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仙月和张维之直接前往机场, 乘坐订好的机票直飞G省N市机场。
蒋风兰本来也想跟着去, 但她这一年几乎都跟着林仙月,京城的家就没有待几天, 再不回去大儿子林轩可能就会亲自来抓人了。
再加上蒋风兰名下还有很多产业, 平时都是林轩帮忙打理, 然而年关将近, 她作为真正的幕后老板,于情于理都应该回去开几次会,和老朋友老股东们聊一聊,在年会上露个面……
蒋风兰一听见林轩打电话说这些, 就烦的不行,恨不得挂掉电话, 或者干脆拿出当妈的架子把林轩狠狠骂一顿。
这些事情哪里还需要她蒋风兰亲自处理, 你林轩难道处理不了?
往年也没见你一定要老娘我出面呀,为什么今年就不行?
但是……不行。
蒋风兰太了解她这个儿子了, 要是她真敢这么不把自己的产业当回事……准确的说, 是不把她儿子林轩的话当回事,林轩就敢真的把她架空,或者干脆让她的产业负利润。
这个不孝子!
蒋风兰咬牙切齿,她的家底可是打算分成三份的, 可不能让大儿子一个人都拿去。
所以这一趟前往小流云寺,只有林仙月和张维之结伴同行。
张维之用打车软件叫了一个车,到达小南山村时, 已经是凌晨四点半。
比起林仙月暑假来的时候,小南村已经大变样。
原来颇有些泥泞的狭窄马路,变成了一条可容两辆车并行的公路,道路两旁每隔一段便有明亮的路灯。
这大半年来,小南山村周围的道路和配套设施修建的不错,不过村里的房屋倒是没怎么重修,只是尽量修缮。
当地政府想将小南山村打造成一个类似古城的旅游点,尽量保持原生态的建筑和风景。
入村的小路也铺上了青石板,小村幽幽,在夜色雾气中,倒是显得颇有几分古意。
村里的土狗听到声音,开始叫唤起来,寂静中偶尔会传来一两句骂狗的声音。
此时正是寒冬腊月,又是夜里最冷最黑的时候。
从暖气融融的车里出来,下车后温度顿时寒冷刺骨。
张维之看了看林仙月身上的红色羽绒服,又低头瞧了瞧自己身上的黑色羽绒服,手指放在衣服拉链上,犹豫着要不要脱下来给林仙月披上。
林仙月微微一笑,看着他说道:“我不冷。”
张维之顿了一下,手顺势放了下来,低声嘟囔道:“我又没说要脱衣服给你。”
只是他的声音太小,小到连耳聪目明如林仙月,都听不清楚。
这点寒意,对林仙月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影响。
炼气期八境,寒暑不忌,水火不侵。
张维之稍稍活动了一下,便感觉脖子上挂着的护身符处传来一丝丝暖意,然后迅速扩展到全身。
虽然还是很冷,但已经不像刚才那般站着都要打哆嗦的程度。
“你在村里有熟人吧?”张维之问道。
“有的。”
林仙月点头,想起了大山和春娟两兄妹。
“那我们进村打扰一晚上,明天上山?”张维之再次问道。
林仙月微微摇头,说道:“太晚了,进村打扰他们不太好。你累不累,如果不累的话,我们干脆直接上山吧。”
这个时候,张维之别说本来就不累,就算是真累,也会咬牙陪她上山。
不过孤云峰到底属于大山,现在天色又太暗,看不清山路,万一山里有狼啊熊之类的……
林仙月又说道:“放心吧,山路毕竟宽敞,而且路两旁有路灯。”
林仙月每周都会和静娴师太通话几次,小南山村和小流云寺的任何变化,静娴师太都一一告诉了她。
作为支撑旅游的核心项目,小流云寺自然是重中之重。
从南山村到孤云峰的山路被拓宽了许多,泥泞处铺上了青石板,道路中间还新铺了许多台阶,方便游客登山。
孤云峰地理位置特殊,早上山顶周围有一圈厚厚的云层雾气,外层却没有任何云雾。
也因此当初取名叫做孤云峰,意思是山峰也孤,云层也孤。
不过却因此成就了一出美景,只要运气好,早上等到朝阳慢慢的从云层中爬出,阳光万丈,七彩霞光铺满云层。
人在其中,如临仙界。
前几个月,有一个很有名的摄影师侥幸看到这一幕,拍下了这出美景,取名“天上人间”,获得了好几个摄影大奖,同时也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当地政府和摄影师沟通后,将照片和朝阳美景作为南山古镇旅游点宣传,和小流云寺并称为不得不去的两个地方。
为了方便从半夜就必须登山,才能看到朝阳初升霞光漫天的游客们,政府拨了一笔经费在早已经拓宽改善的山道两旁添加了路灯。
林仙月带着张维之走到山道下,果然见到原本崎岖泥泞的山路变得宽敞平坦,路灯明亮皎洁,山脚下已经有几个早餐摊点准备营业。
摆摊的都是南山村的村民,自然认得林仙月,村民热情好客,一定要请两人吃早餐。
盛情难却,林仙月和张维之坐下来吃了一碗面,再三感谢后这才开始登山。
一碗面下肚,再加上挂在脖子上的护身符持续不断散发出来的暖意,张维之走了一段路,已经感觉到全身暖洋洋的。
山间的雾气很重,路灯的光芒穿透层层叠叠的雾气后,显得朦胧又清冷。四周静悄悄,除了两人的脚步声,听不到一丝其他声音。
张维之深深的吸了一口带着清冷的空气,只觉精神一震,全身上下仿佛打破了一层无形的桎梏,变得轻松起来。
他看了看身边安静前行的林仙月,两人近在咫尺,却因为山间浓雾的原因,林仙月在他眼中变得虚幻朦胧。
仿佛在下一个瞬间,眼前的女孩儿就会融入迷雾,然后彻底消失。
张维之没来由的心中一慌,忍不住喊道:“林仙月。”
在寂静的山里,他的声音格外清晰,扩散的格外遥远。
林仙月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张维之,眼神有些疑惑:“张维之,怎么了?”
张维之走上前,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突然抓住了她的手。
掌中的手指温润柔软,细腻的如同丝绸。
张维之老脸一红,心跳如擂鼓。
“雾太大,我不熟悉路,看不清楚前方了。”
他说道,似乎在解释为什么会抓住林仙月的手。
林仙月微微一笑,含笑看着他。
张维之把视线转向前方,催促道:“快走吧,说不定今天能够看到传说中的孤云峰‘天上人间’呢。”
说着,主动拉着林仙月朝前走。
也许是为了避免尴尬,又或者是避免林仙月想要挣开自己的手,张维之拉着林仙月走的很快。
两人路上遇到了几个准备上山看日出的游客,还有人向两人询问还有多久才能到达山顶。
索性道路两旁每隔一段就有一两个小摊点,买些食物和矿泉水之类的东西,也给游客们增添了一些安全感。
张维之佩戴着林仙月送她的护身符,其实是一枚上品聚灵符,会不断的汲取方圆百里内的灵气,用来改善张维之的体质。
尤其是在孤云峰,林仙月从去年寒假时,就将数块聚灵符藏在小流云寺各殿佛像内作为阵眼。
又从山脚山腰到山峰各个关键节点上埋下了聚灵符,藏风聚气符,固化山水符等等数十种大大小小的符箓作为阵图。
再加上养在菩萨佛像玉净瓶中的小鬼,点化的一只野猪,一只山雀,一只松鼠。
三者合为一体,整座孤云峰已经被林仙月打造成了一座初等福地。
虽然这座初等福地的灵气浓郁度,相对于修真界来说,连最低等的仙家门派驻地都比不上,但却已经达到了修真界凡间的灵气含量。
这就很好了。
至少生活在孤云峰,普通人可以延年益寿,可以消灾去难,可以少生疾病,可以心平气和。
林仙月曾经承诺过,要送给静娴师太和蒋风兰一片乐土,而这座孤云峰,正是她为了静娴师太和蒋风兰打造的乐土。
张维之带着聚灵符走在孤云峰中,只觉爬了两三个小时的山,不仅没感觉到疲惫,反而越走越精神,越走越舒心。
颇有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欢喜惬意。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天色已经亮了,张维之实在无法继续厚着脸皮抓着林仙月的手不放,恋恋不舍的松开了。
两人已经距离山顶不远了,张维之突然一把将林仙月拉在自己身后,全身紧绷的看着山道旁的松树林,神色如临大敌。
原来松树林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直黑色的野猪,身边还跟着五只半大的小黑猪。
张维之见过野猪,野生的和饲养的都见过,但这只野猪明显体型要比他见过的野猪都更大。
野猪体型越大,意味着越危险。
俗语有云,一虎二熊三野猪,野猪历来都是山里非常凶猛的野兽。
更何况,身边还有五只半大野猪?
张维之咬着牙齿,眼睛死死的瞪着对面那头野猪的眼睛,气势一丝也不敢松懈。
“噗嗤。”
林仙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
张维之来不及制止林仙月,心里暗叫一声糟糕,果然见到对面那只野猪撒开四蹄,疯了一般朝两人冲来。
五只半大野猪跟在身后,气势汹汹。
第121章
张维之额头冷汗涔涔, 握成拳头的掌心中全是汗水。
六只野猪奔腾声如战鼓,一声一声仿佛踩在张维之的心上。
“我拦着,你快跑。”
张维之没有回头, 神色焦急的朝身后的林仙月吼了一声, 义无反顾的迎着六头野猪冲了上去。
颇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般的悲壮。
张维之知道林仙月跑得快,当初学校运动会, 她的长跑成绩可以碾压全校女生, 确切的说, 她的成绩连全校男生一切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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