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音珏
李自清比了一下李榆的身高,“小子十二岁了,已经是半大小子了,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把你娘给抢了!”
李榆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念了好几年书,周围的同学老师都文质彬彬的,只有几个淘气鬼。
但是那些淘气鬼,都没办法和他爹身上匪气相比。
李自清检查了一下自家儿子的成绩单,很满意,就道:“都这么大了,过两天向大家要唱上一出,你到时候跟老子一起去。”
李榆瞪眼,有些紧张,眼神飘忽,看上去有些心虚:“啊,我也要去!”
“对,怎么样,高兴吧。以前老子怕你荒废学业,才不让你进戏园子,如今你成绩不错,就可以进了。”
李榆:“……”
不,我不是爹你,不会因为一个戏子要登台唱戏就兴奋成二哈。
不过他也不会拒绝就是了,他想要亲眼看看那个戏子,这么多年,只闻其名,就是不见其人呢。
更别说,当天那戏子还要倒霉呢!
“好。”
见儿子这么“高兴”,李自清也得意的笑了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好父亲。
——
夜晚的鲁城,夜生活挺丰富多彩的。
在鲁城最负盛名的当属“野玫瑰”歌舞厅,这里是城里的李三爷开的。
众所周知,这李三爷是李大帅的小舅子。
李家因为李自清的原因,早就没有做清朝的官了,反而从了商,这些年靠着李自清,那是不知道赚了不少钱。
有人问李三爷李泰道,“三爷,今天李大帅回城,晚上应该照例会来这里吧。”
李泰听到这话,蹙了蹙眉。
按理是的,但是今天他姐夫并没有让人带消息给他。
不少想要和李自清结交的人,这会子都已经到了野玫瑰守株待兔。
不过,等了大半夜,也没见李自清来。
李泰就道:“可能我姐夫有事,毕竟才刚回府,所以今天不来了。”
还不等众人遗憾,就见一个身着红色玫瑰长裙的女子登台唱歌了。
“李三爷,你把胡筱请来了!”
李泰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作为如今整个李家的当家人,他的性格向来冷淡得很,“是,还希望各位喜欢。”
怎么能不喜欢。
胡筱可是如今的海市的电影新星,不知是多少人的梦中女神。
不少人惊叹,能够千里迢迢请来胡筱,这位李三爷手笔还真是不小。
然而他们却不知道,事实并不是如此。
是胡筱主动联系的他,对方为何千里迢迢来这里,他并不知道。
只是作为生意人,能够邀请到胡筱,那对他这野玫瑰的名声有利,他就不可能拒绝。
就看着激动的众人,喝点那个台上光彩夺目的女人,眼神深处一片漠然。
而此时被大家念叨的李自清李大帅正在骂娘,他懵逼的看着黄鹤阁被砸了的场子。
“谁做的?”
那黄鹤阁的班主吴胖子痛哭流涕道:“李大帅,你放心,以后我再也不敢剽窃向大家的戏了,以后都不会了,你就大人有大量,放过我们黄鹤阁吧。你不看小的的面子,也得看赵大帅的面子吧。”
赵合德赵大帅,是皖城那一代的军阀。
他和李自清不同,赵合德懂戏,好戏都听,这黄鹤阁里面有个角儿,就是他特别喜欢的。
因为这个角儿,对于这些黄鹤阁,他就多有照顾。
除此之外,赵合德出身极好,和李自清这种土匪出身的人完全不同。
因为这个,又因为地盘相邻,李自清和他相看两相厌,但是厌恶是一回事,这面子不能不给。
毕竟向大家偶尔也会去赵合德地盘唱戏。
要是他今天把黄鹤阁给端了,难保对方不会对辰廉出手。
可是……特么的他还没动手呀!
怎么这吴胖子就像是之前动手的是他?
他看着这黄鹤阁的满地狼籍,愣是高兴不起来。
按理来说,有人给辰廉出气,他应该高兴。
可是,这任谁背锅了,恐怕也不会高兴了吧!
他深吸好几口气,没有解释,带着自己还没有施展身手的兵就离开了。
他一定会查出是谁往他头上叩的这个屎盆子!
第226章 戏天下(5)
“阿欠”
小锦给辰廉取披风的动作一顿,“班主,这都秋末了,让你别亲自出去,收拾那些人哪里值得你亲自出手。”
辰廉自己抖掉披风,“大概是李自清在念叨我吧。”毕竟他又得给他背锅一回。
“手底下兄弟就够收拾那些人了,也用不着他出手。”小锦把披风收好,然后灌了个汤婆子递给辰廉。
“那你今天那几滴眼泪怎么落下来的?”
小锦脸都没红一下,“班主只是专心唱戏的向大家,被人欺负了也不能丢了自己的身份体面。小锦不同,小锦就是伺候班主的丫头。班主不能做的事,小锦都能做,只要班主不嫌弃小锦给您丢了面子就行。”
辰廉看着面前十几岁的少女,她是她从一对人贩子手上买来的小丫头,那时候才五岁,问她自己得到身世她也从不说,只是手心没什么茧子,一看就知道出身不简单,被他带到飞云楼之后也不学戏,就整天跟在他后面。
后来他也就随她了,这十年来,他也习惯这个丫头跟着自己了。
“明天你就让十顺送几张票到大帅府,就说多谢大帅替我教训黄鹤阁的人了。”
小锦是不喜欢李自清的,具体原因她也不说。
她道:“哼,他这是得了便宜了。没有动手,最后还得了班主亲自给的票。”
辰廉这些年在这鲁城唱戏,遇到不知多少麻烦。
李自清的名头能挡去一些,却还有些人不喜欢过安生日子,往他身边凑。
他有兴趣就会亲自出手教训一下。
不过他这身份,也可以说一句公众人物,是隔几天上鲁城日报的人,这怎么也得顾忌一些,免得伤了那些以为他淡泊名利,是尘外人的戏迷。
“让你们看着的人呢?正好现在还不想睡,就带上来吧。”
小锦出去说了一声,再进来的时候,手上已经端了一个托盘,上面放着花生米一盘,牛肉一盘,一个土豆炒肉,外加一个香肠,另外还有一壶温酒。
“班主你今晚吃得不多,再吃点儿吧。”
“好。”说着,辰廉就动筷吃了,小锦在旁边含笑看着。
等到等的人被带上来,辰廉已经把那壶酒喝了一半,牛肉和香肠,以及土豆炒肉里面的肉给吃光了。
小锦没看被带上来的人,督促道:“班主,不能只吃肉,菜也要吃。”
辰廉闻言,老实的把那一小盘土豆丝也吃了,顺便解决了剩下的半壶酒。
自从上个世界,他就爱上了喝酒。
酒能短暂的麻痹他的神经,让他忘记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事。
小锦把托盘收下去,再进去的时候,辰廉已经一手撑着头,双颊绯红,一双丹凤眼中那亘古不变的冷意仿佛都淡了去。
小锦拿出被子给他披上,然后瞅着跪在地上,正一脸热死的看着辰廉的王小福,心里一阵恶寒。
“你这是什么眼神,收一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班主有什么怪癖呢。”
王小福不在乎她的嘲讽,热切的道:“向大家,你就收我为徒吧!”
小锦叉腰,“没门儿,怎么,你一个唱生的,想跟着我们班主唱旦呀!”
“我可以的!我可以学旦!”
虽然早就猜到,但是此时听到王小福这话,小锦还是瞪大眼睛,“王小福,我记得你学生学了十年了吧,好不容易有点名气,就要改唱生,你真的是疯了?”
唱戏就那些年寿命,年龄大了,根本就唱不了了。
王小福还没说,辰廉就道:“小锦,你出去,我和他单独说说。”
小锦虽然担心,但是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的出去了。
“向大家,我真的很崇拜你,就答应收我为弟子吧,我——”
他的话还没落,辰廉就淡淡道:“你是从哪一年穿越过来的?”
王小福:“……”
一句话,王小福就被辰廉K了。
他有点害怕,怕被当成妖怪给烧了。
他来自末世历五十年。
2035年,发生了特别多的事,各种灾害频发,人类几近灭绝,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类死亡,剩余的人在废土之上重建文明。
而因为末世的到来,人类的文明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后面几十年,人类致力于寻找废土掩盖下的文明。
他就是出生在末世之后的夏国人类。
和其他喜欢数学、物理、文学的同学不同,他喜欢作为国粹的夏国戏曲。
夏国戏曲令他着迷,他不断的挖掘有关它的一点一点。
在夏国戏曲史上,他知道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作向辰廉,出生清末年,是清末民初最伟大的戏曲民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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