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手丁子
李秀才一路走着一路用余光偷瞄明芙, 方才他只是粗粗看了明芙一眼,便觉得惊艳不已。
如今靠近细看, 身边美人这张沉鱼落雁的脸蛋,竟挑不出一丝瑕疵,细颈精致白皙, 身形匀称,令人心驰神往。
李秀才不禁想,若是身边美人能成为他的妻, 那滋味简直赛过神仙。若是美人再能为他生下一儿半女,那便再好不过了。
他的孩儿若是像他,那必定才高八斗,若是像美人, 那必定长得极俊。
想着想着,李秀才笑出了声。
明芙疑惑地朝李秀才瞥了一眼。
李秀才立马收起笑容,咳了几声清了清嗓子,对明芙道:“在下姓李,名肖仁,字苟之。不知姑娘芳名?”
不远处的沈纵看着李秀才冷笑,果然是人如其名,姓李,名小人,字狗子。
听见李秀才问话,明芙在自己手掌比划着回道:“我姓明,日月明。单名一个芙字,芙蓉的芙。”
李秀才看着明芙细嫩的手指在白皙的手掌上比划的可爱模样,心里软得稀巴烂:“哦,阿芙姑娘!”
沈纵捏着拳头忍无可忍,这狗子居然就“阿芙姑娘”的叫上了,阿芙的名字是他配叫的吗?
李秀才心想,张三娘这回总算给他介绍了个好姑娘。只是如此佳人定有许多人眼馋,怎么到如今还是未嫁?
李秀才问道:“姑娘独身一人在外,你家里人怕是会担心你。”
明芙低头,眼中划过一丝悲伤,淡淡回道:“父母亲长皆已过世。”
李秀才闻言脸上表情一僵,自觉说错了话,赶忙道:“抱歉,是我不好,竟勾起阿芙姑娘的伤心事。”
“没关系。”明芙回道。
李秀才松了口气,又在心里盘算,明芙无父无母这也省事,娶她连聘礼都省了,还不会有烦人的岳母。简直妙极!
李秀才带着暗示道:“芙姑娘一个人过日子太冷清,我觉着你是时候该找个贴心之人陪你渡日了。”
贴心之人?
明芙抿了抿唇瓣,脑中闪过沈纵的身影,道:“有。”
有?
意思是说美人已经心有所属了?
李秀才心里却开始暗暗比较起来。他自认为这越州城里论家境,论才学,论长相,各方面综合来看,他的条件也算上乘了,能比得过他的实在不多。他心中钝痛,酸道:“是吗?不知是谁那么好福气能得姑娘青眼?”
明芙想着沈纵,淡淡回了句:“和离了。”
哦,和离了。那太好了!李秀才心中又重新燃起了希望。虽说美人曾是他人之妻,但看美人的身形像是未曾生育过。只要没有拖油瓶,嫁过人也无妨。
且嫁过人的女子,不像黄花闺女那般保守,反而别有风情。
李秀才偷偷瞥向明芙,见此刻两人中间隔着颇远一段距离,心下算计着怎么和明芙拉近距离。
正巧前面有人牵着匹马过来,李秀才灵机一动,想到自己可以借口提醒明芙不要被马冲撞了,顺手“扶”她一把。
于是李秀才出声道:“阿芙姑娘小心,前面有匹马,街上人多,小心别撞着了。”
说完,“好心”伸手想去拉明芙,明芙直接避开了他,李秀才没得逞,不远处还飞来一粒小石子,直直砸在李秀才手上。
李秀才的手被砸了,“哎呦哎呦”疼地直叫。怎么会突然飞来一颗小石子?这该死的小石子竟敢坏他好事!
小石子当然是沈纵砸的,砸完沈纵便开始后悔。后悔自己怎么不用大点的石子砸,砸烂这个李狗子的臭手。
李秀才接近明芙失败,并不气馁,正要再找机会接近明芙,前方忽然冲出几个骑着马举着刀的壮汉。
那几个壮汉骑着马可不像方才前面那匹温顺的马,马蹄与地面接触发出噔噔响声,疾奔时扬起阵阵尘土,凶悍非常。
只见那几个壮汉架着马在大街上疾驰,街上的摊子被撞得东倒西歪,跌倒在地上的百姓叫苦不迭。
眼看着那几个举刀壮汉朝着自己奔来,李秀才心一惊赶忙撒腿跑到一边躲了起来。
没过多久,马蹄声渐远,李秀才慌张的心绪才慢慢平复下来。
等心绪平复下来,李秀才忽然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方才他一着急便管自己躲起来了,那明芙呢?
李秀才立刻四处张望寻找明芙,很快在附近的水果旁找到了明芙。
她正被一男子紧紧护在怀里。护着她的那个男子,手上被撞得破了皮,背上的衣衫全被地上的石子划烂了。
方才明芙与李秀才两人站在路中间,那几个举刀壮汉骑着马不管不顾冲上前来。
那几匹马跑得飞快,明芙根本来不及躲,眼看着那几匹马就要撞上她。
千钧一发之际,有人从背后将她拽住,她就这样直直跌进了那人怀里。那人将她死死护在怀里,怀里熟悉的味道让人莫名想依靠,明芙伸手紧紧抱住他。
沈纵的声音从明芙头顶传来,他温柔地安抚她道:“没事了。”
没事了三个字让人无比安心。
明芙从沈纵怀里抬起头来,一双眼睛起了雾,她小声问:“疼吗?”
“不疼。”沈纵答道。
明芙咬着唇,低声问沈纵:“你为什么还跟着我?”
“舍不得走。”沈纵摸着明芙的软发笑了声。
明芙的心乱了,眼里的泪水因为沈纵说的“舍不得走”四个字而决堤。
李秀才见状跑了过来,指着沈纵道:“你、你是谁?光天化日之下怎可对女子搂搂抱抱?有辱斯文。”
怎么忽然出现了个小白脸?李秀才忽然明白了,方才砸他那石子,恐怕就是这小白脸搞的鬼。
“我是她夫君。”沈纵脱口而出,后知后觉看了明芙一眼,见明芙脸色似乎不太好看,怕明芙生气,讷讷地加了句,“从前的。”
“哦,原来你就是芙姑娘已经和离了的夫君。”李秀才闻言笑道,还刻意咬重了“已经和离了”五个字。
沈纵没再理李秀才,只对明芙道:“前两个月朝廷出兵剿匪,灭了那群为祸越州多年的匪寇。只是这群匪寇盘踞越州多年,且生性狡猾。朝廷虽将他们老巢端了,但仍有少数悍匪在逃,方才那几个便是逃窜在外的匪寇。朝廷已加派兵马追捕他们,只是这些日子城里不怎么太平。你一个人尽量不要上街。找房子的事,我会替你安排,你暂且先回小渔村。”
明芙看向沈纵:“你……”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沈纵闭了闭眼,叹道,“等匪寇的事解决了,你在这安顿好了,我就回京。”
明芙鼓着脸,她哪里是想问这个,她是想问他有没有伤到哪里。
匪寇当街纵马伤人之后,李秀才带明芙看房子一事便不了了之。
沈纵一路跟着明芙,直到明芙平安回到小渔村张三娘家。
沈纵站得远远的,向明芙道别:“我有些事要办,要暂时离开你几个时辰,你好好照顾自己。”
明芙红着脸噔噔噔地跑进了屋里。
沈纵等明芙进了屋,转身离去。
明芙悄悄打开窗子,伸着小脑袋,看着沈纵的身影慢慢走远,心跳扑通扑通的。
*
沈纵离开小渔村,便吩咐自己的手下,让其加派人手捉拿逃窜在外的匪寇。
早前朝廷虽派兵剿了那群匪寇的老窝,然而那群匪寇的头子“张大刀”仍然流窜在外。
这个张大刀也算是个“传奇人物”。当年护国侯带兵剿匪,有个匪寇头目死里逃生,这个匪寇头目便是张大山。张大山死里逃生,蛰伏几年后,重出江湖,占山为王,自称“勇义会”。
这次朝廷再次出兵剿匪,明明制定了周全的计划定能擒住他,谁知还是让这张大山跑了。
贼头不死隐患重重。无论是为了越州百姓还是为了明芙,都应尽快解决此事。
想到张大刀,沈纵脸色沉了沉,在心中将此事来来回回盘算了几遍,提笔写下一封密函,唤来了他的心腹手下,交代其将这封密函送去京城给沈煜。
*
夜深,明芙躺在床上睁着眼。
“咚咚”有人敲了敲明芙房间的窗子。明芙起身穿上鞋子,噔噔地走到窗前打开窗子。
沈纵捧着碗酸枣出现在窗外。
明芙微愣:“你怎么来了?”
沈纵把酸枣递给明芙:“你这几日总是吐,我给你带了止吐的酸枣。”
明芙抬头看着沈纵,沈纵对她的事了如指掌,怕是一直在暗中看着她。
“谢谢你的酸枣。”明芙接过酸枣,转过身,“好晚了,我要睡了,你快些回去吧。”
沈纵温声道:“嗯,早些休息。”
“砰”地一声,明芙把窗子关上。
明芙关上窗,抓起酸枣咬了一口,酸涩在心间蔓延。想起白天沈纵护着自己的样子,明芙忽然放下酸枣,冲到窗前打开窗子。
果然沈纵没离开,一直守在窗外。
沈纵愣了愣,看向明芙:“怎么了,阿芙?”
明芙咬着唇小声问:“你怎么还不走?”
“你在这,我不走。”沈纵回道。
明芙稍稍放大声音,眼睛微微发红:“你是粘人精吗?怎么赶也赶不走!”
沈纵:“很粘。”
明芙微微抬头对上沈纵的眼睛,想起成亲三年沈纵每日埋头公务,从来没注意到送到他书房的点心是她做的,他的寝衣是她缝的,外出时行李里放的小香包是她塞的。
明芙的眼里满是委屈:“成亲三年你都不粘,和离了你就粘了?”
沈纵默了许久,什么都没解释,只说了句:“我不好。”
“大混蛋!”明芙红着眼,伸出拳头砸了砸沈纵的肩头。
沈纵吃痛“嘶”了声。
明芙鼓起腮帮子,瘪着嘴道:“我都还没有用力气呢!有那么疼嘛?”
沈纵这个大混蛋一定是想装可怜博同情。这招他用过好多次了,这次她才不要上当。
谁知沈纵只淡笑了声,道:“不疼。”
他高兴还来不及呢,今日明芙对着他的时候,脸上表情再也不是平淡疏离的了,她会朝他发脾气了。
明芙愣了愣,忽然想到了些什么,看着沈纵手上的擦伤,皱着眉问:“白日你护我的时候,身子撞到了肩背,是不是伤得很重?”
沈纵:“没。”
沈纵没事的时候拼命装样子博同情,真出了事却瞒着不肯告诉她。明芙有些生气,直直盯着沈纵:“我不信,你解开衣服给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