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供
鲍勃盯着格蕾丝的脸,信誓旦旦地说道:“经理以前总是会从别人手里购买畸形的动物和婴儿,但是畸形的孩子并不好养活,他后来就不买了,只去孤儿院挑选我这么大的孩子。”
“你见过这两个人吗?”
当格蕾丝拿出照片的时候,狗脸男孩点了点头,“我见过他们,上个礼拜一的时候,他们来过剧院。”
“但是他们中途离开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当时我和‘拇指上尉’躲在后台偷看,这两个人是在‘亚马逊巨人女皇’表演的时候突然离开的。当时那个女人还往台上指了一下,之后两个人就急急忙忙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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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小小福克斯
“当时‘亚马逊巨人女皇’表演多久了呢?”
“她应该已经表演了快十分钟了, 再之后就是‘青蛙男孩’上场了。”
格蕾丝记下了他的口供,之后就放他回去休息了。
“贾尔斯夫妇应该不是因为看到‘亚马逊巨人女皇’才走的,如果是因为她, 十分钟之前他们就应该离开。”公爵大人话锋一转, “他们会不会是因为看见了‘拇指上尉’,才离开了剧院呢?”
毕竟“狗脸男孩”之前也已经上台表演过了。
既然贾尔斯夫人往台上指了一下, 那么她很有可能就是从幕布的缝隙里看到了“拇指上尉”。
“拇指上尉”如果真如他自己所说的, 已经有三十五岁,那么在来到马戏团之前,他的确有可能认识贾尔斯夫妇。
剩下的演员没能给格蕾丝提供什么有用的情报,或者说马戏团里的演员互相之间并没有太深的感情,以至于“拇指上尉”惨死之后,所有人都表现得无动于衷。
“真不知道现在的人都怎么了。”艾迪探长为马戏团成员们的冷漠感到绝望, “他们少说也认识几年了, 居然没有一个人为‘拇指上尉’感到难过!”
几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 艾迪探长就开始大声嚷嚷。
不过格蕾丝早就对此见怪不怪了。
人们常常以为, 有过类似遭遇的人会互相理解、同情,然而事实并非总是如此。
陷入绝望的人是不会互相舔舐伤口的, 就像贫穷的地方总是犯罪率更高一样。
当一个人的生活没有希望的时候,他们往往是不会考虑别人,更不会考虑什么虚无缥缈的感情的。
回想起“狗脸男孩”的表现, 或许对他来说,他的朋友“拇指上尉”能够离开这世界, 反而还是好事一桩。
因为他再也不需要用自己畸形的身体取悦他人,不必被别人嘲笑为怪胎、丑八怪。
至少以“狗脸男孩”的角度来看,这或许算得上是一种解脱。
中午了,曼哈顿五点区人来人往, 从工厂里涌出来的工人,像动物一样闹哄哄地挤进附近的廉价咖啡馆觅食。
还有一部分人,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压扁的干面包,然后花上两美分买上
一杯和白开水差不多的茶,就那么把面包勉强冲下肚子,一顿中午饭就算吃完了。
可以想象,在这种缺少营养的情况下,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拿到的钱还不够养活孩子和填饱肚子,有那么多人选择走上街头,成为一个犯罪分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个人吃不饱的时候是很难拥有较号的道德感的。
问题在于,在五点区密密麻麻的人群当中,到底是谁,残忍地杀死了贾尔斯夫妇和“拇指上尉”呢?
格蕾丝站在街道中央,感觉到一阵迷茫。
“让开!你这家伙疯了吗?”
一辆疾驰的马车上,车夫大声咒骂着。
公爵大人一把把格蕾丝拉到身边,手紧紧地攥着她的手腕,“你还好吗,格雷厄姆?”
“哦,哦,我没事。”格蕾丝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恐怕我们要明天再见面了,艾迪探长。”公爵大人不容置喙地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当然了,他的手就那么一直抓着格蕾丝的手腕,根本就没有放开的意思。
恰好艾迪探长这会儿正想去找死兔帮的麻烦,于是非常痛快地和格蕾丝几人说了再见,风风火火地往死兔帮所在的方向去了。
公爵大人看着他的背影,非常不积口德地说道:“这种跑来跑去的活计还是适合艾迪探长这样的人,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格雷厄姆。”
瞧瞧都累成什么样了?
在马路中央精神恍惚!
如果我今天不在这,真不知道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
那个大块头很有可能连脑子里都是肌肉,格雷厄姆怎么能跟他一样,像头牛似的四处乱跑?
那会累坏他的!
公爵大人不会知道,就在刚才,格蕾丝突然想通了一件事,以至于一时有些晃神。
贾尔斯夫妇或许真的抛弃过一个孩子,只不过被抛弃的那个不是安东尼,而是另外一个。
一个身体有残疾的、畸形的孩子。
一个会让他们在社交圈蒙羞的孩子。
“拇指上尉”真的有三十五岁吗?
一个侏儒的年纪,是很难通过外形来判定的。
而“拇指上尉”如果真的很小就被抛弃了,那么以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经验,自然要比同龄人老成。
格蕾
丝自己现在还没到十九周岁,就可以四处奔走,甚至漂洋过海来谈生意。
有些贵族家的小姐少爷,甚至不知道洁牙剂是仆人挤在牙刷上,而不是牙刷上自动冒出来的。
这种荒诞的差别虽然是极端个例,但是这同时也证明了,“拇指上尉”很有可能比他自己说的要年轻。
贾尔斯夫妇四十多岁,却仅仅有一个四岁的小儿子,这件事放在这个年代,可是极为罕见的。
“我们先回去吧,格雷厄姆。”
查尔斯医生已经招手叫来了一辆四轮马车。
格蕾丝心事重重地进了马车,一路上都在想着之前的问题。
她到了别墅之后,就一头扎进了自己的房间。
就在她思考着案情的时候,别墅里,或者说别墅的花园里,却发生了一件让公爵大人始料未及的事。
亚当正在和旁边邻居家的一个女仆聊天。
那个女仆是个黑人小女孩儿,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和亚当差不多。
这名女仆正趴在篱笆上面,请亚当教她识字。
她手里拿着的,是最近主人家里的一位英国客人随手丢在茶几上的杂志。
根据那位女士说,这份杂志是她在轮船上拿来消遣的。
亚当拿起那份杂志的之后,翻了翻里面的报道,准备挑选一篇词汇量少,用词简单的文章,来教他的新朋友。
然而当他翻到广告页的时候,一个占据了半个版面的广告映入了他的眼帘。
上面的“一便士侦探”和明晃晃的“伊登庄园”,让他想要把这件事联想到别人身上都不可能。
但是他十分确定,他的老师克里斯蒂先生绝对不会发这种广告。
亚当把这份杂志前前后后看了好几遍,确定这是一本英国主妇经常会读的家政周刊。
他手里的这一本,是今年一月份发行的。
趴在篱笆上的小姑娘终于有些不耐烦了,于是扯了扯亚当的袖子。
亚当这才回过身来,心不在焉地给她付了几篇文章。
最后他用自己下午茶的点心,向小女孩换来了这份杂志,把它送到了格蕾丝面前。
“你是说,有人替我在杂志上登了广告?”
难道是妈妈?
不!她可不喜欢我总是搅在那些杀人案里面。
是爸爸
?
格蕾丝歪着脑袋,很快又否定了这个猜测。
她的父亲康斯坦斯虽然是个爱女儿的好父亲,但格蕾丝同时也明白,他的父亲不会这么心细。
更何况父母远在伦敦,格蕾丝不提的话,他们又怎么会想到她不经常接到委托呢?
格蕾丝瞥了一眼广告上面的地址,忽然明白了是谁主导了这件事。
伊登庄园是公爵大人的地盘。
除了他以外,没有其他人敢如此放肆,胆敢直接把“一便士侦探”的住址写成“伊登庄园”。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说这是感天动地兄弟情似乎也有点不太符合实际。
格蕾丝终于意识到,她和公爵大人的相处方式,几乎完全不像是主仆。
晚餐时分,她频频用探究的目光扫视着公爵大人,导致对方整个晚餐时间都坐立不安。
公爵大人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他的晚礼服不太合身。
又或者乔治给他新配的领带有些太花哨了。
当格蕾丝第四次用那种眼神盯着他的时候,公爵大人终于忍不住放下了刀叉。
“发生什么事了吗,格雷厄姆?”
亚度尼斯站在格蕾丝身后,眼睛抽筋似的给公爵大人打眼色。
大人!
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