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供
八月中旬的一天,天气十分炎热。
伦敦的社交季即将进入尾声。
这一天,雷丁镇的一名屠夫正从肉铺走出来。
他刚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给自己所负责的街巷的住户们送完了他们订购的肉类,这会儿刚换上干净的衣服,准备回家。
屠夫名叫罗伯特·道格拉斯,是个勤劳肯干的中年男人,正值人生压力最大也最有干劲的年纪。
他的妻子已经怀孕八个月,再过一个月,他就要当爸爸了。
罗伯特怀着这种迎接小生命的甜蜜心情,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卡丽莎!我回来了!”
还没有到门口,罗伯特就迫不及待地叫出了妻子的名字。
然而平时早早就会站在窗前向他挥手的妻子,这次却没有出现。
罗伯特有些疑惑,但又觉得,妻子可能是去了盥洗室。
于是他自己打开院子的门,准备往房子里走。
时值盛夏,窗户都是开着的,隐隐约约之间,罗伯特感觉自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血腥味,屠宰场每天都会有的味道。
但是这味道不应该出现在他的家里!
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罗伯特的心头。
他一个箭步走到台阶前,试图拉开房门。
门被从里面锁住了。
“卡丽莎!卡丽莎!”罗伯特头脑混乱地用蛮力硬拽了门把手两下,“快回答我啊!亲爱的……”
紧接着,他放弃了这个方法,转而跑到窗前,准备翻进屋里去。
血腥味越来越浓了。
罗伯特绝望又坚定地向着卧室的方向走去。
“哦!不!”
他扑通一声跪下了地上,崩溃地大喊大叫。
这是多么恐怖又让人难过的一幕啊!
他的卡丽莎!还有他没出生的孩子!
是谁?是谁做了这么残忍的事?
罗伯特仿佛听见了沉重的脚步声……
突然,剧痛让他惨叫了一声,随后他的身体砰地一声倒在了地板上,后脑勺上流出的鲜血和他妻子的血液汇聚在一起。
他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一只拿着扳手的手……
……
三天后,苏格兰场接到了报案。
由于这次的案子性质恶劣,即使雷丁镇距
离伦敦有四十英里,这件案子最终还是被交到了弗格斯探长的手上。
如此可怕的案子,弗格斯探长当然不可能不向格蕾丝求助。
毕竟这种影响恶劣的案子,越早告破,受害者的数量就会越少。
虽然母亲安妮对此表现了极大的兴趣,格蕾丝最终还是决定不要带她一起去。
听了弗格斯探长大概的描述,格蕾丝就能猜到案发现场将是多么惨绝人寰,她可不希望自己的母亲看到这些。
在弗格斯探长向格蕾丝求助的一个多小时之后,格蕾丝、公爵大人和弗格斯探长三人就出现在了去往雷丁镇的头等车厢,以最快的速度向着案发现场赶去。
由于传递信件需要时间,而且报案的时间在下午,弗格斯探长知道这件案子的时候,恰好是今天早上,雷丁本地的报纸上,已经刊登了这起惨案。
格蕾丝下了火车,就在站台上买了一份报纸。
等到三人钻进一辆四轮马车的时候,她就抖开了这张满是油墨味的报纸,读起了今天的头版头条。
新闻的内容是这样的:
“八月十八日下午,雷丁镇警察局接到了一位女士的报案。
该女士声称,她在今天去教堂的路上,曾在一住户家附近闻到了一股恶臭,当其于午间和朋友聚餐结束返回之时,该恶臭之气味仍未散去。
住宅附近,有无数苍蝇萦绕,恶臭难闻。因该街道住房并不密集,左邻右舍相距很远,故而没有邻居发现异常。
该女士心有不安,即刻去往警局报案,警方进入该住宅时,发现眼前之惨状令人震惊。
据本地警局的梅因探长所说,住宅内有三具高度腐败的尸体,其中一男一女应当是本地屠夫罗伯特·道格拉斯与其妻子卡丽莎·道格拉斯,另一具尸体则是卡丽莎腹中八个月大的男婴。
其中卡丽莎死状最为凄惨,据推测,卡丽莎应是生前被凶手剖开腹部,取出了腹中的婴儿。
她的丈夫罗伯特被钝器多次击打后脑而死,婴儿则死于刀伤。
目前,改案件已转交苏格兰场,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跟进。”
格蕾丝读完报纸之后,眉头就没有放松过。
她把报纸递给公爵大人,
自己则面色不虞地望向车窗外。
这时弗格斯探长说道:“雷丁镇的人口不算密集,像道格拉斯家的那种有独立院落的平房,是他那个阶层非常常见的住宅。他们这些人通常不住在小镇最繁华的地段,所以房子的分布比较稀疏,有的时候,一英里的街道上,只有十几户人家。”
“这样看来,即使道格拉斯夫妇被杀的时候高声尖叫,也未必有人听得到,是吗?”
“那倒不至于,除非周围的邻居都出去了。”
“这样说来,卡丽莎很有可能是白天被杀死的。”格蕾丝记下了这条线索。
因为最近天气炎热,验尸官判断的死亡时间可能会不准,格蕾丝只能通过这种基于事实的推理,来缩小凶手犯罪时间的范围。
格蕾丝下马车的时候,看见几名警察正扶着路边的大树,像喷壶一样呕吐着自己胃里的存货。
一名医生无奈地站在院子门口,低声抱怨,“你们就不能帮我把尸体抬到……”
“呕……”
回答他的,是警察剧烈的呕吐声。
现场有多可怕,可想而知。
格蕾丝不断地给自己做心里建设,然而真正看到现场的时候,一股强烈的呕吐感还是催促着她冲到了门外。
人在看到极端恐怖的场景时,会有强烈的呕吐感,如果那场景恰好又十分恶心,这种呕吐感就会更加明显。
炎热的天气已经让尸体严重腐烂,但凶手的凶残,以及他给这家人造成的伤害,还是可以通过肉眼辨认出来。
在凶手的性别上,弗格斯探长和公爵大人一致认为是男性。
“以我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这种虐待妇女的案子,犯案的基本都是男人,而且通常是年轻男人。当然,这算不上是证据,只是经验之谈。”
公爵大人此刻没工夫管这个,他正担忧地看着格蕾丝,等到她停止呕吐,才扶着她到外面的一张长椅上休息。
他对于凶手的性别,有更加合理的解释。
“刚才我虽然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但还是看出了点问题。你们应该也注意到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格蕾丝的脸色,确定她没有继续呕吐的意思,这才继续说道:“卡丽莎的尸体绝对比她丈夫和儿子的
尸体要凄惨很多倍,换句话说,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死得很痛快,只有她一个人遭受了很长时间的折磨。”
“从这一点来看,凶手很有可能仇视女性,或者仇视母亲这个群体。”格蕾丝用手帕擦了擦嘴角,说道。
随后她向路边一个小男孩招手,请他帮忙去附近的住户那里要一杯水过来。
小男孩接过银币就赶紧跑进了一个邻居家里,拿着一个玻璃水杯走了出来。
漱口之后,格蕾丝说什么也没办法再进去看看了。
说实话,如果单纯是死相凄惨的尸体,格蕾丝倒不是不能忍受,然而腐烂的气味,配着扭动的蛆虫,即使再怎么忍耐力惊人的人,恐怕也很难立刻接受这种冲击。
从这个角度来看,刚才那名医生……
是个狠人。
格蕾丝把水杯还给小男孩,随后说道:“我想我还是等等医生的验尸结果吧!至少我没办法坚持到自己找到尸体所有的疑点的时候。”
验尸这种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
不过在此期间,格蕾丝当然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她去了道格拉斯家斜对面的邻居家,准备打听打听这对夫妻平时的为人,借以判断仇杀的可能性。
这是唯一一栋距离道格拉斯家少于五十码的房子,房子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长得瘦小佝偻,看起来有七十多岁了。
格蕾丝百分之百确定,这个人不可能是凶手。
因为眼前这位老人,眼睛患有轻度白内障,耳朵也不大好使,体力更是没办法支撑他完成杀人的举动。
格蕾丝用自己最大的音量说了好几遍,这位老人才听清她的目的。
“你是说罗伯特?我看着他长大,他出生的时候,我都已经搬到这好几年了。”
虽然耳朵不灵光,老人还是知道了道格拉斯一家的死讯,毕竟这桩惨案简直是近几年最耸人听闻的案子,周围人的议论,他不可能一句都听不见。
当格蕾丝问他道格拉斯一家为人怎么样的时候,老人告诉她,罗伯特是个温和的年轻人,平时和邻居们相处也很融洽,只不过他为人比较沉默寡言,因此很少邀请别人去家里做客。
正因如此,这
起案子才会这么久才被发现。
根据老人所说,罗伯特的妻子卡丽莎也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女人,平时和其他人相处的时候也从不会与人起争执,夫妻两个都是那种平和的性格,因此从来没有过什么仇人。
而且卡丽莎没出嫁的时候,家里离这里也不算太远,他们这些邻居也都知道她结婚前是怎样的人,更知道她在和罗伯特结婚之前,并没有和其他男人过多来往,更不可能致使认识的男人因为嫉妒等原因,对她和她的家人痛下杀手。
总的来说,这两夫妻就是两个老好人,既没做过亏心事也没得罪过什么人。
看起来,凶手应该就是一个对无辜的人下手的变态杀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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