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洛大王
翌日,天刚亮, 姜翎就被珍珠叫醒,洗漱完, 和珍珠一起挑衣服。
大部分是旗袍, 还有袄裙。料子最好的那几件穿得少, 几乎全新。姜翎随手抽了一件浅蓝色旗袍,指指门口, 让珍珠出去,她好换衣服。
早秋,穿件中袖旗袍并不冷。
珍珠帮忙绾了个髻,别上珍珠发夹。
姜翎对着镜子照了照,很有书卷气,眉眼清冷,顾盼间有种令人心折的神采。
珍珠半领着姜翎走,很快就到了谢家人用早餐的地方。
“翎小姐来了!”端菜的佣人看见姜翎,十分惊异。
她来得正是时候, 谢家人都在,已经落座,唯独少了姜翎的座位。
“快,给阿翎添个座儿。”主位上开口的中年男人颇为富态。
谢家当家人谢孟生,正是姜翎的继父。
谢家祖上是太医世家, 传到这一代,皇帝没了,开起了医馆,只要钱管够,地主老爷也能享受御医看诊的待遇。
但凡有些远见的人,都不会太苛待医生,一旦与政局相关,就变得复杂起来。谢孟生的父亲医术精湛,闻名四方,在给大人物看病的路上,被一枪崩了。
谢孟生医术不显,反而过了十几年太平日子。整天乐乐呵呵,颇为和气。
娶了两任妻子,第一任生了两个儿子,匆匆病逝,第二任妻子是姜翎的母亲,对谢孟生的孩子们很好,前几年病逝,谢孟生还伤心了一段时间。
对于继女,谢孟生一视同仁,待她颇为宽厚。两任妻子先后离世,谢孟生觉得自己克妻,不再续娶,家里的姨太太却没少过。
现在当家的是三姨太,她识字,会算账。有个女儿,比姜翎小两岁。
“今儿个什么风把咱们翎小姐刮来了,往日最清净一个人......”
三姨太身姿婀娜,眉毛细而弯,说话时总含着几分笑,语气正常,眼神瞥向姜翎时,带着几分冷嘲,只有姜翎一人看得见。
二姨太生了一儿一女,儿子病死了,女儿已经出嫁,平时吃斋念佛,并不出来,家中杂事都有三姨太管,时间久了,三姨太便以谢家女主人的身份自居。
谢家两位少爷都在外面上学,剩下几个未出阁的姑娘都奉承她,一时间,三姨太风头无俩,颇有些正室太太的意思。
姜翎并不理睬,默默坐在新添的椅子上。
“阿翎平时也出来转转,爹都有半个月没见着你了。”
姜翎点头。
“其他几个丫头都有新衣服,阿翎怎么没有?”谢孟生忽然发现了不对。
今天三姨太说要带几个女儿出去上香,一个个打扮得漂漂亮亮,只有姜翎素面朝天,身上那件旗袍也素淡极了,连朵花儿都没有。
一时间,所有人都看着姜翎身上的衣服。淡蓝色,的确素淡,不是时兴的料子。然后再看向三姨太,她却一笑,花枝招展,略有两分歉意:
“阿翎的还没做好呢,等做好了我差人送过去。”
“素芬,家里有你,我在外才能放心做事。每个女儿在我心里都是一样的,你万不可轻待了阿翎。”谢孟生握住三姨太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老爷说的是,这次是我安排不周,下回换家裁缝铺,让她们快点做。”三姨太也握住谢孟生的手,与他甜蜜对视。
谢孟生不说话,看三姨太时有几分审视。
三姨太就从手腕上取了一个沉甸甸的大金镯子,强忍着肉痛,笑道:
“阿翎,你不要生我的气,这个给你当赔礼。”
姜翎最清高不过,向来不喜欢这些俗物。就算只是做做样子,这漂亮压手的大金镯子稍微离手一会儿,还是让三姨太瞬间心痛得不能呼吸。
姜翎快速接过,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掂量掂量,还挺沉。
三姨太愣住,她怎么就接过去了呢?
意识到自己心爱的大金镯子回不来了,三姨太心脏抽痛,脸色灰暗。
“三姨太太脸色好难看!”谢孟生最小的儿子咯咯笑起来。
谢孟生一共就三个儿子,这个小的才四岁,在谢家最为受宠。
于是三姨太脸色更难看了。
姜翎饱餐一顿,带着大金镯子回住处。
“小姐,三姨太会不会记仇,为难我们......”
先爽了再说。
姜翎很想开口,被憋了一下,爽度降低10%。
三姨太能怎么为难?她在谢家也未必有多高的地位,无根浮萍而已。
如果住不下去,搬出去更好,留在谢家未来反而要被长辈盯着催婚。
即使心情不佳,三姨太仍然带着谢家几个未出阁的小姐出去上香,还邀请了姜翎,被姜翎拒绝。
“小姐,要是觉得无趣,咱们可以去百花楼听戏,还可以去街上逛逛,买些喜欢的东西回来......”
珍珠怕自家小姐不开心,想方设法哄她。
姜翎摇头,当然要出去看看,不急于一时。
母亲的嫁妆由谢孟生代管,还算稳妥,但拿不到现钱。月钱不少,但原主喜欢买书,喜欢听戏,没积攒下来。
大金镯子不错,要是能天天从三姨太身上薅一个下来就好了。
姜翎翻开一本原主喜欢的杂志,第一篇写着《如何玩弄男人》,往后翻,《如何让社会倒退回母系氏族》、《嫁给老男人后我暴富了》、《被少帅强抢回家后》......
嗯?
姜翎完全没想到原主平静的外表下压制着不羁的灵魂。
这些东西,她也会写。看了那么多狗血电视剧,随便编一些,狗血疯狂泼洒,起承转合间,可读性比杂志上的文章强多了。
上面还有地址,接受优质稿件,稿费从优。
可以一试!除了这种不太正经的杂志,原主还收藏了言情小说、诗刊,以及严肃的时闻杂论、报纸等,这些书刊都会留出小小一个位置放接收稿件的地址。
姜翎翻出原主珍藏的木盒,打开一看,原来是退回的稿件。
原主酷爱诗词,非常崇拜诗人。
越云舟就写过几首不错的诗,在文坛上有些名气。
姜翎随意抽出一张,认真看去:
**
你像初春的月
像破土的竹
像我的心上人
**
这是原主被退回来的诗,意象不够美,内容不够新,水平不够高,不能刊登。
对原主来说,已经是极限了。近乎癫狂的思考措辞,一字一字推敲。对一个哑巴来说,能学会常用的字已经不易,别的全凭她自己摸索。
学校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学生,谢孟生也不放心把姜翎送进学校,本来就不会说话,万一被人欺负怎么办?现在世道乱得很,长得漂亮的姑娘走在路上都会被抢,姜翎生得太好,还是养在家中更安全。
她绞尽脑汁,写了一篇又一篇,想和越云舟一同接受赞美,毫无进展。由于太丢人,没有和任何人说过。
原主笔名云中君,这是《楚辞九歌》中记载的神明,云中之神。
越云舟的笔名是东君,正是《九歌》中的太阳神,与云中君对应。
她的爱慕之意,溢于言表。
姜翎想不出好名字,暂且先用着“云中君”这个笔名。先练笔,感觉合适了再去投稿。
下午,珍珠说有客到访。
“是越少爷的同学,来给小姐送生日礼物。”
这时没有不见外客的规矩,家中没有其他长辈,姜翎带着小本子,以及一支钢笔,被珍珠领去会客厅,见越云舟的同学。
他已经等了一会,身着黑色西服,脸色苍白,眼睛黝黑深邃,五官立体,有种锋锐的俊美感,长腿尤其醒目,额上还有未愈的疤痕。
此时正注视着白瓷茶盏中嫩绿的茶叶,听见脚步声,抬首望来。
姜翎神色从容,坐在另一边,示意他先开口。心里却想,腿这么长,送快递正合适。
“戚无恙。”他音色微沉,很有力度,极具辨识度,让人想起傍晚的松林,看似惬意,实际潜藏着未知的危险。
“我们小姐不能说话。”珍珠在一旁行礼。
戚无恙原本打算放下东西就走,但是,他屁股像长在椅子上一样,腿也根本不受使唤。
他看着越云舟的未婚妻,竟觉得很顺眼。
戚无恙啊戚无恙,越云舟可是你的好兄弟,你怎么能觉得他的未婚妻可爱又漂亮呢?
“今日来得匆忙,礼物忘记带了,这次是为了探个门,不知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下次再带礼物来拜访。”
姜翎在纸上写,每天。
“你叫什么名字?云舟提起来的时候,只叫你妹妹......”
姜翎写出自己的名字。
戚无恙认出那支钢笔,是越云舟亲自选的。
他从姜翎手中要来,在纸上添上自己的名字。戚无恙三个字被他写得气势十足,力透纸背。
“如果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报我的名字。”
越云舟还在国外,越家也不在怀城,万一姜翎遇到麻烦,谢家摆平不了,他能帮衬一二。
以往从来不多管闲事,现在看到她,居然会生出一些奇怪的想法。
戚无恙觉得自己应该反思一下,下次绝对不能再来了。越云舟的礼物,随便在府里找个人,让他代送吧。
姜翎却写道,万一遇到你的仇家?
“那妹妹只能听天由命了。”戚无恙对此也没有办法。
姜翎叹了口气,快递小哥果然不靠谱。
来一趟,居然送了个寂寞。
既然这样,两人也没有什么好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