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多梨
定位高端的服装品牌导购大多都维系着固定的客人群体,千岱兰是新人,没有一个熟悉的老顾客,只能依托于“Walk in”。做久了的店员眼光毒辣,能精准无误地根据顾客的衣着相貌和神态、肢体语言来判断这些客人值不值得接待、对方具不具备消费能力——
一旦判定对方囊中羞涩,或者,只是逛逛,大多会懒得接待,不是提前早早溜开,就是直接以各种理由将这样的客人推给千岱兰。
实在躲不开的,也多是冷眼冷语相对,让客人主动离店;这样,就不会再浪费时间,可以快快结束、快去接待下一个有潜在消费能力的客人。
千岱兰暂时还做不到对客人冷言冷语、逼他们离开。
先前在五爱市场时,她就是出了名的人美嘴甜会说话有耐心,很多人都乐意找她拿货;现在到了这些地方,千岱兰对待每个客人都一如既往的耐心,即使她清楚对方只是看看不想买——
她也会耐心地陪着她们试穿,半跪着为她们试一双又一双的鞋。
但没有一个人真正购买,她/他们对她的服务态度大加赞赏,然后留下一句“我再看看”。
六天过去,千岱兰只卖出了一条真丝方巾,价值九百块。
购买这条丝巾的也不是她耐心服务的客人,而是一个着急送礼的顾客,从接待到刷卡购物不到五分钟,千岱兰为丝巾的包装盒系蝴蝶结的时候,他在一旁频频看表,催促着她快点快点。
他并不在意千岱兰的态度如何,只想着快点买了东西走人。
这样的顾客很少,很少,很少。
这晚的晚间盘货加总结报告时,麦怡冷冷地看了千岱兰一眼。
第九天,销售业绩仍旧惨淡的千岱兰,在晚班的最后半小时,接待到了意想不到的客人。
叶熙京和他的妈妈林怡。
以及——
伍珂。
三个人进店时,千岱兰其实在帮Ava熨衣服,负责接待的人是Linda。
林怡是Linda的老顾客,显然是提前打过电话,他们还没进店,Linda就笑盈盈地出店迎接,笑着说:“您可算是来了,我看今天下雨,还以为您不过来了呢;我想着,要是您不来,我就直接给您送过去……省得您再这一趟。”
Ava撇撇嘴:“慈禧又来了——嗯?奇怪,今天怎么没去VIP室?”
慈禧?
千岱兰心里好奇,刚好熨完了衣服,她走出门,看到店里的三人后,顿时愣住。
她看过叶熙京和家人的合照,知道那是他的妈妈,林怡,比照片中更美丽;而她旁边,站着一个笑着拿丝巾往她身上比的女性,经过精心打理的柔软卷发,温柔娴静,落落大方。
叶熙京大约是没想到在这里看到她,惊喜极了,往前迈一步,不知怎么,回头看一眼林怡,意识到什么,又迟疑地停下脚步。
千岱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林怡坐在猩红色的圆沙发上,Linda微微屈膝,半蹲着给她递茶水,她看也没看,只微笑着看伍珂手中的丝巾:“珂珂觉得哪条好?”
千岱兰想。
原来她就是伍珂。
原来她就是叶熙京醉酒后说过的“珂珂”。
真得很温柔大方,优雅知性。
怪不得,怪不得大家都很喜欢她。
以前千岱兰总觉得,漂亮就是她的大杀器,凭着一张爹妈给的好脸蛋,很多事都能轻松拿下;但近些日接二连三的挫折让她意识到,原来美貌也不是无往不利。
也是,如果只靠美貌就能得到一切的话,现在大街上的男人都会争先恐后地挤满整容医院吧。
总有真爱是不在乎脸蛋、身材、家境的。
世界上总会有人不需要依靠这些外界因素来得到真心。
只是她没有这个运气而已。
叶熙京沉默地站在原地,他很想对千岱兰说话,但旁边的林怡宛如镇压宝塔,将他死死地压下去,压得喘不动气。
伍珂微笑着说:“这条松石绿的吧,不仅是今年的流行色,还很衬您典雅的气质。”
林怡满意地接过:“就这一条吧,先帮我收起来——珂珂眼光好,我就喜欢你帮我选东西。”
说到这里,她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千岱兰。
微微挑眉,林怡仔细打量着她,轻轻笑开了。
她对伍珂说:“明天晚上一起吃饭,你选好鞋了吗?”
伍珂笑着说:“明天的主角是熙京,是庆祝他成功申请到剑桥的offer——作为姐姐,我可不能抢弟弟的风头,就脚上这双,哪里还用买新鞋新衣服?”
“这样可不行,”林怡慈爱地看她,“这样吧,今天辛苦你帮我取衣服,我也得给你买双鞋才对。”
Linda笑眯眯介绍:“刚好,我们店里最近到了——”
“不用,”林怡打断她,手一指,隔空指到千岱兰,笑,“我要那个新来的小丫头帮珂珂选一双鞋。”
作者有话说:
岱兰工作的店是我杜撰的,但排班啦,员工人数啦,还有业绩要求,都是我根据这一两年的逛街经验,参考国内某些女装品牌设置的。
肯定不是对标香香或LV啦,LV现在一个月的销售业绩要百万左右吧(好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Ps::我笔名的来源其实并不是Dolly,而是妈妈嘱咐我多吃梨啊多吃鸡蛋啊,多蛋不好听,所以叫多梨了。
后来才意识到和Dolly发音接近,但这个笔名真的不是小圈属性,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10章 想分手
千岱兰一共拿了四双鞋过来,微微屈膝,店里故意配了不适合蹲着的高跟鞋,才能确保他们每个人都是单膝跪地服务,仰视坐着的客人。
她就这样半跪在林怡面前,微笑着介绍。
“这双天蓝色的高跟鞋是我们这次秋冬季的新品,鞋面是特殊工艺处理后的绒面小牛皮,很受欢迎——”
“那就是买的人很多?”林怡漫不经心,看也不看,“换一个,我可不爱跟风。”
叶熙京说:“妈,您今天不是说只来拿衣服吗?改天再买吧。”
“为什么改天?明天晚上就一块儿吃饭,你想改哪天?”林怡嗔怪,“这孩子,怎么越长大还越叛逆了?”
这样说着,林怡自然地伸手,示意伍珂过来。
伍珂看看叶熙京,再看看千岱兰。
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看几眼。
女孩很年轻,年轻到皮肤看不出一丝的毛孔,光滑洁净的脸,哪怕涂了不适合她的粉调唇蜜,也依旧遮不住的青春逼人,额头饱满,眼睛大而亮,瞳仁黑亮黑亮的,像戴了美瞳,鼻子小巧精致,神采奕奕。
这种店的导购是很辛苦的工作,即使没有客人也必须站着,无法休息;她应当已经站了很久,但看起来仍旧活力满满——
比早上八点钟踏入教室的大学生还要精力充沛。
伍珂觉察到问题。
“不用,”她抿一抿唇,说,“就那双黑色的吧,我日常穿不了这么贵的。”
“再贵,阿姨也愿意给你买,只要值,花点钱算什么,”林怡说,“阿姨知道你朴素,和其他人不一样,但是呢,这鞋子该买的还得买——不单单买鞋,等会儿把裙子啊什么的也看看,看上什么就说,阿姨统统买单。”
Linda说:“姐,我们这里昨天刚到了件连衣裙,很适合——”
“让她来,”林怡打断她,又指千岱兰,“我就听她介绍。”
千岱兰微笑不减。
她笑意盈盈,颊边的两个小梨涡若隐若现,继续介绍:“小姐好眼光,刚才看中的这款黑色方跟鞋是我们高级手工坊的新品,是手工做的呢。”
林怡说:“你们总说得好听,可什么不是手工做的?这年头,手工操作机器,也敢叫纯手工做的了。”
“这双的确是纯手工,它是我们高级手工坊系列的新品,无论材质工艺还是版型,都是我们品牌的专利,”千岱兰微笑着将鞋子捧起,举在她面前展示,“这双鞋是我们品牌最受欢迎的羊皮底——您是我们的黑钻贵宾级客户,知道这种鞋底穿起来有多透气舒服;这鞋面呢,和普通的鞋面还不同,它用的是喀什米尔山羊的羊毛,一般品牌常用它做大衣、做羊绒衫,我们则拿它混纺,是专门定制了布料,才做了这双鞋的鞋面,舒适又精细。”
“嗯?”林怡不自觉向她偏移身体,看着她手中捧着的高跟鞋,“有这么复杂?”
“是的呀,”千岱兰温柔地说,“您看看这朵茶梅,茶梅是我们品牌的重要标志之一,鞋面上的这个茶梅,也是用真丝绸缎细细做的;我只靠说,不一定能让人感受到它的好,您伸手摸摸,这个手感,是不是很像真的茶梅花?您再仔细看看,这每朵茶梅花,都是工人手动裁剪、挑选、再组装到鞋面上的,一个老师傅,一上午最多只能做六朵茶梅花呢。我们手工坊系列的单品就是数量稀少,但我敢保证,每一件,每一朵茶梅,都是真正手工做的。”
身后,熨完衣服的Ava也出来,探头往这边看;听见身后一声轻咳,她回头,看到了Luna。
Luna也在看千岱兰。
林怡的手从鞋面上离开,眼睛还盯着那朵茶梅:“这鞋还有37码的吗?”
“只有这一双,”千岱兰眼睛亮晶晶地看她,“其实店里总共就只来了这么一双37码的,说真的,这价格呢,确实是有点高,可确实也很漂亮;如果不是您这样的客人,我们一般也不会推荐它。”
林怡看着那鞋:“多少钱?”
Linda说:“一万——”
“我没问你,”林怡打断她,如梦初醒似得,看千岱兰,“多少?”
“一万两千元,”千岱兰并不恼,她慢声细语,“您是我们的黑钻会员,鞋履可以享受双倍积分。”
林怡想拉伍珂坐下,但伍珂不肯,她只是摇头笑着说太贵了。
林怡便将脚伸到千岱兰面前。
千岱兰单膝跪地,轻柔地给她试了这双鞋,温和地夸赞她脚保养得很好,脚也漂亮。
叶熙京受不了了,他伸手,想去拉千岱兰,被伍珂攥住胳膊。
她向叶熙京轻轻摇头,要他不要太冲动。
千岱兰服务了林怡整整一个小时。
早就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按照规定,只要有客人在试衣服,就绝不可以关门。眼看时针指到十点,林怡喝了两杯水,吃了一份水果拼盘,去了一次卫生间。
千岱兰滴水未沾,膝盖因为长时间的下蹲、单膝跪地和起立而酸疼,仍笑容不减,轻声慢语,不厌其烦地介绍。
林怡几乎把店里能试的衣服、首饰、鞋子、包都试了一遍,没有去舒适的VIP室,就在店里的中岛沙发旁,在人人都能看到、路过的人透过落地玻璃窗看清的位置,指使千岱兰拿了一件又一件、换了一件又一件。
期间Linda想帮忙,被林怡轻描淡写几句话打发了。
她就是要千岱兰一个人做。
等林怡去卫生间的时候,叶熙京终于对千岱兰说话:“别干了,跟我回去。”
回去?
回哪里?
回沈阳吗?
千岱兰避开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