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后娘不是姐姐 第154章

作者:松鼠醉鱼 标签: 甜文 种田 年代文 穿越重生

  换了新的大宅子,一家人全都激动得不行,之前的离愁别绪全都抛在了脑后,如今姜双玲的脑海里想的都是大刀阔斧改造院子享受美好生活的各种蓝图。

  院子里种花花草草,规划菜地,搭建蔬菜棚,葡萄架子……现在院子这么大,还可以尝试让齐珩帮忙做个漂亮的小秋千。

  到时候小秋千上爬着绿色的藤蔓,盛开出无名小花,泡一杯茶,做几碟精致的小点心,坐在秋千上享受悠闲美好的午后时光……

  姜双玲现在唯一期望齐珩同志要坚-挺一点,不要再让他们一年后搬家,免得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按道理来说,齐同志现在升到团长,大概率几年内不会再变化了。

  当然,如果队伍换防,那也没办法了。

  姜双玲叹了一口气,“还能怎么办,当然是过一天,享受一天。”

  把屋子简单收拾过后,人都已经很累了,姜双玲夜里做了一大锅番茄炒蛋和炒胡萝卜凑合了一顿,全家人简单地吃了晚饭,听着收音机都忍不住一头栽着打瞌睡。

  夜里八点多都困得不行。

  姜双玲简单地洗了澡后上床睡觉,而躺在床上之后,她才意识到了一个大问题,跟容城比起来,这里的夜晚还挺闷热的,像是个小蒸笼似的。

  倒也不是热得人汗流浃背的那种,而是一种令人有些微妙烦躁的闷热。

  “齐珩同志你能离我远点吗?”

  姜双玲忍不住推了下身旁的男人,闷热也就算了,旁边还躺着个散热小火炉,冬天挨着对方是真心舒服,但是在八月就算了。

  热死个人。

  闷热令人憋着火气,姜双玲在心里说了句:莫挨老子!

  大火炉走开。

  她抬腿一脚踢在男人的大腿上,自己的身体试图往角落里而去,却又被男人抓了回来,把她箍在怀里。

  狗男人就是要粘着她。

  “齐珩同志,你不热吗?靠这么近。”姜双玲觉得身体烦躁地闷痒。

  身旁的人连眼睛都没睁开,清冷的声线如同盛夏午后的一杯凉茶,“不热。”

  “你不热我热,哥,你放过姜妹吧。”大夏天的咱们睡觉不要再搂搂抱抱的了。

  分居吧!

  齐珩从后面环住她的腰,带着几分困倦的慵懒,“哥哥抱着姜妹,舒服。”

  姜双玲欲哭无泪,心想你当然舒服了,可我不舒服,她的体温比齐珩低不少,齐珩抱着她,就跟抱一个小冰枕似的,而她抱着齐珩,那就是大夏天抱着热水袋。

  混蛋。

  狗男人不疼媳妇儿。

  “哥,我热。”姜双玲推了推齐珩的手肘。

  头顶的男人回道:“心静自然凉。”

  凉你个大头鬼。

  其实姜双玲也知道,就算分开了还是闷热,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但是现在这样闷热,她根本就睡不着,身体跟心里一样烦躁了。

  睡不着太难熬了,该不会每天晚上都得这样吧?

  姜双玲自暴自弃地往齐珩胸前钻,她睡不着就往这狗男人身上骚扰了过去,虽说齐珩的皮肤表面温度摸起来是热了些,但是滑滑软软的,弹性极佳,玩起来十分解闷。

  她把齐珩的上衣给扒了下来,在对方结实的胸肌和背肌上摸来摸去,反正她是无法做到心静自然凉,也让这家伙静不下来。

  有些微凉的手指滑来滑去,手下的肌肉似乎原来越绷紧了,齐珩被她弄出了一身火气,后续一发不可收拾。

  ……

  姜双玲后来太累了,也甭管热不热,成功睡了过去。

  第二天起来,姜双玲发现自己还睡得不错,就是入睡的办法有点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调调。

  太闷热了。

  姜双玲手撑着下巴叹气,也不知道身体以后能不能习惯这小蒸笼似的夜晚。

  除了她跟齐珩外,家里的另外几个人也睡得不好,赵颖华顶着个黑眼圈,夜里闷热地不行,两个小崽子也跟霜打的茄子似的,打不起精神。

  “妈,晚上好热。”

  “好热……”

  “阿姐,我像是被蒸的馒头。”

  ……

  姜双玲忧郁:“我也好热。”

  几个人为了夜里的睡眠愁的不行,不过幸好在这种时候,齐珩让人搬了三台电风扇回来,两台别人用过的旧电风扇,一台新的,不过要小一点。

  齐珩和姜双玲房里一台立式电风扇,赵颖华房里一个,两个小崽子房间里放着新的电风扇,在这个夏天里,两个小崽子估计要一起睡了。

  原来齐珩一大早上离开,是去买电风扇了。

  两台旧风扇从别人手里收来的价格不算贵,加上一台新的他们家也能接受,姜双玲觉得要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电风扇是必备用品,这钱花的值。

  要是没有电扇,日子简直要过不下去了。

  没有电风扇续命还真不行。

  电风扇搬到家里之后,床上还要挂蚊帐,两个小崽子围着新的电风扇,开心地不得了。

  他们把电风扇打开,风扇的叶片转动起来,一阵嗡嗡嗡之后,凉爽的风朝着小崽子们的脸上吹了过来。

  齐越站在电风扇前,张开嘴,对着风扇发出“啊啊啊……”的声音。

  他发出来的声音被风扇的风吹得一抖一抖的,像是老妖怪的声音,这个小崽子乐不可支的继续尝试。

  “哇啊哇哇啊啊啊啊啊……”

  姜双玲:“……”

  这个蠢崽。

  齐越顶着一张跟齐珩同款的高岭之花脸做出这样的动作,还真是……再高岭之花,也是个蠢崽。

  姜澈也学着跟他一起对着电风扇“啊啊啊啊啊啊……”

  他们俩的短发无法被电风扇的风吹得骄傲放纵,可他们的声音十分放纵。

  姜双玲简直没眼看这一幕。

  幸亏小灰灰同志还不会说话,要不然三个崽一起在电风扇前犯蠢,那画面可真是……不画下来都对不起她的笔。

  姜双玲带了些凉菜去拜访隔壁的邻居,两家人挨得很近,也是个差不多的小院,姜双玲敲了门,院子的女主人是个梳着马尾的女人,看着年龄比她大了几岁,容貌生得不错,零星的碎发贴在脸颊边,皮肤白里透着一股子红润,给人一种干练又火辣的感觉。

  那女人见了她,格外爽朗好客,热情招呼道:“新搬来的吧?齐团长的爱人?我男人跟你男人熟,之前他们一块住了大半个月,训什么来着,上下铺……”

  “咦,是吗?”姜双玲愣了,她也没听齐珩说起过这件事。

  “是啊,我家的说过,说你家男人给他的印象太深了。”

  姜双玲:“……”

  说得真暧昧!!

  正好此时,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走了出来,长得浓眉大眼,鼻梁很高,浑身是一种粗犷风格,看起来三十来岁上下的样子,女人见了他就喊了声,“王学凯你说是不是啊?”

  “这位是隔壁搬来的小姜,齐团长的爱人,就那个齐珩。”

  姜双玲震惊:“!?”

  “什么?!?”那个名叫王学凯的男人同样震惊不已,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姜双玲。

  姜双玲震惊的是他们家隔壁又住着“老王”。

  王学凯则震惊齐珩那厮搬到了他家隔壁,这也就算了,他娶的爱人看起来温温柔柔漂漂亮亮的,也和他想象的不一样。

  “王团长你好。”

  “姜同志,幸会幸会。”王学凯一开口就是妥妥的北方口音,和他身旁的女人相差甚远,他的妻子则是地道的本地山城口音。

  “小姜啊,我男人姓王,我也姓王,王夏芝,咱们夫妻俩都姓王。”

  姜双玲心想他们家隔壁住了一窝老王啊。

  “妈!!我肚子饿!?”王家小房间门口,一个虎头虎脑的七岁男孩探出头来大喊了一声,这男孩跟王学凯长得有几分相像。

  “厨房柜子上有剩饭,你自己去摸着吃。”王夏芝回头喊了声,转过头又跟姜双玲道:“那是我儿子,王云生。”

  姜双玲表情古怪:“……是在多云的日子里生下来的吗?”

  “哎呦?!”王夏芝愣了下,“你怎么知道?很简单易懂吧,生这孩子的时候,那天白云特别多,我生他的时候一直想着外面的云,所以就给孩子娶了这名。”

  “其实我本来想给他叫王多云的,后来想想还是云生比较好啦。”

  姜双玲:“……确实,云生好。”

  叫王多云什么的,还不如叫……王多鱼?

  “嫂子,你认识王雪姝吗?”

  要不然为什么这姓王的逻辑这么相似,还是这个年代确实流行这么给孩子取名?

  但是起码眼前的王夏芝比王雪姝的逻辑更正常一点。

  王夏芝摇头:“不认识,她是谁?”

  “是我之前的一个邻居,听你们的名字相似,以为认识呢。”

  “不认识,她也是山城人啊?”

  “不是,可能是我误会了。”姜双玲讪讪一笑。

  “你男人齐珩?!”旁边高头大马的王学凯盯着姜双玲看了半天,还是觉得有些无法接受,他难以想象齐珩这男人娶妻的模样,就觉得古怪。

  “那你夏天待在他身边可舒服了。”冰块一样,能降温。

  姜双玲觉得眼前的王团长说话十分幽默啊,居然会开玩笑:“……并不。”

  那狗男人是个大火炉。

  姜双玲跟王夏芝聊了一会儿,知道她在山城的一个厂子里工作,干的是文书工作,事情少,当然工资也很少,是比较轻松的活,时间也比较自由。

  “山底下有个食品处,你要买点普通的东西可以去那,也不远,很快的,十来分钟……平日可以在院子里种点小菜……你想进城去啊?走,嫂子我带你一起进城去,刚好我也有点事情……”

  姜双玲点了下头,跟眼前的王夏芝约定好一起到山城里去逛逛,她初来乍到,怎么能不去城里逛一圈,跟着嫂子去探一探路,顺便买点必备品。

  “我回去准备下,等会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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