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神明 第132章

发令枪响,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她的心脏又在风中寻到了熟悉的节奏,每一步都像在追逐自由,酣畅淋漓。

终点的那一刻,她冲线。

她已经离开训练一年之久,但是市级的业余组要拿下仍然毫不费力。

操场上传来一片欢呼。

叶语莺低头喘息,汗水滑落脸颊,她终于想起如何笑了。

田径场上的胜利让她的名字在校园里传开。

“就是她啊,那个跑得飞快的女生。”

“听说还是理科尖子生,怪不得能进一高。”

叶语莺成了少数能兼顾学习和运动的人。她没有刻意炫耀,却因此被更多人注意。

有些人心生羡慕,有些人心生妒意,但她已经学会了不再过多在意。

虽然学业繁忙,但是她还是找到了以前带她的杨老师,重新在课余中继续训练,也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了一些专业比赛,也是包揽第一。

她能感受到杨老师的复杂心情,杨老师仍然知道她天赋未减,但是她如今的成绩,如果保持下去应该在遥远的将来能触到学术殿堂。

所以杨老师虽然深感遗憾,但也支持她的决定。

截止到高二结束之前,她的体育成绩的巅峰又回来了,几乎所有比赛都能恰好压孙英一头。

一开始两人水火不容,后来有一次比赛后,两人握手言和。

从此之后,叶语莺多了一位率真的朋友。

孙英上的体校,没有训练的时候会来蓉城一高找叶语莺,手里拎着两杯冰奶茶,两人很喜欢坐在学校球场的旁边看人踢球。

“体校不是人均好身材吗?你能欣赏我们学校的这体育水平?”叶语莺偏头问她。

孙英直言不讳:“腹肌是体校最不缺的东西,但是……”

“我喜欢有智商的腹肌。”话音落下的瞬间,她注意到有人带球进了禁区,高呼一声站了起来,双手喇叭状,高呼,“好机会!射门啊!”

果真,球进了!

那个瞬间,全场气氛被点燃。

孙英彻底放飞,手里的奶茶差点洒出来,兴奋得连脚尖都在地上蹦跶。

叶语莺忍不住笑弯了眉眼:“跟你上场踢球似的。”

孙英一屁股坐回来,把吸管叼在嘴里:“你懂什么,旁观才是最爽的。自己拼得大汗淋漓的时候根本没空体会这种气氛。”

叶语莺侧过脸,眼底却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感慨,似乎也有些共情。

“叶语莺,你以后真的不打算走专业路吗?”孙英突然问,语气少见的认真。

叶语莺怔了一下,随即笑笑,声音轻得像风:“不打算。我的路,应该是另外一条。”

孙英没再追问,只是用力吸了一口奶茶,仿佛把遗憾咽了下去,“天赋这种东西,真的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下一秒,她眉眼染笑:“好吧,那我以后比赛的时候,就把对手当做你的影子。”

叶语莺挑眉:“你这是要时时刻刻记仇?”

“那当然。”孙英笑得飞扬,“我孙英的人生格言就是——不能让叶语莺白白压我一头。”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笑出了声。

校园夏夜的灯光把她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两个并肩坐在球场边的少女,笑声像是被风吹远,却又飘荡了一圈之后,落入心里。

她后来时常想起纪紫,她对这份珍贵的友谊仍然有些后怕,担心会像和纪紫一样惨淡收场。

她期待过纪紫会不会用新的手机号给她发信息,问问近况。

只可惜,她再也没见过纪紫。

*

高二暑假,学校组织了一次修学旅行,地点是外省的一处自然营地。

山林清凉,溪流潺潺。营地旁有一棵极为古老的枯井,旁边是棵百年老树,种在古老的寺庙后山,树干粗大,枝叶繁盛。

传说只要对着古井许愿,就能实现。

叶语莺在心里冷笑,任何一家圈钱的景区都是同一套说辞。

那种许愿池里扔硬币,白天扔,晚上捞。

“哇,好浪漫啊!”林曼吟在一旁感叹了一声。

叶语莺看了她一眼,不是吧,这也信?

林曼吟写下:“希望家人健康,希望我能考进清华美院。”

周易一笔一划写下:“希望以后能当足球经理。”

叶语莺坐在角落,手里捧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瓶,怔怔地出神。

林曼吟写完了之后,过来催促她,“语莺,不许个愿吗?”

叶语莺将瓶子随手揣进裤兜,起身去荡秋千,“不了,我不信这个。”

傍晚,她一个人来到树下,看了眼幽黑的枯井,将口袋里的瓶子扔了进去。

瓶子里有一张她白天就写好的字条,正面,她写下了“考上好大学”。这是最普通、最符合身份的愿望。

可在背面,她偷偷写下了三个字:

【程明笃。】

她写得极小,几乎只有自己能看见。

听见瓶子坠底的声音,她的心却微微颤抖。

“……这个愿望,永远不会应验吧。”

她抬起头,看着枝叶婆娑的大榕树,心口充斥

着紧张。

青春的秘密,就这样扔进了无人知晓的枯井里。

夏天的风吹过山谷,穿过营地上的篝火。

叶语莺坐在草地上看着跳动的火焰,眼神清亮。

她知道自己此生还会面临很多难关。

可是此刻,她重新拥有了短暂的平静,课堂上和赛道上都已经达到自己满意的程度。

她没有再会看过这口枯井,可写下来那个名字,就成了这段青葱岁月里最隐秘的注脚。

未来很远,她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里。

但至少,她在这个夏天,她忐忑又期待,盼望着早些成长,成长到不用费力仰头,也能看见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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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推荐一下预收《黑色支配欲》发疯之作,求点个收藏~文案如下

五年前,她曾在肖寒岐的支配下战栗不已,那段记忆成为她心底最深的恐惧。

从那一刻起,她便发誓——与这个男人,不共戴天。

她以为,肖寒岐的支配欲是刻在骨子里的,是他与生俱来的上位者气息。

可当他消失的几年间,她的喜好与身份彻底反转——

她早已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小sub,而是众人眼里高不可攀的4i天菜。

所有人都得在她面前,乖乖叫一声“姐姐”。

尤其在那种封闭的空间里,她才是真正的主宰。

她一直在等待那个时刻——

等肖寒岐回国,等他再次站在她面前。

她要让那个曾经让她屈服的男人,亲手跪在她脚边,摇尾乞怜。

直到某一天,她推开那间房门——

而那个只会居高临下的男人,竟在她眼前,亲手在脖子上扣上了项圈……

【女非男c,男主为爱做狗,作者发疯之作】

第103章

高二的这一年,叶语莺的名字在学校里越来越响亮。

尤其理科成绩尤为突出,她的理综试卷由于步骤简洁思路清晰,常常被老师当成范本。

更重要的是,她在市里乃至省里的跑道上,几乎场场斩获佳绩,甚至好几次在地方台体育新闻里,有短短几秒的镜头扫过她的身影。

就是那一次,原本对她漠不关心的母亲,才从别人口中得知了她的“优秀”。

“下午夫人来过一趟,说听人说起你,听说你去跑什么比赛,她想让你去茶室见她一下。”

那天傍晚,叶语莺带着行李箱修学归来,晚饭后,阿姨一边收碗筷,一边试探着开口。

那一瞬,叶语莺动作凝滞,愣了好一阵。

母亲这个词,在她几乎快要忘记这个词存在的时候,它却又冒出来了。

这个让她又痛又恨的词。

但是在去茶室的路上,凉风一过,她心里竟然有一瞬间的得意和期待,就好像……她终于被姜新雪注意到了吗?

是不是……是不是因为,她真的变优秀了,优秀到足以被母亲注意到。

西楼的茶室,隔着一方月洞门。檐下风铃被晚风拂了一下,叮当一声,很轻。

叶语莺推门进去,檀木的香气与新泡的碧螺春味道混在一起。

姜新雪坐在靠窗的位置,身侧放着一只白色的苏绣手包,指尖纤细、甲面无瑕,像一幅完好无缺的静物画,玻璃窗外有一株栀子,花落在窗台,白得刺眼。

她抬眼,看到叶语莺后,眼里没什么情愫,淡淡道:“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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