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参果宝
有时候穆村长也不理解,为什么要把沈庆云这样的同志打成什么坏分子、臭老九,要是一个人那么善于伪装的话,为什么八年了,他都没有看出来这个沈庆云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只是人都是有趋利避害的本性,事情没有落到他们头上,就算心中有不平,也不敢有人站出来为沈老打抱不平。
季恒了解完沈老的现状后,也是默默无语——虽然他现在已经了解了为什么要发动这样一场运动,用那位伟人的话叫做“以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初衷是好的,可是就如同北宋的王安石变法一样,下达的政策是好的,但是执行者却出现了偏差。
季恒出了粮仓和穆村长告别后,又在村子里溜达了一圈,记住了西山坡那边的位置后,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和小张他们一起回到了文化站。
刚刚走进文化站的大门,门卫秦叔就把三人都拦了下来:“诶,三个小伙子过来,你们谁写信寄给过《新论》编辑部的?问了一圈了,就你们三个人还没问到。那边寄回来一个包裹,包裹上写是给投稿给《新论》编辑部的人。”
季恒心头猛地一跳,伸出了修长白净的手:“应该是我的。”
张亚安和陈峰都惊讶地朝季恒望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的作者菌快吐血了!!昨天晚上很晚了,总算写好了,准备复制粘贴到存稿箱明天六点上传,结果文档一下子卡死,卡了半个小时还是转圈圈,于是作者菌想,反正设置了1分钟保存一次,肯定有备份的,就强制退出了。然后就悲剧了,再次打开后,什么都没有了,真的是干干净净,一个字都没给我留!去备份里面找也是没有!!!搞了两个多小时,还是没找到,瞬间气到血压都要升了!!这重新写一遍,比写一个新章节还要难受,灵感这种东西真的很玄妙,第一次写的时候是激情,第二次写的时候不停地回忆第一次写的情节,写的又累又慢!!以后吸取教训,时时保存,不要写的太忘我忘记了关键的保存!!暴风哭泣~~~~当然,可能用了5年多的老电脑,也是该退休了~~哭死在床上,┭┮﹏┭┮
第29章 同样坚持
季恒接过这个包裹的时候心里有点诧异, 不明白自己投了一个稿子过去,收到的是一个厚厚的包裹是怎么回事?不是应该录用了就给钱吗?钱应该没有这么多吧?
张亚安有些佩服地说道:“不得了啊季恒, 你不仅字写的漂亮,看来文章也写的好!是投稿录用了给你寄样册过来了吧?”
季恒有些恍然,以为也是张亚安说的这个样子,心里倒是忍不住激动起来—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 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印成铅字出版呢!
迫不及待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拆开包裹, 结果发现里面不仅仅只有一本期刊,好几本不同名字的期刊散落在桌上,只是找来找去都没看到名字叫[新论]的刊物, 只找到了一封信。
季恒疑惑不解地拆开了这封信, 信上的文字龙飞凤舞,显然是一个很有自信的人写出来的字。
季恒读完之后, 才明白了这个叫周琛和的编辑为什么寄这么多刊物过来,这些刊物里面有好几页都被仔细地折了页脚, 上面的文章是周琛和编辑希望季恒能写的大概文章类型。他在信中还真诚地向季恒约稿,并且说明了为什么不出版他稿件的原因。
季恒放下信后,心里只觉得这位周琛和编辑很有个人魅力, 尽管是透过文字, 也能感受到他的气度,让人很有好感。
张亚安见季恒放下了信,连忙好奇地凑了过来:“怎样怎样?你发表了什么文章了?快让大家拜读一下?”
文化站里的人刚刚就听张亚安嚷嚷开了,说季恒投稿发表了,所以现在也都竖起耳朵听着。
大家在文化站上班的, 都觉得自己文化水平不错,能读书能看报,还能时不时地负责乡镇的文化宣传工作,但是也没谁想到去投稿,关键还发表了!这让有些人羡慕有之,嫉妒也有之。再说季恒是他们里面资历最浅的,还是编制外的人员,原本有些人在季恒面前颇有点高人一等的感觉,现在也不好意思往他面前凑了。
季恒有些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没有发表,这里的刊物是那个编辑送给我让我做个参考,勉励我来着。”
张亚安没想到是这一出,刚刚他还帮季恒给宣扬出去了,顿时也有点尴尬,但是他还记得安慰季恒:“那个,没事的,这个编辑还给你寄东西,说明还挺看好你的。”
季恒上辈子不知道多少次将自己的文章递到一些大儒或者当朝官员面前请求品评,最后被拒或是被羞辱。如今能得到这个编辑的指点与鼓励,他已经是觉得感激了,所以对这张亚安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并不难过。
洪诚信听到了季恒和张亚安的对话,有些不屑的说道:“不是谁都能一投稿就中的,否则倒是什么阿猫阿狗的文章都能发表了!像咱们这种人啊,还是安安份份做好本职工作的好,别成天想些乱七八糟的。”
洪诚信的父亲老洪生了一场大病之后,身体就大不如前了,后来干脆办了病退,由他的儿子洪诚信顶替了上来。洪诚信和季恒前后脚入职,两人的职位有交叉的部分,而季恒每每工作完成的都比洪诚信要好,这让洪诚信警惕的同时,又心生妒意。
常家镇到底是一个偏远地区的小镇子,文化站里面的人已经算是镇上有学问的人了,可是和真正有才学、有才华的人相比,那还差的远,所以虽然文化站里的人也会偶尔去投投稿,却从没有人得到过回音。
季恒能得到编辑的鼓励和约稿其实要比投稿投中更加得到认可,也确实已经算是这边头一遭的新鲜事了,只是洪诚信看不得季恒好,所以说话也是阴阳怪气的。
季恒将信合拢、把寄过来的书刊收好,像是没听到洪诚信的话一般,低下头开始整理最近的资料。
其他人原本以为会有好戏看,见季恒没搭茬,也就纷纷扭过头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张亚安以前因为洪诚信爸的缘故,还对他有几分好感,但是现在却摇了摇头,觉得这人有点小心眼了。
洪诚信见季恒不敢和他相对,只以为他怕了,心中还得意了几分,故意在去接开水的时候路过季恒身边,朝他“哼”了一声。
季恒……..
竖子不可与之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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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恒当晚回去之后,就决定好好地将周琛和寄过来的报刊看一遍,看看能否从模仿开始,写一些文章,毕竟他现在真的急需用钱!
除了要还欠下来的钱,还需要给吴大海多买点营养品,这样才能调养好身体;同时,他在今天也暗暗下定决心,要拜沈老为师!而这拜师,都是要讲究拜师礼的,总不可能空手而去?束脩总也要交的吧?
这桩桩件件都要钱,什么都免不了!
吴晓梅洗漱完之后,破天荒的发现季恒看的不是教科书,而是一些报刊杂志,顿时好奇起来,询问了季恒原因后,季恒也是如实回答了自己的想法,还把今天怎么遇到沈老,沈老如何几分钟内就将稻谷重量估算好的事情告诉了吴晓梅。
吴晓梅听罢有些踌躇:“这人我之前也听过一耳朵消息,确实好像说是挺高学问一人。虽然说这几年闹事的没那么多了,可是你要是和这位沈老走的近了,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万一他们也觉得你是反、geming份子怎么办?”
吴晓梅对这些事都是有些一知半解的,但是对那些人的畏惧却是真实的,只不过因为这些事离他们这种普通老百姓还很远,所以也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身边的人遭遇这些会怎么样。如今一想到季恒有可能会因此出事,难免担心起来。
季恒也是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的,他其实比这个时代的人更加的谨慎——毕竟从他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更加明白什么是专制、什么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只是如今放眼四周,还有更好的老师吗?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并没有。
在现有的条件下,冒一点风险学习能学到的知识,季恒反复权衡下来,还是值得的。
“我会小心的,你,不要太担心。我偷偷地去拜师,他的屋子在桃花村的村外头西山坡上,那里少有人去,我想捡个晚上的时间过去,看看沈老能否收下我这个徒弟。”季恒对拜师一事很执着,在他上辈子除了他父亲给他启蒙外,他也有一位恩师,一直随侍左右,后来因为他无子无女,季恒就作为他的弟子为他养老送终。
恩师教会了他许多,而他也视恩师如生父。
一旦师徒名义定下,那就是斩不断的恩与义。
吴晓梅知道如今季恒的学习上遇到了阻碍,想要找个老师去学习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她也纠结这个人选的问题,但最后她还是同意了季恒的方案,准备晚上的时间偷偷给他打掩护,只叮嘱他万事小心。
两人说了半会儿子话,吴晓梅正要转身去收拾被褥,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什么东西飞快地闪过,想要抓住却没抓住,有些烦躁地丢开被子坐在了床头冥思苦想起来。
“是了!粮站!”吴晓梅突然激动地站起身来:“你刚刚是说桃花村将粮食送到粮站,给粮站那边的人收购过去是吗?”
季恒正在研究手里的一篇散文,被吴晓梅的话拉回了思绪,回忆了一下点头应是:“对啊,他们村里去年的陈粮富余了,所以就送到粮站那边卖了,说是要买一批新的种子回来。”
吴晓梅若有所思,没有再打扰季恒,反而躺了下来,脑子里盘算了很久,终于决定就这么干!
吴晓梅小时候跟着她爸屁股后面去过粮站看村里人交粮食,但是那时候还小,后来长大了一点了,就不好意思老跟在她爸后面了,交粮一般又是村子里男人的事情,慢慢地就也忘了这事。
现在猛然被季恒提起,她才想起来村里也不是只有要交粮的时候才会去粮站,如果谁家有富余一点的粮食想要换钱,也可以让粮站收购。只不过前几年大家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口粮不算足,在农村里又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多,钱的用处反而少,所以用粮食换钱的人家反而少。除非是谁家急需用钱,才会想到用粮食去换钱,可是即使这样,大家的口粮也不是很多,换来的钱杯水车薪,根本救不了急,所以大家除非交公粮,平时就更懒得去粮站了。
可是这两年大家的条件都比以往要好了,别的不说,就拿每年村里年底分钱,吴晓梅作为吴大海的女儿,自然知道大家分到的钱要比往年翻出了两三倍之多,每家每户的口粮也基本上充足起来!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大家想要多点钱去买点别的东西,就也可以理解了——毕竟在肚子没吃饱的时候,大家肯定不会想着花钱买别的东西了,但是现在有条件了,想要的东西也就多了,而要买东西的话,都是要钱的。
“如果我走远一点,以稍微低一点点的价格收购大家手头的粮食,然后统一卖到粮站上去,是不是就能赚一些差价呢?就算是五厘的差价,积少成多之后,数目也很客观!”
吴晓梅心中暗暗算着,只是这个事情就像她刚刚劝季恒拜师一样,都是有着风险的,而且还不能在稻乡村做这个事情,到外面还要找人配合才能成事,其中千头万绪,不是现在躺在床上拍个脑袋就能捋清楚的。
吴晓梅可能自己也没发觉,其实有时候她和季恒有着同样的坚持——一旦决定了某件事,不管再难都会去做!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从老家回上海了,这几天三次元事情多了起来,等过了这段时间再继续日六!
谢谢大家支持!!!
第30章 季恒拜师
桃花村离稻乡村其实很近, 步行过去也就半个多小时的时间,而村外的那座西山其实是两个村落共有的, 真要摸到沈老的住处,里面还有一条小道,因为不太好走所以平常没有什么人烟,绕到沈老住处也就四十多分钟时间。
这些都是吴晓梅告诉季恒的。作为土生土长的稻乡村人, 吴晓梅从小也是和附近村落的小孩一起玩大的, 小孩子们最是热衷探索各种不为人知的路线,这也是吴晓梅了解的这么清楚的原因。
农村里的人都睡得早,吴家也是如此。吃过晚饭之后, 8点还没到, 吴大海他们房间里就已经传来了吴大海的鼾声,而此刻的稻乡村也已经陷入了一片寂静之中, 偶尔还有几声狗叫声在夜幕中起伏过,不一会儿又回复了宁静。
白天的时候吴晓梅已经带季恒踩过一次点了, 只是晚上到底和白天不同,穿过稻乡村的时候季恒还不敢开自己在供销社新买的手电,差点被绊倒摔了个狗吃屎, 一直到摸到了西山那条小道上, 季恒才敢打开了手电照清了路面。
季恒这段时间每天来回四个小时上下班,这个脚力已经锻炼出来了一些,只是现在走在人迹罕至的西山小道上,尤其又有一些灵异的事情发生过在自己身上,早春带着寒意的晚风一吹, 季恒还是忍不住紧了紧自己身上的衣服,心里有些抖抖索索的。
“呜~~”一声长鸣,吓得季恒立刻停下了脚步,将手电筒往四下照了几下,可是只见周围树影婆娑,风吹过树叶留下沙沙声,树背后是什么却怎么也看不清楚,又想到白天吴晓梅半开玩笑和他说这西山之前有人看见过狼,让他千万小心的话,连忙脚下的步伐更是加快了许多。
突然季恒一个闷哼,只觉得脚脖子上一痛,好像是绊倒了什么草一样的东西,季恒也不敢去看去停留,继续埋着头往前走,一直走到临近桃花村西山坡的半山腰那里,隐隐绰绰看到沈老住的那个棚子屋里还透出了一丝微弱的灯光,心里头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沈庆云刚刚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正准备将那半截蜡烛给吹灭了,突然听到门外有敲门声,顿时心里警觉了起来——每次这个时间点听到敲门声,都没有什么好事!好几次他都被桃花村村里的人喊下山,然后就被带走反复拷问一些事情,等发现问不出什么后,就会将他关在一片漆黑的屋子里,没有饭也没有水更没有人和他讲话,每次都差点折磨的他神经错乱,才会将他放走。
沈庆云心中万般不愿,但还是开了门,端着蜡烛看了一眼,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脸生的年轻人。自己在桃花村八年了,虽然和村里人不太来往,但是基本上人都是认全的,这个年轻人好像在哪里看到过,但绝对不是桃花村的人。
“沈教授您好,我是稻乡村的季恒,上次来桃花村写过大字标语还做过文化下乡活动,我们都有见过。不知道沈教授是否有印象?”季恒来了就直报家门,否则他不知道眼前一看脸色不好心情不佳的沈老会不会直接就把门拍上。
沈庆云这才想起来眼前的人是谁,确实他还是有印象的,毕竟能把大字写成这样的人少有。沈庆云他出身书香门第,母亲曾经是官家小姐,书画双绝,他从小耳濡目染,纵然没有练成他母亲一样的书法,但是品位还是有的——能将大字写成季恒那样的人,不简单。
只是他也只是稍稍的惊讶一番而已,对于他这样经历的人来讲,还是不要和眼前这个年轻人有什么牵扯的好。
于是沈庆云只是冷淡的点了点头,手把在门框上,人也立在原地,根本没有让季恒进去的意思。
季恒看出了自己的不受欢迎,但依旧鼓足了勇气恳求道:“沈教授,我最近在自学初中和高中数学,但是有很多地方都不理解,不知可否来请教沈教授您?”
沈庆云听到季恒一口一个的“沈教授”,突然感觉到有些恍惚,多少年了,没有再听到过这样的称呼?仿佛季恒的这样一个称呼一瞬间就将他拉到了那所美丽的大学校园里一样,每每下课的时候总有这么一群青年学生围绕着他。
“沈教授,这道题怎么解?”
“沈教授,我这个思路是否可以?”
“沈教授,请问我最新的论文您是否看了?有任何意见吗?”
………
好多张年轻的脸从他眼前一一闪过,有清晰的,也有模糊的,最后定格在一个长相不俗的青年男子的脸上,沈庆云呼吸沉重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更加的不好看:“我已经不是什么沈教授,也不会什么数学,你找错人了!”
“砰!”地一声,沈庆云关上了屋子,也不管季恒再在门口说些什么,只管吹灭了蜡烛,躺在他那张硬板拼凑成的床上,早春的夜晚寒凉,但是沈庆云只有一床破的都露出里面黑棉絮的薄被子裹在身上。
季恒有想到过可能过程会比较曲折,但是也没想过沈庆云拒绝的态度如此决绝,一点都不留余地!
季恒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耳边只听到旁边猪圈里的猪仔们不时传来的“哼哼”声,便再也听不到任何回应了。
他只能悄悄地放下手里一直拎着的一个布袋子,放在了沈庆云的门口,然后转身失望而去。
第二天一大早,沈庆云摸着黑起了床,他每天的工作量不少,光要打猪草就要好几个箩筐,再加上他这几年年纪越发上去了,力气也大不如前,所以每天必须早出晚归,才将将能喂饱那十几头猪。
为了节省蜡烛,沈庆云就没点,想着再过一会儿天就要亮了,反正周围的路线他已经熟悉了,所以就背上箩筐拿好镰刀,带了一壶水,两个硬的跟石头块似的杂粮馒头,准备一边走一边吃。
可是脚步刚刚迈出门,就感觉碰到了什么东西,沈庆云就着朦朦胧胧的光亮看了一下,发现是个装的鼓鼓囊囊的布袋子。
沈庆云很快就记起来昨晚的那个小插曲,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布袋子拿进了屋里,点燃蜡烛去看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里面的东西很杂,有一把芹菜,一小布袋子莲子,一小布袋子红豆、红枣、桂圆,外加一条咸肉条,总共六样东西。
如果别人收到这六样东西,只会觉得这是送一些吃的。确实这些东西在这时候的农村也是很不错的好东西了,季恒给的每个小布袋子总归装了一两斤,关键还送了肉!
只是沈庆云到底是有出身、有文化的人,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这是古人拜师时候,弟子送给老师的拜师六礼。
沈庆云默默地看着这些东西发了会儿呆,好像他这辈子收的学生里,从来没有哪个这么郑重地按照古法来拜师送礼的。
只是这又如何?
礼物的多寡能看出人心吗?当年他对他的学生们也不是都掏心掏肺?最终又如何了呢?
沈庆云的一颗心又迅速沉了下去,将布袋子收进了断了一个脚的碗橱下面,锁上门继续往自己平时打猪草的地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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