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日记 第291章

  疯子垂下头去,啃着手指认真思考,想到了孙婆婆,但是孙婆婆的儿子已经回来了,她成了外人,想到了善良聪慧的丁南乡,但是绝不愿再牵连挚爱……

  她思考的漫长时间里,展昭悄悄把手握上去,使两口子五指互相交叉,紧攥成锁。

  试探着靠近,肩膀挨着肩膀,将距离彻底消除。

  探身去,吻了吻狼藉的面颊,蜻蜓点水,观察她的反应,绛红色的官僚袍服之下,浑身肌肉紧绷,防止被打。

  “你真动人,每一刻都在杀我。”

  “……”

  她皱起了眉头,疑惑地盯着男人,无法理解他奇怪的脑回路。

  “不回去也好,为夫在此守着你。”

  仰躺在丘陵的草地上,侧身,将人往胸膛里带了带,按了按,温暖地搂好。

  “王朝的儿子长到三岁了,前段时日市集,他们一家三口逛街,孩子骑在父亲的脖子上观察周遭景致,父亲一只手扶着孩子,另一只牵着高高兴兴的妻子。”

  “展某想要的,仅此而已。”

  轻轻叹息。

  “那样不好么?”

  “你为什么……永远不肯把自己给我呢。”

  她置若罔闻地大睁着眼睛,痴痴地盯着苍穹。

  月夜幽蓝,风吹云移,星河浩瀚。

  几百万年前的原始人类,几千年后的未来人类,今朝此时的人类,纷纷仰起了头,深深地凝望。

  深陷泥泞,伸出伤痕累累的手,向高高的虚空中抓。

  十指交叉桎梏在一起的,连带着古代官僚的手臂也带了起来。

  “别闹了。”男人疲倦地哄,“乖,听话话。”用力按下。

  “……”

  她想要触碰天上的明月。

  徐明文不喜欢被桎梏着的感受,她难受地皱紧眉头,用力地甩了甩。

  没甩掉。

  攥得越发紧了,跟戴了副小型刑具似的,手指夹得生疼生疼。

  耐性耗尽,恼火渐起。世俗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丈夫,紧攥着她的手,坐了起来,指了指东边黑黢黢的隐蔽断坡。

  “如果不是……”

  展昭漆黑的眼珠子盯着她,阴测测地道,“我真想把你拖到那里做了,疼了你就知道怕了,怕了你就老实了。”

  “………………”

  这种恶狠狠,恨不得吃了她的肉、喝了她的血的厌憎表情,他以前从未露出来。

  大约是凭借照顾失心疯病人多年的经验,判断她此刻的思维很混沌,不会留下任何记忆。

  疯掉的武状元缓慢地眨了眨眼。

  展昭胸口猛然一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她攻击了他身上数道大穴,指如疾风,快如闪电。刚抬臂防御,便被抓着手腕拧到了后背。

  公衙精锐押解犯人的粗暴方式,拖着扔进了那处隐蔽的黑黢黢里。

  沙哑。

  “脱衣服。”

  “……什么?”

  “脱!”

  男人往外冲。

  被疯子一脚踹中腹部,重重地跌倒了回去。

  喉头血腥上涌,狼狈地溢出唇角,捂着剧痛伛偻的腹部后撤。

  “你不能这么对我!”他害怕地朝她怒吼,含着兢惧的泪意,“我是个男人!我是你的丈夫!”

  疯子把男人逼到退无可退,后背抵在了草木扎人的坡壁上。

  按着,暴烈地虐待毒打。

  闷闷的哀鸣声中,一面毒打,一面撕扯衣物强暴。

  “疼了你就知道怕了!……”

  “怕了你就知道老实了!……”

  她一定要好起来。

  她一定要深切地爱自己。

  她一定要一次、两次、三次、十次、百次、千万次,救自己于水火。

  因为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在拉着她向下堕落、消亡。

第577章

  照旧,仍是应酬。

  照旧,少不了香醇的美酒、精致的珍馐、年轻美丽且技术好且情商高的肉体、曼妙的歌声与舞蹈。

  在老百姓看来,深恶痛绝,象征着腐败的官僚/官吏/官商/吏商/商商应酬,其实质不过是聚会而已。

  聚会的内容通常涵盖了四项:

  一、分配利益,或者,分赃。

  二、分工,分配合作中的各人职能,所负责的处理工作。

  三、共同犯罪,互留把柄,确保互不背叛,互相维护,以建立并加强信任。

  四、享受美食资源、性资源、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资源,通过一起做快乐的事,促进利益团结与感情团结。

  这次更多了件内容,交接权力。

  为我办的庆功宴,亦是我离开去往兵部之前,交出权力、交接好下头全部事务的宴会。

  春暖花开的时节,盛大的春闱放榜,无数苦读几十年的书生、苦练几十年的武生,名落孙山,悲郁痛极。千军万马争抢着过独木桥,竞争何其残酷,万分之一者,鲤鱼跃龙门,金榜题名。

  科举文举,文状元李景阳,文榜眼刘察,文探花魏肃,另有新科进士数十名。

  科举武举,武状元徐明文,武榜眼,当时击败了考官孟大人,然后又败在了展昭巨阙剑下的司马鸿泰,武探花卫修能,另有新科进士数十名。

  大家都有光明的前程。

  昭告天下的圣谕里宣:朕的武曲星,右迁兵部卫戍司,封四品骁郎将,赏黄金百两,绸缎百匹,东海粉珍珠两斛。

  用重赏立此榜样,以吸引全天下的能人智士,呕心沥血学成文武艺,积极踊跃投入朝廷,效忠与帝王家。

  奴仆将我在开封府办公处的个人物品,全部收拾装箱,拉车搬到了京畿兵部衙门。离开之前,经过长久的深思熟虑,我最终决定把权力交给杜鹰,扶持杜鹰成为新的大捕头。

  蒙厉悔最最急赤白脸想要,但憨子他不行。由于其曾经服役于边关乱世的军旅经历,他武功确实是所有捕快捕头中最强的。

  可狼王,能打就行么?

  不,既能给大家搞肉分肉吃,又能打,才可以做好狼王。否则徒有向下恐吓镇压的暴力,迟早爆发叛乱,被其它狼联合起来撕咬下来,甚至咬死吃了。

  哦不好意思,表述错误了,我们不是狼群,我们是牧羊犬群。

  章平读书最多,智力比较高,精于分析、权衡,可他太仁弱了,连牢狱里的刑讯逼供都能使他抑郁。

  仁不当政,善不掌兵。

  杜鹰、马泽云、丁刚,这仨战友。

  其中鹰子作为我的搭档,耳濡目染,他是这三人中最黑的那个。黑,而且狠辣,审时度势,聪明。

  但又缄默地坚持着某些道德底线,不至于堕落向恶的深渊。如果突破他的道德底线了,他会变着法地消极怠工,乃至于早就留好了退路,脱下制服,退出公门,回家经商。

  基层治安民生,掌握在这种管理者手里是最中庸的。

  泽云、刚子、苏烈风、熊霸……他们的道德则是动态浮动的,取决于头狼的善恶。上行下效,带着他们的人是什么样的,他们就迅速变成什么样的。

  我不怪他们,绝大多数活人都如此,没有非常坚定的主见,浑浑噩噩,被外界压力驱使、推搡着走,那样仿佛活得更容易,避免了被群体排斥、攻伐。

  长期深入的思考是件痛苦的事,真正的意志力是需要千刀万剐,凌迟出来的。绝大多数普通人挤入公门,只是想抱着个铁饭碗,物质生活更幸福些而已。

  “恭贺徐大人,青云直上,鹏程万里——”

  一轮一轮地敬酒,每个下属走到面前都是一杯干,仰头喝得干干净净,满面醺红。

  给我敬完酒后,又给鹰子敬酒。

  “贺喜大捕头——”

  我醉醺醺地倚靠在绵软的紫檀罗汉榻里,搂着蓝颜绝色的崔恨美,小宠物极尽温柔小意,种种悉心伺候。时不时地在耳窝里吹着热气,诉说着种种动听的情话。

  视线穿过迷乱的莺歌燕舞、衣香鬓影,记忆仿佛回马灯般倒流,恍惚地回到了原点。曾以为彻底遗忘了的过去,在某一秒钟,毫无预兆地变得非常清晰,心魂都跟着颤动。

  现代那个戴着眼镜、文弱单纯的小丫头片子。

  走过了多少曲折的道路,什么时候,滴酒不沾的温室花朵,变成了千杯不倒的面目全非。

  相比较于,此刻脚踏着实地,触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皆清晰无比,所谓现代,才是场短暂缥缈的幻梦。

  “安乐侯寿诞马上到了,”我跟蒙厉悔、苏烈风、孙耀祖那帮子,退役转职的老兵承诺,“你们托付我的事,我不保证一定成功,但绝对尽力去试试。”

  通过安乐侯向庞统举报,东北第七、九兵团贪污,喝兵血的腐败现象。

第578章

  老皇帝新宠,圣眷正浓的朝堂新贵,应酬一场接着又一场,有些能推掉,有些得罪不起的,只能去喝。

  我的身体感到很不舒服,每天早上都是宿醉醒来的,头痛欲裂,口干舌燥,隐隐胃疼。这样长期下去,迟早喝成肝炎,或胰腺炎,最轻也是胃穿孔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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