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日上楼
他微微蹙起的眉都让人心动,“其实我不太懂,”他顿了顿, “大家对爱的定义是什么。”
他摊手。
没人搭话。
这帮人都爱玩,平时胡天黑地的,在床上更是将那爱字当廉价的大头菜送,上一秒可以对这个妹妹说爱, 下一秒就可以对那个妹妹说情,但猛然间要当着大家伙的面说清楚爱是个什么,就有些扭捏起来。
爱,爱是什么呢。
但肯定不是现在这样。
长桌这边静悄悄的。
远处不知道谁说了件可乐的事, 有人大声笑了起来。
沈双开口了。
“爱的话……”她声音像浸在回忆里, 很轻, “是看到好看的东西就会想请他一起看,吃到好吃的东西, 就会想也带他来尝一尝,去不同的城市, 会想他是不是来过,听到好玩的事也想讲给他听……逛街时会想到他, 吃饭时会想到他, 你以为你忘了,可一回头,又想起了他……”
“他就扎根在你的生命里,你一回头, 发现,啊,全是他。”
她语声很淡,仿佛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所有人都不禁陷入了寂静。
眼前的红裙女孩,她像从光彩炫目的电视上下来,背靠白漆长椅,姿态好看,脸上带笑,可不知为什么,竟让人觉得忧伤,很想上去抱一抱她,告诉她,一切没什么大不了。
翟墨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他忍不住酸溜溜地想,两只一定曾经很爱她口中的那个男人。
倒是方鸣之,他眯起眼看了会沈双,过了会,才似想起什么,自己给自己倒了杯酒:
“老咯,不懂你们年轻人的情情爱爱咯。”
翟墨“呸”了他一声:“你以前不也对那姓兰的这样?一天没见,就黏糊得要命,都快成橡皮糖了。”
方鸣之也不跟这小傻·逼计较。
毕竟,他连身边女人到底喜欢谁都看不出来,只将酒杯朝季远举了举:
“远子,你说,是不是,咱们都老了?”
季远一笑:
“方哥,我可不老。”
“是是是,你年轻。”
方鸣之悻悻地喝了杯酒。
那边胖子拍拍手:
“远了,扯远了啊。说一千道一万,远哥,你问题还没回答呢。”
季远笑,手指把玩着酒杯。
“如果按照沈小姐的定义来说的话,”他看了沈双一眼,“那恐怕是不爱的。”
沈双发现,自己并不怎么难过。
胸腔里那颗心脏该怎么跳还怎么跳,既没有增速一点,也没有缓速一点。
她还借着酒杯照了下镜子。
很好,嘴角翘起的弧度也很完美,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
不够热情,但也不生疏。
和之前一点区别都没有。
沈双垂下眼睛。
方鸣之在对面看着,女孩的睫毛低低垂了下来,在眼睑下留下一片密密的影子,光落到她光洁的皮肤上,竟给旁观者一种脆弱的错觉。突然间,他想起自己所看过的为数不多的书里面的一个词:
一触即失。
琉璃易碎。
彩云难追。
方鸣之胸腔里那颗怜香惜玉的心突然起了来,“哈哈”打了个圆场,心里骂“季远这狗东西吃干抹净不干人事”,嘴上道:“轮到我回答了,是吧?”
“是,到你了,远哥!”
方鸣之一边心里骂一个“马大哈”,一个“傻姑娘”,笑着道:
“不爱。”
“你爷爷我啊是夜夜做新郎,快活得不得了,爱这种东西……”
他用了个“嘁”字。
“滚你的蛋,你谁爷爷呢!”
翟墨骂道。
“谁应就是谁爷爷。”方鸣之头都不带抬的,还看向季远,“远子,你说,是不是?”
季远也笑:
“是。”
把翟墨给气的。
唯有小丁香不服气地道:
“就算不像沈姐姐说的那种,喜欢总是有的吧?”
到底年轻,即使迷陷在季远的魅力里,也还是忍不住反驳。
“喜欢?”方鸣之笑,“等你谈过几次恋爱,就会知道,这世道啊,连喜欢也是种奢侈。”
小丁香才不看这个一看就走肾不走心的渣男,甚至打定主意回去要说服闺蜜远离此人,她转向季远:“季总谈过那么多次恋爱,难道连初恋也不喜欢吗?”
初恋,多么美的一个词。
它代表着第一次心动,第一次情牵。
它往往与青春有关,与纯粹和热血有关。
小丁香不信,季远是那样心硬的一个人。
季远看着她笑,漂亮的眼睛弯成一个弯弯的弧度:
“陈小姐,这个问题,等你抽中我再回答,如何?”
男人的笑是那样让人心折,当那双眼睛凝视着你时,仿佛你就是他整个世界。
小丁香一下就忘了自己之前的问话。
方鸣之在旁边叹气。
突然间,他想起一件事。
“啊,远子,我想起来了,你初恋……啊,对,江城,墨水那时候说过,你初恋是在江城,一个胖妞,对不对?”
“胖妞?”杠精还没听说过这一茬,“不会吧?有多胖?”
翟墨也笑,他双手张开,比了老大一个圈:
"这么……胖。”
“这么胖?”杠精不信,“不可能吧?”
那都两个人大了。
翟墨看他不信,找翟伊求证:
“啊,伊伊,你还记不记得?是不是特别胖?远哥那时候比现在瘦,还高,整一玉树临风校草,那姑娘站他旁边跟个球似的,特不搭。”
翟伊瞪他一眼:“哥,虽然我也不喜欢她,但你要不要这么夸张?……哪有你说那么胖。”
“远哥,你来说。”
翟墨朝季远努努下巴。
沈双只觉得,这一刻的翟墨又不可爱了。
那么可恨。
她看向季远,只觉得自己又像被拉回那个燥动的夏季,风拂到脸上是热的,是辣的。
心一点点牵了起来。
像浸在时光聚合成的水里,酸的,甜的,热的,冷的……
季远低头,睫毛长长地耷拉下来,过了会抬头,睫毛下那双眼睛透着无辜。
他说:
“我不记得了。”
我、不、记、得、了。
他说。
耳边的声音变得像恼人的苍蝇。
嗡嗡嗡,嗡嗡嗡。
“……怎么会不记得?远哥,我记得那是你第一次谈恋爱吧?初恋!怎么会不记得?!”
“说吧,你是不是无聊逗人家玩的?你季远,季大公子,多骄傲的人!从小是不好看的东西不看,不好吃的东西不吃,车要最好,人要最好,连衣服都要配好色才出门的人,会看上一个胖姑娘?那恐怕是连看一眼都嫌埋汰……”
连看一眼都埋汰……
看一眼都埋汰……
所以,才从来不记得,是吗。
沈双的指甲一下刺进肉里。
旁边有人“啊”了声,她转过头,发现小丁香正惊讶地指着她。
“怎么了?”
她愣愣地问。
“沈姐姐,你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