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供
就算他真的想出手,也应该卖给王室贵族,或者干脆自己出资建造一个博物馆,名利双收。
卖给海特·普这种小商人,实在是最不明智的选择之一。
“海特·普过来找威廉姆斯爵士做生意,营地里都有哪些人知道呢?”
“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吧!”
阿伊向格蕾丝讲了之后发生的事。
原来威廉姆斯爵士一直对海特·普这样的人很看不上眼。
因为海特·普是个彻头彻尾的奸商,这个家伙在古董上完全没有自己的审美,他购买的东西,都是上流阶级那些不懂古埃及文化的“半瓶水”们喜欢的古董。
然而那些人喜欢的东西,实际上往往都是商人们为了暴利而大肆渲染的劣等品。
对于威廉姆斯爵士这种真正了解行情的人来说,海特·普青睐的东西,都是俗不可耐的代名词。
然而这家伙居然胆敢提出,要从他的手里购买哈特舍普苏特三分之一的随葬品。
这对威廉姆斯爵士来说,是极大的侮辱。
于是威廉姆斯爵士当天非常无礼地把海特·普赶了出去,还声称自己以后永远不会和他做生意。
海特·普虽然离开的时候很狼狈,但作为一个比较成功的商人,他还是维持住了风度,没有对威廉姆斯爵士这个坏脾气的客户破口大骂。
当天晚餐的时候,威廉姆斯爵士对海特·普之前的所作所为,发表了长篇大论的嘲讽。
“他当时还说,像海特·普这种连荷鲁斯左右眼都分不清的人,不配和他谈论古埃及文化,因为他自己甚至都不配当一个埃及人。”
格蕾丝猛得停下了做记录的手,抬起头追问:“荷鲁斯的左右眼?你确定他当时是这么说的?”
“当然
了,要说考古队里谁听威廉姆斯爵士说话时最认真,那可就非我莫属了。”
阿伊作为威廉姆斯爵士的养子,对这位如师如父的爵士可不是一般的尊敬。
针对这件事,格蕾丝找到了威廉姆斯爵士,询问他当天的话是什么意思。
“哦,你说那个。”威廉姆斯爵士轻蔑地敲了敲桌面,“就是一个无聊的民间传说。”
“海特·普告诉我,哈特舍普苏特的王位来路不正,所以有关她的很多东西都被抹去了,还有人怀疑她是被图特摩斯三世谋杀的,所以哈特舍普苏特明显是被秘密埋葬的。
她的情人,古埃及的一位建筑师森穆特对此心怀恨意,于是就制作了一个充满魔力的项链,也就是荷鲁斯的右眼,希望她能够死而复生,杀死篡位者图特摩斯三世。
海特·普希望我把那条项链卖给他,但这纯属无稽之谈,我们连主墓室都还没挖开呢。再说了,就算我发现了那条项链,那么珍贵的东西,我怎么可能卖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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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毒药
“从那之后, 海特·普就再也没有找过您吗?”
“确切得说,他找过我一次。”威廉姆斯爵士提醒格蕾丝,“就在你们参观金字塔的时候。”
“这么说, 贝克太太当时在在场吧?”
“是的。”
威廉姆斯爵士脸色不太好地说道:“你可以问问她, 海特·普这个人有多么惹人厌烦,但愿他以后别再来找我了。”
格蕾丝有些意外, 但还是没有告诉他,海特·普已经中毒身亡了。
威廉姆斯爵士相当不悦地告诉格蕾丝,海特·普那天在凉棚里缠着他问东问西, 即使他冷言冷语也没能把他赶走。
还是贝克太太义正言辞地表示“威廉姆斯爵士最近受了伤, 身体不适”,这家伙才悻悻地离开了。
海特·普追问的事无非就那么几个,他询问了威廉姆斯爵士哈特舍普苏特墓穴挖掘的进度, 以及他是否发现了那条项链。
他还向威廉姆斯爵士透露, 有一位神秘且高贵的买家, 愿意出一万英镑, 购买这条项链。
当然了, 以海特·普这种奸商的秉性,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位买家,这位买家的出价也绝对高于一万英镑。
毕竟中间商总不可能白跑一趟吧?
贝克太太也证实了威廉姆斯爵士的说法。
格蕾丝和她聊天的时候,她正在清点厨房里的食物储备。
格蕾丝跟在她身后,一边听她嘟囔着“可恶的当地人又偷拿走了多少多少面包”、“那个小眼睛的女人拿走了一盒黄油”之类的话,一边不动声色地询问她当天的事。
“你是说那个满嘴疯话的商人?没错, 他确实说过那话,不过我和威廉姆斯爵士都不相信。”
贝克太太转过身来,对格蕾丝说道:“您是埃塞克斯公爵的总管,所以肯定见过比那更多的钱, 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一万英镑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巨款,威廉姆斯夫人的遗产也不过如此了。
要是那个墓穴里的一条项链就值这么多钱,威廉姆斯爵士也不用把自己的财产都花在考古上了,荷鲁斯的右眼,那样的项链有什么可稀奇的?即使是钻石做的,那东西也绝对不值一万英镑。”
说完这些,贝克太太又打开了
一个橱柜,数了数里面的装葡萄干的罐子,不出意外地又发现少了一个。
“啊!这群小偷!难道她们非要逼我一天清点一遍食品储藏室吗?我仅仅是一个礼拜没有清点,就少了这么多东西!”
她回过身,指着门上的一面镜子,“我要把这面该死的镜子搬走!三次了!三次!”
贝克太太像寻找同盟似的,看向格蕾丝,“您根本无法想象,克里斯蒂先生。有好几次,我差一点就抓住这群偷东西的小贼,但是她们通过这面镜子看见了我!这些人串通一气,互相掩护对方,让我每次都不能把她们送到治安官那里!”
“埃及永远比不上英国,如果你在英国偷了东西,警察就会让你去监狱劳动半个月以上,只有这样,偷东西的人才会长记性。”贝克太太絮絮叨叨地咒骂了几句,气愤地在记事本上写下今天核对过的库存。
“哦,您的左手怎么了?”
格蕾丝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左手。
这时贝克太太一拍额头,“啊!我可真笨,是右手。”
格蕾丝又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发现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了一些墨水。
左手……
右手……
格蕾丝瞥了一眼镜子,觉得自己似乎抓住了什么。
……
“哗——”
盥洗室里,格蕾丝用肥皂清洗着手上的墨迹,抬头看向洗手池上方的化妆镜。
荷鲁斯的左眼和右眼,的的确确是镜像的,除此之外,两者的形状没有任何差别。
想到这,格蕾丝找到公爵大人,希望他可以陪着她,偷偷去古墓里看看。
当然,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警惕,两人决定等到夜里其他人都睡下了,再离开营地。
而中间的这段时间里,他们等到了老约翰的回信。
老约翰的信里,还携带了一包植物种子。
经过查尔斯医生的判断,这些种子是蓖麻籽。
老约翰在信里提到,他曾听说过一些有关蓖麻籽的意外事故。
这些事故多数是由孩子们乱吃东西引起的。
有的孩子,尤其是穷人的孩子,在饥饿的时候,几乎是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
在乡下那些贫穷的地方,总是会有孩子把蓖麻籽吞下去,然后上吐下泻。
不过他
们大多数都没有死,因此也就没人多加注意。
但是老约翰曾经用过这东西。
因为有一次,他们去往东非冒险,曾遇到过一群发疯的野象。
非洲的大象不仅体型大,而且极具攻击性,根本不是通过蛮力可以消灭的。
他们那时候并不清楚是什么让这群野象发了狂,但是这群野象把他们困在一个古墓里出不去,却是不可辩驳的事实。
就这样,胡安娜夫人和探险队的成员们商量对策。
由于他们这些人平时都是喜欢正面攻击的存在,因此胡安娜夫人和其他成员很少会在身上携带毒药。
当时老约翰看见了东非一种非常常见的灌木——野生蓖麻,于他是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把蓖麻籽用石头碾碎,拌进了黄油里,涂抹在面包上,然后远远地扔了出去。
原本老约翰只是希望这些大象会像那些孩子一样,上吐下泻,身体虚弱,这样他和队友们就可以趁机逃跑。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那些大象吃了面包之后,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全都死了,一个也没活下来。
从那以后,老约翰就对蓖麻这种植物保持了极大的警惕心。
就算是那些用来治病的蓖麻油,他都一律拒绝使用。
现在想想,老约翰的警惕是很有道理的。
十几颗碾碎的蓖麻籽,居然就可以毒死一头大象,换成是人,恐怕嚼碎一两颗,就会一命呜呼。
而且这些大象从服毒到死亡的时间,可以说是和伊莲娜一模一样。
查尔斯医生用和胃液浓度相当的盐酸溶液做了实验,发现蓖麻籽的外壳非常坚硬,如果不咬碎的话,即使在胃液里放上好几个小时,也不会破损。
也就是说,那些误食蓖麻籽的小孩,并不是因为对蓖麻·毒素有耐受性,而是因为蓖麻携带的毒素根本就没有进入到他们的身体里。
到这里,格蕾丝已经基本确定,凶手使用的毒药就是蓖麻·毒素。
而且看起来,这个凶手似乎知道,这种毒药直接进入血液里,所需要的剂量要比口服更小。
但是单从毒药的种类,恐怕很难分析出凶手是谁。
因为蓖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却很早就传到了亚洲,之后又传到了欧洲
和美洲。
也就是说,这种植物几乎遍布世界各地,任何人,只要他像老约翰一样,无意间发现了这种植物拥有致命的毒性,那么他就完全有机会利用这东西杀人。
格蕾丝总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去问其他人,“你知不知道蓖麻有毒呀?”,这么有指向性的问题,但凡不想惹上麻烦的人,肯定会下意识地否认。
不过从地域的角度来讲,原产非洲的植物,往往最不可能出现在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