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平生
可是周叙一定能懂,因为他也来过尘埃街。
“喜欢就多回去看看。”很快,周叙回复:“你跟小时候的距离是 20 年,但跟尘埃街的距离是 3 个小时的飞机。”
程知微看着信息,转过身,看着身后闹哄哄的人群。
她不知道,以后这里会变成什么模样。
她也不知道,她的出现,会不会让这里做出巨大改变。
她带着私心想,希望这里的一切都不要变。
等哪天,她不习惯外面的世界了,至少还有这里能让她躲一躲。
或许,尘埃街就是那架“时光机”。
第41章
婚纱
从北京回来后,主任给程知微放了两天假,让她好好休息,养伤。
程知微这段时间缺觉缺得厉害,回到家后睡了一天一夜。
一直到隔天下午 4 点,醒来时觉得身体终于不再沉重,精神也不再混沌。
一上秤,发现自己居然掉了 5 斤。
以前为了上镜需求,她每顿饭只吃 7 分饱,这下好了,有理由大吃大喝。
洗漱收拾完,程知微想起林嘉裕,知道他最近很忙,而她成为他女朋友这件事,虚幻得不像话。
程知微打开微信,给林嘉裕发了条信息。
信息发完,正想着出门觅食,消失已久的好友冯晓突然约她吃饭。
高中毕业后,冯晓一个人去了西北读大学,那时候,每年寒暑假,她们经常一块儿旅行。
程知微因为冯晓去了西安,去了兰州,走遍了东北三省。
而冯晓也因为程知微的原因,跟着她去熟悉厦门,偷摸摸去了上海,又去了杭州,和苏州。
可后来,冯晓跟男朋友移居新加坡,两个人见面就少了,微信聊天也少了。
但是任何时候,程知微找冯晓,冯晓都会第一时间出现。
同样,冯晓在异国有烦恼了,只要找程知微,她也会第一时间跟她说话聊天。
也许是因为高中的战友时光,也许是因为大学四年,一起做旅游搭子的默契,她们的关系沉默但又深刻。
冯晓电话里告诉程知微,她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在广州办婚礼。
婚期在本月,主纱早已经定了,敬酒服却一直没买到满意的,想着约程知微,她眼光好,肯定能买到合适的。
她们约在太古汇见面,程知微到约定的餐馆时,冯晓就已经到了。
将近一年未见面,冯晓变胖了,以前瘦瘦高高的女生,现在多了丰腴的韵味,眉眼神色都是幸福的光晕。
“知微,我是不是胖了很多?”冯晓看着程知微,摸了一下脸颊,笑容满面。
“不胖。”程知微落座,笑着说:“比以前成熟了,也比以前更好看了,是两种不一样的美。”
“我最近减肥,点了个沙拉。”冯晓把菜牌递给她:“你看看要吃什么,挑你喜欢吃的,别节食了。”
“你太瘦了,多吃点。”冯晓又道:“好像比上次见面瘦了很多。”
程知微接过,扫了眼菜牌,要了份牛扒,一杯苹果汁,还有一份土豆泥,一个抹茶蛋糕。
“广州太热了,天一热,我就没胃口。”程知微盯着冯晓看:“你也多吃点,别中暑了耽误婚礼。”
冯晓喝了口柠檬水,托着腮,认真看着程知微,目光一点点从她脸上往下看,直到看到她的手臂。
“这么热的天,你穿长袖?”她有些惊讶:“你们主持人是不是又新加了规定,不仅要瘦,还要白?”
冯晓知道程知微的工作,气象主持人,不像现在爆火的综艺节目主持人,也不像坐台桌前的新闻主播。
怎么说呢,气象主持人,就像被时代逐渐遗忘的一种职业,说重要,没人看。说不重要,但很多种地的人,老年人,包括她作为她的好友,一年四季都盯着看。
听她说完,程知微把衬衫的袖子撩起,手臂上伤口已经结痂脱皮,留下一大片红褐色的印记。
“你怎么了?烫伤了?”冯晓拉过她的手臂:“疼吗?怎么搞的?”
“在北京录节目,不小心被打翻的汤烫到了。”
程知微盯着那形状隐隐泛红的伤疤,想起了尘埃街,想起了小小的哇妹手臂上也会有一样的伤疤。
冯晓松开手,然后低头拿起桌上的手机:“这个会留疤的,我问问我同事。”
“她以前烫伤过,应该知道什么祛疤膏好用。”
“你不用急。”程知微忙拦住她,心里暖暖的:“先吃饭先吃饭。”
“要是留疤,对你上镜会不会有影响?”冯晓夹了菜放到程知微碗里。
“那倒不会。”程知微想了一下,摇了摇头:“要是真的留疤了,化妆的时候可以用遮瑕膏盖住的。”
“你这算不算工伤?”冯晓静静看着程知微,她总是平平静静的,好像什么事都打扰不到她。
刚好土豆泥上桌,程知微舀了一大口,放进嘴里:“算吧,不过不重要。我看到它,会想起好多事。”
“我一直以为你的工作就只是站在录影棚里念稿。”冯晓欲言又止:“气象主持人这份工作轻松又体面,你说你,干嘛非要揽屎上身。”
程知微闻言,忽然想到一些别的事,以前她没想明白的事情。
之前,她总是不理解为什么林嘉裕不好好继承他父母的家业,非要走另外一条难走的路。
这会儿,冯晓一句话点醒了她。
其实她跟林嘉裕一样,他们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别人看来,坦途自然是最好走的,但从他们的角度,实现“自我价值”更有意义。
程知微咽下口中的土豆泥,正想开口,手机震动,是林嘉裕的来电。
程知微嘴角不自觉牵起淡淡笑意,她看了冯晓一眼,接起电话。
电话那头环境嘈杂,背景音听着应该是在机场,闹哄哄的人声盖住了他的声音。
林嘉裕说:“知微,我回广州了。”
“你在家吗?”他又问。
“我在太古汇,跟冯晓逛街。”程知微声音不自觉柔软起来。
“冯晓回国了?”他说完,又轻声说:“那我去找你。”
“你不累吗?”她柔声道:“要不你先回家?我逛完了去找你。”
“在飞机上睡了一觉。”林嘉裕哑声笑,顿了顿,他又说:“我去拿行李了,一会儿见。”
程知微挂断电话,见冯晓一脸认真的打量着她,像一个忽然严肃起来的侦探。
“男朋友?我好像听到男人的声音了。”
程知微笑着点头,暗恋林嘉裕这件事,她从来没有告诉过冯晓。这么多年,只有裴简知道,她藏得很好。
但是那么多年,冯晓却陪着她,默默走过了无数次上海的街巷,一次又一次路过那所大学。
跟林嘉裕在一起后,程知微第一时间告诉了裴简,也很想告诉冯晓,可拿起手机的那一刻,她却犹豫了。
此时,冯晓笑得暧昧:“男朋友是谁呀?是同事还是其他行业的人啊?”
“一会儿他来了,你就知道了。”程知微笑着说:“虽然有男朋友了,但是你的捧花还得给我。”
冯晓也不着急,她吃着沙拉,心里好奇,程知微到底会看上什么样的男人?
“你怎么提前这么多天回来了?”程知微适时转移话题。
冯晓学历高,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两年前在新加坡入职了一家公关公司,混得风生水起。
“我辞职了。”冯晓喝了一口咖啡:“知微,我要回归家庭了。”
这样的人生选择出乎程知微的意料,她愣了一下,不解地问:“你以前的规划不是这样的。”
在他们去新加坡之前,程知微见过冯晓的丈夫,那时候还是男朋友。
许政峰,北大高材生,是赵颂言的本科同学,当年就是她介绍他们认识的。
程知微印象中,那是一个高大木讷,不擅言辞的学霸。
许政峰跟裴简,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两类人。
“你是不是也觉得很惊讶?”冯晓语气平顺温和。
程知微压下心中的惊骇:“是惊讶,你从高中到大学,一路努力那么久,拼了那么久,出国,接 case,由小到大,短短两年混得风生水起。”
她能想到冯晓一路走来的不容易,更能想到陌生国家,她的职场之路要多辛苦。
程知微看着冯晓:“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冯晓抬手拉住程知微的手,用力握了握,才说:“知微,我一直没告诉过你,我其实从小到大就想当一个好妈妈,好妻子。”
程知微看着对面笑的一脸幸福平顺的好友,她有瞬间恍惚,眼前的冯晓跟她记忆中那个人,不一样了。
曾经的冯晓为了跟林嘉裕争第一,不眠不休刷着题海,一心想考全年级第一名;
曾经的冯晓为了吸引裴简,可以不管不顾在秋季运动会上长跑拿金奖,获奖感言就是告白裴简;
曾经的冯晓为了跟裴简在一起,在办公室跟班主任叫板,说早恋根本不会影响学习;
曾经的冯晓为了跟裴简靠的更近一点,她一个广州人,毅然决然,选择了裴简的老家西安上大学;
……
她一直以来都是拼劲十足,风风火火。
可原来,这样的人,在燃烧完热烈的青春过后,才心平气和的说出心里最真实、最平凡的那句话。
所以她的努力、她的拼劲儿,到底为了什么?
程知微定了定神,衷心道:“只要是你自己愿意的,我都祝福你。”
吃完饭,两人逛了好一会儿,冯晓依旧没找到她心仪的敬酒服。
于是,她便提议去看看她那件婚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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