发绿光,落单的人出城都备不住被啃上一口呢,就冯大郎这个怂货,他怕是连城门洞都不敢过去!

  她给小兰寻的这门婚事,可实在是太妥当不过了!

  陈氏笑到这儿,抬起胳膊来,擦了把眼睛……

  马车行到半道上,眼看着天将正午,赶车的王大军寻了个地方停下。

  “咱们在这儿吃午饭,稍歇歇再走……”

  司娓娓从车上跳下来,目光瞧向从马车前头跳下来的孔金顺。

  “金顺,今儿午饭由你和小兰张罗,行不行?”

  孔金顺再傻也知道这是那两个给他创造的机会,赶紧点头,“行行行!”

  王大军去给马儿喂草料,司娓娓就背着旅行包,朝远处走开。

  她的无人机小宝贝,在安远城里怕引人注意,压根就没敢拿出来过。

  之前探路小队来安远城,到了地形复杂,拿不准的时候都会放出无人机来高空探路。

  而来的时候,司娓娓也会把经过的地带画成地图,还会写旅行日记……将路过的地貌,附近村子的情况,发生过的事,都记下来,这样将来如果再有需要派人到安远城的时候,就能少走弯路了。

  收回无人机,司娓娓看着手机里的画面,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前方百米处有一处岔路,探路小队来的时候曾经走过,知道两条道其实都能走,只不过一个是经过村子,另一条是抄近道的小路。

  司娓娓关掉手机往回走。

  孔金顺和周小兰已经做好了饭。

  虽然只是热个水,泡个面,配上从城里买的熟食,这速度也是相当得快了。

  王大军端起自己的碗,不忘夸赞。

  “这回有了小兰,咱一路上吃饭可就不用发愁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换成光是孔金顺烧火开水,还不知道要折腾到啥时候呢。

  看周小兰,架灶烧火,开水放面,熟食切盘,麻利之极,同时也会给金顺分派个小活,让他有事干……看样子这两个,日子能过到一起去。

  孔金顺经过这一顿饭的工夫,似乎突然领悟到点什么,端着碗笑得傻乎乎,“小兰很能干!”

  周小兰脸红了,“就是烧了个火,开了个水,我也没做啥。”

  面都是现成炸好的,调料都是小纸包分开放的,熟食不过是切一切,这哪能叫活儿呢?

  司娓娓也点点头,“小兰做得很好……咱们快吃,吃完了接着赶路。”

  王大军和孔军顺一听她这最后半句,就对望了眼,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这是有情况啊!

  周小兰很会察言观色,看着那三人都跟狼赶似的吃东西,她也跟着,果然四人迅速吃完了饭,也顾不上细收拾,就把碗盘都收到马车里,几乎是人才坐进车里,马车就赶了起来。

  小路不比官道,坑坑洼洼,时不时到了狭窄的地方,还得车上人下来,牵着马走过去。

  刚刚在岔路口的时候,周小兰其实都瞧见了,明明有条更平整的路,这三人不走,偏偏要费劲巴力地走小路……

  而且虽然只相处半天,周小兰就敏锐地发现了,这三个人里头,说起来那位王大爷是主家,司大姐是妹子,可其实做主的反倒是司大姐。

  她娘说给她找的是行商家里雇的伙计,她想着只要是好好干活的正经人,那都比她后爹给找人的强,比她后爹强!

  说是她那位男人三十三岁了,可瞧着,虽说也不长得多好看吧,但真不像三十三的人,面嫩。

  听着他们仨平时说话都很亲近随意的,她都有点弄不清这仨人究竟怎么回事儿。

  她是没跟着做买卖的人赶路过,但她常跟着她娘去客栈里帮工,也听过不少行商的故事……那真是苦得不行不行的,可这三人,马车上吃的喝的用的,实在是讲究,在路上吃的一顿饭,比她家里过节吃的还好呢!

  以她的见识,实在是猜不出来这伙人倒底是怎么回事……不过管它呢,反正带她脱离了后爹的算计,不用担心哪天突然被后爹带的人给捆走了……就算是去山寨里当土匪婆,她也认了。

  好容易走出了那一段,路面总算平整了一些,四人也都上了车,接着向前赶路。

  司娓娓拿出自己的小本本,正是这次的旅行日记。

  “咱们再走一段路,估计能在天黑前赶到山神庙。”

  周小兰羡慕地看着司娓娓的小本本。

  “姐姐还识字?”

  司娓娓点点头,“嗯,我们村子,无论男女老少,都识字。”

  周小兰只觉惊讶,“真的?那金顺哥也识字?”

  她原先亲爹没死的时候,对她可娇惯,还说等再长两岁就送她去女先生那里识几个字,学个描花……可后来亲爹过世,母女俩被赶出来,亲娘再嫁了个浑人,家里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弟弟长到十岁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更不用说她了。

  “是啊,你要是有不认识的字,就让金顺教你。”

  司娓娓就从周小兰身上,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要不是因为社会的原因,陈氏自己就能养活得了自己和女儿,完全没必要再嫁,或者就算再嫁也该有底气。

  周小兰也不至于因为怕被后爹给随意卖掉,要草草远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