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供
然而伦敦并没有发生任何一件恐怖的案子。
大家不免对这件事抱有轻视的心态,认为弗格斯探长的行为完全是小题大做,甚至有损苏格兰场的威严。
毕竟因为一个女人的恐吓信,就吓破了胆子,发动所有巡警日夜巡逻这种事,怎么想都是懦夫行为。
然而没等这名巡警在脑海里挖苦够弗格斯探长这个上司,就有一个女人急匆匆地冲了过来,嘴里嚷嚷着,“谋杀!这是谋杀!”
巡警就像被人当众打了一巴掌似的,面容一下子变得苍白僵硬。
他赶紧跟着女人往案发地点跑了过去。
……
第二天一早,接到信件的格蕾丝就和约瑟夫一起来到了案发现场。
弗格斯探长正严肃地盯着昨天在附近巡逻的几名巡警,用一种责备的口吻询问他们昨天是否发现了可疑人员走在路上。
几名巡警都迷茫地摇了摇头。
挥挥手打发他们出去后,弗格斯探长忍不住向格蕾丝抱怨,“我就知道,这些狡猾的罪犯专门等着警察放松警惕!”
他敲了敲桌子,说道:“看看吧,方块j,这张扑克牌就摆在尸体旁边。”
“发现尸体的人是
谁?”约瑟夫问道。
“是死者的妻子,名叫玛拉·哈里斯,死者是乔治·哈里斯。”弗格斯探长把一份资料递给约瑟夫,“你可以自己看看。”
约瑟夫低头去看资料。
资料上显示,玛拉·哈里斯今年二十七岁,是一名缝纫女工,在一家裁缝铺子工作。
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今年三十二岁,是一个木匠,平时就在家里工作。
夫妻两个都算是有手艺的人,因此虽然是劳工阶层,但至少吃穿不愁。
两人住的房子也比普通的劳工家庭体面,但也仅仅是比劳工家庭体面而已。
这栋房子只有一层,里面有三间卧室,一间厨房,一间客厅以及一个被死者哈里斯先生充当工作室的大房间。
房子带有一个地下室,就在厨房的正下方。
格蕾丝和约瑟夫是从正门走进房子里的,一进来就是客厅。
在客厅后面,有一条走廊通往后门。
走廊两侧,一边是厨房和工作室,另一边则是三间卧室。
哈里斯先生被发现时,就坐在自己工作室的一个未刷漆的椅子上,双手被反绑在椅背上,嘴里塞着一团卷起来的手帕,脖子被一把锋利的切肉刀划开,失血过多而死。
“凶器就是从厨房里拿来的一把刀,手帕也是哈里斯先生自己的,这一点哈里斯太太已经做了指认。”
弗格斯探长身前的那张做工不错的橡木桌子上,有一个黄铜托盘,上面摆着一把带血的切肉刀。
这栋房子里的家具,似乎都是死者哈里斯先生亲手制作的。
“尸体呢?”格蕾丝问道。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问,尸体还在工作室里,说实话,凶手捆绑死者的方式有些奇特,所以我没有让验尸官把那根绳子解开。”弗格斯探长一边说,一边领着格蕾丝往工作室的方向走。
约瑟夫在后面慢悠悠地跟着,视线看向房子里的几盏壁灯,一盏壁灯的旁边,还装着瓦斯投币器。
他在和格蕾丝闲聊的时候,曾听格蕾丝说过一件辛酸又有趣的事。
听说
在东区,有一部分贫穷的主妇,因为家里无法负担做饭用的炉灶,可以使用两便士的瓦斯,在煤气灯的加热口,为家人做好一顿饭。
据说这是一种非常难以掌握的技巧。
显然哈里斯夫妇没有这种烦恼。
不过他们的孩子去哪了?
想起这个,约瑟夫又把资料继续往下翻。
哈里斯夫妇有三个孩子,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由于昨天是周末,三个孩子去了外公家里没有回来,哈里斯太太需要在裁缝铺工作到中午,一个礼拜只有半天假期,所以昨天工作一结束,她就去了市场,买了晚餐需要的肉和蔬菜,才回到家里。
看完这些,约瑟夫也走进了工作室。
“哈里斯太太现在被接到了她父亲的家里,从昨天发现尸体之后,她的精神就开始不太正常了,这件事对她的打击很大。”弗格斯探长有些怜悯地说道。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暴力犯罪,是哈里斯太太是绝对没办法完成的。
正因如此,这位被排除在外的女士,得到了警方以及邻居们的一致同情。
格蕾丝看了一眼尸体,就明白了弗格斯探长为什么一点也不怀疑哈里斯太太。
尸体被捆绑的方式十分特殊,普通人根本不可能知道这种方法。
甚至于格蕾丝自己都不知道,这种绳结的出处。
“这应该是军队里经常使用的一种绳结。”约瑟夫说道:“虽然没有上战场,但我也曾在军队里服役两年,这个人八成是个退役军人。不过这种方法并非是英国独创的,欧洲的其他军队应该也会学习这种技巧。”
“凶手力气很大。”格蕾丝看着那根比成年男人手指还粗的绳子,说道。
实际上,想要捆住一个人,或者一样东西,绳子的粗细绝非是越粗越好。
正如人们不能指望用捆住大象的绳子来捆绑老鼠,用这种几乎可以用来拖拽客船的粗麻绳来捆绑人的手腕,也绝对不能算是一件轻松的事。
至少格蕾丝自己试了好几次,别说是打一个死结,她现在想把死
者身上的绳结解开都十分困难。
格蕾丝拍了拍沾满绳絮的手,放弃了解开绳子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这个人的力气可能比我还要大。”弗格斯探长说道。
弗格斯探长是那种看起来有些凶恶的大块头警察,别人总是能发现他是个“条子”,恐怕也和这一点有一些关系。
普通人里能比他力气大的男人可不多见。
一般来说,力气这么大的人,不可能是个小个子。
“木匠因为工作的原因,力气也不可能小,但是死者却被凶手轻易地控制住了。”格蕾丝的脸色不太好看。
如果是单纯的高智商犯罪,凶手也许还比较好抓捕。
但是如果凶手本身是个暴力犯罪者,又是退伍军人,反侦查能力一流。
这样的人,绝对是个大麻烦。
“死者的身上除了捆绑留下的淤青之外,并没有搏斗的痕迹,这说明他可能是一下子就被凶手控制住了。”弗格斯探长把验尸官得出的结论如实地转告给格蕾丝。
“但是,如果凶手是硬闯进来的,哈里斯先生恐怕会嚷嚷起来吧?”约瑟夫看了一眼窗外,“附近应该有巡警吧?”
“哦,当然!那群家伙虽然会走神,但也不至于连喊叫声都听不见。”弗格斯探长不太高兴地说道。
“依我看,要是一个人看见一个大块头闯进来,恐怕第一反应就是大喊出声吧?一个力气那么大的家伙,显然普通人是打不过的。”约瑟夫看了一眼尸体被堵住的嘴,“即使是堵住嘴巴,也得先冲过来把人控制住再说。”
哈里斯家的房子在两条路的交叉处,工作室的窗户正对着纵向的路,房子的正门对着主街,后门则对着一条窄窄的仅能让行人通过的小巷。
一般来说,罪犯不太可能会选择在大街上直接破门而入,从人来人往的街上翻窗进去可能性也不大,因为那样随时有被发现的风险。
反而是后门的那条小巷是个不错的选择。
从巡警们的反应来看,凶手也不太可能是
从工作室的窗户或正门硬闯进去的。
毕竟巡警就在附近来回巡逻,除非这家伙就是想去监狱里吃几年牢饭,否则他就不可能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硬闯别人的家。
“可是如果他是从后门进来的,哈里斯先生完全有时间喊叫出声。”弗格斯探长拧着眉头说道。
凶手如果从后门偷偷潜入,那么那种大块头是很难不发出任何声音的。
而且哈里斯家又不是那种到处都是地毯的有钱人家,那种硬邦邦的石头地面,即使是苗条的女人走在上面,也是会有响动的。
最重要的是,哈里斯先生的工作台正对着门口,如果有人从工作室的房门走进来,他第一时间就能看见。
除非他当时正好背对着工作台,只是这样一来,凶手想要袭击他就必须使用工具,比如长柄的锤子一类的东西。
然而哈里斯先生的脑袋上没有钝器袭击的痕迹工作台上摆放的物品也很整齐,没有某个人突然扑过去打乱物品的痕迹。
工作台上的半成品木头摆件既没有沾染,也没有因为磕碰而产生变形和裂痕。
有一瞬间,格蕾丝甚至怀疑,哈里斯先生是不是在工作室工作的时候犯困了,所以在椅子上打了个盹。
只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的运气也未免好得过分了。
作者有话要说:1英警务人员在法律上不论级别,均称警察(constable),按警衔分,共9级,依次为:
警察局长(chiefconstable)
副警察局长(deputychiefconstable)
助理警察局长(assistantchiefconstable)
高级警司(chiefsuperintendent)
警司(superintendent)
高级督察(chiefinspector)
督察(inspector)
警长(sergeant)
警员(constable)感谢在2021-01-1722:51:10~2021-01-1816:10:3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努力改掉拖延症2个;42112975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3195224510瓶;rp君1瓶;
第286章 突发火灾
“如果凶手和死者认识,这件事就另当别论了。”格蕾丝叹了口气,“不过我认为这个可能并不大。”
比起毫无关系,互相认识的人肯定更加容易追查,格蕾丝可不认为,扑克牌的人不知道这一点。
至少红小丑不是黑小丑那种疯子,在能够不折损人手的时候,这个女人当然会选择让自己的人更安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