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樱桃糕
“不知贵人是怎么发现的?”年轻人竟坦然起来,嘴角甚至微微带一丝笑意。
“发现什么?发现你等作奸犯科、诱拐强掳民女,还是发现这地道密室?”
年轻人再笑一笑,“那贵人不妨再猜猜,那常小娘子被带去哪儿了?”
周祈待说什么,年轻人竟道:“左右也是死罪,贵人们爱用什么刑就用什么刑吧。”
不知是识破了周祈的诈供之术,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本朝惯例,公堂之外,都算私刑,又规定,官员不可妄动私刑,周祈固然可以不管三七二十揍他一顿板子,但若他死扛着,也没办法——又不能就此打死他。
还有后院那些……
刑讯逼供太费事,常小娘子已经被带走几个时辰了……
人在地下暗室时候长了,对时间就模糊了,阿芳说“昨晚”又说“几个时辰”,若果真是昨晚,晚间有宵禁,带着一个被束缚的女郎,那买主能去哪里?现在是午时,距离昨天白天怎么也不是几个时辰……
周祈盯着那姓江的年轻人:“常玉娘是今晨被带走的吧?”
年轻人看着周祈,“常玉娘是不是今晨被带走的,贵人可以猜一猜。”
周祈断定:“就是今晨。”审过那么些人,人在慌张或者说谎时才会这样重复对方的问话。
可即便是白天,因上元节私奔男女及这诱拐案,城门上早就被知会过了,那买主想带着一个被捆绑或者昏迷的女子出城,也是不易。
谢庸走过来,递给周祈一个册子,吩咐听用衙差:“我去春明门,其余诸人分开去各城门问今日头午出城的装丧葬纸扎的车。若有,先追过去,让城门的人去京兆府报信,再调人手。”
周祈看那册子,竟是这店里的账簿子。难道这种事他们也记账?
那账簿上最新一笔写的是今天,正是那位江郎的笔墨,上书美人灯一盏,扎纸若干、锡箔器若干……周祈的目光着意在“美人灯”三个字上停了一瞬,后面写着钱数八万,最后又写了“奚”字。
周祈明白谢庸为什么自带人去春明门了,“奚”这个字写在最后极可能是买主姓氏,这姓氏说生僻倒也不生僻,可也并不很常见,而出春明门十五里,有个奚家庄,那里是奚姓家族聚居之所。
“你腿脚受了伤,莫奔波了。”谢庸对周祈道,“带嫌犯、证物径回京兆府吧。”说着便要带罗启出门。
周祈却一把拉住他的袖子,谢庸看她。
周祈蹿往门外:“我就是腿折了,往城外救个把小娘子,也是手到擒来。”
陈小六赶忙也跑出去。
谢庸急步出去,周祈已经翻身上马,谢庸抿抿嘴,吩咐罗启也跟上她。
周祈领着两人打马往东奔去。
罗启心里有些高兴,阿郎还是知道心疼周将军的,只是周将军逞什么强啊。
“周将军,你腿脚受伤了,怎么还非得自己追啊?”罗启骑马赶上周祈。
“那矮胖子没找到,保不齐去送‘货’了,那似乎是个扎手的,又保不齐还有旁人,我怕你一个人对付起来难,你们谢少卿细皮嫩肉,不抗造,若磕了碰了的——我们亥支今年的腊赐估计就玩儿完了。”
罗启一颗心起起伏伏,五味陈杂,开始觉得,原来周将军也心疼我们阿郎啊,只是在小娘子心里,郎君们若显得太“弱”是不是不好?阿郎就是太端着,把你的本事亮出来给周将军瞧瞧啊。待听得“腊赐”一句,罗启的心吧唧落回了原处,哦,原来如此。
扭个脚这点事,若是没事的时候,能让周祈使唤兄弟们给端茶倒水剥果皮一个月的;有事的时候,便是不骑马,这几十里也能蹿个来回,周祈是真没把这点伤当回事。
时候不大,奔到春明门,问守门兵丁,果然大约在卯晨之交的时候,出去一辆拉着丧葬扎彩纸人纸马的车。
“押车的可有一个矮胖子?”
兵丁想了想:“好像一个随行骑马的是个矮胖子。”
周祈策马东奔。
听着马上飘来的“多谢,兄弟,改日喝酒”,守城兵丁相顾而笑,“周将军要是散漫起来,一步三晃;这急起来,能撵狼赶兔子。”春明门离着兴庆宫近,他们与周祈都相熟。
出了城,人少,正方便纵马疾奔,周祈骑的是一匹花大价钱买的塞外良驹,不大会工夫就甩开了陈小六和罗启一大截,两人在后面猛赶,却也只能远远地瞧着个人影儿。
到了奚家庄,在村口问了乡民,周祈又转弯儿向村北。
奚家坟地,两个奴仆样儿的看着坑里的常玉娘。
“这么美貌的小娘子,听说还念书识字,就这么埋了也着实可惜。”
“怎么,你还想干点什么?你若是要干,可快着点儿。一会吃完酒席,就该抬了棺木来出殡下葬了。”
另一个嗤笑:“我可不干这丧阴德的事。不过是可怜她罢了。我劝你也别,这种冤死的,保不齐化成厉鬼。”
“你没听那矮胖的先生在路上说的?他们都有符咒,这女子的魂魄被永远钉在这里,给主翁为奴为婢,再安稳不过了。”奴仆看一眼常玉娘,“罢了,将死之人,晦气,留给主翁自己吧。什么时辰了?过了午时了吧?那矮胖先生说过了午时就埋。”
“守着个活的,总比对着个死的要好些吧?再等等。”
“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怜香惜玉的……”
“怜个屁!埋,埋,省得来人看见。”
陪葬坑里,常玉娘闭上眼,泪从眼角流出。
土一锹一锹扔下,落在她身上。
突然,奴仆听到马蹄声,那马蹄声越来越近,两人对视一眼,不会是送葬的亲友提前来坟地了吧?可不能让外人看见。两人加紧埋土。
周祈纵马跳过一个封土堆,翻身下马,一鞭子挥向其中一个奴仆,把另一个也踹翻。
两人奴仆被打懵了,不知道怎么跑来一个凶神恶煞的女子。
周祈跳下陪葬坑,从土里扒常玉娘。
罗启、陈小六也赶过来,制住两个奴仆。
好在那土屯得还不算多,尚露着口鼻,周祈把常玉娘从土里扒出来,拍她的脸,试她鼻息:“常小娘子!玉娘!玉娘!”
常玉娘睁开眼。
周祈松口气:“真好,你还活着。”
常玉娘怔怔地看着周祈。
周祈给她解开绳索,“回去好好洗洗,吃饱饭,睡一觉,噩梦已经过去了。”
常玉娘不说话。
“玉娘?”周祈叫她,莫不是吓傻了吧?
常玉娘终于点点头,泪水也流出来。
周祈放下心来,有些事,总要交给时间来平复。可怜的小娘子,可能要用很多年的午夜噩梦,甚至更多的东西,来为年轻时那点少女绮思付账。然而青春年少的时候,谁没点想头儿呢?
周祈又有些自责,并有更深的恐惧。长安城百万人口,每年失踪的不知道有多少。女子走失,报官者不足十之四五,怕宣扬,怕闹大,怕丢面子。那些女子真的都是与情郎私奔了吗?而这长安城阴暗处,又潜伏了多少像张五、群贤凶肆店主这样的黑手恶徒没有揪出?
出了坟地,来到大路上。周祈用自己的披风裹住常玉娘,“你等等我,我去抓住那矮胖子,给你报仇。那买主也要抓了治罪。”
她还没来得及动身,就见大路上奔来一队人马,不是崔熠又是哪个?
看看周祈身后的女子,崔熠道:“我又没赶上?我不就今日晚到京兆府一会儿吗?”
周祈笑起来,“正好有个棘手的事,你来最合适!”当下把抓矮胖子和买主的事说了。又把那两个奴仆也交给他。
崔熠摆摆手:“这种事,瞧我的。”立刻带着人马朝村子奔去。可以想见那村子里正、族长见这位突然驾临,得是什么神情。
周祈却没空儿瞧热闹,要先把常玉娘送回去。
周祈带着常玉娘,不敢像来时那样跑了,等到了京兆府,已近酉时。
看见常玉娘,郑府尹露出欢欣的神情:“周将军做得好啊。”
谢庸也面露微笑,又看一眼她的脚。
被他这一看,周祈突然觉得脚不舒服起来,“嘶——”
谢庸皱眉,眼中略带薄责地看罗启和陈小六。
罗启和陈小六觉得自己简直太冤了,我们根本追不上!追不上好吗?
郑府尹则难得嘘寒问暖一回,听说是因为救人受得伤,又狠赞了周祈两句“勇武刚强”“一心为公”。
“马上就敲暮鼓了,谢少卿和周将军二位辛苦,崔少尹又不在,我们干脆明日再审。”又额外嘱咐周祈,“周将军回去好好休息,找个郎中瞧瞧。”
周祈觉得这几年一共加起来也没听郑府尹这么些好话,难得啊……
周祈和谢庸告辞出来,两人并辔而行。
“你是习武之人,自己便知道骨头有事没事。若只是扭着了,先冷敷,待红肿退下,再热敷。热敷的时候,可以轻轻揉一揉,莫用劲儿太大了。”谢庸嘱咐她。
原来谢少卿也可以这么温柔体贴……周祈看他,莫不是又戴了什么面具吧?
谢庸也看她。
周祈又正经了脸,点点头,不太自然地用右腿夹一下马腹,心里盘算着,如果这时候狮子大开口,让谢家唐伯给做点补益的吃食,能成吗?民间常说以形补形,吃点烧蹄髈,扒羊蹄,炖牛筋儿?
看她满脸犹豫纠结,谢庸问:“怎么了?”
周祈一狠心,也不找借口了:“我想吃你们家唐伯做得饭。”
谢庸看她,不说话。
周祈猜,苦肉计露馅儿了,烧蹄髈,扒羊蹄,炖牛筋儿不用想,已是飞了。罢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看她纠结中带着些失落,失落中又有一丝豁达,豁达里终带着三分纠结,脸颊上本没有笑靥,现在竟抿出靥窝来,谢庸扭过头去看旁处:“想吃什么?”
周祈:“?”
罗启恰捕捉到谢庸嘴角的一丝笑意,不由得在后面微不可见地撇撇嘴,阿郎要笑,还偷着笑……心里又有些高兴,或许……还是可能的?
陈小六则觉得自家老大简直太厉害了,这都能混上吃的?
第44章 审结此案
第二日, 罗启把饭送到兴庆宫的时候, 周祈正倚在榻上看书。
从前罗启去过干支卫亥支的廨房,这还是头一回来周祈的住处。靠墙一张大榻,与廨房的那张看起来一模一样,约莫都是官中一块配的。榻上放小案,案上除了笔墨纸砚,还有一个茶盏,一小堆松子儿皮——这是早起已经先吃了一波了?
大榻对面是书架子, 也与干支卫廨房的一样,上面里出外进地放了不少书卷。罗启有些眼馋,全东西市能找到的好看传奇, 都在这上面了吧?一定要借几卷回去看看。
另外角上有个窄窄的高柜,不知道里面放的什么。
这屋里能看出两分女儿气的, 大概就是榻上铺的褥子和扔着的几个隐囊了,都是华丽的蜀锦, 比松花绿还要绿一些的颜色, 上面织了浅绿的纹缕,让罗启想起夏天树荫下的潭水。用这么华丽的料子做坐褥隐囊,周将军还真是豪奢!但看到她脚上马上就要顶破的白布袜时,罗启又收回了这句话。
其实,罗启是有点懂小周将军的,她也不是豪奢,也不是什么的,就是不过日子, 不会过,也没想会过,跟个江湖豪侠似的,吃饱一醉,躺倒就睡,有钱就花,花完拉倒,出门一个小包袱都嫌多……
于周祈不过日子这种事,罗启觉得不算什么,甚至有些“这正好”的感觉——我们家阿郎会过日子啊。
阿郎去哪里都有本事把日子过得好好的,宅里有花、有竹、有猫、有鱼,闲了烹茶、弹琴、看书、下棋,来京里时错过宿头住在山神庙,阿郎都不嫌麻烦地支锅烧水亲自给大伙煮了腊肉菜粥吃。
这俩人啊,就是天生一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