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红 第51章

作者:多梨 标签: 业界精英 逆袭 轻松 现代言情

  香椿芽很嫩,很嫩,南方温暖,这运来的香椿芽也长得早,只剃了最嫩的芽尖尖出来;辽宁天冷,现在还没完全化冻,河啊湖啊海啊结着冰(大连除外),冻得土地硬邦邦,香椿芽也冒不出,要等四五月份才能吃到。

  看,连温度也不是公平的。

  这个世界就不是公平的。

  哪里有绝对的公平呢,深圳的冬天没有雪,辽宁的春天来得也那样慢。

  她越是吃这样嫩的香椿芽,越是难过。

  “怎么了?”叶洗砚放缓声音,“不好吃么?”

  “好吃,好吃,”千岱兰抬头,她努力控制表情,想让自己看起来轻松一点,但右手里握的筷子止不住地发抖,两根白玉般的细筷子“咯咯”地撞,她没注意到,只说,“我老家,把香椿芽叫刺老芽,头茬的最宝贝,不过我们一般不会只掰芽尖尖,太奢侈太浪费了,我们会等它再长长,叶子长长了,连小嫩枝和叶子一块掰下来,切碎了炒蛋吃,特别香……掰芽芽,那芽芽还没长成呢。”

  她说到后面,其实就有点崩不住了。

  和当初在深圳电子厂、在广州十三行打工时一样,被骑摩托车的排骨精男骚扰,被吹口哨,坐个公交车还被咸猪手揩油,千岱兰都是有仇当场报了,冲排骨精男吐口水,嘲笑流氓哨难听,揪住咸猪手一顿捶。

  换了硬币和家里人打公共电话,一听爸妈的声音,千岱兰就想哭,好几次,都是捂着话筒,怕被爸妈听到自己哭了。

  现在也是,千岱兰威胁了Luna,打了Beck,报了仇解了气,面对叶洗砚,还是忍不住想哭。

  她憋了憋,没憋住,低下头,深深呼吸。

  叶洗砚递来一张纸,放在手心,托着她的眼睛。

  千岱兰的眼泪穿过那张薄薄的纸,濡湿了他的掌心。

  在两人都沉默的这一刻,她意识到,叶洗砚已经猜到了她的难过,或许,也已经猜到了她难过的原因。

  她真厉害啊,和这样精明的男人还能搞得有来有回。

  “算了,算了。”

  叶洗砚听见千岱兰用力地吸了口气,像是这一口气就把那些糟糕全都挤出去,她自言自语,猛地抬起头,抽了纸擦眼睛,重新对他露出笑脸。

  “没事,”千岱兰说,“继续说,一德街,海味……然后呢?”

  “从前广州过年大菜,必有一道’发菜蚝豉’,”叶洗砚换了广东话,“‘发菜蚝豉’,’发财好事’。”

  两个词是谐音。

  千岱兰听得懂广东话,看他。

  “我今天没带发菜,但带了’蚝豉’,”叶洗砚说,“我想,或许今天你的离职,也是一桩好事。”

  千代兰说:“没想到哥哥也这么会说吉祥话。”

  “不是吉祥话,是真情实意,”叶洗砚问,“岱兰,你想不想继续读书?”

  千岱兰抬头看他:“什么?”

  “回学校吧,岱兰,”叶洗砚看着她,“坦白来说,学校不能教给你人情世故,不能教给你社交能力,也未必能教给你工作时真正遇到的东西……但是,抛开’学历文凭’这一因素,读书可以让你拥有更多选择。”

  千岱兰没说话。

  她注意到自己还在抖的筷子,将它轻轻地放在干净的白瓷盘上。

  “校园的确是象牙塔,一个能让大部分学生脱产学习的象牙塔,”叶洗砚缓声,“足够的学习时光,也可以让你脱离社会去沉淀自己,让你有更多思考时间。”

  真好,千岱兰想,来北京前,她只知道铁岭里拍《乡村爱情》的象牙山,现在,她已经能听懂象牙塔了。

  千岱兰低声:“我现在的成绩……可能考不上太好的大学。”

  “大学的设施资源的确有好坏的差距,但从大学中获得的思考没有高低,”叶洗砚对千岱兰说,“中国海洋大学和厦门大学的宿舍都能吹到海风,每个大学都在尽力地提供让学生学习、沉淀的空间。”

  千岱兰更难过了:“你说的那俩大学,现在我去考,恐怕都很难。”

  “如果你现在从高一开始读,是不是会简单一些?”叶洗砚注视着她,“我很乐意资助一个潜力无穷的女孩。”

  千岱兰愣了一下。

  她还以为叶洗砚不会再提资助这件事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叶洗砚说,“但你不必对此怀有愧疚心理……事实上,我一直都在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你不必有心理压力。等毕业后,看你兴趣方向,或许也能投简历到我们公司——”

  他半开玩笑:“我只是从高中开始培养一个非常优秀的团队伙伴。”

  千岱兰当然知道,资助她的钱,对于叶洗砚来说不过九牛一毛;和殷慎言相比,叶洗砚资助她读书、上学乃至生活费的钱,都不会影响到寻常生活。

  毕竟他随手送的礼物都以万计数。

  她想到自己那些数学试卷,想到有时候做梦都是坐在教室里上课,每次开心到不行却又在黑夜里失落醒来。

  然而,然而。

  “我考虑考虑,”千岱兰最终说,“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我还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您说的这事儿太大了……我得好好想想。”

  叶洗砚微笑,转移话题:“尝尝这汤,是今年的新笋,很好喝。”

  晚上,千岱兰仰面躺在柔软的鹅绒被上后,又弹跳起来,她打开房间所有的灯,包括小台灯,站在门口,环顾四周。

  这里的一切都很简单,柜子、桌子、椅子,都是之前转租给她的学姐、及搬走的租客送给她的,虽然陈旧了,但千岱兰很爱惜,专门去买了那种印花的餐桌垫铺在桌子上,遮住几块掉了漆皮的坑,她还给椅子缝了柔软的垫子和靠背。地板拖得干干净净,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架子上的书也摆得整整齐齐,最上层是厚厚的、精美的一系列外刊。

  它们在这陈旧破败的小出租房中闪闪发光,也格格不入,就像叶洗砚送她的那些床品一样,光彩照人,非常突兀。

  千岱兰知道那种突兀的来源。

  她隐约察觉到叶洗砚对她有兴趣,只见了一面、吃了一顿饭,往后做春,梦就能梦到她,纵使那个时刻叶洗砚想说是嫉妒——千岱兰后知后觉,他其实在嫉妒叶熙京。(千岱兰完全不知道叶洗砚为什么会嫉妒叶熙京,但没关系,可以理解,麦姐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男人嘛,外面没吃过的屎都是香的,路过的挑粪车都要尝尝咸淡)

  千岱兰确信叶洗砚肯定着迷她的脸蛋,这样想来或许有些肤浅,但肤浅的她曾经不也是被他的脸迷得七荤八素。

  只要她想,她肯定也能把叶洗砚迷得七荤八素找不着北。

  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千岱兰想起了以前在麦姐隔壁干档口的凤姐,想起她之前的意气风发和现在连买点好的婴儿用品都被舍不得;想起了一个邻居阿姨,那个邻居阿姨带俩娃,因为违背计划生育政策丢掉工作,只能做全职太太,一个月暴瘦的时候说身体难受想去做医院检查,她丈夫只会说没病没病检查啥啊,舍不得钱——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时,如何活下去都要看依附者的良心。

  ……不要这么被动啊,千岱兰。

  她躺在温暖的鹅绒被中,抬头看这房间简陋的天花板,围绕着灯泡飞来飞去的小蚊虫。

  它们受光热吸引,义无反顾,一遍又一遍地扑倒灯泡上。

  直到愚蠢地撞到昏迷。

  千岱兰闭上眼睛。

  第二天,她答应了叶洗砚提出的资助。

  他一次性给了千岱兰三十万。

  一个千岱兰能接受的、最高额的捐助,再高,就太多了;但低了,也不合适——

  叶洗砚希望她能心无旁骛地、毫无顾忌地投入高中三年的学习。

  算是一次性结清,叶洗砚不会说“不够了再来找我”此类话;他心中也清楚,千岱兰不愿意手心向上找人要钱——所以他也没有选择按月、按年来资助。

  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千岱兰第一次进贵宾室,不用排号等拿号,一切业务办理迅速又体贴,她还喝了一杯茶吃了小饼干。

  临走前,千岱兰郑重地告诉叶洗砚,她会将这些钱全都还给他,只当是借的。

  叶洗砚只是微笑,让她别有太大压力。

  “如果可以的话,之后每次考试,你将成绩单拍照发给我,那个比还钱更能让我开心,”他说,“遇到什么困难,可以给我打电话。”

  千岱兰深深向他鞠躬,说谢谢。

  退租的最后两天,也是留在北京的最后两天,千岱兰从JW处走了离职程序,拿离职赔偿,把书等东西打包寄回家中,还去专门的二手奢侈品店卖掉了自己攒钱买的那个LV包,买的时候四五千,哪怕她很爱惜,只背过几次,发票和原包装都在,讨价还价许久,换了四个店,卖的时候也只拿回两千块。

  她在这个时候意识到,原来奢侈品也只是她渴望成为富人的一个虚假彩色泡沫,拥有它证明不了什么,只有阳光下短暂的浮华照人,一戳就破。

  真好,就当交了一次学费,学到了这些道理。

  千岱兰在这刻忽然觉得轻松。

  在北京的这两年,她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也发觉了自己的虚荣心,还明白了人脉的重要性,攒下这么多钱,如今再回辽宁,也不算是落败而逃。

  至少她攒了这样多的经验和钱呢。

  不亏。

  临走前,千岱兰和殷慎言吃了最后一顿饭,后者对她离开北京回沈阳上高中这件事并不感到意外,只是沉默地将一张银行卡塞给她。

  “你干嘛?”

  千岱兰叫着,要还,可殷慎言捂住她的手,掌心烫得她吓人,力气也大得吓人,把她都压痛了。

  “留着,学费,密码是你身份证最后六位,”殷慎言说,“钱不多,好好上学,我在北京等你。”

  他态度非常坚决。

  千岱兰还是收下了。

  只暗暗地想,先不动这笔钱,留着,等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后,她就能边打工边上学,到时候,再把这笔钱还给他。

  “现在放弃赚钱去上学,”殷慎言问,“将来不后悔吗?”

  他不知道千岱兰离职始末,只用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她。

  “我不后悔,”千岱兰举酒杯,直视殷慎言的眼睛,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我坚信,我就是天选之女。目前为止,我所经历的一切,无论好的坏的,都是我成功之前必须经历的考验;只要是我选择的,就是正确的;只要我认为正确的,就是对的——干杯。”

  绝不后悔。

  也绝不要后退。

  殷慎言笑,眼镜下的目光异常温柔,他俯身,同千岱兰碰杯:“干杯。”

  都喝多了的两个人走回家,酒精发热,三月的北京还是冷的,但千岱兰嫌弃热,脱掉了羽绒服,歪歪地往前走着,一路哼着歌,用蹩脚的粤语唱Beyond的《海阔天空》。

  殷慎言送千岱兰到了楼下,才转身离开;他一走,千岱兰在一楼冰冷的台阶上坐了一阵,水果店阿姨已经睡下了,她慢慢地走出去,想最后再看看自己北漂时住过的房子。

  不知不觉,人已经走出小巷,走到大路上,眼看着外面停了一辆黑色宾利,她没看清车牌,还以为是叶洗砚,疑惑他怎么又在这个时候来了呀——

  千岱兰摸索着走过去,敲敲后面车窗,好奇地叫。

  “哥哥?”

  车窗缓缓落了下来。

  一张虽保养得宜、但明显上了年纪的男人面容出现在千岱兰面前,把她吓得后退一步。

  男人长得其实挺好看,温和从容的脸,很有涵养,看起来其实也就三十多岁——但千岱兰做了那么久销售,练出来的火眼金睛,仍旧能从男人微白的几根发、眼角的皱纹及面部肌肉的走向,确定他应当至少四十了。

  “千岱兰?”男人笑了,笑纹不浅,“以我的年纪,你叫哥哥确实不太合适,应该叫叔叔了。”

  前方两个车门打开,俩保镖模样的人下车,黑西装黑衬衫黑裤子,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居然还带了墨镜,也不怕看不见路,整得和高档殡仪十八里相送似的,把千岱兰吓了一大跳。

  幸好她是见过大世面也见过小世面的千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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