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MM
叶宁很大方,装红烧肉的饭盒是她之前在网上买凤梨酥送的不锈钢盒,盒子比成年男性的手掌还要长,很是能装。
顾骁喃喃道:“是,她一直很大方。”
不提这几次的交易,就是刚认识的时候,叶宁就是一个舍得给陌生人肉包子吃的大好人了。
这几次交易下来,对方的秉性就更加明显了,那是个对人大方得有些不可思议的人,不说家里的这些吃食,就是外面那些人有钱都买不到的手表,对方也是说送就送了。
周顺弟也是个厚道人,当即叮嘱道:“既然人家对我们好,我们也不能让人家吃亏,你好好帮她卖货,让她多赚点钱,就当是我们尽了一份心了。”
这话就算周顺弟不说,顾骁也会用尽全力替叶宁奔走的,这个念头在他看到坑里的物资时,更是达到了巅峰。
在没亲眼看到之前,顾骁怎么都没有想到,叶宁嘴里的一点粮食,竟然是一大袋大米,两块用盐腌制过的肉,八瓶水果罐头,和一把看着和芭蕉有些相似的黄色果子。
顾骁生活在西南地区,现在交通不便,最南方的香蕉是很少有运到这边来的。
山上有样子类似的芭蕉,数量少、不熟,还很难放熟,没见过香蕉的顾骁愣了愣才把那挂香蕉小心地放到了装米的袋子上。
此时顾骁只能庆幸,还好自己上山的时候想着或许能再顺手带点柴火回去,所以背的是家里最大的背篓,不然这么多东西他一趟还带不回去。
顾骁背着物资摸黑回到家里的时候,周顺弟和顾灵已经守在饭桌前等了他好一会儿了。
周顺弟还好,年轻时也是吃过一些好东西的,只是苦了从出生就没有吃过几回肉的顾灵,守着香喷喷的红烧肉,口水都流了一地了,也只能看,吃不到肚子里去。
见顾骁回来了,顾灵激动得直接从凳子上窜了起来:“哥,哥,你总算是回来,快过来吃饭!”
顾骁本想先收拾带回来的物资,见顾灵这幅急不可耐的样子,只能顺着她的力气,被她牵着走到饭桌前坐下。
几乎是顾骁刚坐下,顾灵立刻伸长筷子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塞到嘴里。
红烧肉一入口,顾灵不由得眯起了眼睛:“呜呜,太好吃了,又香又糯,软烂入味。”
见顾灵嘴里塞满食物,还要含糊不清地夸赞这肉的美味,顾骁和周顺弟心中好笑之余,也确实有被馋到。
两人手里的筷子齐齐朝碗里的红烧肉而去。
等到肉块进嘴后,顾骁才知道顾灵的反应真是一点都不夸张。
肥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吃到嘴里没有丝毫腻味,只有身体对脂肪的需求得到满足的幸福感。
瘦肉则是软烂入味,纤维分明却不柴,每一丝肉都浸透了汤汁的鲜美,细品之下还能尝到马玉书用来提色的□□糖的清甜味。
周顺弟咽下一块肉后,一脸怀念道:“这肉和我以前吃的味道一样。”
周顺弟说的以前,自然是她年轻时在顾家的那一年。
稍微讲究一些的人家,煮红烧肉都得放香料,香叶、八角、桂皮这些,主打一个去腥提香。
现在除了国营饭店之外,普通老百姓做菜连酱油都不怎么舍得放,就更别说香料了。
一道用料齐全的红烧肉,不费吹灰之力地就征服了顾骁和顾灵这两个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的人。
顾灵吃得脸都快埋进碗里了:“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了。”
见孙女这么喜欢,周顺弟也没多吃,略吃了两块尝过味了后,就一直在夹一旁的白菜吃。
顾骁心细如发,注意到她的动作后二话不说,板着脸往她碗里一连夹了四五块肉。
周顺弟一手护着面前的碗,一手按着顾骁手里的筷子道:“够了,够了,这肉油大,我上了年纪,一下子吃太多了要闹肚子。”
顾骁小声道:“这段时间我们家里炒菜都放油了,要闹肚子早就闹了。”
说是这么说,周顺弟都这么说了,顾骁也没再坚持往她碗里放肉。
最后这满满一大饭盒的肉,被顾骁和顾灵两人吃得一干二净。
顾灵捧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晃了晃脚,舒服地喟叹出声:“叶姐姐可真是大好人啊!”
顾骁撇了快要躺到地上去的妹妹,淡淡道:“你的大好人叶姐姐知道你病了,还给你带了桃子罐头呢。”
“真的吗!”顾骁这话一出,顾灵当即也不觉得撑得动不了了。
水果罐头!
这玩意儿顾灵从来没有吃过,顾骁和周顺弟是吃过的,当时顾骁的父母修水渠遇到山体滑坡,两个人都没了,公社的领导过来慰问时,就拎了两个水果罐头。
八九年过去了,那两个罐头瓶子还是顾家人喝水的杯子。
罐头瓶有盖子,夏天下地干活的时候用来装水喝是最好不过的了。
顾灵心中激动不已,等她跑到背篓前,看清楚里面的东西后,更是一脸幸福地捧着一瓶黄桃罐头道:“真的,真的有好多罐头啊!”
小孩子的世界也不简单,看到眼前的这些水果罐头后,顾灵心里最先想到的就是要拿到周媛面前去炫耀。
去年过年周媛就拿出了两块桃子罐头出来炫耀,说是她婶娘从娘家拿回来的,当时村里其他的小姑娘都排着队夸她,就为了能尝一口碗里的罐头糖水。
当时顾灵也被馋得够呛,但是因为周顺弟平常的教导,再馋也没去凑这个热闹,后来她做梦都梦到了好几次吃桃子罐头。
不过因为缺少参照物,在梦里顾灵也没尝到桃罐头到底是个什么味。
现在一下子拥有了这么多的桃子罐头,顾灵激动过后,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哥哥和奶奶再三说过了,家里的这些吃的只能躲在家里偷偷吃,绝对不能被别人看到了,更别说故意拿出去炫耀了。
顾灵很想现在就开一个桃子罐头尝尝味,奈何刚才的肉实在是太好吃了,她现在撑得不行,连心心念念的桃子罐头都吃不下了。
等周顺弟洗好碗筷出来时,看到的就是孙女一手抱着一个罐头舍不得撒手的呆样。
等周顺弟的视线落到背篓里后,原本笑着的脸瞬间就被震惊给取代了:“怎么还有香蕉!”
听到周顺弟的话,顾骁也有些意外:“香蕉?您认识这东西?”
周顺弟喃喃道:“认识啊,这是岭南那边的水果,别说是现在了,就是在以前,我也只吃过一次,这玩意儿可太稀罕了。”
这种需要靠长途运输的水果,就是以前显赫的顾家,也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也就是顾家当时的大太太人脉广,才从市里得了半串香蕉。
那样的好东西,自然是紧着顾家的几个主子吃的。
当时周顺弟刚被诊出身孕,顾少爷才把自己的那根香蕉分了一半给她。
如今四十几年过去了,周顺弟记忆中都还记得那半根香蕉的香甜味道。
在周顺弟解释之前,顾骁并没有把这串香蕉当回事,这会儿听说这水果如此难得后,他伸手拿香蕉的动作都小心了起来。
然而叶宁买的香蕉本来成熟度就很高了,随着顾骁的动作,边缘的两根香蕉还是因为破了一块外皮,颤颤巍巍地挂在了香蕉串上。
顾骁眼疾手快地伸手接住了两根香蕉后才松了一口气。
把还完好的香蕉放到桌子上后,顾家人的视线都转向了一旁刚掉下来的那两根香蕉。
顾灵弱弱地出声道:“要是香蕉的话,我觉得我是还能吃下一点的。”
香蕉已经自己掉下来了,由于不知道这香蕉破皮后还能不能放,祖孙三人商量了一番,还是决定现在就把这两根香蕉解决掉。
顾骁和顾灵肚子撑着,两个人分一根香蕉尝个味就行,剩下的那根香蕉就归周顺弟了。
这个周顺弟倒没犹豫,拿起香蕉剥了皮就咬了一大口:“没错,就是这个味道,又香又甜,没想到我老婆子还有再吃到香蕉的一天。”
或许是因为香蕉想到了往事,周顺弟的情绪不免低落了起来,顾骁不知道奶奶是想到了他父亲还是爷爷,只能装作看不到她眼里的湿润,专注地品尝起了手里的半根香蕉。
顾灵根本没注意到奶奶的这些情绪,一口香蕉下肚,她幸福得身上都快冒出彩色泡泡了:“太好吃了,我宣布!现在香蕉是我最喜欢的水果了。”
顾骁闻言笑道:“上次你说橘子是你最喜欢的,上上次是苹果,我看你这最喜欢也不见得有多喜欢。”
顾灵不服气地辩驳道:“谁让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我没吃过的好东西,我要能早吃到香蕉,我不就早这么说了。”
看着兄妹俩你一句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周顺弟也没法沉溺在突然冒出来的情绪中了,慢慢地吃完手里的香蕉后,她拍拍手,催促顾骁和顾灵回房间睡觉。
顾家人品尝着香蕉的同时,现代的叶家也正因为香蕉爆发了一场小争论。
马玉书气呼呼地指着叶卫明道:“你这个人就是犟,医生说你现在就得多吃香蕉这种通便的水果,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叶卫明看着盘子里的两根淡黄色长条物,苦着脸道:“我也没说不吃,就这么拿着吃不行吗,你非要加热了,这谁看了能吃得下去。”
马玉书板着脸道:“你懂什么,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加热能去除香蕉里的寒性,对你的肠胃好,不然你以为我是闲着没事干爱折腾呢。”
眼看着母上大人的脸色越来越不妙,在一旁观战的叶宁赶紧跳出来和稀泥:“是啊,都说是对您身体好的了,其实也没什么,闭着眼睛两口就吃完了。”
叶卫明看着怒气上涨的妻子,饶是心里再抗拒,也只能把心一横,闭着眼睛三五口解决掉了盘子里的两根热香蕉。
黏糊糊的香蕉一入口,叶卫明的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了——以后他最讨厌吃的水果排行榜上,香蕉必是魁首!
自打一家人搬回村里后,叶宁的日子简直可以用惬意来形容。
之前马玉书他们盼着她考公,木门出现后也没能改变想法。
最后被叶宁以一句:“上班了就没办法再如此频繁地从两个世界往返挣钱了。”堵了回去。
现在马玉书和叶卫明已经不逼着叶宁看书学习了,不和顾骁见面的日子里,她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起来总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她。
什么?这样的生活和死宅有什么区别?
那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因为下午没事的时候,叶宁还得跟着马玉书下地种菜、除草。
这一下子运动量不就上来了?
回村这段时间,叶宁明显感觉自己精气神足了许多,哪怕还没去医院检查过,她也知道自己快要摆脱亚健康的身体状态了。
至于和顾骁定好的交易,叶宁也没耽搁,从那边回来后当天就直接在手机上下单了。
依然是上次叶宁买机械手表的店,依然上次的那两个款式。
不是叶宁不想弄点新鲜的样式,实在是其他手表的样式都太花哨了,什么星期表盘、日历表盘、完全不是那个年代常见的手表样式了。
这次叶宁一下子买了五十块男士腕表,二十块女士腕表。
店家收到叶宁的订单后,还特意给她打了电话过来确认,问她是不是下单的时候点错数字了。
叶宁只能胡诌道:“没有,这是公司给员工们准备的礼物。”
难得遇到这样的大单,店家不但当天下午就把叶宁要的货物打包发货了,还额外送了她一块今年的新款腕表当做赠品。
叶宁进店看过,这款新品手表可比她买的那两款手表贵不少。
这次的交易有叶卫明和马玉书做参谋,除了手表之外,叶宁还在网上买了五十只不锈钢外壳的暖水壶。
这种老式的暖水壶,叶宁只在小时候见过,后来家里有饮水机了,就再没见过这东西。
然而叶卫明和马玉书都说这暖水壶是那个年代的必需品,他们小时候没有暖瓶,冬天想要喝口热水都得现烧。
当时叶卫明可是拍着胸口给叶宁保证了:“听我们的错不了,这玩意儿拿过去指定好卖。”
叶宁半信半疑地买了五十只暖瓶准备拿去试水,到镇上取快递的时候,她没忘顺路去把手里的黄金卖掉。
还是上次的那个老板,见叶宁这么短时间就又来出货了,他好像十分看好她的“能力”,主动给涨了两块钱。
知道老板绝对是误会了什么,叶宁也懒得解释,拎着卖黄金赚到的二十万现金就要走,临走时还不忘调出手机收款码晃了晃:“剩下的二百八十四。”
金店老板看着面前的收款码,愣了愣后,才哭笑不得地掏出手机扫码:“行,行,我给你凑个整,给你转三百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