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供
她们大多人都能互相为对方作证,证明她们晚上接待的顾客里并没有卡文迪什先生。
不过一个高级交际花, 倒是提供了一些线索。
这名交际花是一位上议院议员的情妇, 在皮卡迪利大街有一栋小别墅。
这栋别墅是那位议员送给她的爱巢,专门用来两人私会的。
交际花平时就住在别墅里,除了没有结婚,她的生活和许多富裕的中产阶层夫人没有太大差别。
十五号那天夜里,她曾和那位议员一起去剧院观看歌剧表演。
当然了,看表演只是个幌子, 两个人偷情才是真正目的。
不过为了查案, 弗格斯探长自然不可能讨人厌地揭穿真相。
这位美貌的交际花不太确定地表示, 她当天快十二点的时候, 和她的议员情人乘坐着四轮马车经过了那家酒吧。
她当时看见了一个穿着黄绿色裙子的女人从酒吧里走了出来。
由于路灯的灯光并不算特别明亮, 交际花也没办法确定那就是黄绿色, 不过她自己认为那极有可能是黄绿色。
那名神秘女子戴着一顶装饰着羽毛的女式礼帽, 帽子上还有一层黑色面纱, 因此交际花也没能看清她的样子。
毕竟当时只是那么匆匆一瞥, 谁又能想到自己在路上看到的一个女人, 就是警察们正在追查的杀人犯呢?
“你如果让我说她的长相, 那我一定是帮不上什么忙的。不过,她的身材很娇小,腰也很细, 是很多男人会喜欢的那种类型。”
交际花所说的女人,身上的一切特点,似乎都符合公爵大人和格蕾丝之前的推测。
只不过在伦敦几百万人里找到这么一个特征仅仅是“娇小”的女人,其难度可想而知。
不过至少
目前格蕾丝已经知道,这件案子的凶手是个小个子女人。
应该说,除了下毒以外,这么一个罪犯,在杀人这件事上,可是并没有占据任何优势。
只要市民们对有类似特征的人有所防范,那么这个女人想要继续杀人,难度肯定就会成倍增加。
然而格蕾丝还是太过乐观了。
当苏格兰场公布了这名“在逃女杀手”的特征之后,也就是二十一号,格蕾丝又收到了另外一封匿名信。
这次信的内容更加离谱,寄信人的语气也更加猖狂。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克里斯蒂先生:
您真是我的知音!
我们的想法是如此的一致,您果然猜到了凶手的身份!
不过很可惜,您没能把她抓住!
这让我对您的崇拜稍微减退了一些。
或者不如说,我对您的表现有些失望。
我对您如此崇拜,您却在探案上出现了退步!
这怎么行呢?
作为一个严格的崇拜者,我必须对您的失误做出惩罚!
这次我要杀两个小男孩!就在埃塞克斯郡的克戈索尔小镇!二十五号!
怎么样?这次我选定的地方,离您平时居住的地方如此之近,如果您再抓不到凶手,可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哦!天哪!
我已经对接下来的游戏迫不及待了!这次我要亲自动手!
希望您这次的表现可以让我满意。
您的狂热崇拜者”
格蕾丝把信纸啪地一声摔在办公桌上,“这个疯子!”
“看来写信的人本身并不是之前杀人的那个女人。”公爵大人面色凝重。
他们碰到了一个做事完全不讲逻辑,根本不按常理出牌的杀人犯。
没有人知道这个人杀人的目的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这个人是真的疯了,还是通过装疯卖傻达成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他们对这个变态一无所知,而对方却掌握着他和格蕾丝的行踪。
毕竟,这家伙还知道把第二封信寄到丹尼尔斯别墅。
原本能够把罪犯逼得无路可退的大侦探克里斯蒂先生,这次却被一个不敢露面的变态牵着鼻子走。
但是格蕾丝自己知道,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保持理智。
因为对方极有可能,就是想要让她自己乱了
阵脚。
“我们先通知弗格斯探长,然后就立刻坐火车回克戈索尔镇去,找布雷恩探长一起解决问题。”
格蕾丝和这位布雷恩探长可以说是很久没有合作了。
具体原因,大概是因为埃塞克斯郡大多数地方都是乡下,因此民风淳朴,谋杀案并不时常发生。
这位前治安队长,是个敦实的中等个,和高大威猛的弗格斯探长完全不同。
不过这位探长办案时那横冲直撞的劲头儿,倒是和弗格斯探长有些相似。
当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出现在克戈索尔镇的警察署办公室的时候,布雷恩探长心底就直喊不妙。
在看了格蕾丝收到的两封信,又得知了前段时间的案子和第一封信有关之后,布雷恩先生就明白了这个案子有多么严峻。
这个写信给格蕾丝的疯子,很明显会在杀人的事上变本加厉。
当格蕾丝抓不住凶手的时候,他就会增加杀人的数量,作为对格蕾丝的惩罚。
这让格蕾丝产生了深深地负罪感,就好像那些人的惨死,都是她的错误似的。
公爵大人太了解总管先生的性格,光是看他那凝重的表情,他就知道,格雷厄姆心底一定在责怪自己。
然而这又怎么能怪她呢?
杀人犯想要杀人,总有各种理由,这可不是想阻止就能阻止的。
更何况相比于那些有目的的谋杀,这种毫无逻辑的随机杀人事件,才真的是侦探的克星。
因为在信息不充足的情况下,侦探们完全没办法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推算出罪犯的下一步行动。
他们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而是一群心理畸形的精神病人。
而且这家伙给格蕾丝的提示根本就不能算是提示。
克戈索尔镇的两个小男孩?
这算什么线索?
克戈索尔镇有几千个小男孩,谁又知道这家伙会挑哪个下手?
就算把警察署的警察全都派出去,也没办法把几千个小男孩全部放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更何况这些孩子里有不少还是童工,即使警察勒令他们待在家里,贫穷的生活也使得这些孩子无法听从劝告。
再加上男孩儿一般都很调皮,逆反心理很强,想要把他们都关在家里,恐怕比登天还难。
布雷恩探长
只能尽可能地安排更多的巡警,在各个街道不停地巡视,连一些死胡同和小巷子都不放过。
这些巡警就像一群四处寻找猎物的猎犬,看到任何形迹可疑的人,都要上去盘问半天,弄得克戈索尔镇的居民们十分不安。
二十五号当天,格蕾丝和公爵大人一大早就穿戴好便于行动的散步服,火急火燎地往克戈索尔镇赶去。
他们希望能够参与到抓捕罪犯的活动当中。
然而一上午过去了,克戈索尔镇风平浪静,巡警们并没有发现任何行凶的人,或者小男孩的尸体。
街上的行人都很匆忙,显然是有自己的工作要做。
格蕾丝看到了在身前挂着广告牌的三明治人、推销商品的小贩、卖报的小男孩、送信的邮差等等等等,各行各业的人,都在克戈索尔镇的街道上来来往往。
或许他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杀人犯。
巡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然而格蕾丝的内心却越来越烦躁。
她心里明白,那个偏执的疯子不可能就这么说说算了。
那个疯狂的畜生一定会付诸行动。
而且从上一起凶案来看,这家伙的头脑确实很聪明。
至少他和他的同伙明白,怎么样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杀死一个人。
就在格蕾丝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噩耗传来了。
一名巡警在一个巷子里,发现了两具男童的尸体。
两个男孩都是被利刃割破喉咙,动脉的血液疯狂向外涌出的同时,还堵塞了血管,使得他们自己呛死了自己。
杀人犯的手法干净利落,两个男孩都是一刀毙命。
不但如此,凶手下刀还非常精准,完美地割开了死者的喉管,使得他们只能发出微弱的气音,从而无法求救。
两个小男孩的眼睛还微微地睁着,似乎在迷茫着自己为什么会遭遇到这么可怕的事。
格蕾丝的灵魂在看见这两个孩子的时候,就被剖成了两半。
其中一半燃烧着熊熊怒火,而另一半却冷静得吓人。
她半跪在地上,仔细地观察着两个小男孩的尸体,目光冰冷。
只有轻微抽搐的手指,昭示着她现在是有多么怒火滔天。
“这种伤口是应该是那种细窄、锋利的刀具才能造成的伤口,比
如屠夫的剔骨刀。”
布雷恩探长立刻询问在这附近巡逻几名警员。
几名警员都表示自己没看见拿着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