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供
很快,她就和公爵大人,带着速记员“布莱克小姐”,一起去了现场。
作者有话要说:①报喜节是基督教节日,日期是每年的3月25日,为的是纪念天使加百列向圣母玛利亚报告后者将生下耶稣的事情。1752年之前,这个日子是英格兰的新年,后来又是四个“季度日”之一,即季租满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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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迷茫的仆人
一路上, 弗格斯探长坐在马车里,在安妮和格蕾丝之间来回逡巡。
虽说第一眼没认出来眼前的人是谁,但是观察了一会儿, 弗格斯探长还是发现了真相。
格雷厄姆还真是跳脱!
哪有人会带着自己的母亲去看杀人现场的?
弗格斯探长用胳膊肘隐晦地撞了一下公爵大人, 抽动了一下嘴里,示意他看对面。
公爵大人无语望向窗外, 打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眼下,安妮穿着一件刻板的黑色长裙,鼻梁上还卡着一副金丝夹鼻眼镜, 手里拿着日记本和金属笔, 装得像模像样,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她是个速记员。
速记员作为薪水低廉的工作岗位,虽说不常见, 但还是有女雇员的。
而且这种工作通常是私人雇佣, 并非出自企业, 因此没有严格的性别规定。
下马车的时候, 弗格斯探长故意落后了一步, 压低声音劝告格蕾丝。
“那里有谋杀发生, 你干嘛带你妈妈过来?”
“生活总是需要调剂的。”格蕾丝说道。
弗格斯探长咕哝了一句,不太能认同格蕾丝的看法。
哪有人看尸体调剂生活的?
太荒谬了!
他看着前面一本正经的“布莱克小姐”,深吸一口气,觉得一会儿应该要准备一杯白兰地给她。
年轻人就是喜欢乱来,而安妮女士就这么纵容格雷厄姆, 让他胡闹!
几人有了大概一百多码的距离,才绕过花园的绿植,到达了别墅门口的台阶前。
一名穿着制服的警察正守在门口,别墅周围也有警察四处巡逻, 以免有人乱闯,破坏证据。
一名女仆从里面拉开了别墅大门,邀请几人进去。
她的脸色十分苍白,被昨天发生的变故吓得够呛。
四个人一边往里走,一边聊天。
弗格斯探长向格蕾丝说道:“这些仆人昨天被亨特遣散了,他给他们放了一天假。虽说是礼拜日,但给所有仆人放假这种事,也太不常见了。不知道这家伙是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显然他的计划害死了他自己。”格蕾丝抿了一下嘴唇,说道。
客厅里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仆人们各司其职,没有谁到盥洗
室去过。
“我昨天下午带人过来的时候,别墅里空无一人,只有盥洗室里,横着亨特的尸体。”弗格斯探长带着格蕾丝往二楼走去。
盥洗室里,亨特的尸体已经被搬走,但血迹和他倒地的位置,被人用黄色的胶带标记了出来。
“我们冲进来的时候,这家伙就姿势别扭地趴在地上,后背上还插着一把匕首。医生认为他是昨天下午一点到三点之间死的,不过我们是三点过一刻到的,那个时候尸体已经凉透了,所以他应该最晚也是两点多被杀的。”
弗格斯探长一边说着,一边偷瞄安妮的表情。
发现她除了脸色有点苍白之后,并没有其他的表现。
这让弗格斯探长的脸色变得有些古怪。
也许格雷厄姆的性格更像他的母亲。
他这样想着。
格蕾丝观察了一下血迹的分布,说道:“他的尸体应该被移动过,不过只是翻了翻身,应该是凶手想要缝上那枚银扣子。”
这是连环杀人犯的特征。
很多连环杀人犯都是偏执狂,他们喜欢从死者身上收集“战利品”,或者在死者的身上留下一些象征他们杀手身份的标记。
这些人享受着这种制造恐慌时的成就感,他们甚至会攀比犯罪。
而且这个人为什么选择“一便士银币”做扣子?
格蕾丝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扑克牌组织。
她太了解这些人的恶劣了。
每当她要有所行动的时候,这些人就会比她更早一步,用行动来警告她“不要轻举妄动,我会让你追悔莫及”。
格蕾丝前一段时间的确有所行动。
花了将近一年时间,她把近十年的重大罪案都分门别类地做了统计,试了各种分类方法,使得那些案子就像印在她的脑子里似的,只要稍微给点提示,她就会立刻想起一连串的案子。
国外的案子她也没有放过,尤其是欧洲的案子。
在她之前,很少有人会系统地归类各国的案件,苏格兰场探案时也很少会把国内的案子和国外的案子联系起来。
也许就是抓住了这种心理,扑克牌组织的成员四处流窜作案,简直是肆无忌惮。
最近,格蕾丝终于抓住了一条尾巴。
她非常确定,在美国的“黑球线
”船运公司,一定有一个人在世界各地杀了不下十个人。
这个人利用船靠岸的短暂时间,在港口城市随机杀人,然后回到船上,扬长而去。
格蕾丝根据“黑球线”的发船时间、靠岸地点、以及海难、触礁等影响靠岸时间的特殊事件,再结合那些死者的死亡时间,筛选出了完全符合这些条件的船员名单,最终锁定了一个男人。
她的手里现在有这个人的犯罪证据,那些数据一旦交出去,无论是欧洲哪个国家的警方,都可以把这家伙送上绞刑架。
现在,格蕾丝确定他应该是个重要人物,要不然扑克牌组织的人不会这么快就动手。
她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
“这是——”弗格斯探长瞪大了眼睛。
在浴室地毯的下方,有一张被血浸染的扑克牌,黑桃Q。
到目前为止,扑克牌组织的人,格蕾丝已经遇到七个了——虽然有的并未和她见面。
黑小丑当然就不用说了,这家伙是绝对的幕后黑手,而且是个小麦色皮肤的高个子男人,身材挺拔。
而且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当初在舞会上没能注意到他,说明这个人的脸上并没有引人注目的特征,而且肯定是欧洲人或者是欧洲人和其他人的混血,因为非洲人和亚洲人的面孔,在欧洲不可能不引人注目。
第二个,就是已经死去的红桃A玛丽,格蕾丝不清楚扑克牌组织吸纳新成员的速度,因此暂时把这张牌当做弃置牌。
第三个,是生死不知的黑桃J格林先生,也就是那个苍白的小个子男人。
虽说苏格兰场也证明他死于一场大火,但格蕾丝并不敢轻易断定这家伙已经死了。
而第四个,是和玛丽有过接触,但格蕾丝并未见过的方块A。
这个人被描述为高个子、有俄国口音的男人。
第五个,是方块K,一个外表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小姑娘,在埃及一案中,教唆威廉姆斯爵士用蓖麻·毒素杀人。
第六个,就是被格蕾丝调查出来,并拿到证据的那个“黑球线”船员,他的牌面是什么,格蕾丝暂时还不得而知。
因为这个人作案地方通常在类似于东区那样的贫穷小巷(这种地方往往临近码头),办案的警察往往不
太尽心,更不会注意到周围落下过什么扑克牌。
第七个,就是现在的这张牌,黑桃Q。
直觉告诉格蕾丝,这个人应当是个女人。
当然,这也并非全是凭空猜测。
首先,格蕾丝需要考虑一个问题。
那就是,什么人可以尾随亨特到他的盥洗室,不引起他的警觉?
一般来说,男士们不太可能会和同性待在一个盥洗室,就像女人一起逛街可以手牵手,但男人从不这样做,除非他的性取向和别人不太一样。
而且这个女人必须要和亨特相当熟悉,或者她和他有不太正当的关系。
因为只有亲密关系,才会让一个男人默认另一个女人可以进他的盥洗室。
盥洗室的墙上并没有血迹喷溅,这说明凶手杀人时动作干净利落,一击就让亨特失去了活动能力。
“亨特倒在盥洗室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穿得好好的,连外套都没脱。”
弗格斯探长的话,也解释了亨特身上的血没有四处喷溅的原因——他穿着马甲和外套,这些厚重的布料进一步阻止了血液四处飞溅。
由于这里是高级住宅,别墅和别墅之间有很大一段距离,每家每户都有花园,邻居们如果不特别注意的话,看到亨特的概率不是很高。
亨特的死因非常明显,格蕾丝并不急着去看尸体,反而打算去他的卧室和书房看一看。
在卧室里,格蕾丝在镜子上看到了一枚小小的指纹。
当然,这东西没办法起到什么指认凶手的作用,因为苏格兰场目前还没有识别指纹的技术,格蕾丝本人也不懂这些。
不过它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
格蕾丝把上房女仆叫了过来,询问道:“你们每天打扫房间的时候都会把镜子擦一遍吗?”
“是的,先生。窗户、镜子、床头柜、衣柜都要擦一遍,我昨天早上打扫过房间,才和其他女仆一起去了教堂。亨特先生告诉我们可以出去走走,晚上吃完晚饭再回来就行了。”
女仆显然还非常忐忑,“我们会因为这个上法庭吗,克里斯蒂先生?”
“如果你是说证人席的话,我认为有这个可能。”格蕾丝安慰了她一句,“亨特先生自己主动给你们放了假,这一点是事实,我想
不会有人因此而责备你们的。”
接着,她指着镜子说道:“我还需要确认一下,这块污渍你走之前还是没有的,对吗?”
女仆瞪大了眼睛,“当然,而且亨特先生平时不怎么用那面镜子,他会直接去盥洗室打理自己的仪容仪表,这个马特应该知道。”
马特是亨特的侍者兼管家,亨特毕竟还算不上是上流阶级,因此在雇佣仆人的事上并不是那么中规中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