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本色 第99章

作者:豆子禹 标签: 励志人生 悬疑推理 爽文 年代文 现代言情

第99章 [VIP] 花博物馆无头分尸案(15)

  孟思期虽然疲惫不堪, 但是对于李牧骁的审讯她还是很想参加。

  冯少民正好走过来,蔡双玺又问冯少民:“冯哥你们呢,参加李牧骁审讯吗?”

  冯少民说:“我们出一个人吧, 审讯室也不是很大。小孟, 你想去吗?”

  “师父,我想去看看,我会做好记录, 回头给你看看。”

  “那行,就这么安排吧。”

  孟思期带好本子, 跟着蔡双玺来到了审讯室, 蔡双玺推开门, 审讯室里“斗智斗勇”的气息立即传染了过来,孟思期本来疲惫的身躯顿时焕发生机一般, 又注满了精力。

  李牧骁已经坐在审讯桌对面, 他表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慌乱,脸上更多的是平静的色彩。

  参与审讯的人员还有路鹤、罗肖国、严春, 蔡双玺应该是做笔录。

  罗肖国坐在中间位置,扭头望了门口一眼, “唉, 小孟来了。这场审讯你来吧。”

  罗肖国挪了一个位置。孟思期没有任何准备,她咽了咽嗓子, “罗副, 还是你来吧,我参与就行,有什么问题我会提出来。”

  “那也行吧。”罗肖国重新坐回主位。

  孟思期走向罗肖国的身旁, 路鹤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两人眼神自然相碰, 路鹤眼睛的光芒挺淡的,没有什么情绪,可能今天跑了一天也很疲惫。

  孟思期坐下,随着门关紧,审讯室又变成了封闭沉闷的场所,罗肖国面对李牧骁,语气很严肃:“李牧骁,你小子会啊,把我们警察忽悠得团团转,你以为凭你那点智商就能逃脱法网,我警告你,法网恢恢,你是逃不掉的。说吧,把你杀害阮梦樱,分尸全程说一遍,你的每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李牧骁笑道:“证据呢,起码得给我看看证据吧?你不会说因为我有海豚挂坠,小丑同种的颜料,就说人是我杀的。”

  “你还得劲了是吧,屋子里有双男式拖鞋,和你尺码一致,证明你去过那儿,去过就会留下痕迹,冰箱上有你的指纹,马上就有检测结果。你想抵赖也抵赖不了。”

  “又凭空想象?”

  罗肖国猛地站了起来,手指着他,厉声道:“等指纹来,你再交代,我可不是这种好态度。”

  “如果我没留下指纹呢?”李牧骁嘴角再次弯了弯。

  “你!”罗肖国顿时哑火了。

  如果在以前,李牧骁嘴角的笑容也许不会令人在意,但当孟思期知道他是杀人分尸的凶手后,这个笑容让人感觉十分神经质。

  他虽然蓬头垢面,但是长相并不普通,要是修理一下,绝不会如此不起眼,也正是这种让人不反感或者会吸引女孩子的长相,让她觉得,他可能隐藏着与外表极大反差的变态心理。

  也许阮梦樱就是被他欺骗,直到死前都没有知道他真正的面目。

  “老罗,等指纹吧。”路鹤吩咐。

  孟思期深知,如果屋内果真检测不出李牧骁的指纹,给他定罪可能很困难,孟思期早就想到了这点,但是她相信她所看见的,李牧骁当时没有戴手套。

  但是那副画面转瞬即逝,她又有一些摇摆,万一他清理干净了,冰箱上或者屋内并没有留下任何他的指纹,那该如何给李牧骁定罪?

  由于路鹤的命令,审讯室顿时安静了下来,但并不代表审讯结束,气氛同样凝固。

  孟思期突然想起,今天一队抓捕,紧急行动,可能连一口吃的都没有。她回办公室后,赵雷霆还分了几口饼干给她。她微微扭头朝坐在右侧椅子里的路鹤看了一眼。

  此时的审讯室白炽灯并不十分耀眼,或者说耀眼的光照都打在了被审讯人身上,在审讯室在外侧,路鹤的周身呈现在半明半暗的阴影中,光亮的部分特别明亮,灰暗的部分也特别幽暗。

  就好像路鹤本人,她也许只看到了他明亮的一面,他真正的另一面又是什么样子。

  路鹤正微微垂眼在看笔记本上的文字,他审讯时也会随身携带本子,偶尔记下关键信息。

  他一只脚前伸,一只脚后压,上身笔直,这个姿势让男人腿部肌肉显露出紧致而结实的线条,他保持着这种姿势,捧着笔记本像在思虑。

  不过很快他就注意到了孟思期的目光,两人目光顿时相交,被路鹤的目光一灼,孟思期本能地回过了头。

  “咚咚咚……”门敲响了,路鹤说:“进。”

  汪维推开了门,递报告,“路队,指纹检测出来了。”

  所有人的表情瞬间从平静的状态变成了紧张。严春起身接过报告。罗肖国迫不及待问:“小汪,冰箱上有指纹吧?”

  汪维说:“冰箱上没,罗副你们看报告。”

  汪维关上门,罗肖国嗤了一句:“这小子怎么话说一半。”

  孟思期有一种不安,冰箱上怎么会没有指纹呢?明明她亲眼所见,李牧骁没有戴手套,他打开过冰箱。

  难道李牧骁事后真的将指纹清除了,孟思期禁不住又看了一眼李牧骁,他的表情依旧很平静,很显然他胸有成竹,知道冰箱上不可能检测到指纹。

  如果检测不到李牧骁的指纹,那么又如何给李牧骁定罪?

  严春打开报告,寂静的审讯室内,只剩下纸张窸窸窣窣的声音。孟思期看得出来,严春的脸色也是绷着的。

  大家的目光都看向他的手指,以及那指尖重要的内容。

  罗肖国等之不及,“写的什么,那么磨叽。”

  孟思期整颗心脏从未有这样紧张过,就像是高考分数公布的那一刻,决定命运的那一刻。

  严春紧盯纸页,表情凝重,“路队,罗副,冰箱上没有李牧骁的指纹!”

  罗肖国蹙着眉,勾着头一起阅读,抱怨道:“你再翻翻,看结论。”

  严春翻过一页,目光由上而下,眼神忽地闪亮,他加快了语气:“洗手间检查到残留的微量血迹,推测是分尸留下的血迹。分尸地在洗手间。在卧室的床沿发现了一枚指纹,厨房的刀架上发现了另一枚指纹,证实都是李牧骁的。”

  严春正将报告递给罗肖国,罗肖国已经拿起桌上的本子敲了起来,他像是捕捉到猎物的那种快感,“李牧骁,你还想说什么?你胆敢挑衅警局,皮痒欠收拾,嫌小命长!交代,马上给我交代!”

  检测报告的结论被推到了李牧骁的眼底,孟思期发现李牧骁的表情仍旧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眼底里染上了一种新的情绪,像是忧伤,像是绝望。

  他的世界像是停止了,他的表情也是静止的。

  罗肖国又拍了拍本子,审讯室发出沉闷急促的响声,但是李牧骁依旧一动不动,只是眼黑部分朝罗肖国转了一下。

  此刻“暴躁多动”的罗肖国在李牧骁眼里估摸就像一个“小丑”,他犹如主动关闭了耳膜,让世界消声,听不到对方拍桌和咆哮的声音,反而觉得罗肖国夸张的动作很奇怪。

  他的眼神似乎平静地传达出了这种信息。

  一分钟后,李牧骁终于开口了:“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

  罗肖国不耐烦地说:“直接交代杀人经过。”

  “等一等。”路鹤发话,“让他先讲吧。”

  罗肖国马上说:“听见没有,李牧骁,给你机会讲故事,你最好不要说与本案毫无关系的事情。”

  李牧骁双目看向前方,但却没有看任何东西似的,眼神轻飘、发虚,他似乎在回忆那个故事。

  “两年前,我在大乐福超市门口卖气球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阮梦樱……”

  李牧骁那次穿着小丑服,他没有考上好的学校,从高中就肄业出来工作,他的人生在那段时间变得很迷茫,当小丑并不是他喜欢的工作。

  只是因为曾经和他合租的室友穿过小丑服到街上卖过东西,室友去别的城市时将一套小丑服和化妆颜料留给了他。

  那次李牧骁也只是想去试试能不能卖掉手里的气球和一袋子便宜布偶。他学着室友,将自己的脸上画上了小丑妆,之前室友就教过他,他画起来很快,但是并不好看。

  在大乐福超市门口,他很忐忑,不知道他的“小丑”能不能招人喜欢,他手里的气球能不能卖出去。

  起先,确实有几个小孩见到气球和布偶缠着爸妈要买,但是看到他的脸后,却吓得后退。

  他知道自己的小丑妆很失败,那天他站在门口,就像一个门神,气球在他的手里飘动,他呆立不动,人流在他面前流动,那些看向他的表情好像在嘲笑。

  李牧骁觉得自己很丧气,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什么用都没有,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

  那天他本以为自己的小丑生涯到此结束,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女孩在他面前停住了。

  她的笑容很美,李牧骁第一次见到她就被她的笑容吸引,她站在他的面前,淡淡的红唇弯弯的,好看的眼睛弯弯的,她看了一眼他身边透明大袋子里的布偶,对他说:“给我一个……海豚吧!”

  李牧骁抬起头,女孩子的声音很甜美,让他差点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小丑。

  女孩似乎看清了他的面部妆容,但她没有害怕和嫌弃,只是粲然一笑。

  李牧骁连忙将海豚布偶从大袋子里抽出来,递到她的手上,女孩接过,正取钱的时候,李牧骁说:“不用,你是第一个买我东西的,免费送给你。”

  但女孩坚持给他钱,她说这个贵,还是将钱塞到了他的手里。

  她抱着海豚布偶说了声谢谢,转身就离开了他的视野。

  他远远地望着人潮汹涌,希图从人群里再次看到她淡蓝色的裙子。

  那天李牧骁仅仅卖出了一只布偶,按照他的气性,他是绝不会再去做这种工作,然而他躺在床上的时候,脑子里一遍遍浮现女孩的样貌,他不自觉就笑了出来。

  第二天,他再次画起了小丑装,但是他这次细心了许多,以前的室友留下过小丑照片,他对着那张照片仔细地化妆。

  那是他这辈子最细心的一次,虽然妆容不是很好,但比起昨天好了很多。至少他笑起来的时候,会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

  他希望今天能再次遇见她,看到她的笑容,而且用小丑的样子对她笑一笑。

  再次回到大乐福超市,他站在相同的地方,望眼欲穿等她出现,但是至始至终都没有看见她的身影,不过这一天,他手里的气球和布偶卖了一小半。

  第三天第四天,一周过去了,他始终没有看见她,但是气球和布偶却越卖越好。

  那是一个月后,他正和围住他的小朋友玩耍时,一张熟悉的面孔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顿时就僵立在那,也许他对于她是匆匆过客,然而她对于他却是生命中的永恒。

  那天女孩没有看他一眼,而是径直从他眼前离开,他丢了气球和布偶,追了上去,他从来没有想过那种勇气是从哪来的。

  “你好,你好,请留步……”

  女孩被他的声音叫住,她站在人海里,回过头来,那一刻她没有笑容,却有一束落日的光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脸庞沐浴着金色的光晕,五官精致漂亮,就像是最昂贵的欧式油画里,富丽堂皇的背景里,美艳绝伦的公主。

  李牧骁知道自己爱上了她。

  他吞咽了下,“你记得我吗,一个月前你买了我第一个布偶,海豚,从那以后,幸运就降临到我身上……”

  “真的吗?”女孩展露笑靥,似乎记起了他。

  “我想认识你,我叫李牧骁,能问问你的名字吗?”

  “我叫阮梦樱。是樱花的樱。”

  阮梦樱?李牧骁深深地记住了,他鼓起勇气说:“我以后还能见到你吗?”

  “我就住在不远。”

  “那好,阮梦樱,我以后都会在这儿卖气球和布偶,如果你经过,你一定看看我,我是小丑,这个世界上最开心的小丑,我一定会把开心传染给你。”

  女孩唇红齿白,笑着说:“好,我会的。那我先走了,下次见。”

  “下次见。”

  望着她的倩影,李牧骁的小丑脸展露出滑稽好看的笑容,连周围路过的行人都被他的笑容吸引。

  李牧骁觉得他成功了第一步,只要坚持,阮梦樱一定会跟他成为朋友,也许不久的将来,他就可以认真追求她。

  虽然之后,阮梦樱出现的次数很少,但是李牧骁几乎抓住了每一次机会,虽然只会说上几句话,但是李牧骁却很知足。

  直到有一天,阮梦樱来到超市后,下起了倾盆大雨,那天李牧骁带了雨伞,他特意在门口等着她,她终于出现了,望着连绵不绝的雨帘满脸忧愁。

  李牧骁撑起伞,“我送你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