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洛觉得她和这个男人人生阅历完全不匹配,但是她就是喜欢,无可救药地喜欢,满脑子都是他。”
“你说,”叶语莺忽然看向程明笃,认真问道,“她该怎么办?”
歌声还在继续,程明笃微微一怔。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缓缓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在膝上,眉目间透出一瞬的思索。
“你刚才说,她刚满十八岁?”
“嗯。”叶语莺点点头,声音轻得几乎要被唱机的噪音掩盖。
“那个人喜欢她吗?”
叶语莺诚实地摇头。
他“嗯”了一声,像是在斟酌语言。
“十八岁的时候,人很容易以为那种喜欢是唯一的,其实不是,这个年龄差容易让她陷入危险的境地,最好多观察。”
“她现在觉得那个人特别重要,是因为她还没遇见更重要的。”
叶语莺追问:“那如果她永远遇不到更重要的人呢?”
这句话几乎是叶语莺脱口而出。
她一说完就后悔了。声音太急太真,险些撕开了伪装的外壳。
程明笃看了她一眼。那目光太平静了,平静得让她心慌。
他沉默了一下,才淡淡地说:“那她就得学会和那份喜欢和平共处。”
“有些感情不是去拥有的,而是去经历的。能在心里留下印记,已经够了。”
“那她该不该告诉他?”她又问,声音几乎颤抖。
“告诉他能改变什么吗?”
“不能。”
“那就不用说。”
程明笃的回答依然温和,却有一种不可动摇的坚定。
空气静得只剩下唱机的低鸣。
叶语莺的指尖无意识地揪着衣角,脆弱的衣料被她戳穿了一个洞,她的心也跟着空了一块。
“那……如果她忘不掉呢,她现在就很痛苦,无比痛苦。”
程明笃抬起眼,看向她,带着一种深到无法穿透的悲悯。
“那就让时间帮她,在不知不觉里稀释掉一切冲动。痛苦也好,喜欢也好,最后都会被生活磨平。”
叶语莺问:“那你十八岁那年,会对异性有过什么冲动吗?”
程明笃起身,伸手去关掉唱机,直起身道:“……没有。”
叶语莺坐在那里,久久没动。
她轻轻地笑了一下,那笑有点酸。
“我明白了,”她喉头哽了一下,忍住很多汹涌的情绪,“我会劝她努力……忘记的。”
她站起身,声音轻如耳语:“谢谢你。”
说完,她转身离开。
第111章
刚好接连几天的暴雨后,周六正好天气放晴,湿润的空气将夏日的热浪驱散。
街灯一盏盏亮了起来,酒吧内,一群刚高考结束的男生女生,木桌上摆放着名字牌和便签纸。
众人相互交头接耳,在旖旎的灯光下碰杯。
刚成年的大家,都似乎相用一杯威士忌或是兑过饮料的伏特加来极力证明自己的成熟和老练。
可当时的每个人都从未知道,他们在十八岁时想要快速剥离的青涩烂漫,将会是他们未来几十年都找不回来的稀世珍品。
笑声在人群里起伏,年轻的嗓音像起落的浪。
叶语莺在角落昏昏欲睡,林曼吟偷偷用手肘碰了碰她,刚学化妆的她有些生疏,粉底打得很厚,一靠近叶语莺就能嗅到化妆品味,尽管都是耳熟能详的大牌子,但还是让叶语莺闻得有些鼻子痒痒。
“诶!可别睡着了啊,快开始了。我替你筛选了一圈,今晚这个局颜值是最高的,而且都是蓉城一高毕业的,都是名牌大学的,应该头脑都还过得去。”
叶语莺所在最里面,好几次想撤退了,但是抬眼看着自己起身一次需要五个
人起身让座,她只得作罢。
薄荷和柠檬的清气从杯沿掠过,冰已经融化大半,她埋头就着吸管啜了一口,眼神粗略地扫了一眼盛装出席的众人,沉重地闭了闭眼。
“这就是你筛选过的?要不还是给我点杯酒吧。”醉死她算了,至少不用围观人类的多样性。
“你还没成年,只能喝无酒精的。”林曼吟将她面前的杯子重新摆好,顺便补充了一句,“听说有个压轴帅哥,上一届的校草来着,平时很难约出来的,趁着大学放暑假来蓉城做社会实践才把人约出来的。”
叶语莺听得有些心不在焉,嘟囔道:“上一届校草……不就是你亲哥嘛……”
已经去美国上学的林知砚。
林曼吟对众人保持着礼貌地微笑,顺便纠正了一句:“我哥是上上届,我谢谢你。”
叶语莺语塞,继续沉默着,淡淡看着众人。
“三分钟自我介绍”“互换一句喜欢的诗”“今晚做过最冲动的事”。
大家都回答得很认真,谈志愿、谈社团、谈旅行和未完成的清单。
有人说:“明年我要跑一次全马。”
有人说:“我想学潜水,在澎湖看一整片蓝。”
有人说:“我要自驾横穿罗布泊。”
原本百无聊赖,听着听着,她忽然生出一点陌生的羡慕:原来大家眼中的世界都这么酷。
轮到她时,她只说了两句:“我……想在秋天到来之前想清楚自己想做什么。”
那一刻,场间忽然安静了一下。
原以为众人中会传来笑声,但是显然,她这句话并没有逗乐的效果,她也没有逗乐的目的,只是直白了一些而已。
“听起来像一句歌词。”另一个人笑着接话。
主持的学长顺势圆场:“那祝我们都能在秋天来之前想明白自己的人生目标,为叶同学干杯!”
杯子碰撞的声音轻脆,笑声重新涌起。
叶语莺托着下巴,眼神越过人群,看向露台外的河岸。水面被灯串拉出一条金色的缎带,微风拂过,泛起轻微的涟漪。
她知道,真的需从程明笃的影子下尝试走出来了……这段注定不能宣之于口的情感。
因为说出口,最坏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她不敢。
林曼吟举着杯子,跟旁人笑着聊天。舞池中央有人起哄要唱歌,酒吧里的灯光换成了淡蓝色,缓缓摇曳着。
人声、笑声、音乐全都搅在一起,模糊成一片,混着夏夜的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叶语莺突然觉得有些热,连酒吧的落地窗都隐隐起雾了,她端起杯子走向露台,推开玻璃门,外面的风立刻迎面扑来。
空气湿润,带着草木被冲洗后的味道。河岸那头的摩天轮在转,灯光一格一格亮起,又一格一格熄灭,远远看去,一切都是封存在水晶球里一样。
她靠在栏杆上,轻轻叹了口气。
“怎么,一个人跑出来透气?”
身后有人问,声音温和,带着一点笑意。
她回头,看着面容有些陌生的人,想了几秒,才想起是刚才姗姗来迟的学长,据林曼吟说是上一届皮囊最好看的那个。
个子很高,穿着浅灰色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线条分明的小臂。酒吧的光从他背后打过来,把他的侧脸镀上一层淡淡的金。
皮相的话,和程明笃待久了,很难觉得能有哪位男性能好看过他,但是眼前这位气质是不错的。
当他走到自己身边的时候,这种熟悉的身高差让她本能地将戒备心放低很多。
“嗯,”她点了点头,“有点闷。”
“我也这么觉得。”他说着,走到她旁边,也靠在栏杆上,神情放松,“刚才你那句话挺有意思的。”
“哪句?”
“秋天来之前,想清楚自己想做什么。”
他侧过头,笑了一下,“挺像我高考完那会儿的状态。”
“后来呢?”
“后来啊……”他想了想,“后来我发现,好像没几个人能真的想清楚。能想清楚一半的,就算幸运了。”
叶语莺问:“那你想清楚了多少了?”
“刚好一半。”他低声说,“但是能思考的时间不是只有这个夏天,其实大学还可以转专业,硕士可以跨专业,任何人生阶段想清楚都可以。”
那句话轻轻撞进她的心口,没什么特别的语气,却让她心里有了底。
他伸出手:“顾辞。”
“叶语莺。”她也伸手,与他轻轻一握。
他的手掌温度适中,不黏不冷,带着一点干净的书卷气。
她忽然意识到,她永远会被一种类型吸引,那就是在某个细小的部分哪怕能有一个点和程明笃接近就可以。
眼下过了十点,酒吧彻底进入狂欢模式,音乐声调大声了数倍。
“要不要换个地方?里面太吵了。”
“去哪儿?”
“对面那家糖水店还开着,你有兴趣吗。”
叶语莺犹豫了几秒,最终点了点头。
她很久没有接触过新的人,这份同意夹杂了一些自我强迫的意味。