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烟花不是花
“小姐等等。这里人少,又下了雨,下去淋雨不值当——而且这段路是不许停的。”
这自然是骗人的鬼话,原温初却没反驳,只是四周愈来愈暗,原温初瞧着眼前有一个不急不缓的矮坡,她看准时机,乘着车夫前奔,然后直接跳下去,双手护住自己,身体略微蜷缩,就那么不管不顾地滚下去。
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等勇气。
车上人不见,车夫自然有所感应,立刻便急刹车,可原温初已是不管不顾地滚下去,她落下的时候浑身磕碰得隐隐作疼,但是她却顾不得那么多,站起身便向前发足狂奔!
她已经观察好地势,不远处是大道,她赌会有车经过。
车夫追着原温初,毕竟男女有别,可原温初绝不是那些在港城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她留学的时候攀山骑马,还学过攀岩,被她抢占先机一步窜去数米远,那车夫追上她的时候,她已经跑到了那条大道上。
原温初回头看向对方,雨水里头,她只看得清对方是个容貌平平的沉默中年人,她二话不说,头上的一只精致金丝发夹,被她握在手中,伸手便是疾如闪电刺向对方眼睛!
原大小姐动手不含糊,很狠厉。
雨水里头,她精致眉眼肃杀之意浓重,她像是孤注一掷的女刺客,只求一击倾尽全力。
对面的车夫只是普通人,根本想不到眼前这个看似孱弱如花似玉的女孩动手居然这么狠,他下意识闪躲,又被原小姐一脚踢中要害,原大小姐苦练过女子防身术,眼下出手倒是有了点儿奇效。
雨势瓢泼,马路对面似是又冲出一辆车,灯光下,她抬起脸颊站在灯下。
那辆车险之又险地停下来。
车主面容惊恐——毕竟只差一点点,便要把眼前这个女孩撞飞出去,而原温初则是走到对方车门,不假思索地拉开。
“麻烦送我去……”
她一时犹豫该去何处。
眼下太晚,法华学院估计关了门,这么大的雨,连守门人都听不见响动。
她夜归宿舍说不定要被锁在外头。
原家是没法回去。
哪怕她险些被挟持,她也无法回家舔舐伤口。
她这么倔,不服输。
港城这么大,她竟无处可去,她想去旅店住下——但是她蹙眉片刻,却开口说了一个旁人绝对猜不到的去处。
“麻烦载我去日报社。”
“港城日报社。”
日报社是要通宵工作的。为了赶在第二日清晨能及时分发报纸,每日稿件核对到夜间,然后立刻拿去整夜印刷,而且其他地方说不定华必文还能插手,港城日报社却是仅次于警备司的安全之地。
而且……
还能联系上顾铮行。
原温初不知道为何,面对危机,脑中冒出的并不是警备司的李沉意,反而是这个莫名其妙缠着她的小狼崽子。
这车夫,想来就是华必文安插的人。
他隐而不发,忍到这一刻,是想在今夜,借那群刺杀高官的义诚志士作掩护对付自己!
好深的成算!
事后全都推到义诚志士身上,毕竟今夜在锦平山的刺杀,人人皆见。
混乱中。
失踪个把女客人,也不足为奇。
他便能摘得干干净净。旁人怀疑不到他头上去。
说不定连所谓义诚义士都是他安排了死士假扮的。
眼前的司机看着眼前这个浑身湿透的女孩,盯着她美艳脸庞,眼珠转动神色迟疑,毕竟夜深雨重,眼前女孩貌美又身分不明。
却听见原温初开口说道。
“我是今夜锦平山慈善晚宴的客人,同我未婚夫约好今夜见面,顺便提供采访银行业大腕的稿件。我未婚夫是顾家少爷,他今夜就在报社等我。只是这车夫见我貌美,起了歹意——我同我未婚夫约定的时间地点一清二楚,顾家人很快便找来,你送我去报社,自然有厚礼相赠。顾家掌控报社,消息最灵通,你若是今日弃我不顾,可遭受得了港城人的口诛笔伐?”
她看司机犹豫,一句话说得更温柔了些。
“你方向盘旁边贴的相片是你女崽么?生得很可爱很甜。她一定想爸爸是个好人。”
她为了逃离险境,只能软硬兼施。
把顾铮行说成未婚夫,也是为了更加可信而已。
不能怪她多心多疑,她今夜若是落入华必文手中,怕是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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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铮行假如听见。大概开心得能绕港城跑三圈。
顾小少爷坚定认为这不是原大小姐出于自救目的善意的谎言。
他见她第一次,可就问过她要不要跟他订婚的!
第30章 我要给你擦擦雨水
外头下着暴雨,港城近海是海洋性气候,这样的暴雨也是经常的事情。
原温初没有打伞下了车,她看了一眼车牌,开口说道。
“今日送我来报社之恩,我铭记于心。”
她知道这个男子多半不是车的主人,只是一个司机。
因为他穿着一身普通衬衣,看得出浆洗多次的痕迹,而且手指上厚厚茧子,这辆车样式却崭新,应当是某户人家的司机,做不了主,之前才迟疑。
原温初才出口谈到身份,就是让他能够不怕遭受主家责罚。
“会有人给你送报酬,若是没有,你打电话来报社问询便好。”
雨势愈来愈大,瓢泼大雨浇透原温初的发丝,她按响了门铃,没过多久便有人应声来开门,门缝打开,探出一张二十来岁的女孩子的脸。
“你是……”
原温初不假思索。
“我有大新闻要来找你们报社。”
港城日报虽然有不少记者,但是也面向港城人征稿,只是如今已经接近半夜,原温初那张脸太让人忽略不了,而且她浑身都是雨水,整个人更有一种被雨水打湿过后羸弱的美感,那年轻女孩抓着门把手,里头传来了一道醇厚的男声。
“阿洁,是什么人……?”
门被推开,原温初抬起头,对面的男人盯着她看了数眼有点错愕。
“原家的大小姐?”
“是……原温初原小姐么?”
原温初还没细想这个陌生男人是如何认出她的,已经被迎了进去。
片刻之后,原温初坐在一张陈旧却极为舒服的沙发上,那个起初开门的女孩给她端来了一杯热茶,看向她的眼神有一种难以掩饰的惊艳,然后递过来几张纸巾。
“我们总编已经打电话去顾家——只是顾家那边说小少爷不在。”
原温初其实没提顾铮行,可见打电话是这报社里头的人的主意,她伸出手随意擦了擦额头还在滴落的水珠,开口问道。
“你们都认识我?”
这女孩的神色就很为难。
“认识……认识是认识的。”
她手上拿了一份刚刚排版完的报纸,手向后背去,原温初眼尖,一下子看见上头一张模糊照片,可不就是她原大小姐那张美艳脸庞?
原温初有点又好气又好笑。
“你们今日的娱乐版块是我?”
“为何不写苏若玫?她可是闹着要同你们顾氏解约去做金丝雀,写她岂不是更有话题?”
对面报社的女孩猛然捂嘴,表情更惊讶了。
“苏若玫要解约?”
“怎么没有消息……”
她瞧着对面那个年轻名媛一张淋了雨愈发显得勾人的脸庞,默默地转过脸去,低声说道。
“不是我们要写原小姐你……是正好今日有份不错的匿名投稿,总编觉得写得不错,足够有传奇性,便打算刊登……”
原温初盯着她。
她的眼神闪躲,但是最终还是转身拿了一个白色信封出来。
原温初的手指握在那白色信封上略微用力,她从里头抽出几张普通信纸,低头浏览,神色却愈发冷淡下去。
她其实不用看,也知道这稿子写的是什么。
她怎么忘记了这一茬,忘记了那篇写得好似同事实一样,曾经把她狠狠钉死在耻辱架上的稿子!
……
顾铮行赶到报社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雨势小了许多,他抖了抖伞上的雨水,推开门的时候,瞧见的便是缩在沙发上的原大小姐。
她个子高,腿上盖了一条毯子,昏黄的吊灯下,她的脸庞却给人一种绒绒的美感。
发丝还未完全干透,湿漉漉地贴在她脸颊上,但是越是如此,她容颜越惊心动魄的精致,她抬头看向顾铮行,晃了晃手中的信封。
“顾铮行,你觉得这样有趣么?”
顾铮行不知道她这样问是什么意思。
他宛若一条大狗扑到她手腕旁,站定了身体,少年的胸膛还有点儿上下起伏,他在深夜赶来跑得气喘吁吁,只一双眼睛亮得动人。
“我……我有事要做。做完了事,听管家打电话,说你在报社,我便赶来了。一定发生了什么对不对?”
少年舔了舔嘴唇。
他的嘴唇湿漉漉的,眼神还有点儿迷茫,但是他眼睛又大又亮,又用那种少年特有的眼巴巴的眼神盯着原温初看。
原温初其实本来有点儿生气港城日报明日将要散出去的那篇稿子,所以看见顾铮行的瞬间有些迁怒,但是眼下冷静下来,知道他也未必会关心报刊稿件这点小事。
她抿了抿唇,然后说道。
“我今夜去了锦平山的慈善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