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本色 第140章

作者:豆子禹 标签: 励志人生 悬疑推理 爽文 年代文 现代言情

  刚刚稍稍落后的两个男人几乎同时骑到她身侧,一左一右地问候:“没事吧。”

  “没事。好像要下大雨了。”孟思期望了望夜色里天空里被闪电照亮后的黑色阴影。

  “那赶紧回去,思期,路鹤,咱们来个比赛吧。”沈巷鸣提议。

  “好啊。”孟思期响应。

  她撇头看了一眼路鹤,夜色中没有看清什么,她用力踩脚蹬,加快速度骑行。

  沈巷鸣也紧追上来,孟思期的眼前闪现蒙蒙细雨,点点滴滴打在她的脸上,湿津津的,但是她始终都是第一名。实际上如果沈巷鸣加快速度,很快就能越过她,他好像有意在跟着她。

  她没有听到路鹤的踏车声,也许远远被甩在了身后。

  很快她望见了天珑小区的灯火,她的力气变得小了,速度变缓,而沈巷鸣总是如影相随,就好像控制了车速。

  就在这时,她身侧一阵劲风划过,吹起她的鬓发,一个黑影骑着自行车向前冲去,那是惊人的速度,随着新的闪电亮起,他像一把裹着白光的利剑刺向黑暗深处。

  孟思期没有了解路鹤真正的性格,她一直以为他是冷静甚至有些冷冰的,其实路鹤的内心也许很热烈。

  她和沈巷鸣骑到小区门口,路鹤已经下了车,站在细雨中望着他们,他显得很孤独,在小区灯火的照映下,脸上布满了斑斑点点、晶莹剔透的雨滴。

  “路鹤你就是玩不起,你还真当比赛了。”沈巷鸣下车时抱怨他,“在大学的时候,你就是这样,永远都要第一名,你要强的方式得改改,你不能永远都是这样……”

  这时候的路鹤,站在雨中显得很无助,孟思期觉得他很孤独,她不明白沈巷鸣为什么还要责备他,比赛就是有输赢,也许沈巷鸣觉得女孩子应该被照顾,所以他表现得像个谦谦君子。当然也有可能他们在大学时就有些小小的恩怨,她不太好置评。

  “思期,没事吧。雨大了,赶紧回去吧。”沈巷鸣转而温柔地对她说。

  回宿舍的路上,雨开始变大,大家抓紧速度,终于跑进了楼梯口,孟思期捋了捋湿湿的头发,沈巷鸣也在抹头发和脸颊,对她说:“回去赶紧擦一擦,洗个热水澡,忙好了下来吃饭。”

  孟思期点了点头,她发现路鹤没有任何动作,他像是望着雨幕陷入了沉思,又像是小孩子受了委屈那般样子。

  “路鹤,发什么呆啊。”沈巷鸣上楼前发现有人没动又催了一声。

  “路队,记得回去擦一擦,别感冒了。”孟思期唤了他一声,路鹤这才回过头来,其实他脸上没有任何情绪,但孟思期觉得他很孤独,他像是不喜欢雨,但又想从雨中探索出什么。

第140章 [VIP] 极恶白魇(16)

  在路鹤的目光中, 沈巷鸣将孟思期送到了五楼,还千叮万嘱她洗完澡就下来吃饭。

  孟思期进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窗户那收衣服, 她知道衣服已经淋湿了, 外面风大,担心被吹跑。

  她将被风刮紧的窗门向外推开,伸出收衣杆勾衣服。

  “思期, 这件小背心是不是你的?”楼下的窗户传来沈巷鸣的声音,他嗓门大, 估计整栋楼都能听见。

  孟思期通常不会将内衣挂出去晒, 但小背心, 实际上是一件汗衫,也算是贴身衣物, 她顿时有些面红耳臊, 没有回话。

  在沈巷鸣又伸出脑袋问了一句后,孟思期不得已回了一声:“对, 我一会下来拿。”

  “好,我先给你收着。”

  这片楼比较老, 窗户隔音不好, 她猜想三楼的路鹤也听得清清楚楚,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事儿, 她推门下楼, 敲了沈巷鸣的屋门,沈巷鸣见她这么快下来,又嘱咐了几句, 叫她快去洗澡,不然都感冒了。

  孟思期回去烧了热水, 洗完澡换了衣服,穿了件白衬衫,吹干头发,又套了外套,换上运动鞋,确定比较正式后,她准备下楼,她刚才还洗了一半衣服,就差清水,时间已经过去近四十分钟,她料想沈巷鸣那边已经差不多,也不好让他亲自上来叫她。

  她觉得路鹤应该已经过去了,他是很守时的人。敲了402的门后,露出了沈巷鸣的笑脸,他将她迎进屋关上门后,在灯光下看了她一眼,笑着说:“思期,你这长相要放到当年我们警校啊,绝对追你的男孩子排到对面科大校区。”

  他的夸赞令孟思期感觉不好意思,因为她知道当年在警校,沈巷鸣疯狂追求过梁燃,梁燃应该很漂亮,要不然不会在警校传出那么多“佳话”。

  这让孟思期意识到,赵雷霆说的那句话可能是真的,沈巷鸣这次来市局可能带着挑对象的目的。

  孟思期笑着回了声“谢谢沈队夸奖”,又问:“路鹤在厨房吗?”

  孟思期进屋第一时间是确认路鹤在不在,这间屋子结构和她的一模一样,客厅很小,一眼望穿,厨房传来滋滋啦啦的声音,她猜想路鹤在厨房给他打下手。

  “哎,他还没上来呢,刚打电话下去,有点事忙。”

  沈巷鸣围着围裙,和平时不一样,显得像一个长辈,面色很和气,即便看着他说话时眼神也是很平淡的,和平时的自大不一样。

  孟思期就知道路鹤这会回来也没闲着,肯定还在整理案子的事情,应该是想掐着饭点上来吃饭。

  “思期,桌上水瓶杯子,你自便,我还有两个菜。”沈巷鸣说罢朝厨房走去。

  “好的沈队。”

  沈巷鸣一边走入厨房一边大声回:“在家里不要叫沈队,叫鸣哥,队里都叫我鸣哥。”

  孟思期抿唇微笑没回应,坐在四方桌上,给自己倒了杯热水。

  刚刚抿了一口,窗外电闪雷鸣,看来这场中雨要变成暴雨了,窗玻璃已经被打得噼噼啪啪地响。

  不一会,沈巷鸣将第一盘菜端了上来,是一盘肉末茄子,香味扑鼻,孟思期忙起身说:“鸣哥,我来帮你吧。”

  “坐好,思期,你是客人。”沈巷鸣用抹布抹了抹她桌前的水珠,“你负责吃就行。”

  沈巷鸣将菜上齐,五菜一汤,孟思期说:“那我下去叫声路鹤。”

  “思期,你先吃,我去叫。”沈巷鸣一边拿开围裙一边说,“不用说,他肯定在忙案子的事,他这人经常废寝忘食。”

  他将围裙搭在椅背上,打开门稍稍掩了下,走下楼,望了眼302的门,又转过身朝空荡的楼梯喊道:“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孟思期在屋里清楚听到沈巷鸣的大嗓音,“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不一会,沈巷鸣回了屋,摇了摇头,“路鹤这小子,说局里有急事,得回去一趟,思期,我们先吃吧,待会我给他留一份。”

  孟思期有些犹豫,其实如果路鹤不来吃这顿饭,她也断然不会来的,但是现在就坐在桌上,她连筷子都拿了起来,要是毫无理由地放下,这以后恐怕关系都闹僵了。

  不过,她今天确实要和沈巷鸣说清不去省厅的事情。而且还有一件事,她正想借助这个机会了解下路鹤的过去,路鹤的身上有许多她不知道的地方,他毕业后为什么离开家,来到偏僻的今阳市,他又如何安心在这奋斗了整个青春,不愿调到省厅。

  *

  “思期,这件小背心是不是你的?”

  “对,我一会下来拿。”

  “好,我先给你收着。”

  雨水飞入窗户,路鹤关窗时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握了握拳,窗户顿时松了手,随着风啪啪地作响,雨水扑打在他面颊上,让他上半身淋透。

  雨越来越大,就像无数蝗虫飞过的声音,侵蚀着他的耳膜。

  “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听到这句话,他已经无能为力,在电闪雷鸣声中,路鹤倒了下去,他艰难地爬向卧室,爬向那个木柜。

  他的眼前又出现了那个幻觉,他身处无边无际的灰蒙蒙的环境里,地面上是湿漉漉有许多水坑的水泥地,四周是一片望不到头的迷雾和死寂。

  他的面前再次出现了那个恶魔,恶魔的脸上像是血管全部破裂,纵横交错着鲜红的肉条,满脸的狰狞,眼珠里布满血色条虫一般的血丝,血丝在蠕动。

  他张开黝黑牙齿的嘴巴对他笑,然而每一次,他恐怖的笑容下,都是他血腥的动作,他拿起一支长长的利刃,在女人脸上和身体上滑动。

  那个女人就躺在他面前手术台大小的桌上,已经昏迷,她衣服被撕开,利刃慢慢在她雪白的皮肤滑动,如同切豆腐那样,轻快有力。

  每次将女人切割得千疮百孔以后,他就会朝他走来,一刀划破他的喉咙。

  无数次被割喉的感觉,让路鹤极其厌恶,他想逃离,迷雾中有扇门,他无数次想爬进那扇门,但每次都在半路被魔鬼劫持,一刀挥向他的喉咙。

  这一次,恶魔踩着皮靴朝他走来,停留在他面前,蹲了下来,用长长的刀刃勾起他的头颅,望着他的眼,朝他恐怖地笑着。

  “路鹤,”他的声音神经质般,“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是谁。”

  路鹤想挥去拳头,每每这时,他就发现自己的拳头只是一个五六岁孩子的拳头。

  在幻境里,他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即便他在努力,他永远都看不穿对方的眼睛,他永远都走不出这片恶土,这个梦境。

  每当他爬向那扇门,结局是,当他醒来,一定是呆在那个木柜里,木柜成了他偷生的保护伞,但是并不能帮他走出困境。

  当魔鬼举起刀抵住他下巴时,他呼吸越来越困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症状加重了,他经常在梦境中出现窒息的痛苦,恶魔对他的摧残愈来严重。

  他呼吸困难,往后爬了爬,试图逃离魔鬼的笑和尖刃,但是他永远都逃不掉,无论哪个方向,他的面前都是他的笑,那把刀。

  他用手去推他,推开那把刀,然而眼前全是血……忽然之间,他像是抓到了什么,一种厚实的感觉落入他的掌心,他拼命地捧起来呼吸。

  他缓解了许多。

  每一次从幻境中醒来,他都是坐在木柜里,头埋在那条珍贵的毛巾里,那条毛巾曾经给孟思期擦过头发,擦过身子,好像上面残留着特殊的气味,这种气味让他宁静,也是唯一将他从恶魔的利刃下救出的意象。

  但是毛巾的气味早已变淡,此刻他想找到她,找到孟思期,他往门口爬去……

  *

  “你是说你暂时不想去省厅?”饭桌上,沈巷鸣在确定她的眼神。

  孟思期微微垂眼,“对不起啊沈队,我刚刚来到市局,还有很多知识需要学习,以我的能力到省厅一定会给你拖后腿。”

  沈巷鸣慢条斯理地说:“思期,你谦虚了,我知道你的能力,无论是听说还是这次亲眼所见,我都认为,她去哪个地方都能大放光彩,但是,我希望你说出真实理由,你不去省厅的真实理由。否则我不会善罢甘休。”

  “真实理由?”孟思期这两天也在想,她为什么不愿离开这里,实际上省厅确实要更好,她后来想了很多答案,这里有很多她舍不得的人,她不愿意离开他们。

  也有未破的悬案,例如阮梦樱案,贾龙辉案,她相信这些案子很快就能告破,还有与蓉姐和师父息息相关的项杰案,其实她又仔细想过,只要路鹤和韩长林还在市局,这些应该迟早会告破。

  她在乎的真正是什么呢?她想明白了,是路鹤的死。

  三十年后,路鹤的白骨在新闻里出现,她回到三十年前,亲眼见到活生生的路鹤,她不会再让这条新闻发生,这个是她留在这儿的真实原因。

  但是她不能说,她不喜欢撒谎,即便是面对沈巷鸣,她缓缓开口说:“沈队,对不起,我能不能不说。”

  沈巷鸣默默地注视着她的眼,她的眼很纯粹,沈巷鸣阅历过许多人,这双眼睛太纯粹了,如同没有杂质的璞玉,此刻带着淡淡的水气,仿佛美玉藏在清泉中,令人感叹。

  “好,我同意,”他轻松一笑,“但是不代表以后不会再次邀请。”

  “谢谢沈队。”孟思期真诚地道声谢。

  “再吃几口吧,我看你吃得不多,是不是菜不合胃口。”

  孟思期忙说:“鸣哥做的菜很好吃,只是我今天没那么饿。”她又夹了一口茄子,慢慢吃了起来。

  “吃饱了,睡好觉,才能破好案,对吧。”

  “对。”孟思期又吃了两口。

  “这次就不陪你喝酒了,我们两个人也不适合喝酒。”沈巷鸣给她加上温椰汁。

  “鸣哥,我能问你件事吗?”孟思期放下筷子问。

  “你问吧。”

  “我听说你和路鹤是警大校友,那时候的事情一定很有趣吧。”

  沈巷鸣抬眼,发出洞察人心的光芒,浅笑:“你想了解路鹤,还是我?”

  孟思期没料到他会这么问,正犹豫怎么回答时,沈巷鸣慢条斯理地说:“既然你想听,那就说说吧。我记得那是1984年吧,好像是吧,我当时正是海江省警察大学的学生会主席,拥有至高无上的……偶像力。那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刚刚准备上大二的梁燃和路鹤。”

  “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梁燃有多美,路鹤是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